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 重典治乱
2011-01-02
加强监管 重典治乱
■皓 奋 一 凡
2011年5月23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目前,食品安全问题触目惊心,出台我省的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很及时、很重要。
2011年4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就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集体立法调研。 蔡荣章 摄
仅靠道德约束不够,建议重典治乱
王永明副主任说,没有法律约束,食品安全就会不断地反复出现问题。就当前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来说还应规定,第一是要严惩危害人民健康的食品制造者,让这些人付出违法的成本,靠一般的良心、道德教育是远远不够的。第二是加强监管,严惩监管失责者,现行体制下多部门管理一下子变成一个部门来管理并不现实,但监管部门不能失责。第三是在现行体制下,食品安全监督仅靠一个或几个部门很难完全承担,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要负起主要责任来。
对于目前广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国华概括了8个字:“法不责众,重典治乱。”法不责众,表现为食品不安全问题太普遍了,凡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都是体制安排出了问题,要研究改善制度体制,从根本上加以解决;重典治乱,是当前食品违法的处罚太轻,不足以杀一儆百,起到威慑作用,建议重典治乱。
“可以借鉴社会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方法,提高社会管理能力,比如,欧美国家的安全号码制度,建议全社会覆盖诚信档案,让诚信缺失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傅颂恕委员建议,“在法律责任方面做进一步推敲,除了目前的处罚外,对危害严重的还应该禁止终生再从事此行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相当严重,可以说触目惊心。如何处理和整治?关键要靠立法和执法。”魏真柏委员认为,“立法一定触动违法者的根本利益,督促他们形成自觉,使他们不敢违法。执法一定要严,真正把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设立“食品警察”,加强监管
吕毅强委员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成立食品警察,加强监管。他说,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因此不但要加大处罚力度,还要组建专门的食品警察,来加强监管。
钱中贤委员则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主要归咎于两个“不力”,“一是打击不力,二是监管不力。”对打击不力问题,建议在法规中加大司法惩治力度,要严查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监管不力问题,建议加大对有关监管部门、监管人员渎职行为的追究力度。
潘海天委员认为,要进一步强调食品安全监督的前移。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滞后,往往要等问题出来后再去管理。各个职能部门要把食品监管的位置前移,在食品的加工环节就加强监管。第二,应建立权威平台,统一食品安全问题信息的发布。第三,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现在大量的进口食品包括用高科技手段加工的,要让消费者了解情况,有所选择。另外,对法律责任要进一步明确,比如对食品添加剂的法律责任处罚中,对不按照规定添加,或者是非法添加非食品化学品的处罚不明确;对生产以食品添加为目的非食品添加剂并销售的企业或者个人如何处罚也应明确。
分组审议时,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就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展开热烈讨论。 蔡荣章 摄
食品生产要有准入制度
程渭山副主任提出,食品生产要有准入制度,因为涉及到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是谁都可以生产的。没有标准的要尽快制定标准,行业标准不统一的要统一。比如对小摊小贩要备案,有备案比没有备案好,监管工作容易到位。另外,他还提出,要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培育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的作用。
冯明副主任则认为,要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管,目前保健食品安全问题也很突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应该有所规定。
陈小恩委员直言,食品安全监管虽然涉及多个方面,但有一点必须明确,政府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条例在明确政府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同时,也要明确政府部门各自在食品安全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分工要明确,解决多头管理、多头执法,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相互交叉的问题。
汪志芳委员提出,要强化全程无缝监督。食品安全是系统工程,不能笼统地讲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监督工作,法规要明确各个部门的具体的职责。同时,他还提出要建立食品企业的“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一旦查到违法犯罪行为后要让他不得翻身。
崔秀玲委员则提出,对一些患有不宜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疾病的,尤其是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有所规定,监管的职责要明确。
加强科普宣传,正确认识添加剂的使用
薛滔菁委员建议,要加强科普宣传。因为瘦肉精、防腐剂,包括农药、化肥使用,在生产阶段是一个正常的使用,不超量、不违规的使用是有作用的。如农药打完规定半个月或者多少时间以上才可以采摘,瘦肉精在小猪的生产时添加,不能加完以后一个月就上市,有些农民是知道的,有些农民却不知道。对于农民要加强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让他们知道这种东西多加是不能吃的,对人体是有害的。
“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两个情况是比较严重的:第一,种植过程中大量使用农药;第二,加工生产过程中过量使用添加剂。”吴顺江委员认为,“有些添加剂本身是一种科研成果,但是过量使用是有害的,所以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让生产者真正了解生产安全食品的重要性。另外,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加大生产和销售环节当中随机抽样检查的力度,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