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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马克思人类的社会存在论基础

2010-08-15许鲁洲苗启明

红河学院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存在物人类学自然界

许鲁洲,苗启明

(1.曲靖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曲靖655011;2.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昆明650034)

试论马克思人类的社会存在论基础

许鲁洲1,苗启明2

(1.曲靖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曲靖655011;2.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昆明650034)

马克思全部人类学哲学理论赖以出发的存在论基础,是从人的自然存在到人的社会存在,人的社会存在在本质上是人类的生存关系的存在。马克思人类学哲学的存在论基础既不是物质,也不是实践,而是人在物质生产和社会生产关系中通过人的历史运动而实现的社会存在。只有把握这一点,才能从根本上理解马克思在他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上奠定的人类学哲学基础。

马克思;人类学哲学;社会存在

哲学,从来都是关于存在的学说。在古代,哲学追求存在的存在,即一切存在的共同本质,这就形成了形而上的本体论。在近代,哲学追求对存在的认识是以脱离人的社会存在为基础的物质。现代哲学虽然大都不再研究一切存在,但也总要以某种具体的存在为基础。而马克思在走向他的哲学新世界观和方法论理论前沿时,并没有去追问一切存在,领悟一切存在,也没去理解存在的存在或存在何以存在,而是以人的存在为前提,关注人的自然存在,关注人的生命活动,人的感性物质实践活动,即人类的社会存在,从而创立了“属人的世界”的人类学哲学。我们只有把握了这些,才能从根本上理解马克思人类学哲学的存在论基础,进入马克思人类学哲学的大门。对此,本文简略地谈三个问题。

一 人类的自然存在

人的存在首先是自然存在,是人的血肉之躯的生命的存在。人赖自然界的物质和能量而生存,人以自然存在物为自己的生存对象。马克思认为,一切自然存在物都是互为对象的存在物,没有对象的存在就是非存在,人更是这样。马克思确认:“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是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为生存对象的自然存在物。这主要表现为人必须生存于一定的自然环境之中,并在环境中与自然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流而维持自身的生存。这种自然存在性,是人作为类的存在前提,它表明了人类生存对自然界的依赖性。但是,马克思更看到:人又是能思、能动的自然存在物。是“具有自然力、生命力的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类身上”[1]53。因此,人作为能思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就在于他可以而且必然要凭借自己的力量与自己所从出的自然界发生关系,这样,人就主动地自觉地以自然存在物作为自己的生存对象,与它自身建立各种生存关系。因此,说人是一种对象性的存在物,人在对象中存在,凭借对象而存在,即是说人在与自然界的对象发生各种具体的关系中存在。用马克思的话说,动物不和什么发生关系,动物与对象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而存在的,人却凭借他的本质力量和对象世界发生各种关系而存在。这样,人的自然存在的意义就在于:人的自然性决定了人类必须凭借与自然的关系而存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成了人类生存的最根本的关系。

但是,马克思表明,人的自然存在,人类和自然界的关系,不是孤立发生的,它是通过社会、通过人的意识而发生的,即人的自然存在是通过人类的种种社会性的关系而实现的。因为,人是在各种关系中完成自身生命的生存和发展的。马克思对人的存在和关心,与现代哲学对人的各种片面的、孤立的关心不同,马克思抓住了人的存在的核心——人类的关系,也就抓住了人类的存在的纲,从而能全面地关心人的类存在,即人类关系的存在——人的个体与类存在。对于马克思来说,人的存在首先是一种关系的存在。人是关系的存在物。人无定性,不同的关系就有不同的人,这一点表现出马克思人类的存在论的特质。

首先,“人”在马克思那里,既是个体又是整体,既是个人又是人类。马克思从费尔巴哈的“类哲学”中理解了个人与类的关系,所以,他所理解的人的存在,一开始就是个体与类的统一,而不象存在主义那样停留在“个人的存在”的世界里。

第二,人作为个体存在与类存在的统一,决定了他的社会性。作为个体的存在,人在本性上是自由的,自由是他合理存在前提;“自由自觉的活动”就是他的类特性;作为类存在,人要与自己的同类发生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甚至人对自己本身的关系也要通过与他人的类的关系表现出来。“人同自己本身的关系,只有通过他同其他人的关系,才对他说来成为对象性的、现实的关系”[1]53,例如爱,没有对象就没有爱的关系可以存在。这就使人不能不成为社会的存在,并通过类中的社会关系而和自然界发生生存关系。这样,马克思就为人的社会存在找到了直接的人自身的类根据。

