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构建网络监督工作机制研究
2010-12-26郭波
□郭波
(湛江市委党校,广东 湛江 524032)
政府构建网络监督工作机制研究
□郭波
(湛江市委党校,广东 湛江 524032)
面对网络监督强劲的发展态势,各级政府应积极支持并予以正确引导,努力构建网络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络监督对反腐倡廉的积极作用。作为构建网络监督工作机制的主体,政府必须正确认识网络监督,要在协调好政府与群众双方利益的前提下,构建网络舆情采集、处理、反馈机制。同时,各地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一条构建网络监督工作机制的可行路径。
网络监督;舆情;工作机制
目前在我国,网络监督方兴未艾,并以不可逆转的趋势快速发展。面对网络监督的浪潮,政府不应该怀疑、排斥或压制,而应该正确认识网络监督的利弊,善于引导,加强管理,发挥其优势,促进反腐倡廉事业的发展。从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到人民网强国论坛和网民在线交流,到2009年2月28日温家宝总理做客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与全球网民在线进行交流,无不彰显了中央重视、支持、引导网络监督的决心。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考察人民日报社时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1]因此,构建网络监督工作机制成为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但是,构建网络监督工作机制在许多地方还是政府工作的盲点。直到2008年9月,国内首个关于网络监督工作机制的文件(《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才在株洲市颁布。然而,两年之后,株洲网络反腐“从当年的‘反腐风暴’到现在的‘勉强维持’,株洲的网络反腐历经了‘冰火’两重天后,状态低迷,网络反腐已渐渐地淡出了人们的视线”。[2]可见,政府构建网络监督工作机制还处于摸索阶段,既需要实践创新,也需要理论支持。笔者以为,目前,政府构建网络监督工作机制必须注重以下几个问题:
一、把握好一个前提
构建网络监督的工作机制,必须正确认识网络监督。正确的认识决定了正确的态度,正确的态度决定了政府的力度。政府只有在正确认识网络监督的前提下,才能够真正重视网络监督,努力构建网络监督工作机制。为此,必须弄清楚以下三个问题:
⒈准确把握网络监督的定位。网络监督应该定位为何种监督方式,这决定了政府应对网络监督的基调。比较尴尬的是,网络监督作为一个新兴词语,目前理论界还没有比较精确的权威定义。一般而言,我们可以依据监督主体的性质不同将监督方式分为人大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中,舆论监督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监督形式,“是指舆论监督主体利用各种传播工具把倾向性意见汇集成公共力量,对舆论监督客体所实施的监督和制约”。[3](p112)而网络监督实质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网络技术汇集民意,监督公共权力的过程”。[4]因此,网络监督应当定位为舆论监督的一种新兴方式。这也真实地反映了当前“网络监督”与“网络舆论监督”混用的现状。只是网络作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种媒体,由于其自身的即时性、广泛性、参与性等特点,日渐发展成为群众实现民主监督的的重要途径。
⒉科学总结网络监督的特点。只有科学总结网络监督的特点,政府才能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应对网络监督,构建科学的网络监督工作机制。网络监督的特点很大程度决定于网络的特点。“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匿名性、互动性等特征为公民提供了一个更为自由、及时、充分的意见表达空间,也使得网络监督相对于传统的监督体系有了一些新的特点。”[5]具体说来:一是广泛性。参与网络监督的群众不仅数量巨大,而且分布广泛,涵盖了不同职业、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年龄的人群。二是及时性。基于网络传播即时性的特点,网络舆情可以迅速便捷地传递,及时有效地处理。三是互动性。相对于传统媒体中的单向传播,开放的网络平台可以轻松实现跨越时空的“面对面”交流,互动性更强。四是开放性。网络的开放性决定了网络监督的开放性。在监控困难的背景下,网民既可以相对自由地发表看法和建议,也可以相对自由地沟通和交流。且网络舆情的处理开放程度极高。
⒊辩证地分析网络监督的利弊。相对于传统的监督方式,网络监督有着明显的优势。一是监督范围更加广泛。网络的便捷和难以监管使普通群众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大大降低了他们表达和传播个人意见的门槛。二是监督成本更加低廉。网络监督利用的是网络平台,民意表达方便,而且成本低,需要极少的资金成本和技术要求。三是监督方式更加灵活。网络监督主要包括评论与建议、举报、曝光、人肉搜索等几种监督方式,利用的是从BBS、博客到各新闻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相关频道,再到个人维权网站甚至是专门舆论监督网站。各种网络形态的并存与互动,使得网络监督更加灵活。四是监督效果更加明显。网络监督以其互动性、即时性、开放性、广泛性而决定其监督效果更直接,处理变得透明化、“零距离”化。一个热点问题的处理结果,往往可以在短期内以几何级速度在网民中传播,造成巨大的影响。
