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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东北妇女的基督教选择——以理性选择理论为视角

2010-08-16

黑龙江史志 2010年18期
关键词:达克行动者基督教

李 鹏

(上海大学 上海 200444)

面对中国基督教的迅速发展,宗教学、社会学、人类学都给予充分的重视。由于目前的学术界更注重跨学科的研究,因而出现不同学科之间的理论与方法的“借用”。而社会学很早就从经济学“借用”了理性选择理论,并在社会学范围内广泛应用,近20年甚至将其用在宗教社会学领域,而中国宗教社会学运用理性选择理论还不是很多。面对这种应用,学界也出现了很多的质疑。杨凤岗博士根据“宗教经济(1)”理论,提出“中国宗教的三色市场”,他认为:这样的理论“变通”可以为研究中国宗教提供一种新的理论范式。(杨凤岗,1997)而范丽珠教授则以“现代宗教是理性选择吗”为题,质疑现代宗教研究的理性选择范式。(范丽珠,2008)那么中国现代宗教研究中,理性选择理论到底有多大的适用度呢?笔者在以一个东北女基督教徒的调查资料为基础,梳理理性选择理论的前提下,认真思考理性选择理论在中国现代宗教中到底应该怎么运用;面对纷繁的争论,应该怎么处理宗教与理性选择理论之间的关系呢?

一、与时俱进的理性选择理论

哈勃认为:理性选择行为的研究始于霍曼斯(Georg·C·Homeans)关于小群体交换行为的研究,成熟于 1990年科尔曼(James·S·Coleman)的《社会理论的基础》,由此社会学关于理性选择理论已经在一个比较广泛的层面上展开。(刘少杰,2005:17-18)科尔曼把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引入社会学,并提出“理性人”,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认为:‘经济人’假设:人们的行动是理性的,而且他们可以根据自己获得各个方面信息进行分析和计算,从而选择最佳的方案以实现行动者的最大利益。(陈宇秦,2007)“理性人”是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中的最基本的假设,他认为:“理性人”的含义是指对于行动者而言,不同行动(在某些情况下是不同的产品)有不同利益,而行动者的行动原则则可以表达为最大限度的获取效益。(科尔曼,1999:18)面对行动者的习惯、感情冲动等行动时,如何达到效益最大化等质疑,科尔曼回答:必须从行动者的角度来理解他们的行动,即局外人认为行动者的行动不够合理或理性,并不反映行动者的本意,用行动者的眼光来衡量,他们的行动是合理,(科尔曼,1999:22)所以,在科尔曼眼中,“理性人”已经超越“经济人”的范畴,行动者不仅考虑到经济利益,还要在政治、文化、习俗惯制、道德等框架里进行比较、计算,以此来指导其行动,最后达到他的效益最大化。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任何事物都被打上商品的烙记,而理性选择理论也将在市场经济社会中重新解释与应用,尤其是最近中国宗教研究中,更凸显理性理论“求变”的趋势。首先,笔者认为:科尔曼的“理性人”在计算“投入”与“回报”时,不应该用一个固定等价物作为其衡量的标准,因为在这个“经济”中,很多无形的投入和回报是无法用一个固定的标准来衡量。那要怎么计算呢?科尔曼一直在强调局内人即行动者立场,因而笔者认为其计算应该站在行动者的角度,这样才能体现行动者是否是一种理性选择。其次,在计算投入与回报时,把效益最大化改为“满意度优化”的原则。“理性人”(社会人)的行动在一个有限制的社会环境中行动,行动者不可能每次行动都可以达到最大化原则(行动者角度),有时为了兼顾其他方面而求其次也是可能的,只要行动者认为这是他的目的或达到他满意。最后,宗教研究中很多投入不是依靠现世来回报的,因而在计算投入与回报的比例、周期问题,可以用“延长的交换关系”,(斯达克、芬克,2004:122)但这种“延长的交换”可以用于彼世或他人使用,这样,理性选择理论在中国应用就更具有解释力了。

