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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速度下台阶背景下的发展方式转型

2011-01-08刘世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2011年5期
关键词:下台阶增长率经济

■刘世锦

增长速度下台阶背景下的发展方式转型

■刘世锦

经历较长一段持续高速增长期并在人均收入达到一万国际元左右时,成功追赶型经济体会呈现增长率明显下台阶、经济结构显著变化的一个规律性现象。中国落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很小,预计在2015年前后,经济潜在增长率有很大可能性下一个台阶,经济转型将会面对风险防控和增长动力转换两方面的挑战。中国已有增长模式的缺陷与优点直接相关,都根源于政府对资源配置的深度介入,经济高增长容纳、消解或后推了不平衡、低效率和风险隐患,在增长速度进入新的平台后,这种“时效性”会带来原有结构性、体制性问题引发的风险冲击。下一步改革的历史使命是构造与新阶段增长特征相适应的增长模式,确立明确的价值观,追求财富增长与人的发展的内在一致性,应当着力推动“参与促进型改革”,促进社会成员发展能力建设和潜能发挥。

增长率;下台阶;增长模式;“参与促进型改革”

中国经济已经经历了超过30年的高速增长,这一势头还能保持多长时间?研究并回答这一问题,首先是基于对中国高速增长期何时结束的关切。中国有幸持续了如此之长的高速增长期,但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这是一个并不复杂的逻辑推论。问题是高速增长期的结束何时、以何种形态到来,并会带来哪些可能的影响。研究这一问题也是为了回应另一个关切,即中国是否会落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当中国人均GDP按汇率法计算超过4000美元,且面临诸多矛盾与挑战时,对中国落入 “中等收入陷阱”的担忧和讨论正在增多。

我们研究的初步结论是:2015年左右,也就是十二五末、十三五初,中国将进入增长速度回落的时间窗口期,经济的潜在增长率将可能下一个较大台阶,由近些年的10%以上的增长率下调至7%左右。增长速度平台下移将伴随着增长动力和经济结构的实质性改变,并可能带来某些难以预料的挑战,从而对发展方式转变提出了包括时间约束的紧迫要求。

一、成功追赶型国家在高速增长期后增长率下台阶是一个规律性现象

在经济增长的国际比较研究中,按何种价格计量是一个重要而学术性较强的问题。可用于国际比较的数据来源较多,其中著名经济史学家麦迪森的世界经济史数据,较好满足了长时间跨度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比较的需要,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公认度。麦迪森数据采用购买力平价和国际多边比较方法,以1990年为基准水平,其计量单位简称1990年国际元。我们的研究也表明该计量单位与实际状况吻合度较好。在本文分析中将使用这一计量单位。

根据麦迪森的各国长期经济增长数据,20世纪以来,除美国、英国等处于全球技术和增长前沿的国家外,其他成功跨入高收入行列的国家,大都经历了一个为时二十年或更长的高速增长期。高速增长期结束后,增长率明显下降,并转入一个速度较低的增长平台。这种增长率下台阶的现象在战后高速增长的日本、韩国和德国等国家表现得较为典型,并呈现出一系列重要特性。

第一,经济增长率通常在人均GDP达到11000国际元左右下台阶,从高速增长阶段过渡到中速增长阶段,增长率下降幅度约30-40%。日本在1946-1973年期间GDP年均增长率为9.4%,战后高速增长保持了27年。到1973年,人均GDP达到11434国际元,之后增长率下台阶,1974-1992年期间GDP年均增长率降至3.7%,中速增长维持了18年,1993-2008年期间年均增长率进一步降至1.1%。韩国1946-1995年期间GDP年均增长率为8%,到1995年人均GDP达到11850国际元,此后增长率下台阶,1996-2008年期间GDP年均增长率降为4.6%。德国 (当时为联邦德国)1947-1969年期间GDP年均增长率为7.9%。在1969年人均GDP达到10440国际元之后开始下台阶,1970-1979年GDP年均增长速度降至3.1%,进入中低速增长阶段。