第三,马克思表明,人作为人类存在的个体,是自己生产自己的生存资料的即实践的存在物。马克思说,可以根据意识、理性什么的区别人与动物,但是,一当人们自己生产自己的物质需要时,人就与动物区别开来了。所以,人的存在是生产的存在,实践的存在。这是其他哲学不研究而马克思整个哲学特别关注的方面。以至可以说,人的存在是一种生产的存在,实践的存在,创造的存在,这是人的存在的本质。马克思通过关系,全面研究了人类的存在,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要和自然之间发生关系,人作为社会的存在物,要和社会之间发生关系,作为一个个人,要同他人发生关系,人作为类存在物,他和自己的同类以及其他所有的物类也要发生关系。

第四,人的存在又是“属人的存在”,即为了人自身的生存的存在。马克思认为:人是属人类的存在物,从而要为了人的生存而和世界之间发生各种关系。“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与世界发生各种各样的“属人的关系”,(人同世界的一切关系都是属人类的关系),从而借助这种关系而存在。这就决定了人和世界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性质,即他们在本质上都应是为了人的生存的关系,这为理解人类的社会存在、人类的社会性设下了存在论基础。

第五,马克思把人的存在理解为二重性的存在:人是能动与受动的矛盾存在物:“人一方面赋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作为自然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人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的情欲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在他之外存在着的”[1]120。在这里,马克思就把人类社会的辩证法奠定在人的能动与受动、主动与被动、受限与超越等人自身存在的辩证法之中了。奠定在人的生存需要与客观对象的矛盾之中了,这对理解马克思的人类学哲学是极为重要的。

马克思最早思考人是作为类的存在物之一。在马克思看来,人作为存在物,处在与自然、与社会、与自身的关系中,所以,人的存在是关系中的存在,人是各种关系的综合:在其现实性上,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但是人是类的存在,马克思由人是“类存在物”而走向了对人进行哲学思考;由人是实践的存在物,走向对实践的哲学思考。因此,人的存在,特别是人的社会存在,是马克思一切理论思考的前提。

总之,马克思“肯定人的存在”[1]84,在马克思看来,人首先是“自然存在物”,又是“属人的”的自然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人既是“个人的存在”,又是“类存在”。与其他哲学家不同的是,马克思看到,人是在活动中存在,实践中存在,在感性物质活动中存在,在自由自觉中存在,在关系中存在。人类学哲学以“人的存在”为前提,就是以人的这种种关系的存在为前提。重要的是,人的存在不是孤立的单子式的存在(近代哲学),而是在自然与社会、个体与类的交汇关系中的存在。这种关系产生新质:人的“生命的生产”,“生活资料的生产”,都是在个人与类、自然与社会的复合关系中进行的。在这个基础上,人的存在要复杂得多,在马克思看来,人是这样的一种存在:他在创造自己的生存条件时,也用这种生存条件创造自身,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了对象,也为对象生产了主体”。人的本性既是人类活动的结果,又是人活动的起点。人是自我塑造并自我完成的存在,即人是人类的历史运动的产物。人总是在一个历史的起点上运用历史准备好了的东西筹划未来,人的想象通过意志引导自己达到未来,人是一种通过创生自己的世界而创生自己的存在物,马克思由此找到了他的人类学哲学的对象。

二 人类的社会存在

人的关系存在是由物质生产力决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存在,因为人的关系只能是社会性的关系。人的社会存在,就是人在社会关系中的存在。马克思强调:“人是社会存在物”。马克思虽然直接讲到“人的存在”,“人的自然存在”,“人的类存在”,但这些都不是马克思所要研究的。他关注的是人的“属类的存在”,人是“对象性的存在”,人和它的对象世界的互相依存等等,这些都可以概括在人类的社会存在之中。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自然存在”、“人的关系存在”只不过是“人的社会存在”的前提。马克思所强调的作为他的哲学出发点的“现实的人”,“具体的人”,“从事实际活动的人”等等,都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处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中的人,即都是在人的社会存在的意义下确认的人。马克思不是直接地、直观地像费尔巴哈那样自然主义地看待这些问题,而是从“人是社会存在物”的立场上立论的。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的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1]120。因此,人的社会存在,处在这样一个关节点:它既是自然的,又是人的;既是鲜活的人化的自然,又是自然的社会化了的人。从人的社会存在出发,同时也就是从自然和从关系出发,它包含了人类的全部丰富内容的起点。这样,人的社会存在就是一个很丰富的概念。它是马克思“人”的和“人类的”概念的存在论基础,是人类的一切规定性的起源,是马克思一切理论的存在论基础和借以出发的理论本源。