最后,让我们以德兰修女(Mother Teresa又称特里莎修女)为例,说明以上的观点。德兰修女一生奉献给帮助他人的慈善事业,放弃舒适的生活,帮助贫困者,她的事迹感动了世界。在理性选择的宗教经济语境中,德兰修女的一生追求为来自“爱好”和“趣味”的动机,是种“理性”的自私,“理性”的自私前提最具人文主义的,它承认我们有能力在我们的梦、希望、爱情和理想中发现回报。(斯达克、芬克,2004:49)但宗教经济的这种逻辑通过简化复杂的社会关系和文明形式所形成解释模型,难以发现现代宗教背后所隐藏的人类对精神世界和生命意义的渴望,正是由于理性选择理论采用市场语言和工具理性逻辑,宗教活动也就成为宗教经济充斥于社会的层面。(范丽珠,2008)这里针对这两个讨论,我们首先要声明宗教经济作为一种理论,不存在道德上的价值判断。只是在市场经济的社会里我们如何探讨宗教的兴起、发展。德兰修女贡献一生为慈善事业,帮助穷人,这里德兰修女用自己的一生和放弃舒适的生活作为投入,而期望的回报则是贫穷人得到她的帮助,更好的情况则是他们摆脱贫穷;其次德兰修女此世的投入(慈善事业),并不见得必须今世来回报,而是一个相当长的周期,并且从质、量上讲,德兰修女一个人来帮助那么多人,是需要付出很多的作为投入的,就算一生或许也不足以和回报平衡;最后,在德兰修女看来她的付出是值得的,因为在她的努力下,很多人得到了帮助,因而从她的角度来讲,她对自己的行动还是很满意的。

因而,当今很多对于理性选择理论的探讨都是在还没有一个共识的基础上引发的。下面我以一个东北农村女基督教徒A女士为例,说明现代宗教的选择。

二、A女士生活的社会背景

A女士,1951年生于黑龙江某县新民村,1969年嫁于该县城东的某村徐某,有2个儿子。1998年由于夫妻感情不和离异,2002年嫁给合心村赵某,赵某有2儿2女,在他们结婚时双方子女都已结婚且单过。A家现住三间包砖房(1995年建)。A家庭经济主要来源:

出租地费:3000元(乡政府为了补贴欠发赵某工资给地20亩)

合心村位于县城南,距县城有5里,是城南的第一个村庄。由于市场经济和城镇化的影响,该村的农民生计呈现四个特征:1.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基本上在40岁以上,20多岁的年轻人或外出打工或养车贩卖沙土给附近县城的建筑公司,因而相比较来说,该村比其他村庄富裕。赵某的二个儿子都有货车以贩运沙子为主要生计。2.虽然近几年农业税全部取消,种地没任何负担,但由于该村的土地几乎都集中在乌裕尔河的岸边,大面积属于涝洼地,即使是雨水充足的年份收成也很难保证,2009年由于该地雨水大,而导致岸边所有地都被淹没,没有任何收成,连投入的籽种化肥都没收回。3.由于土地开垦过度,使得附近草地骤减,前几年村里还有20多户养奶牛,但由于放牧地方减少,牛奶市场被一家垄断(2),压低价格,加上“三鹿”事件,使得奶农减少,现在只有七家,虽然村民也由于价格问题到县政府上访,但情况一直未得到改善,用奶农的话:养牛几乎就是给奶贩子打工,自己人工费都搭进去不算,有时候奶资还要拖欠一年。4.外出打工者以到哈尔滨、大连和北京天津附近城市最多,之所以没有南下,务工者说:没有关系(尤其是亲戚朋友的),难以在陌生地立足。赵某的大女儿全家在廊坊做小生意,小女儿的丈夫在哈尔滨打工。A的大儿子全家也在大连打工七年。年近六十的A和赵某没有和子女一起过,用A的话来说:狼肉贴不到狗肉身上;自己的儿女都不行,何况是别人的了。可见A的两个儿子、儿媳与A相处并不和睦,而赵某的儿子都曾与A有过短暂的同住,但最后都是不欢而散,因而现在老两口都说:没有到“爬不动”(病倒起不来)的那天,都不提出与谁一起过(生活)。

A信仰基督教是由于二儿媳。二儿子在县城内以做干豆腐、养猪为生,有两个儿子。二儿媳的大姐是该县最早接触基督教的几人之一,目前经常去上海、天津、厦门讲道。在大姐的鼓励下,二儿媳由于颈椎病一直不好而皈依基督教,并带动两个儿子也每周去参加礼拜日、饭前和睡前的祷告。A再嫁后,总是多病,头晕、腿麻和脊椎病等,在哈尔滨看过也不见好转,每年用在看病上的钱都要2000多,因而在二儿媳的带动和劝说下,A于2005年开始参加教会,每周日到城南的姊妹家庭查经、祷告。并且病情较以前好些但没有彻底治愈,用二儿媳的话:没痊愈是因为A的心不“诚”。因为A在农闲的时候常与村里几个老年人打麻将,虽然不大,但每次输赢都要二十多元。基督教教义明确指出不准赌博,这是犯罪,要受惩罚的。

A所在的家庭教会(house church)常聚会的有17人,55岁以上9人,30~55岁之间7人,20岁以下1人(五六岁小孩由于母亲参加没人照看而一起参加)。通过观察和访谈,笔者了解到有10个人由于疾病、贫困等原因入教,有5个人由于亲人的困苦与疾病等原因加入,2个人(上述母子)是由于丈夫常年跑长途车,自己在家无事而参加。正如邢福增教授总结:当前农村教会成员出现“三多”现象,即妇女多,老人多,病残人多。(邢福增,1999)

三、乡村基督教的分析

下面,笔者从A女士生活的社会环境(宏观)到女基督教徒个人生活(微观)逐一分析,到底这个女基督教徒的选择是否具有理性?

