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中地区农村专业合作存在问社发展题及对策——以射洪县为例
2010-08-15邓自圆汤雪梅
□邓自圆 汤雪梅 罗 青
自2007年7月1日我国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范围内蓬勃兴起,其发展范围已经涉及到我国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实践证明,农村专业合作社是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方式,同时,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能为循环型现代农业的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四川省射洪县作为一个西部百强县,其农村专业合作社也正在蓬勃兴起和发展,但因其独有的人文地理经济因素,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外部问题
(1)农民对组建和参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仍然不高 ①四川作为一个农民工输出大省,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外出打工。并且,在射洪县的调查显示,72.9%的农户并不关心农业生产的收益高低。②农民不愿意把钱投到风险性大、经济外部性强的事情当中,自身也不具备能运作好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能力,因此缺乏由农民自发成立的专业合作社。③农村劳动力不足且存在结构不合理,家庭剩余劳动力较少,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的以老年人为主。在射洪县被调查的农户中,在家务农的劳动力平均年龄约为53岁,且以妇女居多。④信息闭塞、思想保守。在对射洪县农户的调查中,86.47%的人没有听说过农村专业合作社。
(2)地方政府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不够全面 地方政府虽在农村专业合作社资金和政策上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但在引导农民转变思想、提高农民素质、协助农村专业合作社制定和实施合理的章程及管理制度、帮助农村专业合作社招商引资方面还做得不够。
2.内部运营问题
(1)农村专业合作社发育不完善目前,射洪县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大多依托龙头企业成立,缺乏独立性,使得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同时,龙头企业自身经济实力的薄弱和管理的不完善,使得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受到限制。在农业新技术推广、质量标准化、深加工、包装和品牌营销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空白,限制了农产品的增值空间。其原因一方面是受到缺乏专业人才、相关技术、设备的制约;另一方面,缺乏起步和扩张资金也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八条规定: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但就目前射洪县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来看,政府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还很有限。
(2)农村专业合作社缺乏有效的管理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普遍存在漏洞,缺少合理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使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职能没有充分地发挥作用。一些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名存实亡,活动开展很少。由于农民合作意识不强,缺乏长远目光,一些入社的农户在产品市场价格高于合作社的收购价时,私自向市场出售产品;也有一些农户把质量好的产品私自出售,而强迫合作社收购质量差的产品。同时,有的合作社虽然制定了章程和管理办法,但却没有完全按照章程和管理办法来办事,缺乏监督机制。
(3)缺乏新技术的引进,对农户的技术指导不足 农村专业合作社对于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培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射洪县,与四川农业大学等科研单位建立合作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只有3个,这使得农产品的重复性强,独特性不够,增加了风险。同时,在广大农村,农民还是根据自己长期以来的经验从事农业生产,很难通过自身的学习形成科学的种植和养殖方法,即使引进了优良的品种和先进技术,农产品的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而农村专业合作社在新技术的推广和指导上又存在不足。
(4)资金不足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川中地区信息闭塞,农户的思想落后,不愿意把资金投到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对射洪县农户的调查中,没有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有35.2%是因为不愿意交会费;且加入了合作社的农户有69.1%考虑到风险和眼前的实在利益,不愿意把利润留存为公积金,进行再投资。二是参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龙头企业自身的经济实力不强。
二、对策
1.转变政府的扶持职能 虽然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但地方政府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却显得力不从心。因此,政府必须转变扶持方向,成为服务型、引导型政府。这种扶持不是直接的财政、资金支持,而应体现在以下几点:
(1)政府应加强对农户加入和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 农户不愿意加入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原因之一是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不了解和不信任。因此,政府应充分发挥引导作用,为农户提供相关信息和信任保证,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2)政府的指导帮扶作用 政府应为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进行宏观的指导,在章程制定、组织管理、发展规划、财务管理等方面给予建设性意见,并在人才的引进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同时,政府应为农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搭建交流合作的桥梁,使更多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成为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渠道。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的扶持作用。
2.解决人才短缺的问题
(1)加快农民经纪人的培养 缺乏由农民自主成立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农民经纪人。农民经纪人是指在农业生产中,既了解农业生产,又有科学文化知识,能帮助农民收销农产品的新型农民。受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9月以来,农民工提前返乡人数逐月增多。返乡农民工既懂得农业生产,又在大城市开阔了视野,思想较为开放,具有成为农民经纪人的潜力。这些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对农业生产熟悉。因此,可培养其成为农民经纪人,带动一个村或是一个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加大高校的基层服务作用 农村人才缺乏是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必须引进人才。目前,国家大力提倡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高校发展之路。因此,我国的高校,特别是农业院校的学生应该以社会实践、村官挂职、实习等为契机,在教授、导师的指导下服务三农,形成“专家+研究生+本科生”的三农服务体系,并建立长效机制。在建设和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社上吸纳相关专业的在校大学生,对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章程、管理、加工、包装、营销、农业技术等各个方面提供服务。一方面,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能得到很多专业性的意见;另一方面,大学生在服务过程中也能将所学的知识投入到实践,增强实践能力。
(3)提高广大农民的素质,逐步改变农民的落后观念
①充分发挥广播等覆盖面广的媒体传播作用 广播是广大农民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由于广播的内容和时间固定,并且信息的传播覆盖面和接收率能够达到100%,因此,广播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广大农民的思想和生活。而就目前经济发展情况来看,通过电视、互联网等途径获取有效信息、提升农民知识的方式,在广大农村地区还存在很多客观和主观的制约因素。基于此现状,应大力通过广播向广大农户传播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国内和国际大事、我国和世界发达地区在农业方面的最新动态、农业技术指导等信息。
②加强基层政府在思想上的指导作用 基层政府,特别是村、乡级干部是联系广大农民最直接的组织。因此,把中央提倡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信息传播和贯彻到农村,并且以村为单位,不定期地开展学习和培训,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变农民的思想,为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提供一定的思想基础。
(4)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制度,将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相结合
①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在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利益机制上,农村专业合作社应根据各年的实际情况,制定多层次的涉及质量、数量和价格的配套收购方案,即农户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合作社规定的一定标准才能进行收购。质量标准应根据各年情况制定多个等级,各个等级有相应的收购价格。在收购的数量方面,合作社可根据各年、各户的实际情况规定各户的收购数量底线。超出的部分,农户可自由进入市场进行交易,也可交给合作社。在章程中,合作社还应当制定相关的违约处罚条例,对农户的行为进行约束。农村专业合作社内部人员的管理应执行严格的考核制度,采用“底薪 +奖金”的方法,根据合作社的业绩和个人的绩效评定奖金。
②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社所制定的章程和管理办法没有完全得到落实,理事会、监事会名存实亡的原因之一是缺乏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在利益的驱动下,各个行为主体为了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会出现制度的失效。因此,必须建立各个主体间相互循环监督,以及政府、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5)增加合作社自身的“造血”能力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也不能完全依靠国家和政府的扶持,必须找到一条能够自我“造血”的发展之路:①高校以技术入股的方式与农村专业合作社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从而引进新技术、新品种。②扩大地域范围寻求有经济实力的龙头企业入社,解决资金问题。③扩大销售渠道,与更多的企业建立长期合作。④把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职能范围扩大到深加工、包装、品牌营销,加大盈利空间;同时,制定出完善的营销策略。⑤扩大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联系全省乃至全国相同类型、相同产品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形成农村专业合作社联盟,建立起全国性网络,达到资源共享。
以上对策有助于改善川中地区农村专业合作社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促使川中地区农村专业合作社更好地发展,真正实现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