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扩大内需背景下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

2010-08-27赵兴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0年2期
关键词:国民收入消费率格局

赵兴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湖北武汉 430073)

收入公平分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也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要求。在当前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背景下,收入分配不仅直接影响到了社会各阶层共享改革成果,而且关系到扩大内需政策能否有效启动。本文结合1990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的变动状况,提出了制约消费需求提高的关键是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严重失衡,分析了国民收入分配失衡的不同形式对消费需求产生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扩大内需背景下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对策建议。

一、1990年以来我国居民的消费需求状况

经济学中通常使用居民消费率来反映国内居民消费需求的状况①。自1990年以来,尽管某些年份在政府实施各种积极财政政策的刺激下,我国居民消费率略有上升,但从整体上看,居民消费率的变动呈现总体下降趋势,如图1所示。

图1 1990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率变动曲线图

从图1可以看出,1990年我国居民消费率为50.6%,从20世纪 90年代开始,我国加快了改革的步伐,工业投资大幅度增加。由于投资产生的“挤出效应”,使城市居民的消费开始减少,而农村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已经实行几年,农民收入开始进入稳定时期,其消费也基本趋于稳定。1991~1993年,政府为应对通货膨胀,实施了“软着陆”的调整政策,这些调整政策的结果曾使居民消费率出现了一个较小幅度的短期上升,即从1994年的45.3%上升到1996年的47.7%。1997年,伴随着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出现了通货紧缩局面,消费和投资“双疲软”,1997年居民消费率下降到了46.5%[1]。在此背景下,政府于1998年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刺激消费和投资,使居民消费率有小幅度提高,1999年上升到46.7%。此后,居民消费率又开始出现了一个较长时期的回落,至2008年已回落到36.1%②。在我国居民消费率的变动中,与城镇居民消费率相比,农村居民消费率除极个别年份稍有增加外,下降的幅度更大。虽然2008年农村居民消费率有所上升,达到11.6%,但这主要得益于政府为了应对金融危机而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以及为了开发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而出台的诸如家电下乡等财政支农优惠政策。从城乡居民的消费率变动看,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能力远强于农村居民,但持续性依然不足。

在经济学中,消费、投资、出口通常被看作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自1990年以来,我国GDP不断攀高,尤其是2003年以来连续5年的两位数经济增长率使我国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世界第三大经济实体。其中,出口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度高于另外两者,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但自从2008年下半年以来,在宏观经济周期性回落和世界金融危机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我国GDP增长速度明显回落,2008年下降到9%,2009年为8.7%③,这表明在目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较快增长的出口率已难以为继,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已经成为当前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但目前我国过低的消费率导致内需不足,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

二、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是制约居民消费需求提高的关键

我国居民消费率偏低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既与经济体制改革、人口老龄化、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因素有关,更是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所导致的。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分配是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收入水平是影响消费的最基本因素,消费的增长依赖于收入的增长。因此,收入分配关系是否公平合理,对消费需求会产生重大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甚为严重,从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分配关系的混乱,扩大了居民收入差距,从而制约了消费需求的提高。笔者认为,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是制约居民消费需求提高的关键。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在形式上集中地表现为分配关系不合理、分配秩序混乱和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分配失衡的不同形式对消费需求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分配关系不合理

国家、企业、居民个人三者之间在国民收入分配方面所形成的相互关系,是分配领域最重要的一组相互关系。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在国家、企业、居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进行了重大的调整和变动,使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2](P145)。一方面,从总量上看,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企业和居民个人的可支配收入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另一方面,从分配结构上看,三者在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中的比重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但是,在国家、企业、居民个人三者的关系调整和变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工资占GDP的比例过低,劳动报酬分配所占比重过小,工薪阶层难以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据统计,近年来,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逐年下降,1991年为15.3%,1996年为13%,2000年下降到12%,2005年下降到11%。一般来说,衡量一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是否公平的主要指标是分配率,即劳动报酬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劳动者的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越高,则表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越公平。在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劳动报酬总额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较高,如美国,劳动报酬占国民总产值的70%,其他国家也都在54%~65%之间。我国的情况恰恰相反。应当说,即使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比较,这个比例也是相当低的。目前,我国在初次分配领域仍然存在着资本所有者所得畸高、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的局面,亟待改变。

(二)分配秩序混乱

我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转型期,由于体制存在各种衔接不上的漏洞、市场自身的缺陷,以及正常的体制转换原因,因而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不免会出现一些制度上的空缺和漏洞,导致国民收入分配秩序的混乱。分配秩序混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垄断性的行业、部门和单位的分配失控。垄断行业凭借行政垄断地位和准入管制,既享受国家政策扶持,又垄断市场,获取了高额垄断收益,并通过各种形式转化为本行业的高工资和高福利。例如,仅从工资收入看,多年来,收入较高的行业一般多集中在金融、保险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企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等垄断行业,而收入较低的行业一般集中在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采掘业、制造业和建筑业等竞争较充分的行业。工资最高与最低行业的相对差距,由1990年的1.76倍扩大到2007年的4.06倍,其绝对差距由1990年的1 177元,扩大到2007年的33 164元[3](P131)。垄断行业与一般竞争性行业之间过大的收入差距,严重影响到社会分配秩序、分配关系乃至社会稳定。

