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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以A为B”句对A、B的选择和规约

2011-01-25罗主宾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句式短语结构

罗主宾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 长沙 410081)

在“以A为B”这一结构槽中,“以……为……”是常项,A、B是变项。这类结构槽,采取同一语表形式,形成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结构关系,但具体的语义内容有所不同,我们已另外撰文分析了这类句式的表义类型。这种简洁的形式可以兼容不同的语义,也是这一结构长期存在的一个原因。正是因为长期使用,我们一接触到这一结构,便立即在头脑里形成它固有的意义。但是这种整体的句式意义又对词汇单位A、B有选择和规约,并不是所有的词都能进入这一结构中的。词语之间的搭配关系是选择性(selectical properties)的一种表现,然而选择性有各种不同的性质。吕叔湘先生曾经指出:“必须区别语法上的选择和词汇上的选择。比如‘甜’所属的类和‘星’所属的类是可以组合的,‘吃’所属的类和‘床’所属的类也是可以组合的,咱们不听见有人说‘甜星’或‘吃床’,那是因为受词汇意义的限制。凡是合乎语法上的选择但是不合乎词汇上的选择的,不是绝对没有意义,只是那种意义不近常情,甚至荒唐可笑罢了。只有不合乎语法上的选择,像‘看见们’、‘又星’才真正没有意义。”

一、对词性的要求

我们在对A、B进行成分分析时,发现并不是全部的词都能进入这一结构,体词性的并具有指称性的词或短语容易进入A,还有一部分动词和主谓短语也可充当A的成分。能进入B的主要是名词,还有部分形容词和动词,这些形容词或动词一般也需具备指称性,那些动作性强的词如“打、踢、听”等,心理活动类的动词、能愿动词等一般不能进入。不论在A还是在B的位置上,名词既可以是光杆的,也可以加限定性成分;而体词性词语的重叠式、动补式结构、动词的体标记一般不能出现。可以说,A、B位置上的名词性成分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此我们在下面主要分析A、B为名词时的语义要求。

二、对语义特征的要求

A为名词时,一般是说写者和听写者都了解的,或是说写者想要告诉听写者的抽象名词、专有名词,而时间名词、方位名词、普通名词、物质名词和处所名词一般很难进入A。如: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

(2)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结果。(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

(3)金俊文把八碗主要以肥肉为主的菜放在红油漆盘里,王满银就吼叫着端起来往炕桌上送去。(路遥《平凡的世界》)

(4)敌人在文城的第一次屠洗,是以鸡鸭牛羊为对象。(老舍《火葬》)

上面(1)(2)中“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同志”分别是抽象名词和专业名词,并且都是大家了解的,也即“定指”的,因而很容易进入A,在我们所搜集到的语料中,大部分是这种类型的。而(3)(4)这样以具体名词进入的情况不多。

在B的选择和规约上,B为名词时对长度有所限制,其实不论是名词还是动词,这些词在义素上还会表现出它的特点,有很多词的使用频率很高。我们在中国知网上搜集了几千条含有“以……为……”的论文标题,随机抽取了1000条进行考察,B成分只用了207个词或短语,其中如“视角”一词就用了172次,我们把使用了2次及2次以上的用词列表如下:

表1 论文标题中“以A为B”B的用例

《毛泽东选集》“以A为B”句共400句,我们把这一句式表示“要算、要数”句义的部分除去,B成分共用了106个词或短语,使用情况列表如下:

近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共有“以A为B”句125例,B成分上用了23个词或短语。使用情况列表如下:

表2 《毛泽东选集》中“以A为B”B的用例

表3 政府工作报告中“以A为B”B的用例

观察这些进入B的成分,有些词的使用频率很高,如“重点、指导、首、视角、核心、代表、导向、中心、主、主体、基础”等等。在上述统计的三表中,“以A为B”句共1525句,B位置上只用了336个词或短语,说明这样一些词很容易进入这一位置,也就证明了这一句式对词汇是有选择和限制的。

这些词大部分是名词,其中有专有名词,如“中国青年节、总书记、战役预备队、主力军、西兵团、主任、同盟军、催化剂、缓冲层”等。专有名词指称已经存在的独一无二的事物,把什么处理为专有名词,或者说把什么与专有名词等同往往是客观的,一般与A形成对应,如“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以五月四日为青年节”、“以硅氧烷醇锂为催化剂”等。