但是,网络监督也存在很多不足。一是从政府视角,政府监控力的弱化带来的监督失序。网络监督因其高抗干扰性、灵活性、虚拟性,带来政府事实上的控制弱化。首先,“把关人”的缺失带来监督信息良莠不齐、真假难辨,加大了政府监管的难度。其次,网络监督的制度机制落后导致政府监管乏力。再次,网络监管的技术和人才短板限制了政府的监控力度。二是从网民视角,理性网民的不足制约着网络监督的实效。理性的网民代表着理性的监督,监督基于事实分析而不是情绪化的宣泄,监督基于冷静的有序参与而不是从众心理下的附和行为。事实上,“网民们对民主政治的认识程度各有差异,许多网络行为是在非理性的冲动下实施的。这部分网民往往形成网络中的‘哄客’,而一旦产生‘共振’效应,则在网络上造成‘多数人暴力’,此时,网民则成为‘网络暴民’。”[6]同时,网民主体结构的不合理严重影响了网络监督的质量。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中国网民的身份集中于学生、公职人员、技术人员,网民的学历集中于专科以上,网民的年龄集中在30岁以下。因此,“大多数网民的意见”未必就是大多数人的意见。目前,真正习惯于关注国计民生、时事政治的网民所占比例仍十分有限,多数百姓受各种因素限制无法通过网络表达意愿。政府应倾听网络民意,但也不能忽视“沉默的大多数”。三是从网络媒体视角,网络媒体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带来网络监督的无序。中央电视台经曾经进行过网民问卷调查,其中一项是关于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结果,认为网络媒体基本承担了社会责任的只有55%,认为已经承担的仅有5%。作为政府与网民之间的沟通角色,网络媒体社会责任的缺失造成信息的公信力不高,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管理的难度,造成监督的弱化。
二、处理好一种关系
构建网络监督工作机制,实质是要处理好政府与群众的关系。从政府视角,政府构建网络监督工作机制是为了把握政府在网络监督中的主导地位,通过政府的有效监管,更好地引导舆情,化解矛盾。同时,通过有效的网络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民智民力,补充传统监督方式的不足,促进反腐倡廉事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通过政府的主动行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从网民视角,则希望通过一个合理有效的网络监督工作机制,让政府更好地吸收民情,实现群众的诉求,表达群众的意愿。而且,通过政府的强力支持,可以有效监督政府行为,保证政府真正为民、务实、清廉。如何协调好二者的关系,保证网络监督工作机制同时满足政府和群众的意愿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政府在构建网络监督的工作机制时,不能只考虑政府的需求,把网络监督政府化。也不能只求迎合群众的要求,不作辩证分析,放弃政府在网络监督中的主导地位。其实二者的真正目的都是为了发展好民主政治,构建好和谐社会。因此,政府作为构建网络监督工作机制的主体,在充分考虑群众的意愿,倾听群众的呼声,满足群众利益的同时,应便于政府的监管和引导,努力构建科学的网络监督工作机制。
三、构建好一套机制
构建网络监督工作机制必须建立与之配套的网络舆情采集机制、网络舆情处理机制和网络舆情反馈机制,三者共同保证了网络监督工作机制的良性运转。
⒈网络舆情采集机制。针对当前舆情表达渠道混乱、表达方式繁杂、舆情收集困难的现状,网络舆情采集必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要科学统筹,合理布局,建立起统一有序的表达平台。一方面,继续发挥知名的综合性门户网站和各级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的民意表达作用。可开设专门的监督栏目,如人民网的“人民建言”栏目,负责向网民提供建议平台。可开设专门的举报中心,如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可开设专门的交流平台,如国家预防腐败局的“网友互动”。另一方面,建立专门的监督网站,如“中央纪律监察部举报网站”,湛江的 “村务E路通”、“清风林”等网站,作为专门的民意表达平台。各个舆情表达平台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形成覆盖广泛、分类有别、协作有序的网络舆情表达体系。二要建立舆情采集员制度。各个舆情表达平台都要配备专职的舆情采集员,负责网络舆情的采集工作。采集员要利用多媒体、网络通讯技术,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有价值的舆情,迅速筛选、分析,并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为政府回应和处理提供缓冲、争取时间。同时,政府可考虑建立一个网络监督工作机构,负责网络舆情的统一整理归档,有效处理来自不同渠道的监督信息。
⒉网络舆情处理机制。网络舆情采集之后,必须建立起科学的网络舆情处理机制,保证监督信息的筛选、分类和处理的及时准确。一是要加强部门网站上的监督信息处理。这部分监督信息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二是加强综合网站上的监督信息处理。这由舆情处理机构处理。其中,舆情处理机构必须在对搜集的信息进行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的基础上,对信息进行合理分流。要根据信息的性质,分别发往相关单位处理。对于一些难以分类的信息,则由信息处理机构研究后上报领导进行处理。三是要建立舆情处理联席会议制度。不同部门就网络舆情中反映的问题相互通报,为掌握线索、了解动向、查处案件提供全面、客观、公正的网络舆情。同时,针对一些部门内部难以解决的全局性问题,交联席会议处理。
⒊网络舆情反馈机制。网络舆情反馈机制不仅决定了网络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效果,也直接关系到网络监督的效果,决定网络监督的发展前途。只有通过网络舆情的有效反馈,政府才能有效地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网络监督的态度和效果,网络监督才能有效避免形式化而真正发挥实效。这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在舆情处理中与网民的充分沟通,进行动态反馈。政府必须充分尊重网络话语权,诚恳回应网络舆论,第一时间就广大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调查情况进行公开答复。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讲明原因。二是在舆情处理结束后,及时公开结果,进行常态反馈。而且,政府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网络舆情处理时限,要颁布具体的处理结果公布程序及要求。政府要坚决防止只受理不处理或者只处理不公布的现象,努力营造“应对网络监督积极有效的单位和个人受到表彰、应对网络监督软弱乏力的单位和个人受到处罚”的良好氛围。
四、选择好一条路径
政府要构建网络监督的工作机制,必须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好一条现实路径。