第二,在经济增长率下台阶前后,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下台阶以前的高速增长期,工业产出比重持续上升并保持在较高水平;而下台阶后往往伴随着工业产出比重下降,服务业比重则相应上升。日本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在二战刚结束时一度降至20%,而后迅速上升,至1970年达到46%的峰值;之后逐步下降,到2007年降至不足30%。韩国二战结束时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足15%,之后持续上升,到1991年时达到峰值,为42.6%,之后开始回落,2007年降低到37%。德国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在1965年左右达到峰值,为53%,之后逐步下降,到2008年回落至30.2%。

第三,在经济增长率下台阶前后,总需求中投资与消费结构也发生显著变动。下台阶之前的高速增长期,投资比重持续上升;下台阶后投资比重随之下降,消费比重相应上升。日本固定资本形成占GDP的比重[1]在二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初呈上升趋势,到1973年时达到峰值37.1%,与经济增长率下台阶的时间点大体重合,之后投资比重逐渐下降,到2007年降至23.4%。韩国的投资比重在经济高速增长期内呈现明显上升势头,从1960年的11.4%升至1991年的38.9%,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时投资比重也都保持在37%左右,之后显著下降,到2008年降至29.3%。德国的投资比重转折和GDP增长率下台阶的时间点也基本重合,在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投资比重保持在25%左右,到1965年达到二战后的峰值28.3%,之后逐步回落,到2008年降至19.2%。

第四,经济增长率下台阶前后,城市化推进速度也会相应变化。经济高速增长伴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而经济增长率下台阶后城市化进程也逐渐放缓。二战后日本的城市化率快速上升,1945-1973年城市化率从27.8%上升到55.4%,年均增长0.98个百分点。1973年之后,城市化进程逐步放缓,2008年达到66.5%,1973-2008年期间城市化率年均增长0.32个百分点。韩国1950-1995年城市化率由20.9%提高到78.2%,年均增长1.30个百分点。1995年之后,城市化进程放缓,2008年城市化率达到81.5%,1995-2008年期间年均增长0.25个百分点。德国城市化水平起点相对较高,在“二战”前就超过了50%。1950-1969年期间德国城市化率从52.9%上升到72.2%,年均增长1.02个百分点,之后城市化水平基本稳定,2008年为73.6%。

成功追赶型经济体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持续高速增长,并在人均收入达到一万国际元左右出现增长率明显下台阶、经济结构显著变化的现象,反映了这些国家能够凭借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正确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技术上的后发优势,在短短几十年的追赶期内,“挤压式”地完成先行国家在一二百年内实现的工业化、城市化任务。当然,这个时候的增长速度下台阶,并不意味着已经全面实现现代化,主要表明以大宗工业产品生产和消耗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阶段的基本结束,随后是一个更“精细”增长阶段的到来。

在快速追赶阶段,后发国家可以通过引进与模仿,从先行国家那里获得大量成熟技术;与此同时,后发国家的劳动力、资本和土地等要素成本普遍较低,与已有技术和产出能力相对应的需求处在迅速成长和释放期。只要依托有效的体制和战略形成较强的资源动员和配置能力,就可以出现一个较长的持续高速增长期。历史经验显示,似乎时间愈靠后的后发国家,“挤压式”增长的特点愈加明显,完成同样工业化任务的时间愈短一些。当人均GDP达到一万国际元左右的发展阶段后,后发国家的技术水平逐步接近世界技术前沿,引进和模仿空间缩小,要素成本加快上升。另一方面,需求扩张速度减缓,能够引致大量投资的基础设施、住宅和相关产业扩张速度放慢。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变化,使支撑经济高速增长的一组条件难以为继,从而导致后发国家在“挤压式”追赶期的高速增长结束之后,转入中速增长阶段。从现象上看,有的成功追赶型国家经济增速下台阶时,恰好叠加了国际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如日本遇到了石油危机和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韩国遇到了亚洲金融危机。国际环境的重大变化可以触发和加剧增长速度的滑落,但不构成增长速度下台阶的根本原因。人们同样可以观察到,尽管资源匮乏程度与日本相近,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石油危机并未打断韩国的追赶进程;而韩国之所以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中增长速度下降,主要原因还是人均GDP超过一万国际元,进入了增长速度下台阶的时间窗口。

