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会计诚信问题
2010-10-09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刘伟
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 刘伟
一谈到会计诚信,不得不谈起的却只有两个字—失信。会计领域的失信,说到底也就是假帐的问题。当今世界假账泛滥,会计诚信丧失殆尽,如何重塑会计的诚信,成为如何健全市场,发展经济的世界难题。国家会计学院有16个字校训“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帐”,虽字字朴实却字字珠玑,它指出了我国会计诚信建设的根本原则。
一、丧失诚信原则的原因分析
1、会计体系自身局限性是会计失信的客观原因
在现代会计体系中,会计原则、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多种多样,不同的选择将会产生不同的财务数字,这就为会计造假的产生提供的条件。
2、体制弊端是我国会计失信的根本原因
会计失信涉及到方方面面。它既包括会计人员,也包括单位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社会中介监督机构等。 会计的失信首先想到的是假帐的制造者——会计人员,在我国,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却不能分开来谈的,假帐的主要责任人往往是单位领导人。会计领域的中介监督机构主要有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本应承担无限责任的中介机构在我国却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为造假提供了可能。
3、造假成本低收益大成为会计失信的动力
经济利益是会计造假原始驱动力。企业造假是为了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只要它造假得到的比失去的多,它就不惜造假。许多上市公司造假后,对它的经济处罚并不严厉,而且一般要转嫁由公司所有者权益来承担的,也就是要由投资者自己来买单,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受到的处罚往往很轻。造假成本低收益大,处罚力度轻,是会计造假泛滥的重要原因。
二、重塑会计诚信的几点建议
1、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独立的全国性会计管理机构
建立会计诚信档案,推行会计委派制。
会计委派制的前提是要建立独立的全国性的会计管理机构,如会计局,然后让所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的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关系从原有单位脱勾,统一归于会计局的领导,而后再通过会计局委托,派驻到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记帐和报表业务。由于人事关系独立,会计人员就不会被有关利益集团所牵制,那么它才有可能比较真实地提供会计报表,如实反映单位的经济状况和财务状况,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会计造假。
要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建立会计诚信档案是一个不可却少的重要一环。会计局为每一名会计从业人员建立统一的诚信档案,评定信用等级,以此确定其从业资格和工资标准。如果会计从业人员做出了违反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就要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直至取消其从业资格。
2、建立政府部门领导人和国企领导人的长效考核机制
因为现在的政府部门和国企有许多领导人往往以牺牲地方长远利益制造局部短期繁荣,从而虚造政绩以达到其升迁目的。因此就有必要在人事部门建立一个对领导人长期跟踪考核的机制。
3、继续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加紧实行政企分开,逐步建立职业经理期权制度
我国的经济要向市场经济转变,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政企分开。只要企业领导人是政府任命的,其工资是由财政拨款发放的,企业领导人就不会真正从市场规律的角度上考虑企业行为,其企业行为也就往往表现为短期效应而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而且一旦企业发展不利,假帐假报表也就产生了。进行全方位的经济体制改革,明晰产权,政企分开,可以促进企业良性健康地发展,在此基础上普遍提高企业和上市公司质量,这应该是制止会计造假之根本。
4、改革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准入制度,变核准制为注册制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强调对上市公司上市后的各种监管,实行严厉的市场监管惩罚制度和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上市公司只要是造假了那么其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因此,注册制实际是在强调政府的事后监督,注重营造一种使上市公司摒弃短效而致力于公司长远发展的良好氛围,以形成企业成长的良性循环。这种注册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公司造假的诱因。
5、加强外部监督机制
(1)中介监督。有限责任使得中介监督机构的责任与收益明显不对称,风险责任意识淡薄,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和各种资产评估机构也应尽快从政府部门脱勾,实行无限责任,以此提高整个行业的造假成本,加强其市场风险意识,使之真正发挥市场的外部监督作用。另外,由于在现行市场中,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在承担审计业务的同时还承担着会计咨询业务,而会计咨询业务就是其会计造假的根源。因此有必要从立法角度上将其会计与审计业务分开,从而铲除造成假的温床。
(2)财政监督。这里主要是对国有企业而言。为了避免经营者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造假暗箱操作,损害国家所有者利益,企业的年度审计可采取由政府财政部门监督的招投标制,委派诚信等级高、执业水平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
6、诚信保险
在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中普遍建立诚信保险制,要求其在保险公司投保诚信险,这样投资者遭受损失时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为使自己的利益免遭损失,必然会积极参与到对企业的监督之中。这种机制一方面可以有效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可以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社会监督力度。这种与保险公司共担风险的责任保险制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抗风险能力,提高社会公信力。
7、诚信立法
(1)把会计诚信写入立法。它所增加的并不仅仅是一条简单的法律条款,而更体现了一种社会进步的潮流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和政府杜绝会计造假的坚定决心。
(2)诚信立法还包括加强立法和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以此促进和保障会计诚信建设。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金融工具的创新层出不穷,会计规范和会计准则有时会出现空白,如果其制定和修正跟不上这种发展和变化,就为会计造假留下了空隙。
(3)严厉打击违反会计诚信者,加大造假者的成本。在不断地健全市场机制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加大处罚力度,加大造假者的造假成本,使之失去造假动力。罚就要罚它个倾家荡产、永不翻身。它可进一步树立会计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与惩戒性,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对会计造假人人喊打的局面,使造假者对于“假”要形成一种“不愿做”、“不敢做”、“不能做”的氛围。
另外可以考虑建立中小股东的民事赔偿制度,对参与造假者,不论是对公司企业还是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遭受损失的中小股东都可以对其提起诉讼,从而加大造假者的成本。
8、诚信教育
除了从体制上深化改革,促进诚信建设外,我们一定坚持不懈地进行会计诚信的宣传和教育,以此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相信随着社会各界对会计诚信的重视,随着会计诚信宣传和教育的深入展开,会计诚信建设一定会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并成为塑造“诚信政府、诚信社会”的至关重要的奠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