人的社会存在,首先在于人是生产的存在,关系的存在,这是由于:人作为自谋生存的存在物,人要生存就要生产,要生产就要交往,而“交往”就是一种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从而,以生产者之间、生产过程之间、劳动产品的交换之间为基础的人与人类的社会关系就不能不产生了。因此,人的社会存在,既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信息交换关系的必然产物。又是人类的生产劳动的必然产物,人类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存在。而所谓社会,就是人在与自然、与社会、与他人结合起来的关系的整体,“它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2]122,是一种集合性、关系性的类存在。这样,马克思从人类的社会存在出发,也就是从人的类存在出发,这就表明马克思的哲学不能不是关于人这种存在物的哲学,即人类学哲学。

与费尔巴哈强调“类存在”“类哲学”不同,马克思特别强调“人是社会存在物”,他由“类”上升到了“社会”,认为人作为类存在就是社会的存在:“类生活的本身即社会”[3]320,认为人的本质在于“人的社会特质”。这与他所说的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社会化了的人”,是一脉相承的。

总之,人的社会存在,发源于人类的社会关系的产生。而社会关系又发源于人的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发源于人为生存而进行的劳动生产,生产的根据又在于人的需要和生产力。质而言之,人的社会存在,是以物质生产力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中的存在。根据马克思,物质生产力,一是决定人类的生产关系与交往关系,二是决定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社会的关系,三是决定一个民族与外界的交往与联系,四是决定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五是决定人的发展解放程度。所以,人的社会存在,在本质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存在。

人的社会存在的总和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是社会生活。马克思对社会与人的关系作了最深刻的揭示:“社会是人类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的复活,是人类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本主义。”又说,“自然界的属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着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对人说来是人与人类间联系的纽带,……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表现为他自己的属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才成为属类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成人类。”[2]439马克思的这些话表明:人类通过自己的社会存在,把自然界的存在转化为人的存在,转化为人类学的存在,人类通过自己的社会存在,在自然界中过着人类的生活。因此,人类的社会存在,是人类的最根本的存在,是人之作为人类的存在。

人的社会存在是马克思人类学哲学真正的起点。是他的唯物主义态度的出发点。从人的社会存在出发,也就象科学一样是从客观的事实出发。由此可知,人类的社会存在不是空洞的存在,不是黑格尔作为逻辑起点的“有”等于“无”,而是体现在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中对于自然界的改变,是通过人类的关系来实现、来创造了物的关系。从这里,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的社会存在的重要特质,这可以用人类的本在、他在与异在来概括。

三 人的本在、他在与异在(劳动异化)

由于从人的社会存在、社会关系看问题,马克思与其他哲学家出现了不同:他不是孤立地即在关系之外看待人类的存在,其他哲学家只看到人本身,马克思由于把人看作对象性的存在和社会关系中的存在,这就在人的存在中,看到人和他的对象世界通过社会关系而发生的改变,从而涉及人的整个世界的深层本质。

首先,人通过实践创造了他的世界。马克思在谈到人的社会存在时,强调人是实践的存在物,人通过劳动、通过生产实践创造人造物而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这是人作为类的本质之所在。从这种观点看,“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1]75。它表明,人在生产实践中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与自然对象相互作用,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外化到自然物上,从而创造和生产出人类化的物质、制度和精神财富。从马克思哲学思路上看,这些“人的造物”,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直接体现,是人在自己之外的存在,正如“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那样,这些“人的造物”也是人本身的力量转化而成的无机的存在,是无机地存在着的人。因此,相对于人本身的存在——人的本在,可称之为人类的外在或人的他在。这就出现了人的本在与他在的关系,即人和人类的创造物的人类性关系。马克思对这一点说得很明确:“劳动在改变对象的同时,改变了它本身的形式”,“劳动从活动的形式转入存在的形式,转入物的形式”[2]131,成为人的他在。这种他在包括人化的自然界。

这样一来,通常所说的相互分离的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就可以用人的本在与他在关联起来。顺便指出:正是基于人的本在与他在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不仅本在的人(人类)与他在的“人”(物)的关系,是人的关系,而且他在的“人”(即人类的造物)与他在的“人”(即人类的造物)的关系,也是人的关系。这就是马克思在别人只看到物与物的关系的地方,看到人与人类的关系的原因。这是由于,人的本质力量通过外化而形成财富的过程,不是在人的社会关系之外进行的,恰恰相反,它只能通过人的社会关系而进行,这样,人的社会关系就在这些财富中划界和关联,使各色财富之间的关系也成为人的社会关系。了解这一点是了解马克思异化论的前提。

