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探析
2016-03-14须大为白玉凯
须大为,白玉凯
(1.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北京 100872;2.嘉兴市委党校,浙江 嘉兴 314001)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探析
须大为1,白玉凯2
(1.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北京 100872;2.嘉兴市委党校,浙江 嘉兴 314001)
马克思在批判了黑格尔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的同时,提出了自己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这些理论散见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三个笔记本中,并成为马克思论证私有财产的本质、异化劳动理论和共产主义理论的基础。作为一本零散的笔记的集合,其并没有一个清晰的以一贯制的逻辑理路,在三本笔记中,人的本质分别被概括为“自然存在物”“类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这三种不同的表述并不意味着马克思理论的矛盾和逻辑的混乱,相反,它们之间呈现出一种层层递进的关系。这是马克思坚持从具体的、感性的、直观的人出发,而不是像黑格尔一样从纯粹抽象的观念出发来考察人的本质的必然结果。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的本质;自然存在物;类存在物;社会存在物
人的本质理论是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的理论基石,私有财产的本质、异化劳动理论和共产主义理论都是以这一理论为基础的。马克思是在批判黑格尔哲学体系的过程中提出他的人的本质理论的,其主要内容在笔记本三的“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中。但在笔记本一的“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和笔记本三的“私有财产和共产主义”中,马克思已经对人的本质理论有了较大篇幅的阐述,前者主要涉及人的类存在物本质,后者主要涉及人的社会存在物本质,这两部分是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手稿》是对马克思分散的笔记和手稿的集合,因此全书的组织难以完全符合逻辑,所以为使逻辑更清晰,本文并不直接按照《手稿》的顺序展开论述,而是以“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为主体,把前面的相关内容按理论的内在逻辑补入这一部分,对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做出一种尝试性的探讨。
一、对黑格尔人的本质理论的批判
在“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中,马克思首先对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和《哲学全书》中提出的哲学体系进行了总体性的概括和批判。黑格尔的体系以纯粹的思辨,也就是逻辑学开始,以自我意识、自我理解的抽象精神,也就是绝对知识结束。逻辑学就是从现实的自然界和人中抽象出来的思维,这一抽象思维就是自然界和人非现实的本质,现实的自然界和人是抽象思维的外化。抽象思维自觉认识到自然界就是外化的自身后,就真正成为自身、肯定自身,成为绝对精神。
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犯了双重的错误。首先,黑格尔把人的本质设定为抽象思维,把一切现实的存在都看作抽象思维的外化,即对象化。这样,人的异化根本上就只能是人的本质与抽象思维不同并且对立的对象化,而不是人的本质以非人的方式同自身对立的对象化。在黑格尔那里,非人的被等同于抽象的外化。在马克思看来,这样的异化已经失去其应有之义,而只是抽象思维和它的另一种形式之间的对立。显然,这里马克思已经预设了人的本质,但这要在下文才有明确的表述。
其次,黑格尔错误地设定了人的本质,进而错误地设定了异化的本质,自然也就无法正确地扬弃异化。在黑格尔看来,对人的本质力量的占有是在意识中、在纯思维中即在抽象中发生的占有。感性、宗教、国家权力等成为占有人的本质的环节不是因为它们是人本质力量的异化的现实,而是因为它们是抽象思维的产品,是精神的环节,整个占有的过程只是思维着的精神。这里已经出现了人的本质力量这一概念,纵观《手稿》全文,马克思没有直接给出这一概念的定义。马克思给本质力量的定语是“已成为对象而且是异己对象的”“客体化了的”,这一表述本身就包涵着对象化、客体化的限定,意指特殊形态的本质力量。
