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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市场问题的思考

2010-12-31司徒秋玲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年3期
关键词:交易市场商业银行交易

司徒秋玲 徐 烨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100025)

1 背景资料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问题让人类面临的生存环境危机不断加重,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是造成一系列气候灾难的主要问题,减排成为了摆在人类面前最迫切的问题之一。为了平衡各国利益,鼓励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005年生效的《京都议定书》为世界提供了一个“减排机制”:给每个发达国家确定一个“排放额度”,允许那些额度不够用的国家向额度富裕或者没有限制的国家购买“排放指标”。自此,人们可以像买卖股票一样,在交易所里进行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这样,“碳金融”的概念应运而生。

如今,围绕着碳交易构建起来的碳金融体系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国的政要、专家们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中,“低碳经济”成为当今世界上最炙手可热的名词。后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再平衡”为“低碳经济”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会,诸多国家将低碳经济列为今后长期的经济增长点。面对逐步兴起的“低碳经济”带给各国商业和金融业的巨大发展机会,我国商业银行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如何分享低碳经济时代的“盛宴”?此问题值得深思。

2 低碳经济的基本概念及核心理念

2.1 什么是低碳经济

简单来说,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低碳经济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2.2 模糊的碳金融概念

伴随着低碳经济概念的出现,碳金融这一新名词也随之孕育而生,但至今仍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一般而言,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而这一类金融活动,目前大多是围绕着温室气体中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碳的排放权交易即碳交易开展的。

2.3 碳交易及碳交易市场的基本原理

具体地说,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碳交易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在六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为计算单位,通称为“碳交易”,其交易市场则称为碳市场。

在碳市场的构成要素中,规则的制定是最重要的核心要素。《京都议定书》便是当前碳市场最重要的强制性规则之一,《京都议定书》规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中国家(即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量化减排指标——即:在2008~2012年间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削减5.2%。为达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全球温室气体减量的最终目标,以《京都议定书》为核心所构成的法律架构约定了三种排减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联合履行(Joint Implementation,JI) ,排放交易(Emissions Trade,ET)。

碳市场的供给方包括项目开发商、减排成本较低的排放实体、国际金融组织、碳基金、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咨询机构、技术开发转让商等。需求方有履约买家,包括减排成本较高的排放实体;自愿买家,包括出于企业社会责任或准备履约进行碳交易的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个人。

2.4 碳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引领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低碳经济最终要通过实体经济的技术革新和优化转型来减少对石油燃料的依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但历史经验已经表明,如果没有市场机制的引入,仅仅通过企业和个人的自愿或强制行为是无法达到减排目标的。碳市场从资本层面入手,通过划分环境容量,对温室气体排放权进行定义,延伸出碳资产这一新型的资本类型。碳交易把原本一直游离在资产负债表外的气候变化因素纳入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改变了企业的收支结构。碳交易市场的存在则为碳资产的定价和流通创造了条件。本质上,碳交易是一种金融活动,但与一般的金融活动相比,它更紧密地连接了金融资本与基于低碳技术的实体经济:一方面金融资本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创造碳资产的项目与企业;另一方面来自不同项目和企业产生的减排量进入碳金融市场进行交易,被开发成标准的金融工具。碳交易将金融资本和实体经济联通起来,通过金融资本的力量引导实体经济的发展。这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有机结合,代表了未来世界经济的发展方向。

3 碳交易在全球的发展现状

3.1 全球交易量增长迅速

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经过几年的发展,碳交易市场已渐趋成熟,出现了参与国范围不断扩展,市场结构向多层次深化,财务状况更加复杂等显著变化。全球碳交易市场出现了爆炸式的增长。2007年碳交易量从2006年的16亿吨跃升到27亿吨,上升了68.75%。成交额的增长更为迅速。2007年全球碳交易市场价值达400亿欧元,比2006年的220亿欧元上升了81.8%。在全球经济衰退的2008年,全球碳交易市场依然保持强劲增势,低碳行业的收入增长幅度仍然达到了75%,仅2008年上半年全球碳交易市场总值已经接近2007年全年总额。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全球碳交易在2008-2012年间,市场规模每年可达600亿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如果把眼光放得更远一些,2012年后的国际碳交易体系也值得期待。