首先,自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的改革向纵深发展,东北农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合心村1985年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每个人分得6亩地;90年代中期城市开始实行下岗分流,城内许多工人纷纷下岗(3),村民们认为:城市人的不稳定让他们觉得社会真的“变了”,捧着“铁饭碗”的人说没工作就没了,加上该村一些考上大学的孩子,毕业后还是在城里打工根本没有以前所谓的固定工作,甚至还有几个毕业了没有找到工作,在家等着政府分配工作的大学生,这些都加重了村民心里的“不确定性”。实行承包到户后,农民成为真正的主人,调动了村民的生产积极性,但90年代末期,南方沿海城市经济飞跃发展,吸引该村很多年轻人出外打工,与外出打工者对比后,留守村民得出如下结论:种地靠天吃饭,不如打工,最少每年回来手里还有剩余(钱)。因而出现很多出租土地出外打工的村民,A女士也于2007年11月至2008年5月给廊坊的大女儿看家和打工。

其次,东北是个移民社会,自1866年到日本占领时期,都有移民不断涌向东北。(范立君,2007)据该县县志:该县的历史可追溯到远古时期,真正形成现在规模,据推算应在日伪占领时期,当时该县修建了铁路,成为齐齐哈尔与北安重要的交通枢纽。解放战争时期,由于关内局势动荡,很多关内农民迁往关外,但由于东北野战军南下作战,使得当地的人口没有出现大浮动,基本上还是靠自然增长。而最近的移民主要是1959~1961年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大批关内人“逃荒”到东北,其中山东人占总移民的半数之上,还有河北人、河南人。这些移民基本上都是以家为单位(很少以个人移民),因而在东北农村很少见宗族势力的发展,逐渐被地缘、业缘所取代,因而东北人的人际关系更适用“远亲不如近邻”的说法。由于移民人数少,大部分到达东北的移民只保留了祖先崇拜,很少形成正式的家谱,即使有,也就是从第一代移民开始算起。也有一些移民接受当地居民的地仙信仰,如黄仙、狐仙等。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农村出现基督教的传播,开始时候人们还抵触,后来渐渐信的人多了,加上政府也没有干预,现在已经遍及每个村庄,虽然所属不同的宗派(sect),都信仰耶稣。这样合心村的信仰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信仰的法则》中命题71提出:如果一个宗教经济是无管制的,它会倾向于是非常多元的。(斯达克、芬克,2004:244)反推之,那一个宗教市场是多元化的,可证明这个宗教经济至少不是一个强管制的,也是同样成立的。因而该村宗教市场是已经处于杨凤岗博士所说的“灰色市场”范围。(杨凤岗,2007)

第三,按照上面A家收入的计算方式,一家有两个大人一个小孩,每人6亩地,再以每亩170元承包50亩地,大概年收入才有17000元左右,而两个大人以二人每个月工资共2500元计算,扣除生活费和房租每个月700,那一年剩余为20400元。并且现在国家对粮食价格放开,让市场调节,每年价格变动很大,2007年当地大豆曾达到2.90元/斤,现在基本上都在2元/斤左右。上文提到该村位于乌裕尔河岸边,今年雨水大,几乎把全村一半的农田淹没,农民根本无法收回成本(籽种化肥费用),以前政府还能减免粮食税,现在对农村几乎没有任何补救措施。因而对于以地为生的农民来说,面对天灾和外界的冲击,使得这些“软弱”的农民根本无法真正的掌握自己命运。

上面我们粗略算A的家庭收入16000元,但扣除生活费和村民之间的往来礼金(4)等纯收入不到6000,这样再花2千多作为A的医药费,事实上A家已经有相当的压力。虽然中国农村现在也在实行“家庭合作医疗”,但由于费用报销比例、报销程序、覆盖范围、医院分布等原因,使得A还是对医院“望而却步”。并且通过对A家的收支计算,每年A家的纯收入大概有5000左右,但是一旦要修理房屋、住院治病等情况出现,还是让如A这样的农民家举步维艰。通过A所在的教会发现:入教治病依然还是很多信徒加入基督教的主要原因。

