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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审计的重要作用

2010-12-31李晓丽

经济师 2010年9期

  摘 要:扎实做好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审查职能,取得项目建设“三项控制”的最佳效果,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建设项目 拓投标 监督 审查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9-187-02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发展壮大提高市场竞争力就必须着眼于新项目的建设,招投标是项目建设的源头,它是利用市场竞争规则择优选择承包商和供应商,招投标对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三项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审计在项目建设各个环节中发挥着监督审查的作用,为建设项目保驾护航。为促进项目招投标的规范运作,确保有效透明使用建设资金,审计部门应对招投标实行全程审查监督,严肃查处招投标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招投标不合法行为,防止建筑经济活动中出现无序状态和腐败行为。真正做到“公开的规范程序、公平的竞争手段、公正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做好招投标阶段的审计工作,对有效控制整个项目的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审计的作用进行讨论。
  
  一、切实做好招投标准备阶段的审计工作,为招投标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招投标准备阶段的审计工作重点是审查招标单位的招标方式、招标文件、招标程序和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等,这个阶段审计工作到位可以保证招投标工作从开始就按照“三公”原则有章可循地进行。
  1.招标方式。审查招标方式是否按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标的必须在指定的报刊、网站或公开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内容必须详细完整,公告发布后对符合公告内容要求的投标单位登记,并接受其资格预审文件。邀请招标应同时向三个或三个以上能承担招标项目且企业信誉良好的法人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指导招投标活动参与各方的纲领性文件,招投标工作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招标文件的审计主要是审查招标范围、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组成部分、评标办法、付款方式、工程计价取费依据、合同主要条款、技术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措施/设备材料售后服务措施和承诺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等内容是否明确且详细,有无模棱两可的规定;招标文件是否有倾向性和不公平条款。审查标段的划分是否恰当。是否存在人为分解工程项目,规避招授标等违规现象。
  3.招标程序。审查拓标程序是否符合《招投标法》和有关招投标工作法律法规规定,是否严格遵循“三公”原则,这个环节是导致招标失败和影响招标效果的重要环节,招标程序的不合法将导致评标和定标的不公正。(1)审查招标单位是否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其内容是否合规、合法、详细完整,是否与招标方式的规定相一致。(2)审查招标单位是否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全部发放了招标文件,是否存在招标单位对通过资格预审的个别单位不发放招标文件而拒绝其投标的现象,尤其是拒绝实力较强的投标单位,这是为了杜绝招标单位在发放招标文件阶段选择潜在投标单位的现象。(3)审查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间隔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防止出现部分投标单位因迟发招标文件导致无充足时间编制投标文件而放弃投标的情况。(4)审查招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后,是否组织领取招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是否解答了所有投标单位提出的投标疑问并将所有答疑汇总后给发放至全部投标单位,让所有投标单位在获得相同资料的基础上参与投标。
  4.般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审查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资格,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圆满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应认真进行,防止某些企业靠不正当关系蒙混入围和借用其他企业资格参与投标。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要求和不能圆满完成招标项目的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加强招投标实施阶段的审计工作,为招投标工作遵循“三公”原则提供保障
  
  招投标实施阶段的审计主要是审查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开标、评标、定标过程程序和方法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这个阶段是招投标活动的关键阶段,做好审计工作能从根本上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由根据招投标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为防止评标委员会提前组建投标单位与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致使评标不公正,评标委员会应在开标当天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组建。监督评标委员会的抽取过程,审查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与投标单位有利益关系,有利益关系的不得参与评标工作。审查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与需评标的项目专业对口,防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评项目不了解导致对各投标单位不能作出客观的评价而出现错误的评标结果。
  2.开标。审查开标时间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日规定,招标单位是否在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良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场的情况下公开组织开际,有无违反规定暗箱操作情况;是否由投标单位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时对投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核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制造许可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通过资睁审查的投标单位当众宣布其投标有效并拆甘其投标文件,开标过程应做好书面记录。
  3.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招标文件和公帑的评标办法为标准,进守职业道德,对各投际单住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在评际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推荐预中标候选单位。
  评标过程中审查是否有投标单位串标、围际现象,对有此类情况的单位拒绝其投标视为废标并严肃处理,列入不良行为名单。今后不再接受该单位的投标。审查评标委员会是否有倾向性,对各授标单位评审尺度不一的情况。对不负责任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提出警告,严重者让其退出评标现场,从专家库名单中删除,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今后不再参与评标工作。
  4.定标。(1)审查定标的程序和方法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确定中标单位的办法,是否切实选择了社会信誉好、价格低、技术可靠、企业整体实力强的性价比最优的单位中标;中标价是否符合市场行情,是否存在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不考虑质量压低造价,低于成本价中标的现象。(2)在确定中标单位前,审查招标单位是否有向预中标单住提出压低中标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供货期或其他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且违背预中标单位意愿的要求,并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3)审查中标单位是否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的类似项目是否有不良记录。
  
  三、坚持招投标完成阶段的审计工作。对招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否给予客观评价
  
  招投标完成阶段审计工作的重点是听取投标单位的意见,接受投标单位的质疑,监督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这个阶段的审计工作是对招投标工作进行评价,对招投标国内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使令后的招投标工作扬长避短更上一层楼。
  1.招投标结束后审计部门应深入了解和广泛听取各投标单位对招投标的意见和建议。把建议反馈给招标单位以便改进今后的招投标工作,防止出现类似问题。对投标单位提出的对招标工作的任何质疑,都应全面深入了解并得出令质疑单位信服的解释和说明,对错误的评标结果要及时纠正。
  2.加强合同签订的监督。审查中标单位是否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与建设单住签订合同,是否按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审查签订的合同是否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招标答疑和投标文件为依据,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一致;合同的基本内容是否完整、规范,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要求,合同中责任、权力、义务和奖罚是否明确。
  3.审查合同执行情况。审查中标单位是否违法分包或转包,对因违法分包或转包造成项目质量隐患或影响I期(供货期)的要严肃查处,并把该单位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夸后不允许投标,并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将合同履行情况良好的单位信息反馈给建设单位,可适当予以奖励(经济或续签合同)提高中标单位履行合同的积极性。
  只有加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的审计力度,做好各项基本I作,起到行之有效的审查监督作用,把一切违规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招投标工作在“三公”原则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合法进行,不给违规违纪现象提供可趁之机,就可以从源头上堵住不正之风,使项目建设有序顺利的进行,建成“阳光工程”,给企业带来最大的利润和效益。
  (责缟: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