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教育不公平的表现、原因及对策分析
2010-10-30黑龙江姜言言刘志会
黑龙江 姜言言 刘志会
当前我国教育不公平的表现、原因及对策分析
黑龙江 姜言言 刘志会
教育公平是人类社会一直追求的理念,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价值和基本目标,是社会公平与公正、稳定与和谐的基础。教育公平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教育不公平的表现及其原因分析,积极探索实现教育公平的途径。
教育公平;表现;原因;途径
教育公平是人类社会一直追求的理念,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价值和基本目标,是社会公平与公正、稳定与和谐的基础。当前,我国的教育公平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轨道,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温家宝总理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教育部也把教育公平作为今后教育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因此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迫在眉睫。
一、教育公平的内涵
我国学者对教育公平内涵的界定众说纷纭。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兼党委书记,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朱小蔓教授对教育公平内涵的界定,是被大家广泛认可的。
所谓教育公平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可以自由、平等地选择和分享各层次公共教育资源。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教育公平应包含教育起点的公平、教育过程的公平和教育结果的公平,而且是三者的统一体。
教育起点公平是指尊重和保护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与自由发展,即受教育权利的公平。受教育权利的公平是最基本的教育公平,主要体现在价值层面和制度层面。其衡量标准可定位在“让人人都享有受教育的机会”。
教育过程公平的主观方面主要体现在教育者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公平对待每个教育对象。客观方面主要表现在教育活动的有形投入上。其衡量标准可定位在“让受教育者都有机会获得适合个人特点的教育”。
教育结果的公平是指人的发展的公平。即每个人都能有效利用社会提供的教育机会,取得符合其个性、智力、能力的学业上的成功,从而为其未来发展创造条件,最终体现为学业成就和教育质量的平等。
教育结果的公平是一种实质性的公平,其衡量标准可定位在“让受教育者人人学有所得,学有所用”。[1]
二、当前我国教育不公平的表现
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规模扩大,各级各类教育取得了显著进展;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教育服务发展的能力增强;教育的对外开放程度逐步加强,随着教育的跨越式发展,深层次的矛盾问题也随之而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之间的教育不公平。长期以来,在城乡二元结构下,教育政策逐步形成的是“城市中心”的价值取向。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80%。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逐渐普及,农村教育有了极大的发展,但整体仍然落后,教育机会不均等的现象严重存在。农村学生辍学率、流失率仍然较高。
2.区域之间的教育不公平。目前在我国各区域教育间存在着严重的教育不公平现象。区域间,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课程设置、高考录取等诸多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如东部地区的学生的教学条件比西部地区好很多。在高考录取方面,例如清华大学投放北京的招生名额远远超过其他省份,各地清华大学的录取比例和分数线极大悬殊。
3.性别之间的教育不公平。女性教育问题集中在农村的边远贫困地区,主要表现为女童教育不足。在初中生辍学和义务教育后流失的学生中,女生的比例明显高于男生。性别差别在城市和高层次的教育中,主要表现为女大学生、女研究生在择业过程中受到的歧视和不公平的待遇。
4.学校之间的教育不公平。比较突出的是“重点学校制度”带来的教育不公平。在很多地区,政府将多数教育经费投到极少数升学率高的学校,导致学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些重点学校在投资、贷款、师资、基建、生源等方面有很大的优势,广大家长和学生也趋之若鹜。[2]于是出现了“择校热”,高额的“择校费”应运而生,呈现出不公平现象。
5.不同群体之间的教育不公平。目前,我国的弱势群体主要由农民、下岗失业者以及进城民工组成。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社会的贫富差距加大,以及基础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制度、“择校热”、高收费,学生的家庭背景强烈地影响着学生的教育机会。一些农村的贫困家庭的儿童因为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城市中的下岗职工、特困家庭因为无力负担高额的教学费用,只能使孩子丧失了继续深造的机会。
三、教育不公平的原因分析
1.教育的投入不足。教育不公平首先体现在教育投入不足上。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比重很低。虽然国家和政府都十分重视教育,但是相对于人口的增长及其对教育需求的增长,目前的教育投入是远远不够的。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和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教育改革和人力资源研讨会暨2009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发布会上指出:目前我国教育的公共投入占GDP的比重只有3%,经过调整后,我国实际的公共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仅为2.4%,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也就进一步扩大。比如原来只相当于法国的59%,现在相当于法国的39%;原来相当于德国的79%,现在只相当于德国的44%;相较于美国也从过去的69%下降到现在的50%。通过一些统计上的新发现,指出了我们教育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应该教育先行,不是说发展阶段低、资源不足就有理由少投入,相反更应该加大投入。
2.教育政策的不公。首先重点学校制度加剧了教育领域内部资源配置的失衡,使地区内、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扩大,多数孩子丧失了接受好的教育的机会。其次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公。我国现行的高考制度,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但由于各省之间采取分省定额划线录取的办法,录取分数高低不一。高等教育实行收费制,在不同收入的家庭之间收取同样的教育费用,这种不公平造成现在这样一种现象:一部分成绩优异、通过平等考试能够升学的孩子因家境困难、学费太高而上不了学,另一部分成绩平平、通过考试升学无望的学生却可以通过关系或出高额自费费用继续学习。[3]
