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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落实确保河南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2010-09-12杨文明

中国猪业 2010年7期
关键词:瘦肉精畜产品整治

杨文明

(河南省畜牧局,河南郑州 450002)

狠抓落实确保河南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杨文明

(河南省畜牧局,河南郑州 450002)

编者按:2010年6月30日至7月1日,农业部在广州召开了全国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农业部高鸿宾副部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公安部、监察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6个部委的代表应邀出席,会议由国家首席兽医官于康震主持。参加会议的代表包括农业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广东省政府等领导,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新疆建设兵团分管饲料与生鲜乳质量安全的有关负责人。河南省畜牧局副局长杨文明在会上针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做了典型发言,现将全文刊发,以飨读者。

河南是畜牧大省,也是生猪产品调出大省,2009年出栏生猪5000多万头,其中外调生猪超过50%,仅供应上海市场就达300万头以上。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关乎国计民生,监管任务重、责任大。近年来,在农业部的指导支持下,我省不断强化责任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一手抓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发展,从根本上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手抓打击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不法行为,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1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质量安全和生产发展、疫病防控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列入工作议程。尤其是针对当前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禁药品问题,我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一是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迸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 (2009)125号),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任务,要求各级财政将监测经费列入预算,提出了实行防检员 “一岗双责”、生猪检疫与瘦肉精监测同步、养殖企业在生猪出栏前开展瘦肉精自检或委托检验等监管新机制、新措施,为瘦肉精监管整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撑。二是我局会同省公安厅、商务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强化瘦肉精监管 保障猪肉质量安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目标任务,初步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三是畜牧部门将包括生猪在内的畜产品安全纳入了各级畜牧部门的目标责任体系,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制。

2 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近年来,我省以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以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为关键点,以隐患较大的重点地区和生猪养殖等重点环节为突破口,不断深化瘦肉精整治工作。一是针对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仅2009年,我局先后召开 “春季专项整治”、 “深化专项整治”、 “现场经验交流”等瘦肉精整治会议5次。二是针对牛羊养殖企业有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苗头,我们下发文件、部署专项整治,开展风险预警监督抽检。今年5、6月先后两次对肉牛养殖量较大的开封、周口等市I28个肉牛养殖场进行了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专项监测,抽检尿样、饲料样536批次。三是开展重点地区生猪养殖场拉网式检查,近两年,根据掌握的情况,我们相继开展了对洪县、孟津县、孟州市等385个养殖场 (户)进行了突击检查监测,抽检尿样1096批次。四是完善应急机制。研究制定了突发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分级响应、应急处理、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应急保障等。并围绕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春节等重大节日制定了专项预案,一旦突发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能够规范有序、迅速反应、果断处置。通过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始终保持打击瘦肉精的高压态势,广大养殖场户的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健康养殖水平明显提高。

3 创新机制,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瘦肉精监管重点和难点在基层,如何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至关重要,为了强化基层监管力量,我们经过调研,决定推行基层防检员 “一岗双责”制度。一是明确基层防检员既是动物防检员,又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既承担防检任务又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解决了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的难题。二是实行 “一对一”监管,对供京、供沪生猪养殖场派人驻场监管。今年,我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共向供沪生猪养殖企业派驻 “一对一”驻场监管人员322人,监督指导企业做好生产记录,完善养殖档案。三是落实生猪养殖企业在生猪出栏前依法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四是实施生猪出栏时产地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措施,即生猪出栏时,按照2%的比例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凡末经瘦肉精检测合格的生猪,检疫员不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五是建立健全溯源体系,即动检机构建立生猪销售信息台帐,详细记载每批次生猪销售产地、数量、流向、检疫证号、检疫人员、瘦肉精抽检情况等内容,实现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有效加强了生猪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的监管整治。

4 强化抽检,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

监测检验是瘦肉精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监测工作。一是加大经费投入。2009年,我局先后安排467.5万元经费用于瘦肉精检测,并下达检测计划46000批次,各地紧跟省局部署,也相继下发检测计划51000批次;2009年,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万人次,监测养猪场8290个 (次),抽检猪尿样121686批次,检测合格121619批次,合格率99.94%。20I0年,我局又安排瘦肉精检测经费590万元,下达检测计划32000批次,统一采购30多万条盐酸克伦特罗、4万条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卡,发放到基层。同时,要求各级畜牧部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与省局下达任务进行1∶1配套,保障监督抽检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开展出栏生猪季度例行监督抽检。从2008年起,我局对全省I0个生猪养殖大市出栏生猪开展季度例行监督抽检,2009年,将监督抽检范围扩大到全省18个市。同时,要求各市对所辖县区出栏生猪开展例行监督抽检,每月1次。今年上半年我局已组织开展了两次省辖市城市出栏生猪例行监督抽检,共抽检待宰生猪尿样700个,检测合格率I00%。同时,创新工作方法,建立现场快速检测、快速确认、快速处理的监测机制,为案件的进一步查处和溯源赢得了时间和条件,对疑似问题生猪产品立即封存,确认后及时依照规范作无害化处理。三是加大以外调生猪为重点的出栏生猪的检测。全面推行生猪出栏瘦肉精抽检制度,尤其是对拼装外运生猪,确保猪源户每户至少抽检一头;对世博会期间供沪生猪要求每批抽检比例不低于5%。

5 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为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瘦肉精案件坚持 “五不放过”原则,即案件没有搞清的不放过,溯源不清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违法的国家公务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做到专案专办,处罚到位,溯源有果,每案必结,使不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同时,主动与公安、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对大案要案实行联合稽查、联合办案,形成案件查处的强大合力。2009年至今,我省共依法查处了38起生猪瘦肉精案件,收缴瘦肉精产品6250g,监控饲养生猪835头,无害化处理瘦肉精污染生猪及其产品240多头份,处罚金44万元,逮捕贩卖瘦肉精的生猪经纪人2人,拘留违法经营者2人,处罚瘦肉精监管失职、读职工作人员37人,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的不法行为。

6 加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为加强宣传教育,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瘦肉精的危害性,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的社会氛围。一是面向消费者,广泛宣传瘦肉精对人身健康的严重危害,提高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共同参与监督整治的社会氛围。二是把查处的瘦肉精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公开展示,进行警示教育,震慑不法分子。三是举办生猪生产、经营者法律法规培训,仅2009年就发放《禁用瘦肉精告知书》I2万余份,签订《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承诺书》5万余份,切实增强养殖者的自律意思、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四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省各级畜牧部门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奖励机制。2009年,我局出台了《河南省畜牧局关于瘦肉精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并设立举报奖励资金10万元,鼓励群众对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群众举报、社会监督、部门监管、依法整治机制逐步得以健全和完善。

我省生猪产品监管特别是瘦肉精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与上级的要求、先进省市的工作、群众对高品质畜产品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我们将继续按照农业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在畜产品质量监管的经验和做法,迸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做好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世博会和亚运会举办期间畜产品安全和稳定市场有效供给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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