大部分是抽象名词,特别如表3,我们可以根据意义对他们进行分类,当然其中有交叉现象:

关系类:如“盟友、师、友、知己、敌、对手”等,这类名词袁毓林称之为一价名词,即一个名词只要求与一种性质的名词在语义上与之构成依存关系,或者说与另一种性质的名词之间存在隐含的谓词性配价关系。

观察或解决问题的角度:如“视角、视点、焦点、契机、切入点、突破口、突破点”等;

带有标准义:如“范本、纲、根本点、标准、基本点、模块”等;

带有方向性:如“出发点、龙头、导向”等;

具有参照性:如“参照、背景、样本、鉴、例、指针、榜样”等;

表明地位:如“重点、核心、中心、纽带、首、先、旗帜”等;

具有途径义:如“线索、准绳、框架”等;

表明目的:如“目标、目的、任务、内容、研究对象”等;

表明条件或方式:如“条件、借口、特征、形式、前提、外线”等;

表明范围:如“平台、根据地、阵地、大本营、基地”等。

不具有这些特征的词或短语很难进入“以A为B”结构槽中的B,正是因为它常具备这些语义特征,使得整个“以A为B”形成了一些固定的句式意义,我们只要在一定的语境中见到或听到 “(S)以A……”的句子,马上联想到后面会有“为B……”这样的成分,并能联想到B后的成分到底是什么。利用这一机制,我们就有可能为“B”创建一个词库,给计算机设计一定的程序从而可以为人机对话服务。

在标题语言中,上述B类的词或短语进入“以……为……”结构槽中,使这结构更具有标题性。例如:

(1)新时期创新高校统战工作机制的思考——以构建和谐校园为视角①

(2)以建设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为契机打造西部职业教育高地

(3)中国电影业发展的法律困境及其解决——以电影分级制为切入点

(4)以党内民主为突破口 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

(5)以法律交流为平台推动中国-东盟交流合作和广西对外开放

(6)双语双方言区高校普通话教学改革探讨——以贺州学院为个案

B的这种词义的要求,就限制了其它具体名词的进入。我们发现这也是“以A为B”发展到现代汉语中的一个新的现象,在古代汉语中B具有这种词义的“以A为B”句不多。如:

(2)先生议兵,常以仁义为本。仁者爱人,义者循礼,然则又何以兵为?(荀子·议兵)

(3)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人以食为天。(史记·郦生列传)

(4)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礼记·大学)

(5)今世行之,后世以为楷。(礼记·儒行)

古代汉语里在B位置上的名词大多为表人物身份官职的名词,或一些具体名词。如:

(1)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孟子·滕文公下)

(2)子楚立,以不韦为相,号曰文信侯,食蓝田十二县。(战国策·秦策五)

(3)楚成王以商臣为太子,既而又欲置公子职。(韩非子·内储说下)

(4)天或者以陈氏为斧斤。(左传·哀公十五年)

《采花》原文4句,每句7字,押通韵,译文也最大限度地保留了4行,每行7步,采用押通韵的韵律程式。此外,最后一句用“honey”一词的“蜂蜜”与“宝贝”的语义双关来点明该首“花儿”少女怀春的内涵。

(5)臣闻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左传·哀公元年)

这里要注意的是,当B指职务或职位时,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中的这一结构在语义和句法上都是有区别的。例:

(1)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左传·桓公十八年)

(2)师归,孟献子以秦菫父为右。(左传·襄公十年)

(3)于是乃以田忌为将。(《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4)以教授为团长的学术考察团近日将访问北大。

(5)以淄博石化厂副厂长、总工程师胡业福为首的中方代表团就要出征了。(《中华化工报》,1994年2月13日)

(6)为提供准确虫情,这个镇还成立了以王福增为组长、以科技副镇长、主管农业的副镇长为副组长的虫情测报小组,负责制订具体方案。(《河北日报》,1994年2月15日)

