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发展“,十二五”之新契机
——访浙江工业大学公共与政治管理学院院长鲍健强
2010-09-21冯洁
本刊记者/冯洁
低碳发展“,十二五”之新契机
——访浙江工业大学公共与政治管理学院院长鲍健强
本刊记者/冯洁
绿色经济、低碳技术正在兴起。在一股低碳发展浪潮之下,全世界对于低碳发展的关注度前所未有地得以集中。即将出台的“十二五”规划,也将低碳发展的理念置于了一个相对重要的位置。在浙江,低碳发展的土壤是肥沃的,如何抓住新一轮契机,在“十二五”时期获得低碳发展的先机,实现产业结构低碳化、能源结构低碳化、消费结构低碳化,对浙江而言迫在眉睫。近日,本刊记者采访了浙江工业大学公共与政治管理学院院长鲍健强教授,请他为“十二五”时期浙江低碳发展建言献策。
记者:与“十一五”规划相比,您认为“十二五”规划在生态文明与低碳发展领域有何新发展?
鲍健强:众所周知,低碳发展理念是集生态、环保、绿色、可再生、可循环、可持续为一体,是探索一条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道路,以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把大幅降低能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这是继“十一五”把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后,第一次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列为“十二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一方面中国以负责人的大国正面回应了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彰显了中国勇于担当的姿态;另一方面中国以绿色、低碳发展的新理念引导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表明了中国实现经济社会低碳转型的决心。
低碳发展既是时代的潮流、历史的潮流、人类的责任,也是浙江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循环经济到节能减排、从资源节约到环境友好、从推进低碳发展到生态文明建设,是浙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打造“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的有效载体。浙江作为东南沿海的发达地区理应率先探索低碳发展之路,把绿色、低碳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记者:对浙江而言,“十二五”低碳发展的理念可通过哪些路径和方法得以实现?
鲍健强:首先,从战略的高度,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纳入浙江“十二五”规划之中,明确浙江低碳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低碳发展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和先行先试的决心,思想上要统一。其次,从推进的层面,以规划先行、示范引领、试点探索、项目带动方针,探索浙江绿色、低碳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有效推进经济社会的低碳化转型和发展。必须以项目带动示范试点,通过试点项目来推进低碳发展,包括块状试点与领域试点的设立。第三,建立和健全浙江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监测制度,完善浙江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探索低碳发展评价的政策工具。各个地市也可做一些相应的测算。这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第四,开展浙江低碳发展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同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开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
记者:当前,浙江省推进低碳发展具体可从哪些方面着力?
鲍健强:浙江省推进低碳发展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第一,产业结构的低碳化。浙江省产业结构低碳化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从宏观角度看,2009年,浙江三大产业的产值比重为5.1︰51.9︰43,而三大产业能耗比重则为2.4︰81.5︰16.1。显然,浙江第二产业(工业化)比重过大、能耗过高成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点,而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是实现产业结构低碳化的主攻方向。从微观角度看,浙江工业领域中的传统产业,如石化、水泥、火电、冶金以及印染、造纸等的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1/3左右,但相应的能耗总量占全省工业总能耗的近80%。因此,一方面要通过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和低碳技术,实现高碳产业低碳化发展;另一方面,要积极发展低碳产业,如新能源、物联网、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核电关联产业等,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实现低碳产业规模化。
第二,能源结构的低碳化。浙江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其中煤炭占61.1%、石油和天然气分别占21.7%和1.5%、化石能源占全省总能源的84.3%。由于煤炭燃烧过程的碳排放因子高,这就决定了浙江能源结构的高碳化特征。浙江非石化能源占15.7%,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其中水电、风电和核电占7.9%,其他能源品种占7.8%。一是大力发展核电是浙江能源结构低碳化的重要举措,加快三门核电的建设进度和其它核电基地的规划和布局,此为“十二五”的重中之重。二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如水能、风能、太阳能集热和光伏、潮汐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等,努力打造全国清洁能源基地示范省。三是加强智能电网建设,一方面提高传统电网效率,另一方面与新能源实现智能化终端对接。
第三,消费结构的低碳化。节能就是减碳。它不仅仅是工业领域的重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科学研究表明,每一个能源消耗终端都具有几倍至十几倍地减少一次能源消耗的“放大效应”。“十二五”期间,浙江应坚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原则。通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抑制高能耗产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合理调整能源价格体系,建设节能减碳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引领全社会的低碳发展。通过强化节能减碳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减碳。通过消费结构的低碳化,把浙江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省份。
记者:“十二五”期间,除了贯彻低碳、绿色的理念,要实现低碳发展,还应为其提供怎样的平台和载体?
鲍健强:首先,要把低碳发展与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结合起来。“十一五”期间,浙江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十二五”提出的绿色、低碳发展是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延伸和深化,尽管提法有所不同,但发展理念相近,工作内容是相通的,只是侧重点和着力点有所差异。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是低碳发展的有效载体和工作抓手,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发展方向。
其次,把低碳发展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浙江推进低碳发展,需要科学技术的强大支撑和保障。浙江“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应该把低碳科技研发领域列入优先主题,与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主题结合起来,大力发展低碳技术。积极开展低碳能源、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照明、低碳农业等技术的研发,开展碳捕获和储存技术、生物碳固化技术研究,为国家提出大幅度降低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提供科技支撑,为浙江的低碳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最后,把低碳发展与体制机制创新结合起来。浙江推进低碳发展,需要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保障和创新。要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外经验,根据国情、省情,探索建立区域碳排放核算、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碳金融”为特征的财税金融政策体系,建立“碳基金”为特点的支持低碳发展的投融资体系,建设“碳交易”为平台的区域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浙江应该率先从理论上探索推进低碳发展的政策工具和制度安排,从实践中通过试点完善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走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低碳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