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中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2010-09-19陈琦
陈 琦
【摘 要】政府转型是公共服务体制确立和建设的宏观前提。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的双重转型过程中,而我国政府转型的目标就是实现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服务型政府在履行宏观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关键词】政府转型;公共服务型政府
中图分类号:D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10)07-0289-01
政府转型是公共服务体制确立和建设的宏观前提。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政府转型受到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及公共服务理念的影响,面对社会及经济的双重转型,如何适应全面转型的需要,改变长期以来政府主导经济的发展模式,更好的处理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已成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性问题。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的双重转型过程中,而我国政府转型的目标就是实现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服务型政府在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职能结构应该以公共服务为主导,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均等的公共产品。
1 政府转型的背景
1.1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一场声势浩大的行政改革浪潮在世界范围内掀起。在西方,这场行政改革运动被看作一场“重塑政府”、“再造公共部门”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其突出的特点是通过加入企业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来提升公共部门管理能力,有效改善政府管理。
我国目前已进入经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在这样的背景下,强化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大公共物品及公共服务的提供,已成为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政府通过国外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成功经验,将市场竞争体制引入公共部门,强调管理高效率,为公众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转型时期,在很多体制及法律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我们应该根据我国的国情,有选择的借鉴和吸收。
1.2 政府转型符合经济及社会转型的需要
一个有效的政府是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它能够对市场经济和个人活动起催化作用、促进作用和补充作用,既要提高政府自身的效率和使用公共资源的效率,也要提高和改进政府的能力。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由经济体制结构所引起的矛盾仍然存在并且在发展中日益激化,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都与政府改革息息相关。因此,完善市场经济迫切需要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型,改变长期以来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形成和确立市场主导的经济运行机制。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需要重新界定政府的作用和干预内容。
1.3 长期的发展失衡要求政府转型
长期以来,中国通过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战略来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当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向着完善的方向发展的时候,产生于市场转型阶段的经济建设型政府的弊病就日益显露。比如经济建设型政府会导致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政出多门,行政垄断和审批事项繁多。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经济建设型政府有几个严重的误区:一是政府长期作为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起主导作用;二是解决不了政府、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的结构性矛盾,致使政企分开一直成为改革的难点;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失衡的巨大压力,随着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中央重大战略的提出,改变经济建设型政府模式,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已成为目前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最为紧迫的一项重大任务。政府转型的关键是政府职能的转变,明确政府的职能定位,合理界定政府管理经济的范围,切实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向社会公众提供充分有效的公共物品与服务,从而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2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2.1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内涵
中國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教授认为,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内涵是:为社会提供基本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以不断满足广大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和公共利益诉求,在此基础上形成政府治理的制度安排。总的来说,政府需要提供三种基本性的公共服务:一是为企业、社会提供的经济性公共服务;二是着眼于最突出的社会矛盾,提供最紧迫的社会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三是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为社会直接提供制度性的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本质是要维护公共利益,尊重公民权利,是建立在公共利益之上的,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从管制型政府到经济建设型政府再到公共服务型政府,最重要的就是合理界定、准确定位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角色地位。服务型政府不是缺位、越位、错位的政府,它既不应当无所不能、无所不包、无所不办,也不应当同时充当“裁判员”、“运动员”的角色,直接从事大量具体的微观经济管理活动,而应当是“到位”的政府,在履行社会职能方面积极加强,在经济建设职能方面合理退缩。
2.2 大部门体制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新变革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大部制”改革的思路并明确提出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构建服务型政府。此项决策是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举措。2008年,以“大部门体制”为突破口的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由此拉开帷幕,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
所谓大部制,即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根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以政府职能转变为逻辑起点,通过实行大部门体制,全面向服务型政府转型。
我国正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加大社会事业改革和转型力度,而大部制改革通过整合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而形成“宽职能、大部门”的机构设置形式。从组织结构看,它能解决结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同时使政府部门摆脱行业利益的束缚,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大部制改革的实行,表明了我国政府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的迫切要求和实际行动,是我国政府转型期中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新变革。
げ慰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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