对黑格尔做出这两点批判后,马克思也肯定了黑格尔体系的积极意义。首先,黑格尔坚持了人的异化,尽管是抽象的异化,但“潜在地包含着批判的一切要素”。也就是说黑格尔使宗教、国家、市民社会等现实的人的对立面成为了批判和扬弃的对象,只是这种批判和扬弃只停留在思维的层面上。其次,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劳动作为人的本质,但他所说的劳动是抽象精神的否定之否定活动。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是“人在外化范围之内的或者作为外化的人的自为的生成”。
在这一阶段的批判中,马克思还只是原则性地反对黑格尔把人和自然的本质归于思维,把一切活动归于思辨活动,而要使这些批判成立,他还需要提出并论证自己的人的本质理论。批判黑格尔并不是马克思的目的,如果要在黑格尔的理论废墟上建立新的理论体系,那人的本质理论将是不可或缺的基石。
二、人的自然存在物本质
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第一个表述是:人是自然存在物。马克思概括了黑格尔对对象的界定。黑格尔首先设定人的本质就是自我意识。这个对人的本质的新表述与上述两个表述仍然是一致的,自我意识就是一种抽象思维。人的眼睛、耳朵等,人的本质力量都是自我的,但这只说明自我意识是眼睛、耳朵等的本质,而不是相反。意识的对象本质上还是自我意识,对象不过是对象化的自我意识。因而对象性本身就是“人的异化了的、同人的本质即自我意识不相适应的关系”。自我意识的异化根本上是自我意识的对象化。在黑格尔这里,异化和对象化被等同起来,所以要扬弃异化就需要一并扬弃对象化,从而把人看作“非对象性的、唯灵论的存在物”。而作为自我意识的人的对象化产物只是物性,而不是现实的物本身。自我意识是抽象的,自我意识设定的物性也是抽象的,因而设定的对象“并不证实自己,而只是证实设定这一行动”,就连这个行动也是抽象的,只是“一瞬间”。
马克思之所以能证明人的本质,是因为他一开始就是从现实的、自然的、感性的人出发的:“现实的、肉体的、站在坚实的呈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1]这时,对象性的本质力量是设定的对象化的产物,但同时也是设定的主语即现实的人“自己”的,因而也是内含于现实的人的一部分。马克思认为这里的设定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1]。然而设定的主体是现实的人,设定直接表现的应该是现实的人的主体性。可能的理解是,现实的人之所以能去设定,是因为他内含着对象性的本质力量,实际上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自己把自己作为设定的对象,设定本身就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一种表现,因而可以说这里的设定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主体性和对象性是对立统一的,具有主体性的本质力量的活动必然是对象性的活动。以上用现实的人设定其本质力量为对象这一活动中表现出的主体性来论证现实的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这一论证只是从侧面达成的,接下来马克思还需要从正面论证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并且合乎逻辑地进一步证明对象性的存在物意味着自然的存在物。然而马克思并没有按这一逻辑进行证明,而是直接判断“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1],接着从自然存在物的特点出发从正面论证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人是自然存在物似乎是作为一个前提被接受的。
马克思认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一方面是能动的存在物,另一方面又是受动的存在物。人是能动的存在物是说人就有自然力、生命力,具体的就是天赋、才能和欲望。这些力量都要通过感性的对象来表现。人是受动的是说人欲望的对象是不依赖于人而存在于人之外的,而这些对象又是人确证其本质力量时不可或缺的。这说明人的本质力量需要对象才能得到表现和确证。马克思以饥饿为例,认为饥饿使自然的人对自身之外的、自然界中的对象产生需要。而自然界中的其他存在也是如此,“太阳是植物的对象,是植物所不可缺少的、确证它的生命的对象,正像植物是太阳的对象,是太阳的唤醒生命的力量的表现”[1]。可见对对象的需要是相互的,也是对第三者成立的。因而,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是被对象设定的,必须成为对象性关系的一环,自然的存在物意味着对象性的存在物。
