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打造“人文检务”、“民本检务”、“阳光检务”
2010-10-18马玉东
文◎马玉东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打造“人文检务”、“民本检务”、“阳光检务”
文◎马玉东*
登封市检察院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通过强化领导、创新机制、整体推进,促进了基层检察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连续两届被授予“河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控申举报、计财装备、检察宣传等工作全国先进,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在郑州市检察机关2009年度基层院绩效考核中名列全市第一。我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源头治理,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打造人文检务
一是通过派出法制副校长,积极参与中小学校园安全整治活动。针对今年以来校园安全问题突出的现状,结合办案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治理,专门制定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主动加强与学校、幼儿园的联系,通过选派包括1名副县级干部、7名副检察长在内的23名检察官走进校园兼任法制副校长,从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入手,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同时,借助检察官兼任法制副校长、进校园活动,适时开展了以安全教育、感恩教育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报告会,并就司法机关的职能、案件管辖及如何举报违法犯罪、如何申诉控告等内容做了宣传讲解,提高了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维权意识。我院推行的这项创新举措得到了上三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经验材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并得到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的批示。
二是认真开展“助飞关爱行动”,为“折翼”青少年重返蓝天提供助飞平台。与登封市政法委、共青团、教体局等部门联合会签文件,制定了《关于刑事案件暂缓不起诉的施行规则》,不断改革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方式,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帮教电子数据库,对每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加“助飞关爱行动”的情况,以及在取保候审或缓刑期间的表现定期向审判、监所部门反馈,完善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矫正制度,增强了可操作性,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院开展的这项活动受到了《检察日报》、正义网、《河南日报》和《河南法制报》等多家媒体的关注。
三是创新举报接待工作的便民利民措施,探索实行来访人员点名接访制度。在强力推行“首办责任制”、“双向承诺制”和“定期下访巡访制”等行之有效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今年我院又通过开展“畅通信访渠道、解决信访问题、集中治理重访”活动,强力推行了“点名接访”制度,班子成员坚持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保证至少一名院领导在院控申举报接待大厅接待群众来访,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要求。今年6月12日,高检院柯汉民副检察长、河南省检察院蔡宁检察长来我院调研,听取了控申举报工作汇报,并到我院便民服务大厅实地察看接访情况,现场和来访群众进行交谈,对我院连年蝉联“全国文明接待室”和创新控申举报工作的方法、机制均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强化以人为本,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打造民本检务
一是组织开展了“五进千家行”大走访活动。组织干警开展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课堂”大走访活动,要求干警要以大走访活动为契机,扑下身子查民情、深入基层听民生、广纳贤言谋发展,干警们深入全市221个行政村,定期进村入户进行普法宣传,并认真接受群众的举报、控告、申诉和法律咨询,正确引导和规范群众表达诉求愿望,构建了和谐的检民关系,缓解了信访稳定压力。
二是认真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从司法实践的需要出发,和登封市法院联合会签了《关于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监督的若干意见》,为从机制上解决“执行难”和“执行乱”等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有效遏制了“执行白条”现象的出现,从制度层面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推行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工作方式。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亲情帮教、监督考察”三位一体的动态管理新模式,认真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对各种监外执行罪犯,逐人逐案登记造册,填写罪犯监外执行情况检察台帐,及时开展保外就医罪犯专项检查活动,首次实现交付执行率、执行接管率两个100%,消除了社会不安定隐患。2009年我院获得了郑州市“平安创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被郑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十佳政法单位”。
三、强化内部监督,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打造阳光检务
一是加强对干警的公正廉洁执法教育。以学习贯彻 “两高三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契机,认真开展了“案件质量年”活动,教育干警严格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确保干警公正执法。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为平台,进一步完善检察干警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深化“大纪检、大督察”工作,加强职业道德约束的自控力,确保干警廉洁执法。
二是实行不起诉、不抗诉答疑说理制度。把定分止争、化解矛盾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实行阳光办案,增加办案透明度。充分听取侦查机关、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意见的基础上,制作答疑说理书,充分论证案件事实和证据,做到答疑说理一律公开,使群众真正感受到检察权的公开、透明。
三是继续深化“阳光检务”活动。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建设、舆论宣传报道,积极做好检务公开定期检查制度和投诉、督查、查究、反馈机制的落实,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推动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赢公信。同时,深化检务公开,对不捕、不诉、取保候审的案件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对扣押款物实行“收、管分开”,办案部门的暂扣款及时交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存入专门账户,防止出现截留、私用扣押款物问题。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