2.国有企业分配秩序不规范。部分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不透明,职工民主参与及民主管理力度不够,从而对企业工资总额、经营者收入水平和职务消费缺乏有效约束机制,工资外收入渠道多,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国企改革的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外的各种津贴补助名目繁多,标准不规范;事业单位改革滞后,很多事业单位既享受行政机关的福利,又享受企业化管理的创收机制,收入分配随意性比较大;一些企业不执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随意压低、克扣、拖欠工人工资等。

3.再分配秩序混乱。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财政在整个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但我国的财政分配制度存在着预算外分配,财政直接以非规范的方式介于社会产品的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由于财政支出方面的压力及支出结构和支出规模等方面的问题,这种再分配肢解了财政职能,扰乱了收入分配秩序,加重了收入分配失衡。

4.各种非法非正常收入加剧了分配秩序混乱。现实生活中的非法非正常收入形式多样,如以企业改制为名将国有资产化公为私、偷税漏税、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权钱交易、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暴富,以及凭借垄断优势和利用制度、政策等不完善的漏洞等,让一些人钻了“空子”,获得灰色收入等,从而培育出了一个暴富的群体,各种非正常收入导致了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非正常地扩大。例如,根据陈宗胜教授的实证研究,1999年各种非法非正常收入的影响结合在一起,使得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由 0.412 9提高到 0.480 2,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上升了16.28%[4]。从理论方法上看,因分配秩序混乱而带来的不规范不合理收入,既不属于政府分配机制作用的结果,又不属于市场机制介入分配作用的结果,它的隐蔽性根本无法进入官方统计系统,这部分收入反映的是权利参与分配的特权效应,表明一般性的经济分析方法失效,这部分收入是目前我国收入分配中最不公平和最为悬殊的部分。

(三)居民收入差距过大

消费需求不足与贫富差距之间存在着相对应的关系。收入差距过大,将会使各个收入阶层的消费倾向出现较大差别。一般来讲,高收入阶层消费倾向低,低收入阶层消费倾向高。高收入者受生理极限制约,边际消费倾向不断下降,高收入无法转为消费,高收入者将越来越多的收入存入银行,银行储蓄日渐增多,出现消费增长明显慢于投资增长幅度,导致其在以支出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即最终消费率偏低,而广大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阶层有消费欲望但却无消费能力。这种现象的综合结果将使全社会平均消费倾向出现递减趋势,并在一定条件下引发通货紧缩和消费需求疲软,最终导致有效需求不足。

从现实看,我国居民总体收入差距的扩大主要是通过城乡和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表现出来的。据学者的测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对全国居民收入差距的贡献度在60%左右[5]。1990年以来,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比由1990年的2.2∶1上升到2007年的 3.33∶1。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张相一致,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农民消费水平提高的速度也明显低于城镇居民。1990年城镇居民的消费支出是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的2.9倍,到2007年已经达到3.6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导致农村购买力严重下降,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减少,从而制约了最终消费需求总量的增加。这表明,农村居民收入的任何变动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农村消费需求不足对国民经济的制约作用将变得更加突出。

综上所述,由于分配关系不合理、分配秩序混乱以及日益拉大的收入差距逐渐形成了我国现行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全社会范围内的收入差距很小,国家、企业、居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格局如同一个“矩形”,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收入差距扩大,城乡居民的收入分层日益明显,分配格局呈现出“倒三角形”。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严重,从某种程度上又助长了分配关系的混乱,制约了国内消费需求的提高。目前,有效需求不足问题正日益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扩大内需背景下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的对策建议

为了拉动和扩大国内有效需求以应对金融危机,自2008年11月以来,中央及时地实行了大规模的投资计划。中央财政拿出1.18万亿,加上带动的地方投资共计4万亿,这4万亿的投资计划对于拉动国内生产性消费必然会产生一定效果。此外,在拉动社会零售品市场消费方面,个别地区尝试着发放定期消费的购物券。但无论是中央的4万亿元投资计划还是定期消费的购物券,都只能在短期内刺激内需,无法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居民消费水平。基于上文的分析可知,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已成为我国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助推器,而国民收入分配失衡是制约居民消费需求提高的关键,故此,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就成为刺激内需增长的重要基础工作。我国若要在更长期内提高居民消费率,保持居民消费率增长的可持续性,就必须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现有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进行及时调整,逐步形成“两头尖、中间大”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一)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居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在初次分配领域,理顺国家、企业、居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对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至关重要。初次分配是更为基础性的分配关系,它着重解决的是货币资本的所有者与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的利益分配问题,保证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公平性是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公平性的基础,而劳资关系又是市场经济国家根本的社会关系,只有通过初次分配平衡了资本利益与劳动利益的关系,才能从全局平衡社会总体利益格局,进而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因此,规范初次分配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条件。