马克思还从本体论的角度对对象性存在物进行了论证。马克思认为,“只要有对象存在于我之外,只要我不是独自存在着,那么我就是和在我之外存在的对象不同的他物、另一个现实”[1]。这一个对象对于我而言是“第三对象”,这应该是说这个对象不与我发生像需要关系这样的直接关系。但我是不同于这个对象的另一个现实,这种相异的关系已经意味着我是这个第三对象的对象,因为这种相异关系是相互的,我也把这个第三对象作为自己的对象。如果没有对象性关系,则不能言说任何存在。这样,只要一个对象存在,这个对象就与我发生对象性关系。非对象性的存在物不与任何对象发生对象性关系,所以非对象性存在物之外肯定不存在任何对象,这就意味着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唯一的存在物。唯一的存在物只能是一种想象中的抽象存在,是一种非存在物。所以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当然,这里的非存在只是指非现实的存在。马克思在这里运用了反证法,假设接受非对象性存在物的概念,则最终将得出非对象性存在物不存在,因此假设不成立。这就证明了自然存在物必然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1]
马克思证明了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也就证明了人是依赖自然界、作为自然界的一部本与自然界发生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存在物。但这些证明都预设人是现实的、感性的、自然的存在物,因此严格说来并不能证明人是自然的存在物。也许在马克思看来,这一命题是无法用任何形式逻辑来证明的,而实际上马克思在笔记本三中“私有财产和共产主义”的结尾处也对这个问题做出了交代。
要证明人的本质是自然存在物就要先在逻辑上预设人不是自然存在物。而在马克思看来,人不是自然存在物的状态只能是纯粹的抽象,人不可否认人是自然存在物的事实,这就是人的自然存在物本质的“直观的、无可辩驳的证明”。证明只可以从现实存在证明现实存在,不可能从非现实存在证明现实存在,因此人是自然存在物这一命题能够并且只能够作为证明的预设前提。到这里,马克思才算完成了对人的本质的第一个表述的 “证明”。
以上就是马克思对人的自然存在物本质的证明。这一部分的证明表面上充满了思辨的气息,但却有一个直观的内核,因为马克思的思辨需要一个预设,即现实和自然的人,而这是直观地给出的。在第一个主体性证明中,马克思从“现实的、肉体的、站在坚实的呈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出发,因此他的出发点就是对象性的,他实际上是通过预设对象性的人来证明人的对象性。马克思的第二个证明一开始就预设人是自然存在物,第三个对对象性存在的证明又依赖于“唯一的存在是非存在”这一前提,而这里的非存在又以现实的存在才是存在为根本前提。马克思之所以得出人是自然存在物,是因为他在论证的出发点上就排除了抽象而把人作为自然存在物。
如上文所述,马克思对这一预设做出了解释。这一解释是深刻的,以至于比之前的论证更为成功,这就使得这些论证显得不太必要了。论证人的自然存在物本质,就是在论证整个自然界的自然存在物本质,这就需要证明纯粹的抽象对这个问题的无效性。也就是说过多的思辨并无助益,真正重要的恰恰是对这一直观内核的合理性证明。然而直观面临的问题是通过它证得的人的自然存在物本质可能就是整个感性直观的人本身,这样的本质实际上摒弃了本质自身。虽然确定人的本质为自然存在物已经具有重要的意义,至少它排除了把抽象作为人的本质的可能,但人们对人的本质的探求需要获得更多的规定,如果没有其他的规定,马克思的自然存在物本质就将等同于一种自然人性论。因而马克思提出了人性论的其他表述。
三、人的类存在物本质
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第二个表述是人是类存在物。马克思对这一表述的论述主要在笔记本一的“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部分。在马克思看来,类存在物就是自为的存在物,就是人的自然存在物,因而这一表述是对第一个表述的进一步限定:“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1]
马克思首先提出人作为类存在物的两个特性: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他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人把自身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看待。第一个特性是指人的对象可以不是直接的、单个的自然存在物,而是与直接的、单个的自然存在物同属一类的所有自然存在物,以及这一类自然存在物的概念、共相。“正像人的对象不是直接呈现出来的自然对象一样,直接地存在着的、客观地存在着的人的感觉,也不是人的感性、人的对象性。”[1]第二个特性是指人和动物相比具有更强的普遍性,因而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更广。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自然的存在在理论领域可以成为人的科学、艺术的对象,在实践领域是人的生活和活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把整个自然界纳为理论领域和实践领域的对象,就使得整个自然界成为人的生活资料和生命活动的对象和工具。正是在对象的范围广这一意义上,人是具有普遍性的存在。更广的对象范围意味着更大的活动空间,进而意味着更高的自由度,在这一意义上人是自由的存在物。