成功实现追赶的工业化国家的经验表明,转入中速增长阶段并不仅仅是增长速度的改变,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经济结构的大幅度变动,即工业主导逐步转为服务业主导;相应地,投资比重下降,消费在需求增长中的份额上升;经济增长逐步进入创新和服务经济为主驱动的轨道。在这个调整过程中,人均GDP仍然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增长态势。

二、2015年左右中国将进入增长速度下台阶的时间窗口

借鉴不同类型工业化国家经济增长的历史经验和呈现出的规律,我们采用三种不尽相同但可相互印证的方法,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历史进程和前景进行了分析,预计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有很大可能性在2015年前后下一个台阶,时间窗口的分布是2013-2017年。

第一种方法是直接用我国国民经济的总体数据,参照日本、韩国和德国等成功追赶型经济体的经验进行分析。按照1990年国际元计算,2010年我国人均GDP达到7864国际元。[2]假定今后几年我国GDP还能延续过去30年高速增长的态势,并结合联合国对我国人口增长的预测,那么到2016年我国人均GDP将达到11608国际元,与国际上成功追赶型经济体增长速度普遍下台阶时的发展水平大体相当。2016年之后,比照成功追赶型经济体经验,如果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与过去高速增长期相比降低30%左右,则GDP增长率降低约3个百分点。这样,预计GDP增速 “十二五”期间为年均9.7%,“十三五”期间降至6.5%(我国官方统计口径)。

第二种方法是,考虑到我国大部分省级行政区从人口规模上看与国际上一个大国或中等规模国家相近,把我国每个省级行政区作为一个单独经济体,根据不同的省情选定国际上不同经济体的历史经验和规律相比照,预测各省级行政区潜在经济增长速度的变化,之后再进行加总,推算出全国经济增长速度。京津沪三个直辖市比照香港和新加坡两个城市经济体的经验;另外22个省份比照日本、韩国、德国等成功追赶型经济体的经验,并根据人均生产总值、产业结构、城市化、分工专业程度、资源禀赋和外向型程度等因素作适当调整;其余六个自然地理条件不适宜大规模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省份,则比照国际上若干曾经有过较高速度增长、但未跻身高收入行列的经济体的历史经验。

以各省份目前人均生产总值水平为基数,假定各省生产总值保持其过去30年的平均增长率,并结合各自的人口预测,估算出各省人均生产总值达到所比照经济体增长率下台阶水平时的时间;之后,假定各省生产总值增长率降低30%左右;最后加总测算全国的经济增长速度。结果表明,我国GDP潜在增长率大约在2014年后降低到8%以下;“十二五”期间GDP潜在增长率为年均8.2%,“十三五”期间为年均7.3%(我国官方统计口径)。[3]

第三种方法是通过大宗商品的消费量(或产量)和人均GDP水平之间的关系,预测我国经济增长率下台阶的时间点,以便与前两种方法的结果相互印证。具体方法是:(1)以2009年我国人均电力消费量(2742度/人)、千人汽车保有量(48.7辆/千人)、人均累计钢铁产量(3.9吨/人)、人均汽车年产量(10.3辆/千人)、人均钢铁年产量(0.5吨/人)等五个实物量指标为基数。(2)假定今后这些指标仍能按其过去十年的年均增速继续增长,测算出我国这些指标达到日本、韩国、德国等经济体GDP增长率下台阶时对应水平的时间点,以此作为我国GDP潜在增长率下台阶的时间点。(3)进一步假定我国增长率下台阶之后,也如日本、韩国和德国那样降低30%左右,即降低3个百分点左右。