前三例是古代的例子,表示“任命……为……”的意思,有一种使令的意义。吕叔湘先生在《文言虚字》一书中曾经做过说明。他说:“‘以……为’有‘致使’(见于事实)和‘意谓’(存于心中)两种意思。含致使之意的时候,和白话的‘拿(用)……做’相当;含意谓之意的‘以……为’和白话的‘把……当’或‘觉得……是’相当。”在这三例中,都是表示“致使”,就是见于事实。

后三例是现代的例子,它只是表示说话者对已存在的事实的客观描述。即使他提出了某种看法,也不能改变既定事实。如上面的“教授为团长”“淄博石化厂副厂长、总工程师胡业福为首”“王福增为组长、以科技副镇长、主管农业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都是在描述这件事之前就既定了的,表示的是一种已然。而古代汉语的这样的结构表示将要改变的事实,有强调句子主体对客观事实的主观认定,一般表示是一种未然。上几例中的“高渠弥”“秦菫父”“田忌”是在主体的认定下才改变身份的。

同时在结构上也存在着不同,古代表示“任命……为……”的意思时,是一个兼语结构,一般做句子的谓语,前面会出现主体或省略,如(1)(2)中出现了主体“郑伯”“孟献子”,(3)中的主体省略。现代汉语的这种句式很难说是“任命……为……”的意思,它表明的是一个团体的组织方式,采用“以+名词1+为+名词2+名词3”的结构方式,名词3是一个集体名词,表示一定的组织,如上面的“学术考察团”、“中方代表团”、“虫情测报小组”,“以A为B”往往在句中充当名词3的定语。

我们在《毛泽东选集》里还发现一例“以+人名+为+职位”,其中的“以”是表示“任命”的意思。

任命汤恩伯、李品仙、王仲廉、韩德勤等为华中各路“剿共”军司令官,以李宗仁为最高总司令,向新四军彭雪枫、张云逸、李先念诸部实行进攻,得手后,再向山东和苏北的八路军新四军进攻,而日军则加以密切的配合。(《毛泽东选集》第二卷772)

这例中的“以……为……”与前面的“任命……为……”形成对应,“以”是“任命”的意思。

三、A与B的关系

我们之所以探讨A与B的关系,是因为除了句式对A、B进行选择和规约外,A、B在这个句式中还相互制约,只有当他们具备一定的关系时,才能一起构成这个句式的整体意义。

当 “以A为B”表示“拿(把)……作为(当作)……”的意思时,A与B一般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如:

(1)以教书为业很有乐趣。

(2)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国家领导人带领我们建立了新中国。

(3)华北经济区可以天津为中心。

(4)刍议医院信息科如何为临床服务——以广西柳州市中医院为例

(5)本军是中国人民的军队,一切以中国人民的意志为意志。(毛泽东选集)

(6)所有这些,都是直接参战的行动,只是还没有公开宣布作战,并且规模还不算大,而以大规模地出钱出枪出顾问人员帮助蒋介石打内战为主要的侵略方式。(《毛泽东选集》第四卷1492)

(5)中的A和(6)中的B通过加修饰语就更能看出A与B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了。

还可以是A转化为B。如:

(7)王成部是以部队为家。

(8)他经常以厂为家。

(9)以玉米为原料的多元醇工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A与B一般不能互换,例如(2)我们不能说“以核心为毛泽东”,(3)不能说成“以中心为天津”。有的即使能换,但意思变化了,如(7)(8)就成了“以家为部队”“以家为厂”,意思全变了。

四、小结

“以A为B”句无论是结构形式还是句式意义都是历史上长期使用而形成的比较固定的一种句式。词和句子的相互作用,是句型发展的内推力,因而能形成一种句式的整体意义,在本民族内部产生语感;同时这种整体意义又会对进入这种句式的词类进行选择和限制。因而对“以A为B”句的全面考察有助于我们对现代汉语句式的研究,这种研究不管在语法教学还是对外汉语教学中都能作为指导,有利于教学。同时把语法和词汇结合起来研究,更有利于计算机语言信息处理。

注释:

①这6例均来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1]吕叔湘.文言虚字[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78.

[2]谭世勋.试论“以 A 为 B”结构的发展[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85,(4).

[3]王力.汉语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2004.

[4]邢福义.汉语语法特点面面观[M].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9.

[5]尹世超.标题语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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