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样本分析与对策建议
2010-12-26方琼
方 琼
(赤壁市财政局,湖北 437300)
赤壁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样本分析与对策建议
方 琼
(赤壁市财政局,湖北 437300)
自2010年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在湖北省赤壁市试点以来,运行情况良好。为准确掌握赤壁市农民对“新农保”的意见,以及推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本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结分析了当前推进“新农保”面临的困境,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新农保”制度的一些对策建议。
新农保 试点 样本分析 对策建议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为“新农保”,开展新农保试点、建立新农保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城乡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作为全国首批、湖北省13个试点县(市)之一,赤壁市于2010年元月启动实施新农保试点,目前正在深入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2010年5月中旬,赤壁市财政局、劳动局在前期走访调研部分乡村干部和农户的基础上,设计调查问卷,采取抽样调查方法展开了专项调查。结果表明,在赤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相关部门和乡村干部的扎实有效工作,“新农保”制度在赤壁市已家喻户晓,得到了广大农户的支持和拥护。在纷纷参保的同时,他们对“新农保”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但是,要达到90%的“新农保”参保率目标,还需不断倾听农民的呼声,改进并完善工作举措,因势利导,扎实推进。
一、基本情况
本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调查,是在赤壁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点上开展的。采取分片抽样方式,从全市13个乡镇(办、场)中抽取1个行政村,随机问卷调查15户农户,包括补充调查5户农户,全市共抽样问卷调查200户农户。调查的200户农户共有家庭人口767人,其中16-59周岁(不包括在校学生)494人,占总人口的64.4%;年龄超过60周岁的有115人,占15%。
1.农户广泛知晓,参保积极性逐步提高。在所调查200户农户中,全部知道国家为了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而推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知晓率达100%。在最早知道“新农保”制度的途径选项中,有162户是通过乡村干部挨家挨户的宣传知道的,占全部调查对象的81%;33户最早通过电视广播知道,5户最早通过报纸杂志知道,分别占全部调查对象的16.5%、2.5%。99.5%的被调查对象知道家庭成员中哪些人符合“新农保”参保条件。97%的被调查对象知道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用缴费也可按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在所调查200户农户中,有146户表示全部参加“新农保”,34户部分参保,20户全部不参加,分别占被调查户的73%、17%和10%。剔除年龄超过60周岁不用缴费人数,符合“新农保”参保条件有494人,有436人意愿参加“新农保”,意愿参保率88.3%,另外58人因考虑女儿出嫁、年轻人将来办理企业保险、已准备办理企业保险和当前经济困难等原因,目前不准备参加“新农保”。具体情况见表1。
2.选择参保标准不高,与收入高低有直接关系。赤壁市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每年可自行选择一个档次缴费,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在调查的180户全部和有意参保农户中,选择100元最低标准的67户,占37.2%;选择500元最高标准的48户,所占比例为26.7%;其余选择200元-400元标准的分别有15人、19人、31人,各占 8.3%、10.6%、10.6%和17.22%。从调查情况看,在对“新农保”制度认识到位、积极参保情况下,赤壁市参保农户选择参保标准还不太高。
在所调查的180户全部和有意参保农户中,参保农户人均纯收入低于3000元有7户,全部选择100元的标准;人均纯收入3000元-5999元有63户,41户选择100元标准,占65.1%,4户选择500元标准,占6.34%;人均纯收入6000元-9999元有47户,18户选择100元标准,占38.3%,7户选择500元标准,占14.89%;人均纯收入10000元及以上有63户,1户选择100元标准,占1.6%,37户选择500元标准,占58.73%。通过180户参保和有意农户收入情况综合分析,可以看出选择参保标准与收入水平息息相关。
3.政策普遍知道,多数一知半解。对“新农保”相关政策的问题调查中,被调查的200户农户基本能够知道或知道一些相关政策,但绝大多数无法说出“新农保”制度的详细运作程序。例如: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94%能够知道或知道一些,但对于如何补缴费用问题,有43%回答不正确,甚至个别被调查对象距离领取年限超过15年的,为了怕麻烦,而要求直接一次性缴费15年,不清楚“新农保”制度是按年缴费方式收缴保费。177个被调查对象知道“不分男女,从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支付终身”,约占全部调查对象的88.5%,但“每月领取多少钱”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仅有29个被调查对象能够计算正确,占14.5%,其余的被调查对象在回答时,或直接说不知道如何计算,或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时漏掉政府补贴的每人每年30元,甚至漏掉55元基础养老金。
二、调查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
