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功能不全者给药的观察与护理
2011-01-24赵英
赵 英
(吉林省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吉林 白城 137000)
肾功能不全者给药的观察与护理
赵 英
(吉林省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吉林 白城 137000)
目的使肾功能不全者了解用药常识,提高用药合理性。方法从药物的有效成分由肾脏排出的百分率估计药物对肾脏的毒性,并按肾功能不全程度递减药物剂量,间隔时间。结果通过精心的给药治疗护理帮助患者掌握了一些基本的用药知识,有利于疾病的治疗。结论帮助肾功能不全者实现了用药延长寿命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佳效果,延长了患者生存时间。
肾功能不全;给药;护理
由于临床绝大多数肾功能不全患者病情呈进行性发展趋势,常常需要长期用药治疗,肾功能不全者至使药物作用增强[1],甚至产生药物不良反应,因此,加强肾功能不全患者给药护理显得格外重要。
1 临床资料
本组27例患者,均有不同程度肾功能不全,其中男20例,女7例,年龄30~70岁,平均年龄50岁。
2 常见引起肾毒性的药物
2.1 四环素类抗生素
肾功能不全者应用四环素,易于发生血尿素氮(BUN)血清磷酸盐及盐酸盐升高,并可伴有酸中毒及尿毒症等症状。
2.2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2]
此类药物可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肾小管坏死等损害,通常以蛋白尿、血尿、少尿、管型尿、血尿素氮和肌酐(Cre)增加为特征。一般认为此类药物引起的肾损害是可逆的。
2.3 磺胺类药
此类药物引起的肾损害以结晶尿,管型尿、血尿、肾痛少尿为特征,也有报道磺胺类药可引起肾小球肾炎或间质性肾炎,肾小球坏死。由于磺胺类药呈弱酸性,所以可通过碱化尿液,如给予碳酸氢钠等,可减少其对肾脏的毒性作用。
2.4 解热镇痛药
阿司匹林、保泰松、吡罗昔康、氨基比林、布洛芬、吲哚美辛、对乙酰氨基酚、非那西丁等可引起间质性肾炎和肾小球坏死。保泰松、氟灭酸、灭甲酸等偶可引起血尿、蛋白尿及肾小管坏死。
2.5 其他药物
可能引起肾损害的常用药物还有:氯霉素、氟胞嘧啶、呋喃妥因、两性霉素B、多黏菌素B、黏菌素、林可霉素、青霉素V、氯唑西林、羧苄西林、氨苄西林、红霉素、万古霉素、杆菌肽、甲苯磺丁脲、氯磺丙脲、胰岛素、苯乙双胍、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依他尼酸、扑米酮、呋塞米、新斯的明、奎宁、氨苯蝶啶、噻嗪类利尿药、螺内酯、苯丙胺、山梨醇、甘露醇、谷氨酸、氨甲苯酸、氯化钾、抗凝血药、利福平、乙胺丁醇、维生素D、吩噻嗪类药、洋地黄类药、X线对比剂、丙吡胺、阿普林定、西咪替丁、酚妥拉明、糖皮质激素、ACTH、甲睾酮、苯丙酸诺龙、丙酸睾酮、黄体酮、口服避孕药、甲氧氟烷、酒石酸锑钾、青霉胺、白消安、苯丁酸氮芥、去甲肾上腺素、甲氧明、去氧肾上腺素、大剂量铋剂、大量静滴对氨水杨酸钠、大量静滴头孢菌素、碳酸锂、别嘌呤、秋水仙碱、丙磺舒、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硫唑嘌呤、甲基多巴等。
3 观察与护理
3.1 要熟悉对肾脏有损害的药物及所致肾损害类型
在药物治疗护理中,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和药物治疗反应,对于可能致肾损害的药物,凡可不用者,应尽量不用,凡必须用者,应尽量不致肾损害的其他药物替代,凡对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或慎用的药物应特别注意,不可滥用。因此对应用可能损及肾脏的药物,特别是长期用药者,要定期做肾功能及相关项目检查。
3.2 根据药物的有效成分由肾脏排泄的百分率估计药物对肾脏的毒性
药物对肾脏的毒性可以从药物的有效成分由肾脏排出的百分比估计[2],凡药物有效成分由肾脏排出<15%者,一般认为无损害,如红霉素、林可霉素等。由肾脏排出>50%者又可分为两大类型;青霉素类和多数头孢菌素类,若无过敏反应也认为无害;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及万古霉素等都可导致肾脏损害,因此在肾功能不全时,应严格控制。
3.3 按肾功能不全程度递减药物剂量
护理人员应对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剂量应按肾功能损害程度递减;即使应用对肾脏有一定毒性的药物,也可避免加重肾功能损害。一般按CCr、Cre等将肾功能不全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然后按肾功能不全程度递减药量,肾功能不全程度可根据以下情况判断,见表1[2]。
表1 肾功能不全程度的判断
根据临床经验,肾功能轻度不全患者维持原给药量或减半;中度减退者给1/5~1/2量;重度减退者给1/10~1/5量。因此要求护理人员在临床药物治疗过程中要认真观察病情,认真详细记录必要的数据,以便及时调整给药剂量及方案。
3.4 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抗微生物药物时;护理工作者应遵守下列原则
3.4.1 不宜使用药物
如四环素可诱发肾损害,甚至造成严重的尿毒症;呋喃妥因治疗尿路感染的效果是靠它尿中的浓度,而在肾功能衰竭时排出量极为微小,故这些药物在肾衰时不宜使用。这类药物尚有头孢噻啶磺胺类药及甲氧苄啶等。
3.4.2 可按常量给药
这类抗生素包括主要经肝、胆 代谢或排出,在肾功能严重损害时血药浓度无明显增高,药物半衰期延长不显著 ,且药物本身毒性较小,如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利福霉素类药,氯霉素、新生霉素、多西环素和异恶唑类青霉素。其他如磺胺甲嘧啶、磺胺甲恶唑虽由肾脏排泄,但这两种磺胺类在肾功能损害的情况下,消除率并不降低,(除少数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外),其用量可照常,而萘啶酸在体内迅速代谢,其代谢物虽在体内积蓄,但不显毒性。
3.4.3 需要调整药量
这类药物也是通过肾脏排泄,但其毒性不大,只需对给药剂量做一些调整即可。如青霉素、青霉素V、氯唑西林、头孢菌素、比阿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利福平、异烟肼、乙胺丁醇、吡嗪酰胺 链霉素、两性霉素B、阿昔洛韦、伐昔洛韦等。
3.4.4 有些药物必须要大大减量应用
这类药物大部分通过肾脏排泄,并有严重毒性,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应用,若必须使用,也必须大大减量,而且需对血中药物浓度进行监测。例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及黏菌素,多黏菌素B、万古霉素、羧苄西林、氟胞嘧啶、帕尼培南等。
3.4.5 新药应用的注意事项
由于目前许多新药推出、平日应对药物保持慎重的服药心理,并严格遵守服用量及服用时间,如果把成药或其他药物同时使用时,应先查明会不会引起药物不良反应。另外用药过程中应重视休息和调整好饮食[1],休息和调整饮食对肾功能不全者给药起到积极辅助作用。
4 小 结
通过以上给药护理,有效降低了药物对肾脏损害的发生,对患者有针对性的药物指导,密切注意肾功能变化,保证了患者用药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在临床取得了满意效果。
[1]朱宁.肾功能衰竭防治300问[M].北京:金盾出版社,2008:110.
[2]肖激文.实用护理药物学[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3:59-60.
R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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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8194(2011)03-014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