传统中国的“养儿防老”观念在当代农村逐渐淡化,很多年轻人结婚直接就分出单过,而结婚时候留下的巨额债务(5)则由父母偿还,年轻人住上新的砖房,而老人还是在自己的旧房子生活。有病的时候甚至儿子还不在身边(大部分结婚后出外务工)。

虽然国家逐步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但农村老人的治病、养老等方面的社会问题仍然没有彻底解决,使得如A这样的年老农民在心理产生巨大的落差,不知道自己的将来怎么办,可以把谁作为依靠,因而在这个“动荡”的时期,原有的宗教常被遗弃,而新的宗教却会被接受。由此看来,信仰不是“盲目”的。(斯达克、芬克,2004:95)

第四,A女士是通过二儿媳结识基督教,并且在一段时间内曾组织五六个教友到自己家里查经(后来由于A去廊坊大女儿家而中断),赵某并没有反对,相反还热情招待这些教友,只是赵某一直没有入教。在与A女士交流中,得知现在她所属的教会中,17个人有12个人是通过亲属介绍的,4个人是通过朋友、同事介绍加入的(6)。并且她们都是由于介绍人亲身感受到主的福佑而皈信。所以斯达克用“脱轨行为控制理论”(control theory of deviant behavior)研究人们如何入教行为的,他得出结论:在遵从(入教)的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风险因素是人们与周围其他人之间的情感关系,成功的皈信运动应建立在社会网络组织的基础上,建立在直接并且亲密的个人关系结构筑成的社会构架之上。(斯达克,2005:20-24)

第五,上文提到A女士的皈信,是由于A的离异而再婚,并且与自己的子女和赵某的子女的关系都不和睦,也有疾病的困扰,才皈信基督教寻找身体和心灵上的解脱。但事实上,A女士在皈信后没有得到真正的解脱,每年还是要去看病,并且2008年底她又得了糖尿病,因而当与A女士以及其他姊妹多次交谈后,问教友:你为什么要入教呢?一个年轻点的姊妹说:入教可以治病啊!旁边的年纪大的姊妹当即批评到:你这是心不诚,是在考验主,要受惩罚的。经过和A女士等多位姊妹的交往后,已经明显感觉到很多人都是由于身体疾病治不好或负担不起巨额费用而皈信基督教。对于A女士来说,由于皈信并没有带来预想的回报,因而才会出现多次被儿媳劝阻和照常打麻将的行为,也再次证明,在宗教组织中,成员的代价与回报之间成对应关系,但当不成比例关系时,反过来也会影响到信仰委身(commitment)程度。(斯达克、芬克,2004:181)并且对于宗教解释的信心会随着归功于宗教的神迹而增强。(斯达克,2005:135)

第六,基督教为一神教,具有强烈的排他性。教义要求信徒要放弃原来的信仰,并斥为魔鬼,A信主后,每年清明节,从来不去上坟、烧钱,过年的时候,A虽然做上供(祭祖)的食品和物品,但从来不端送到祖先牌位前。笔者调查到:A女士家共供奉2个牌位,一个是保家仙,一个是祖先牌;A的亲戚对于她的做法并没有给予指责,相反大家采取默许的态度,让A灵活处理,可见该村的宗教信仰十分自由。以村长为代表的基层行政组织没有干预,而以村民为代表的基层群众也没有阻扰,在这种信仰自由的环境里,A选择基督教这种排他性宗教,其背后的原因是:皈信基督教之前,A女士也参加祭祖、供奉保家仙、上坟等民间宗教活动,但并没有减少她身体和内心的负担,相反有加重的趋势,在儿媳的劝说下,并见证多方的“见证”,最终选择基督教,因为她相信基督教可以给她带来解脱。虽然基督教有很强的排他性,但与A女士得到的相比,她认为入教后得到回报更大些。(斯达克、芬克,2004:238)韦伯(Marx·Weber)分析中国人的信仰时认为:中国人更注重现世的回报,很少关心到彼世(韦伯,2003)。因而斯达克的“宗教经济”真正运用到中国宗教研究时,正如他在《信仰的法则》序言中写到:如果一个宗教社会学只能运用于西方国家,就像一个只能应用于美国的物理学或者一个只适用于韩国的生物学,那同样都是愚蠢可笑的……最后,我期待跟阅读本书的一些人相见,并且期待着读到那些用他们的研究来对我们的理论有所回应、扩展或改进的著作。(斯达克、芬克,2004:序言)