1.制度的连续和衔接问题。1993年底赤壁市曾推行过“老农保”,实行的是个人纳缴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参保模式,国家不实行补贴。由于按该政策农民到60周岁后每月仅能领取2-4元,没有实际意义。因此,到1998年12月赤壁市就没有再开展新的缴费业务。2010年推行“新农保”试点,农户一时还搞不明白新、老农保的区别。1993年缴费虽不多,无论是否到领取年龄,但基本没人领取,甚至钱缴过后,手中没有任何凭据;今年的“新农保”到60周岁不用缴费也能领钱,或不到年龄的分年缴费,到时就可以领钱,有的农户对政府制定制度的连续性提出质疑,担心以后制度还会不会再改。目前乡镇宣传“新农保”过程中,有的农户提出“老农保”所缴费用,乡村干部多数是闭口不谈,能躲藏就躲藏,实在被问得没办法,就拿历史遗留问题来搪塞。湖北省《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凡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2.政策的落实和完善问题。湖北省提出在2020年实现“新农保”全覆盖目标,赤壁市提出2010年“新农保”参保率要达到90%。从此次意向调查看,距离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到2010年上半年为止,全市农村人口中满60周岁以上3.83万人,已有33257名农村老人的基础养老金已发放到位;16-59周岁农村居民27.17万人中,已登记参保1.9万人,征收新农保基金1103.8万元,参保率为68.3%。调查中,乡村干部反映有的本地户籍人全户外出,长年不回来,有的已经年满60周岁,按照政策规定可以享受“新农保”政策,但联系不到人,使好政策一时无法全部落实到位。基层干部和农户反映,“新农保”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还有需要继续完善和明确的地方。如:余家桥乡冷家湖村七组农民王风华认为孩子年龄较轻,长年外出务工,如果现在参保了,将来务工单位为他们缴纳企业保险,那么“新农保”缴费如何处理?新店镇龙门桥村五组李铁山的女儿即将出嫁外省,如果现在参保了,那么“新农保”缴费如何处理?这些在出台的“新农保”政策里都没有明确说法,乡村干部也无法作出确切解释和答复。
3.缴费的保值和增值问题。“新农保”制度规定: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相对赤壁市农民来讲,可以理解为: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用缴费,也可按月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不参保,老人就享受不到“新农保”政策,所以只规定符合参保条件子女应当参保,但没有明确规定子女必须参保。那么,一个农民目前虽没有到60周岁,无论他个人现在是否缴费,只要到60岁就可以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由于个人缴费,形成了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其每月领取额是按照个人缴费总额加上政府每年对每人补贴的30元,除以139(全省统一规定的计除系数),若参保人死亡,领取时间未超过139个月,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在不考虑政府补贴部分的情况下,等于是自己钱的零利率的“整存零取”,对于经济困难的农户,更等于是勒紧腰包将目前的钱留到了十几年后去开销。
三、完善新农保制度的对策建议
1.妥善解决和处理“老农保”的遗留问题。从1993年到1998年,“老农保”曾在赤壁市广大农村全面铺开,每家每户参加至少有1人,缴费是从卖粮款中直接扣除的,当时的村集体账目中应该是有反映的。但多数费用没有缴到农户账户上,通过我们调查了解,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被村集体截留抵充其它缴费项目;二是集中给一部分年龄大的人先办理;三是被缴到当时村组干部的户头。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深入开展“新农保”试点,在合适时间也要对“老农保”的缴费进行梳理,被侵占挪用的该退的退,及时返还给农户。
2.及时补充和明确“新农保”的相关内容。一是对操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明确。《赤壁市“新农保”试点工作方案》对农民工参加“新农保”明确规定:可以把城保的缴费积累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规定领取。但参加“新农保”缴费能否转入城保也应进行明确,并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湖北省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对象是本省户籍,当出现跨省婚娶时,“新农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亦要做好衔接。二是适时提高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标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新农保”的待遇调整作出明确规定: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湖北省要根据国家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调整政策以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赤壁市也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同时要求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员进行补贴和补助。
3.实现应保尽保,尽快享受普惠式的养老金。一是继续加大政策的宣传。调查中发现,个别基层干部对“新农保”政策理解还存在偏差,如对农户宣传时将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错误传达为缴500元的可以得到10个55元的基础养老金。因此,在“新农保”正式实施前,应组织基层干部对相关政策再学习,确保其对广大农户的宣传能够做到符合政策要求、口径一致,对农户提出的问题能当场作出明确答复,当场不能答复的,应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后,及时予以答复。二是摸底中遗漏的再排查。在前期“新农保”摸底登记时,不少村组干部反映原来是本村本组的人,户籍未迁出,但长期不回来。对于这部分人,神山镇文清村专门安排人仔细排查,派人到其城里居住地通知让其补充相关手续,效果显著。我们广大基层干部也应再做细工作,使全体符合参保条件的都能够享受“新农保”普惠政策。三是帮扶弱势群体参保。目前,赤壁市与农村金融机构就“新农保”个人开户问题已有协议,政府应要求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不仅参与到养老金的发放中来,而且给“新农保”提供贷款支持,可以采取权利质押的方式,先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贷款给经济有困难的农民参加“新农保”,待其领取养老金时再分期偿还本息。
F812.8
A
1672-9544(2010)11-0035-03
【责任编辑 张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