上述三种方法的分析结果表明,如果我国的经济增长路径与成功追赶型经济体历史经验接近的话,那么,我国潜在经济增长率有很大可能性将在“十二五”末期放缓,“十三五”时期将明显下一个台阶(见表1)。

表1 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展望:三种方法的测算结果

三、增长速度下台阶将使中国经济面临两方面的重要挑战

增长速度回落,中国是否会落入 “中等收入陷阱”?这是近期讨论较多的一个问题。从工业化的历史进程观察,应当区分两种不同类型的增长回落。一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回落,典型的是拉美国家,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也有相似的经历;另一种则是较完整地经过工业化高速增长期后的回落,典型的是上述日本、韩国、德国等二战后的增长经历。从形态上看,二者有相似之处,比如都曾经历过时期长短不等的 “挤压式”高速增长,继而发生了经济增速的回落。但深入分析不难发现,这两种类型增长回落的性质、原因与含义大不相同。首先,前者的增长回落大体出现在人均GDP达到4000-7000国际元的发展阶段,而后者则出现在人均GDP达到11000国际元左右的发展阶段。其次,前者的增速下滑是在工业化中期后发优势尚未完全释放的前提下发生的,是“非正常回落”,其根本原因是相关国家的工业化基本架构存在重大缺陷,以致工业化进程无法持续,特别是高速增长过程无法顺利完成。而后者的增速下降发生在后发优势基本释放、工业化高速发展阶段基本结束之时,是一种“自然回落”。

图1 中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之中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前面的分析,按照1990年国际元计算,2010年中国人均GDP已经达到7864国际元,超过了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时拉美国家人均GDP 4000国际元和苏东国家人均GDP 6000国际元的水平。按照目前的增长态势,再过3-5年,中国将有很大可能达到成功追赶型国家经济增长“自然回落”时所达到的11000国际元的水平。除非出现重大挫折或反复,中国落入拉美和前苏东国家曾经经历的那种含义的“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中国的增长形态,看起来与成功追赶型经济体更为接近或相似。不同的是,在经济增长速度回落以及回落后转入新的增长阶段过程中,中国将会面临特殊的矛盾和问题。

当中国经济触到高增长的边界,增长速度下台阶会伴随着大幅度结构变动,30多年来经济高速增长所依托的基本面因素将发生重要调整和重新组合。如果继续维持既有的增长模式或发展方式,在经济增速下台阶时,中国经济将面临两方面的严峻挑战。一是与高速增长相伴随的高流动性和规模经济收益,掩盖了为数不少的低效率问题。然而一旦速度降低,与低效率相关的各种问题将会暴露,如企业盈利和财政收入下降、资产估值收缩、长期信贷回收困难等,甚至出现某种形式的财政金融等危机。二是在低成本要素优势逐步减弱后,由于在市场开放和竞争、民营大企业发展、大学教育和科研体系、金融支持等方面缺陷和问题,能否形成创新驱动为基础的新竞争优势,将会面临较大困难和不确定性。