3.2 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的参与度

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等在内的众多金融机构,目前已经成为国际碳交易市场上的重要参与者,其业务范围已经渗透到该市场的各个交易环节。

其中,商业银行主要提供的服务包括:向项目开发企业提供贷款,帮助企业在产生排放权指标后可在国际市场上进行交易,甚至可以将其作为还款来源之一;为项目开发企业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包括项目规划以及相关材料的准备和报送等);为产生原始碳排放权的项目开发企业提供担保;在二级市场上充当做市商,为碳交易提供必要的流动性;开发各种创新金融产品,为碳排放权的最终使用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或者为投资者提供新的金融投资工具等等多个领域。

4 碳交易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4.1 我国巨大的市场前景

对于发达国家而言,能源结构调整,高耗能产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都需要高昂的成本,温室气体的减排成本在100美元/吨碳以上。而如果在中国进行CDM合作项目,减排成本可降至20美元/吨碳。这种巨大的减排成本差异,促使发达国家的企业积极进入我国寻找合作项目。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以前不需要承担减排义务,在我国境内所有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都可以按照《京都议定书》中的清洁发展机制转变成有价商品,向发达国家出售,这也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途径。我国位GDP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在努力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通过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努力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必将有大批项目可被开发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近两年来我国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及核证减排量供应量方面已全球领先。2007年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量的成交量已占世界总成交量的73%,2008年更是惊人的占到84%。我国的实体经济企业为碳交易市场创造了众多减排额。

目前,我国政府正将低碳经济作为一大发展重点。2006年底,科技部、中国气象局、发改委、原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国第一部《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中国政府层面首次提出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2007年APEC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将在中国“发展低碳经济”;2008年,以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能源环境交易所及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代表的各类排放权交易机构在各地陆续建立;2009年国务院强调,要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经济增长点,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以期在2010年使国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同年在党中央拉动经济的4万亿投资计划中,有2100亿将用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4.2 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目前,我国政府发展低碳经济的思路日渐清晰,然而,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发展碳交易市场上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对CDM项目和“碳金融”的认识尚不到位。

CDM项目和“碳金融”是随着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兴起而走入我国的,在我国传播的时间有限,国内许多企业还没有认识到其中蕴藏的巨大商机;同时,国内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价值、操作模式、项目开发、交易规则等尚不熟悉,目前关注“碳金融”的,除少数商业银行外,其他金融机构鲜有涉及。

国内关于碳交易的市场体系仍然接近一片空白。

尽管2008年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能源环境交易所及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环境类交易所在各地相继建立,但这也只能算是中国开始探索构建自己的碳市场进程中迈出的一小步。目前这些交易所还都只是企业行为,主要是以清洁发展机制为代表且基于项目的交易,而不是标准化的交易合约。由于没有自己的交易体系,自然无法获得相应的定价权,因此,要想在国际市场获得相应的话语权似乎难上加难。我们必须看到,在未来的全球碳市场中,中国同样面临着像在国际石油市场一样可能丧失话语权的严峻问题。

中国尚处在整个碳交易产业链的最底端。

中国创造的核证减排量被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大量购买后,通过金融机构的二次包装和开发,成为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衍生产品及担保产品并进行交易。不仅如此,他们还正在全力吸引中国的金融机构参与到他们所建立的碳金融市场中,进而赚取中国资本的利润。这就像中国为发达国家提供众多原材料与初级产品,发达国家再出售给中国高端产品,并赚取“剪刀差”利润的原理是一样的。

5 以商业银行为平台,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碳金融体系

如前文所述,巨大的市场前景必将带来丰富的商业利润。依照国际市场的成功经验,作为金融体系的基石,金融机构应该作为推手,推进低碳经济在中国的迅速发展,并且在积极参与碳金融的过程中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另外,如何协助相关部门和交易机构建立健全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也是留给我国金融机构的任务之一。

我国商业银行在过去几年碳金融业务的发展中,也尝试性地参与到了碳交易市场中,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实践中探索出了针对清洁技术开发和应用项目的各种创新融资方案(如节能服务商模式、EMC、金融租赁模式等),有效地降低了项目开发的成本和风险。