3.校长和教师素质的影响。校长和教师的素质是影响教育内部公平的主要因素。“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校长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对于一个学校的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影响。在我国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校长的任职资格、职称、学历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在校长的任用上还存在着任人唯亲的现象。教师素质直接影响学生人格的形成和教育质量的高低,是造成教育内部不公平的另一个主要因素。
四、实现教育公平的途径
1.强化教育公平理念,加大教育投入。教育理念是教育实践的内在动力,因此,各级政府应当真正确立“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理念。只有在正确的教育公平理念指导下,才能逐步走向教育公平。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平等就学、完成学业,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投入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前提,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没有较大的教育投入,教育改革和发展很难进行,教育公平也无法实现。我国的教育投入一直严重不足,一定要有步骤、有计划地逐年加大对教育的投入。
2.完善教育立法,加快制度创新。加快教育法规建设步伐,用法律法规保障教育公平。种种教育不公平的现象,本身就是教育法律法规的缺失和不完善、不健全所造成的。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立法工作,有必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已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制定相关的教育规章和教育制度,不断健全教育法规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育立法,依法办教是切实解决教育公平问题的前提,以法律作为实现教育公平的坚强保障。合理的制度可以促成教育公平,不合理的制度将会加大教育的不公平。同时,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和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通过教育制度创新,形成比较稳定和协调的新型教育体制,避免由于各种人为因素而造成的失误,保证教育发展的稳定。同时应加快制度创新的步伐,大力改革现行不合理的教育制度,以制度创新促成教育公平。
3.合理进行资源配置,努力提高教师素质。政府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如何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特别是积极回应处境不利的地区和社会群体的需求,是保障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政府应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确保教育公平的实现。在分配教育资源时要遵循平等的原则、对等的原则和补偿的原则。在投入导向上,教育资源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应向处于弱势的地区和人群倾斜,特别是向农村贫困地区和西部地区倾斜。2007年8月31日,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对于教师的社会职责和历史使命进行了高度概括。他重申:“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是知识的重要传播者和创造者、是党和人民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强调“没有高水平的教师,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教师是神圣的职业,要让教师成为社会上最受尊重的职业”。他表示国家“要满腔热情关心教师,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良好环境,吸引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要高度重视教师培养和培训,加大对师范教育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教师教育创新,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胡锦涛同志希望广大教师以人民教师特有的人格魅力、学识魅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全社会的尊重。这就充分表明,我们应该努力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育过程公平。首先应该建立完备的教师专业资格认证和管理制度;其次应该提高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最后,高度重视教师质量的提高,根据课程改革的需要,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总之,教育公平问题得到所有国家的广泛关注,国际社会在促进教育公平问题上也进行了积极的实践。中共“十七大”报告中也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大力推进教育公平,明确将教育公平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这显示出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已经进入由注重满足就学机会到重视就学质量、强调公平和效益的历史阶段。[4]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必须通过教育公平才能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当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教育公平的实现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懈的努力。积极分析教育不公平的原因,努力探索实现教育公平的途径,保证我国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地向前发展。
[1]郭喜永,迟长伍.教育公平内涵及其相关问题研究综述[J].现代教育科学,2008(5).
[2]施祖美.教育公平与和谐社会的建构[J].教育评论,2008(2).
[3]陈凡.教育公平:现状、原因及对策分析[J].青海社会科学,2004(1).
[4]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课题组.国际社会促进教育公平的实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当代教育与文化,2009(5).
[注]基金项目:本文系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规划课题《和谐社会视野下的教育公平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课题编号115A-070。
(作者单位:姜言言,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学部,讲师;刘志会,长春师范学院科研处,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