四、如何评估和理解已有的增长模式

应对上述挑战的关键是发展方式转变能否取得实质性进展。发展方式转变,或增长模式的转型,首先涉及到对已有增长模式的评估。现在有一种奇特现象,即国内外对中国增长模式评估出现反差。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后的突出表现,国际上对“中国模式”的兴趣日浓,总体上给出了积极评价。反观国内,对增长模式的批评要更多一些。如何客观、历史从而正确地看待对中国增长模式评价,确实是一个重要问题。如果说中国过去30多年的经济增长堪称奇迹,同时又认为中国的增长模式“落后”、“不行”,逻辑上难以自圆其说。事实上,回过头看,特别是在国际视野下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比较,不难发现中国的增长模式具有诸多重要而独特的优点。例如,达成自上而下、广泛而持久的“发展是硬道理”的社会共识,近些年又上升到“科学发展”的新境界;推动以“摸着石头过河”、“双轨制”等为特色的务实而有效的市场化改革;实施多层次而稳定持续的对外开放,较深程度地介入国际分工体系;以世界上最大规模人口为基础、虽不平衡但可互补的国内市场体系;在保持社会和政治稳定的条件下求得改革和发展的平衡推进等。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显著特点是 “地方竞争”。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以至乡镇政府之间,都进行着通过改进本地投资和发展环境而争取外部资源、促进自身发展的竞争。有一级政府,就有一个竞争主体。这种独特结构是中国传统政府治理结构和市场经济结合的产物。当市场机制驱动的商品和资源跨区域流动以后,“强政府”在促动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交易者信用、动员本地要素并提高其质量、改进政府办事效率等方面,都表现出组织资源上的优势,在工业化处在起步或较低阶段时,此种优势更容易得到体现。而客观上存在的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又刺激了对这种组织资源的利用。值得研究的是,这种也被称为“发展型政府”的特点并非出自预先设计,而是在改革实践中通过适应性调整逐步形成,事后被观察和认识到的。这一点恰恰体现了中国改革的特点。

事实上,我们对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认识仍有待深入。中国经济已经取得了持续高速增长的奇迹,但我们对这一奇迹仍处在“知其然”、很大程度上“不知其所以然”的状态。而处在这种状态就存在着一种可能,即不经意间将一些原本难能可贵的东西否定甚至丢掉了。比如,中国的高储蓄、高投资是高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现在被视为增长模式中的突出问题。如果考察一下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这个因素正是其缺少且长期以来难以具备的。

当然,这样的观察并不否定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缺陷,问题依然是如何理解这种缺陷。通常认为,现有增长模式导致了几大不平衡,包括内外不平衡、投资消费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平衡等。那么,这些不平衡是真正问题所在,还是更深一层问题的外在表现?我们认为注意力应主要放在深层问题上。目前最值得关注的深层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能源、土地、金融、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不同程度存在的扭曲,导致资源误配和结构失衡。比如,要素市场扭曲促成了“虚高”的出口竞争力和过高比重的资源消耗产业。二是以国有经济为主、垄断性较强的非贸易部门(以基础产业为主)与以非国有企业为主、高竞争性的贸易部门(以出口导向型产业为代表)并存的二元结构,不少研究表明,前者在占有大量资源的同时产出效率大大低于后者,并包含了日益增长的金融财政风险。中国的产业竞争力主要来源于后者。

现有增长模式的缺陷与特点或优点直接相关,一定意义上说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即都根源于政府对资源配置深度介入。它在创造高增长的同时,内生了诸多结构性不平衡;它在促成高投资时,包含了不容忽视的低效率和风险隐患。人们一再警告说,如果不解决上述问题,中国经济的高增长将是不可持续的。理想的办法应当是,通过深化改革去掉现有增长模式中不好的东西,保留好的东西,所谓“兴利去弊”,通过纠正不平衡保持经济的高增长。然而,改革未能取得预期的实质性进展,但高增长看起来依然可以维持。这样我们需要关注现有增长模式的另一个特性,即高增长本身具有较强的缓解或后推不平衡、低效率和风险隐患的能力。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银行业改革时所剥离的上万亿不良资产,就是在以后的高增长过程中逐步消化的。这次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主要靠的还是投资拉动,虽然对此有不少质疑,但只要高增长的潜力还在,中国经济已有的增长态势并不会被打断。