四、结论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全球化席卷世界的背景下,宗教也不能独善其身,势必受到经济的影响,并且从其产生的源头就已经开始出现为经济所左右的势头,因而笔者认为:在某种程度上现代宗教更适合用理性选择来解释。只是我们在用理性选择理论时,应该在中国的社会环境内对其作出适当调整,万能的理论(尤其是社会科学领域)是不存在的。运用理性选择理论必须要承认理性人(社会人)这个基本假设前提,否则就不能质疑是否现代宗教是理性选择。范丽珠教授在质疑宗教市场的供方与需要的错误逻辑的前提下,试图用10个访谈对象给予证明其推理的正确性。但范丽珠老师并没有交代这些访谈对象的社会环境(这是理性选择理论的基本假设),因而致使她文中的理论综述与分析功亏一篑。我们知道:如果教徒说是出于某些“自私”而加入教派的话,而与教义相违背的,这样就明显说明他对这个宗教的委身程度,因而我们在不知道他们的社会环境下,怎么能用理性选择理论解释呢?布洛克和康纳顿的观点一致认为,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尝尝不用求助于语言就发生了。许多文化技能只能通过实践展示它们才能被解释。如果过分依赖访谈是一种方法论陷阱,那么,过高估计社会世界的语言特征就是一种方法论的错误。(埃里克森,2008)所以理性选择理论在范丽珠老师看来对于现代宗教就不存在任何解释力了。最后,斯达克和芬克提到的宗教经济要强调供方(宗教组织)的作用,(斯达克、芬克,2004:181)但经过我们调查,发现宗教经济中的需方(信仰者)也同样重要,因为在一个信仰多元化的社会里,面对众多的宗教信仰时候,信仰者就处于主动选择地位,他手里掌握主动权,不能过分强调供方而忽视信仰者的作用。

所以,在回应现代宗教是理性选择吗?我们应该在一个有基本共识的前提下,即对理性选择理论有明确而切实的理解,结合中国现代宗教研究的实际情况,才会知道理性选择理论对现代宗教所具有的强大解释力。

注释:

(1)[美]罗德尼·斯达克、罗杰尔·芬克(Rodney·Stark、Roger·Finke)在《信仰的法则》中宗教经济是由一个社会中的所有宗教活动构成,包括一个现在的和潜在的信徒“市场”,一个或多个寻求吸引或维持的组织以及这(些)组织所提供的宗教

文化。

(2)该县原有一家乳品厂,但后来经营不善而被私人收购,现在基本上不从奶农手中收购牛奶,因而养牛户基本上都是靠一个石姓商人收购牛奶,再转卖到附近的飞鹤乳业。

(3)这个县城只有两个较大的国企——麻纺厂和亚麻厂,麻纺厂号称齐齐哈尔最大的一个,这次改革中也彻底私有化,但现在依然没有正常经营。

(4)新民村村民之间的礼物流动很频繁,从生老病死、建房、搬家甚至小孩过生日都要准备酒席,而A家由于有四个儿女结婚,因而与村民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并且现在农村的礼金也在增加,二三十元几乎拿不出手。A统计过每年仅礼金上支出至少一千多元,而A家就只有老两口没有任何事情回收礼金。

(5)新民村现在结婚,男方至少要十二万外加三间砖房(直接给十五万),而对于现在家庭,每年收入一万也至少十五年才能赚够,而很多家都是在孩子结婚的时候借上四五万才能达到新娘家的要求。而女方在结婚中负担很小,如果条件好嫁妆有二三万,甚至有的人家还从聘礼中留下部分自用。

(6)十七个人中有一个五六岁的小孩,是由母亲带领下,来教会查经,这也构成了基督教发展的继发力量。

[1][美]杨凤岗.中国宗教的三色市场[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6).

[2][美]杨凤岗.中国宗教的三色市场[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哲社版),2008,(4).

[3]范丽珠.现代宗教是理性选择吗[J].社会,2008,(4).

[4]刘少杰.经济社会学的新视野——理性选择与感性选择[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5]陈宇秦.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研究[J],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未刊搞,2007.

[6][美]詹姆斯·S·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8][美]罗德尼·斯达克.基督教的兴起——一个社会学家对历史的再思[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9][美]罗德尼·斯达克、罗杰尔芬克.信仰的法则——解释宗教之人的方面[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10]邢福增.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农村教会[M].香港:建道神学院,1999.

[11][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

[12]范立君.近代关内移民与中国东北社会变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13][挪威]托马斯·许兰德·埃里克森.小地方,大论题——社会文化人类学导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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