重要的是,这一人类的力量从人的本在向人类的他在的转化,是通过人的“劳动能力”和“劳动过程”物化于对象而实现的。马克思指出:“当劳动在劳动对象中物化时,它就变成了这个对象的形式”[2]60。这种外化出去的作为人的外在存在的财富,一旦生产出来,就作为物,与人区别开来,成为人类的外在或他在(物在);这就形成了人的本在与他在之间的人的生存依赖关系,生存依赖链。因此,它对于人类的存在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在私有制特别是雇佣劳动的条件下,出卖劳动力就等于生产的东西完全归对方所有,劳动者自己创生自己的外在,不但成了他在,而且由于私有制使之发生了异化,自己的他在成了别人的东西并与自己相对立,别人拥有这些自己创生的东西后比自己更强大,成了反过来威胁自己、统治自己的力量,这就是通过“劳动异化”而形成的自己的异在。异化和和它导致的异在,使人的类存在,即人类世界分化为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对抗状态,成了“非人的世界”。这就出现了人的合理存在、健康发展这一人类学哲学的关键问题。

在这里,所谓本在,根据马克思的逻辑来理解,就是包含着“人的本质力量”在内的人类本身的存在,是一切存在于人自身中的东西。人的身体、生命、情感、意志、才华、感觉、思想是人的直接的本在;人的认识、知识、技术、能力、私人交往关系等等是人类所获得的本在;而人的权力、财富、力量、可控制的人力物力等,则是人所占有的通过社会手段而可支配的本在,这是建立在他在基础上的本在。相反地,一切由人类创造,而又脱离开人类而成为社会中存在着的东西,一切人类造的器物、技术、科学、思想等已转化成为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的外在或他在。本在是在人类的灵魂之内的或直辖能力之内的东西,外在、他在是人类在生产和创造中对象化、外化出去而客观存在的东西,是人类的能力的对象化、外化的结果,即人类的本质力量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体现(包括科学技术、文学艺术、思想观念等)。这些外在、他在的东西作为类的群体的生存财富,本身是一种共在。

人和人类的本质力量这种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本在,通过劳动而外化,与自然物结合而转化为他在、共在乃至异在,这既是一种物质的存在,也是一种精神的存在,更是一种社会的存在,因而是人类的社会存在的基础。马克思通过“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自然界的人化”、“外化”、“劳动的异化”“对象化”等概念所要表达的,我们认为,就是以本在、他在与异在为基础的人的社会存在。上述在生产劳动中、社会实践中所产生的人与人类、人类与物、物与物之间的本在与外在、他在的关系,本在与共在、异在的关系,外化与异化的关系,是人和人类的世界的最基本的社会存在,或者说,是一切社会存在、社会关系的存在基础,因而也是理解马克思人类学哲学的基础。由此就产生了作为马克思人类学哲学的核心理念——人的合理生存的理念。马克思由此得出了一个震惊世界的、以广大劳动者的解放为体现的人类解放的结论:“社会从私有财产等等的解放,从奴役制的解放,表现为劳动者的解放这样一种政治的形式,而且——不仅仅在于劳动者的解放,因为劳动者的解放包含全人类的解放”[2]60,这是马克思从人类学上得出的哲学结论。所以我们把以人的本在、他在与异在即异化为内容的人类的社会存在,视作马克思人类学哲学的存在论基础。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A Discussion on Karl Marx’s Theories of Social Existence

XU Lu-zhou1,MIAO Qi-m ing2
(1.College ofMarxis m,Qujing Teachers’University,Qujing 655011,China;2.Yunna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Kunming 650034,China)

The basis for Karl Marx’s theory of existence refers to human natural existence social existence.The essentiality of human social existence is the existence of human relations.The basis of Karl Marx’s theoriesof existentialism is neithermaterialis m orpractice.It is the social existence of human beings.Only when people learn this could they understand better the basis of Karl Marx’s philosophy of anthropology.

Karl Marx;philosophy of anthropology;social existence

A81

A

1008-9128(2010)01-0028-05

2009-11-1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08XZX001)

许鲁洲(1956-),男,山东聊城人,教授。研究方向:哲学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苗启明(1939-),男,河南济源人,研究员,云南省社科院哲学所原所长。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思维学。

[责任编辑 姜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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