⒈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网络监督的工作机制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是单个部门、单个领导可以完成的。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组织合力。从中央到地方,必须统一思路、统筹安排、分工负责。中央应当就全国性的网络监督工作机制提出指导性意见,制定专门的法律。地方政府应依据各自的权限,结合实际探索出符合地方实际的工作机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特别是各级政府应把构建网络监督的工作机制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一是投入必要的人力,发挥相关部门的优势,创新机制。二是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加大软件研发力度,高标准地建设网络监督平台。三是保证经费,以保证网络监督工作机制的顺利运行。
⒉加强培训教育。构建网络监督的工作机制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既要求有关领导熟悉网络监督的相关理论,又要求有专门负责网站维护和信息收集与处理的专业人才。这就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培训教育。一方面,发挥体制内的党员领导干部培训机构的功能。党校、行政学院和专门的干部培训基地要发挥在培训网络监督人才上的主阵地作用。要让网络监督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员头脑,保证党员干部熟练掌握网络监督的前沿理论,掌握应对网络监督的手段与方法。另一方面,发挥高校、研究院所等培训机构在专业技术培训上的优势。要加强理论研究,用新的理论培训专业人才。
⒊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网络监督工作机制的核心要素是制度问题。通过制度建设,将实践中形成的好做法上升为制度,才能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才能固化实践成果,防止人去政息。其中,制度体系建设是关键。制度制定必须科学、民主、合法,制度应该体系化,形成一个层次结构合理、权力配置均衡、内容协调耦合、链条环节承续的制度体系。必须在网络舆情收集、处理与反馈制度上下功夫,完善奖惩办法,既注重细节,又注重程序,保证制度的程序化和可操作性。
⒋加强监督管理。构建网络监督的工作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制度建立以后,必须加强监督管理,保证政府在网络监督中的主动性、主导性、时效性,防止制度摆设化,防止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网络监督在政府的监管下良性运行。“中国互联网信息资源数量调查结果表明,在网站内容更新方面,有些政府网站的内容更新周期在半年以上。同时,政府网站的交互性服务水平普遍较低,‘投诉、举报、信访’、‘表格下载’、‘民意调查、意见征集’是政府网站提供最多的三项交互性服务,但也只有不到1/3的政府网站提供,政府网站普遍存在网页内容单调、陈旧,更新缓慢,实用性低的问题。”[7]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到网络监督的效果。因此,要加强监督管理,保证相关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总之,网络监督是对传统监督方式的突破和有效支持,对于发展民主政治,保障人民权利,促进反腐倡廉有着积极的作用。政府对待网络监督应该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积极引导,加强管理。政府只有正确认识网络监督,理性对待网络监督,积极构建网络监督的工作机制,才能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推动网络监督的健康发展。
[1]胡锦涛.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8-06-21(2).
[2]湖南株洲网络反腐遇冷:未跳出运动式反腐模式 [N].羊城晚报,2010-05-05(10).
[3]俞可平.政治学通论[M].当代世界出版社,2002.
[4]吉亚娟.完善网络监督的几点思考[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9,(05).
[5]王勇.网络监督刍议[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04).
[6]陆俊.网络民主的10个关键词[J].中国社会导刊,2007,(13).
[7]韩志磊.“网络民主”与中国民主发展[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5).
(责任编辑:王秀艳)
Government Build a Network Mechanism of Supervision
Guo Bo
The face of network monitoring strong development momentum,all levels of government should actively support and give correct guidance,and efforts to build a network of supervision mechanism,give full play to the network supervision and positive role of anti-corruption.Government must understand the network supervision,to coordinate the interests of both the government and the people under the premise of building the network of public opinion gathering,processing,and feedback mechanism.Meanwhile,the Government should be combined with local conditions,local conditions to explore a mechanism of supervision of building a viable network path.
network monitoring;public opinion;working mechanism
C931.4
A
1007-8207(2010)12-0013-03
2010-09-20
郭波 (1976—),四川宜宾人,吉林省委党校党史党建专业硕士研究生,广东省湛江市委党校党建部副主任,讲师,研究方向为基层党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