1.在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上,要进一步完善以税收为主要调节手段的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分配制度。一方面,企业必须依法纳税,国家要加强税收征管,堵塞漏洞,减少税收流失。另一方面,国家收入行为必须规范化。目前国家收入来源多元化,不仅有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收入,还有制度外收入。预算外收入包含了许多非规范的成分,制度外收入更是非规范的甚至是违法违纪的收入。对于非规范的预算外收入和不合法的制度外收入,必须坚决取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在国家与居民个人的分配关系上,要进一步规范二者的分配关系。第一,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农民工及城市工薪者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使劳动者所得在GDP中所占比重达到50%以上,并适当降低资本所有者的回报,同时控制财政收入的增长步伐,彻底打破行业垄断,真正体现初次分配中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第二,完善税收制度,优化调整税制结构。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建立有利于促进公平增长的合理税制,综合运用各种税收手段,建立起一个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综合税收调节体系。第三,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其他转移支付等为主要调节手段的分配制度,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提高其收入水平。

3.在企业和职工的分配关系上,要进一步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一方面,规范企业内部的分配行为,完善企业积累机制,防止和克服企业经营行为短期化现象所造成的企业应得利益和国有资产收益大量流失。另一方面,加强工资法制建设,包括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

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一。如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收入分配秩序得以规范,是刺激国内需求的重要环节。

1.规范国家财政分配。财政分配是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枢纽。国家必须清理整顿和取缔有关部门对居民个人的不合理收费,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对居民个人的不合理收费;保护各种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致富的收入,对于通过侵吞公有财产、偷税漏税、走私受贿、权钱交易、制售假冒伪劣等非法行为获得的收入,要坚决取缔和打击。

2.规范企业的分配行为。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控制行业间人为拉大的收入差距。国有企业应立足“依法、规范”,加快建立、完善职工收入增长机制、工资总量预算管理机制、经营者业绩考核机制、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困难职工帮困托底机制、收入分配监督机制和收入分配重大事项备案制度等,建立法制化的最低工资制度;消除就业歧视,建立同工同酬的用工机制,稳步提高职工收入,努力形成职工收入与其岗位和贡献相挂钩、与企业效益相联系、与劳动力市场相衔接、与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与建设和谐社会要求相协调的收入分配制度。

3.完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分配政策。完善和规范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治理公共权力市场化,切实解决利用公权、动用公共财力、依靠特许经营获得垄断利润提高少数人收入水平的问题。加快市场化改革,消除经济的双轨制运行,缩小政府直接参与资源配置的领域。

(三)调节收入差距,提高中等收入者的比重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从而使中等收入者在人口中占多数,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即形成“中间大——中等收入者占较大比重,两头小——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都占较小比重的橄榄型”的收入分配格局,这种格局与现代化社会的社会结构一致,是比较合理的分配格局,这样的收入分配格局有助于提高消费需求。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关键是降低低收入者的比重,使更多的低收入者进入到中等收入者行列。为此,必须通过分配制度改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调节居民收入差距,使广大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有明显提高。

一是运用税收等多种手段加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税收征管;建立财产类税收制度,以更好地理顺分配关系。二是完善财政支出制度。在再分配领域,政府要更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制度,加大对收入差距调节的力度。完善财政补贴制度,调节不同地区和居民的收入,提高收入分配的公平程度,保证丧失工作能力者、无职业收入者的生活和健康需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城市居民最低收入保证等。实行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救济,以及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和扶贫支出等。调整财政支出方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就业、教育、卫生事业等方面,加大财政对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国家应高度重视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教育;积极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尽快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覆盖到各种所有制企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与此同时,还要完善调节收入差距的其他相关制度。如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在调节收入差距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完善法律制度以及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等。

注释:

①居民消费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的居民消费支出总额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的比重,通常以一定时期内该国或地区的居民消费支出与该国GDP的比值来衡量,它与政府消费率(政府消费支出与GDP的比值)构成了一国的最终消费率。

②2008年数据来自统计局网站,文中其他未特别标注的数据均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8年)的有关数据计算。农村居民消费率为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城镇消费率为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其中,国内生产总值用支出法核算。

③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2010年1月2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的新闻发布。新华网.http://new s.xinhuanet.com/fortune/2010-01/21/content_12849524.htm.

[1]曾国安,胡晶晶.1990年以来中国居民消费率变动的实证分析[J].税务与经济,2006,(1):51—56.

[2]青连斌.分配制度改革与共同富裕[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

[3]赵兴罗.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财政制度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4]周俊.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研究[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4,(2):48—51.

[5]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与低收入群体问题研究[J].经济学动态,2003,(6):13—16.

猜你喜欢

国民收入消费率格局
最优消费率测算及其影响因素—基于2000-2018年数据的实证研究
格局
联手共建 努力打造大调解工作格局
我国经济消费率问题探析
经济动态效率视角下的省际最优消费率研究
对“破窗理论”与“破窗谬论”的探究
讲清国民收入分配,助力高中政治教学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公平性对农村消费的影响
小人物的大格局
实行“一包两进” 构建“三位一体”教育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