五、增长模式“时效性”带来的严峻挑战

中国经济下一步面临的问题是,如果高增长不可持续,将会发生什么?这里所说的高增长不可持续,并不是指所谓“主动调控”、人为压低的结果,而是潜在增长率下一个台阶。正如前面所指出的,中国在增长速度下台阶背景下的经济转型将会面对防控风险和增长动力转换两方面的挑战。具体地看,需要面对并解决一系列重要问题,包括能否在增速下台阶时有效防范和化解高速增长期所积累的财政、金融风险;企业能否适应较低的增长速度环境,逐步改变“速度效益型”的盈利模式;能否随着增速回落而相应调整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能否形成充分有效的市场环境,在竞争基础上产生一批创新型大企业和大量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出具有长期国际竞争力的技术、知识密集型制造业与服务业;能否进一步开放市场,放宽垄断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准入限制,为服务业的大发展提供空间和动力;能否在城乡统筹的基础上,加快进城农民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市民的进程,促进农民承包土地在保障权益的前提下优化配置;能否通过改革开放形成适应创新型社会建设需要的大学和科研体系;能否通过促进就业、创业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使中等收入群体快速成长;能否建成适应新阶段发展和创新需要、有效分散和防范风险的现代金融体系;政府能否由增长主导型向公共服务主导型转变等。

回过头再看增长模式转型,我们可以把问题分为三类:结构性、体制性和时效性。浮在表层的是由一系列不平衡表现出来的“结构性”问题,背后则是资源配置中的扭曲所体现的“体制性”问题。值得探究的是,体制上的缺陷与优势很可能是共生的。尽管人们期待“兴利除弊”式的改革,事实上改革难度很大,不是因为没有“可改革”的空间,而是因为“能改革”的空间被大大压缩了。然而,只要经济仍有高增长的潜力,经济增长的势头并非象有些人担忧的那样不可持续。这说明既有的增长模式与高增长阶段具有相当强的适应性,不仅表现为可以启动和维持着高增长,更重要的是可以容纳、消解或后推看起来相当严重的不平衡、低效率和风险隐患。这可以理解为“时效性”。当“时效性”成为一个问题,即潜在增长率下台阶、进入一个新的增长平台时,不能不面对原有结构性、体制性问题所引致的矛盾尤其是风险冲击,而且要构造一个与新阶段增长特征相适应的增长模式。这就是下一步改革所承担的历史使命。

六、需要明确新时期改革的目标和价值观

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前面列举的诸多问题只是较为紧迫的部分。有效而成功的改革需要一组条件,中国以往改革中的一些成功经验并不过时,但新时期的改革需要加入新的要素。我们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改革的目标,从另一个角度说,改革应当确立一种更为明确的价值观。

就常识而言,改革应当达成多方面的目标,比如解放生产力;扩张人的自由空间;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如此等等。这些目标出自不同角度,均有其合理性,但相互之间也可能有冲突。在此之上,我们应当有更高层面的目标追求,这就是使每一位社会成员的潜能尽可能得到发挥。这个目标属于 “规范性分析”范畴,看起来似乎相当抽象甚至遥远。但若将其放入实证分析过程,将会发现它是非常具体和有针对性的。事实上,提出这一目标,正是为了在纷繁复杂的改革格局中找到一条能够展开价值判断、理顺关系并一以贯之的逻辑主线。

比如,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是现阶段最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是仅仅在再分配上做文章,甚至“杀富济贫”,还是立足于改进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发展能力建设和发挥的条件,使他们具有大体公平的发展机会,进而通过自身努力提高收入水平,并缩小收入差距?收入再分配无疑是必要的,但当前的基本问题是社会成员发展能力和机会的不均等。打一个比方,有两个青年人,一个来自城市,受过良好教育(比如海外留学归来),加上有一定社会关系,在某金融机构从业,属高薪阶层;另一个来自农村,勉强上完初中,外出打工,收入菲薄,仅能糊口。如果脱去由各种社会关系构成的“外衣”,两个“赤身裸体”的人的潜能到底有多大差距呢?正常情况下差距应该不大,至少不会如实际收入差距所显示的如此之大,抑或差距是相反的,即农村青年的潜能大于城市青年。两者在现实生活中所表现出的收入(以及能力)差距,主要是由历史、文化、体制和政策等因素所导致的。解决这样的差距问题,最重要的还是通过改革、创新、政策调整,通过持续的发展,为他们创造出日益扩展且大体相同的发展能力建设和发挥的条件。有了这样的条件,即使存在差距,社会接受程度较高,也较易治理。

