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管理的现状及改进策略
2010-10-09山东省兖州市财政局徐彦敏
山东省兖州市财政局 徐彦敏
浅析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管理的现状及改进策略
山东省兖州市财政局 徐彦敏
随着农村财政政策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民的税费负担被大大的减轻了,这对于农民收入的增长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而与此同时,乡镇财政却因此面临着入不敷出的窘境,其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农业税的取消使其在短期内财政税源难觅,财政增收乏力,无法维持财政收支的根本平衡。在此局面下,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应采取何种措施增加财政收入,改善财政管理,才能使乡镇财政更好的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服务,已成为了当务之急。本文从实际出发,对乡镇财政管理的当前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相应的提出了其改革的具体策略。
乡镇财政管理 现状 改进策略
一、现行乡镇财政管理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政支出缺口较大
自实行税费改革后,以农业税为主导的乡镇财政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乡镇财政收入迅速下降,一些刚性支出如行政经费、人员支出等无法得以保障;再者,财政收入的减少还会对农业发展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农村社会教育福利事业等产生尤为不利的影响。若乡镇财政在短期内无法培育出新的收入来源,无法实现农业经济的快速转型,且又无国家特殊财政补贴的支持,便会使乡镇财政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极不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
2、预算管理职能弱化
首先,从预算编制的现状来看,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普遍比较简单、粗糙,其只是对政府收支项目进行简单列举,缺乏完整性。其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相脱节;由于乡镇财政对税源情况把握不准,其实际执行与年初预算编制存在较大差距,形成了超预算支出的现象。最后,支出预算不完整,缺乏约束力;原列在乡镇财政预算支出的项目,陆续上划到县财政预算支出后,其部门资金投入、使用、管理等基本处于封闭循环状态,乡镇财政监督职能由此被弱化。
3、涉农补贴监管不力
从实际来看,对于各级财政系统发放的惠农补贴,乡镇财政会全面参与监管,其管理较为规范,但对于其他部门所发放的涉农补贴,乡镇财政在其监管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发放程序交叉重复,成本较高;虽然发放环节和程序大致相同,但由于资金到位时间的不统一,单独发放会造成监管效率的低下以及资源的浪费;其次,资金分散管理,财政监督失效;例如若采用现金发放形式,乡镇财政无法予以监督,极易造成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4、专项资金管理分散
就目前而言,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存在着较多体制不顺、职能交叉等矛盾,从而导致其乡镇专项资金的管理较为分散,且比较混乱的现象。例如,对某些项目较多、资金量较大的乡镇单位,并没有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其大部分支出一般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从而导致各项目之间互相交叉、挤占,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此外,对于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也未落到实处,从而纵容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的出现。
二、新形势下对乡镇财政管理的相关改进策略
1、加快农业经济的转型
从长远来看,解决乡镇财政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乡镇经济的自身发展,增加经费拨付力度只能在短期内起到作用。为了改变现有以种植业为主体的农业经济结构,乡镇财政应积极通过加快科技进步来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构筑以现代技术及设施为基础的现代农业,积极培育特色农业,来大力挖掘农业的内部增收潜力,扩大农业经济的增值升值空间,并结合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来实现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使乡镇财政的来源得到长远性、深层次、根本性的扩大。此外,还应加快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以充分提高农民的现实收入。
2、推行财政体制的改革
为此,首先须建立乡镇收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取消了农业税后,乡镇财政应建立起以土地使用税为主,以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为辅的征收新结构,力求在不加大农民负担的基础上确保乡镇财政的充足来源。其次,有效规范转移支付制度;上级财政应有所侧重,加大对个别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对其在扶贫开发、水利建设、农业规模化经济等方面予以倾斜,以提高其后续发展能力。最后,合理界定财权事权的范围;通过推行财权事权的统一,以有效降低乡镇基层财政的税负,减少上级财政的过于集中,以充分调动政府理财的积极性。
3、施行财政省管县制度
所谓省管县制度,即是指由目前的“省—市—县”三级体制转变为“省—市、县”二级体制,其内容具体包括财政、人事、计划、项目审批等原由市管理的所有方面。在该体制下,地方财政由省直接结算到县,相应的各项财政拨款也由省直接拨付至县,从而减少了由于层级过多造成的资金沉淀。另外,在该体制施行过程中,要注意妥善处理省、市、县三级财政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以积极发挥该体制的有效作用,支持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从而也为乡镇经济的发展提供其必要的支持。截止目前,全国已有不少省份初步实行了这一体制。
4、加强涉农资金的管理
为了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应对乡镇财政的监管权责给予充分的扩大,以有效发挥其就近优势和基层优势,提升其监管效率和职能。为此,首先要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在项目资金下拨时,县(市)财政要及时通知乡镇基层财政所,并对其予以公示,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威慑作用。其次,完善县级报账制管理办法;采取县级报账制式,由县级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支付或报账票据进行审核,并经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财政签署意见后,该项目资金才可予以支付。此外,乡镇财政还要对项目建立档案,并积极参与至管理之中。
[1]许世建.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模式的新探索[J].中国财政, 2010;2
[2]时文彦.充实和转变职能强化乡镇财政管理的探讨[J].财政研究, 2010;2
[3]张风芹.当前乡镇财政的现状及应采取的对策 [J].甘肃农业, 2009;10
[4]王兴印.关于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问题的思考[J].科技信息, 2009;33
(责任编辑:何秀秀)
book=20,ebook=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