不过,如果从国际碳交易整体来看,我国商业银行从事的业务仍然相对单一,而且主要集中在产业下游和附加值较低的环节。对于项目咨询、二级市场交易以及相关衍生金融产品开发等领域,我国商业银行仍然涉足较少。其主要原因一是因为我国商业银行对碳交易整体认识不足,相关业务能力有限。另一方面,目前碳交易市场的主体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我国碳交易机制体系尚未建立。碳交易市场的交易规则、指标出售价格目前仍主要由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制定,这使得在相关领域的竞争中,我国商业银行较其他国际性商业银行处于劣势。

思考之余,如何以我国商业银行为平台,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碳金融体系,有以下几点建议:

以多元化的手段为CDM项目提供中介服务。其中国有商业银行的作用尤为突出,其作为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可以依托众多的网点渠道资源,通过提供融资租赁、财务顾问、资金账户管理、基金托管等业多项业务全方位地介入CDM项目的中介服务,在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来源,逐步优化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的同时,将中国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做多、做大、做强。

关注低碳概念的企业客户,创新信贷业务管理机制。以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为例,低碳经济概念企业主要包括以下两大类别:新能源板块:包括风电、核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能、氢能等;节能减排板块:包括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建筑节能、半导体照明节能、变频器、余热锅炉、余压利用、清洁煤发电和清洁煤利用板块等。上半年,以天威保变、科力远、金风科技等上市企业为代表的低碳概念股的走势远远领先整体市场,在这些企业股价飙升的背后,是这一类企业良好的业绩反映,亦或是良好业绩的预期。

基于低碳经济概念企业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的良好表现,国有商业银行应将这一类企业客户作为贷款支持的重点对象,积极创新信贷业务管理机制,以适应低碳经济的发展需求。由于目前我国碳交易、碳金融皆主要是依托于CDM项目因此,商业银行在做好风险防范,确保业务稳健开展的基础上,应敢于将低碳经济项目作为贷款支持的重点。

拓宽低碳项目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商业银行应积极利用市场机制,依照相关政策法规拓展多元化环保企业融资渠道,综合债券、票据、股权、信托等除信贷以外的融资工具,同时逐步引入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投资,吸引社会投资,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待政策允许后,创新引入节能减排项目保理融资、排放权质押融资方式,多角度拓展低碳企业的筹资渠道,降低其筹资成本。

以各地排放权交易所为起点,打造国内规范的碳交易市场。商业银行可与各地排放权交易机构建立合作,以结算和代理业务为突破口,为排放权交易所提供保证金账户和外汇离岸账户开户便利,为交易各方研发支持和中介服务;积极协助排放权交易所研究和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市场交易制度,并适时推出碳交易衍生工具,以此来提升我国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上的定价能力。

积极参与碳交易的各级市场,繁荣国内碳交易市场。商业银行应积极主动地争取金融监管部门的支持,联合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众多金融机构参与排放权的交易与投资,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基金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间接或直接地持有碳资产,并在二级市场上充当做市商,为碳交易提供必要的流动性。

重视与碳交易相关的金融产品创新,与国际市场接轨。商业银行应注重创新、积极拓展碳金融业务模式。除了最基本的排放权远期和期货交易外,应收碳排放权的货币化、碳排放权交付保证、套利交易工具、保险/担保、与碳排放权挂钩的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已成为当今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中的一个亮点,我国商业银行如能在这些方面做出有意的探索,无疑将为碳金融体系在中国的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做好战略储备,积极应对挑战。商业银行应主动进行与碳金融业务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和人才培养及储备,以适应未来的变化,提高在碳交易相关领域的服务能力和竞争能力,并以此获取新的增长点和发展机会。

综上所述,随着低碳经济时代的到来,碳金融已经成为全球金融机构竞争的新领域,我国商业银行拓展碳金融业务已是大势所趋。面对中国碳金融业务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商业银行应尽快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其中,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全面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和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同时,为符合中国国情的碳金融市场体系创造更为有利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1]王亮亮,杨振宇.碳金融:低碳时代的金融创新[J].中国石油报,2009-12-09.

[2]汤小明.发达国家碳金融发展现状[J].企业导报,200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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