又如,转向创新驱动社会,实质上要求社会成员在更高程度和更大范围内表现出内在的创造力。一个创新不足的社会,必定是一个人们创造力受到抑制的社会,即使有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模仿。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更多地拓展就业、创业、创新的空间;需要保护创新者的知识产权,给创新者足够激励;需要给各类创新者获取资源的平等机会;需要形成一种鼓励创新、容忍失败、给创新者以社会尊重的文化,如此等等。

再比如,消费比重低既可能来自对劳动者收入增长的人为压抑,也可能来自公共服务的不足。前者表现为劳动者贡献(能力发挥)的低估,后者则表现为在劳动者社保、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的欠账,而这些方面对劳动者的发展能力建设至关重要。

类似例子还可以举出一些。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经济发展中呈现的种种不平衡,追根溯源,都与社会成员发展能力建设和发挥之间有实质性关联。有理由相信,一个人的潜能得到尽可能大程度发挥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富有创新活力的社会,一个投资消费及其他重要经济比例关系较为合理的社会,同时也是一个收入差距较小且社会容忍度较高的社会。

提出这样的改革目标或改革的价值观,是以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为基础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说的出发点和核心内容。经济学已经区分了增长和发展的不同涵义,人的财富增长与自身的发展也不一定等同。贫困可以源于发展机会的不均等,但富有未必来自发展能力的实现,比如某些石油输出国的居民,巨额财产的继承者,社会财富的贪占和盗取者等。我们应当追求财富增长与人的发展的内在一致性。当一个人陷入贫困的时候,最需要关注的是他的潜能未能得到发掘;当一个人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掘时,他的财富将合乎逻辑地增长,更重要的是,能力发挥和得到的社会认可,将带给他更多和更有价值的乐趣。这种状态也是我们致力于建设的和谐社会的至高境界,因为只有人的发展潜能得到充分扩展的空间,社会才会获得可持续的和谐稳定性。

基于以上思考,我们认为应当着力推动“参与促进型改革”。所谓“参与促进型改革”,是指以促进社会成员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更高质量参与工业化、现代化进程,进一步释放社会成员发展潜能为目标,着力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取得突破。其要点可概括为扩大参与机会,提升参与能力,完善鼓励创业、创新的制度和政策,创造稳定参与预期的法治环境等。

(本文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研究”课题成果之一。参加讨论或提供初期研究成果的有张军扩、侯永志、刘培林、高世楫、杨建龙、陈昌盛、宣晓伟、许伟、卓贤、何建武、刘云中、张丽平、王晓明、袁东明、方晋、陈建鹏、许召元、吴振宇、陈波等)

注释:

[1]这里给出的是固定资本形成占GDP的比重。包括存货资本在内的全部资本形成占GDP的比重的变化规律,和固定资本比重的趋势基本一致。

[2]由于编制方法有所差异,需要把我国统计局发布的GDP增长率进行一定的缩减和调整,以便得到和麦迪森1990年价格的国际元可比的数据。

[3]第一种方法和第二种方法测算结果有两个差异:增长率预测的具体数值不同;增长率转折的型态不同,第一种方法下是台阶式下滑,第二种方法下则是较平稳地下滑。这里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方法的差别,第一种方法把中国视为一个经济体,而第二种方法中由于各省份独立计算,相互的影响有一定程度的抵消,使得全国增长率下台阶的过程较为平滑。二是设定的比照对象不同,在第一种方法下,全国所有地区都以成功追赶型经济体为参照,而第二种方法下,有一些省份考虑到其自然地理和资源条件,设定了增长水平较低的比照对象。

F124

A

1006-6470(2011)05-0027-07

刘世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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