马克思接着指出,人之所以有这两个特性,根本上是因为人是有意识的存在。人和动物都有生命活动,不同之处是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而人则能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成为自己的意识对象。可见,人的生命活动的特性就是它是人意识的对象,而马克思认为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因此人作为一个种的类特性就是有意识能力。马克思一方面认为正是因为人是有意识的存在,人才是类存在物,另一方面又认为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人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也就是说,有意识的存在物是类存在物的充分必要条件,因此类存在物即人的自然存在物,也是有意识的自然存在物。
马克思认为,人是通过创造对象世界和改造无机界的实践活动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这表现在:人的生产是全面的,人的生产超出了肉体需要的影响,人的生产再生产整个自然界,人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人的生产可以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进行,人可以按照美的规律来生产……这些之所以成为类存在物的表现是因为它们体现了人在生产过程中意志的自由,突破了人感性的、直接的需要和限制。马克思在论证这一表述的时候使用经验比较、归纳多于理性的演绎、推导。这部分的是因为论证人是自然存在物需要从黑格尔出发,这时马克思所要排除的是抽象的非自然存在,因此使用经验方法就要受到一定限制。而论证人是类存在物则可以从自然的存在出发,发现人与其他自然存在不同的特性和限定也自然会比较多地使用经验比较方法。遗憾的是,马克思始终没有概括类存在物的内涵,这使得类存在物本质更像是若干特性的集合。这个集合包括了以类作为对象、是普遍的因而是自由的存在、有意识的存在等,其实践表现则更为丰富。这些特性和表现都是人能动的意识的体现,但马克思把有意识的存在作为类存在物的充分必要条件不等于把类存在物规定为有意识的存在物,即使这样规定了也难以反映其能动性。
四、人的社会存在物本质
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第三个表述是人是社会存在物。马克思对这一表述的论证分散于笔记本三中的“私有财产和共产主义”这一部分,是论证共产主义对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时的副产品。马克思在论证共产主义时指出,“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它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1]。“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隐含着社会存在即人的本质,之后马克思也有“个体是社会存在物”这样的直接表述。可见在马克思看来,扬弃人的异化后要复归的不是前面提出的人的自然存在物本质和类存在物本质,而是新提出的社会存在物本质。
马克思在批判粗陋的共产主义的公妻制主张时论及男人和妇女关系,提出了“自然的类关系”这一概念,“在这种自然的类关系中,人对自然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人的关系,正像人对人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自然的关系”[1]。这种关系表现的是“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来说成为自然”[1],“人在何种程度上对自己来说成为并把自身理解为类存在物、人”[1]。人的自然存在物本质和类存在物本质是同时存在的,也就是说人既是自然存在物又是类存在物。但这两种本质不是完全吻合的,而是必然会产生矛盾冲突。在男女关系这种既体现人的自然存在物本质又体现人的类存在物本质的“自然类关系”中,这两种本质的冲突就表现为上面的两种本质的实现程度问题。可见,自然存在物本质和类存在物本质并非是完全实然的,在彻底扬弃异化之前这两个本质都只能部分地实现。而且人如果要具备自然存在物本质和类存在本质,就必然在其本质中含有能统一这两种本质的规定。体现这种统一规定的就是人的社会存在物本质,所以人的社会存在物本质也不是一种纯粹的应然。
马克思还写道:“这种关系还表明,人的需要在何种程度上成为合乎人性的需要,就是说,别人作为人在何种程度上对他来说成为需要,他作为最具有个体性的存在在何种程度上同时又是社会存在物。”[1]这是马克思在《手稿》中对社会存在物本质的内涵的第一次说明,即他和别人相互成为需要,需要成为人的需要。这意味着社会存在物本质并不以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为前提,它在人类历史上始终存在着,只是实现的程度高低不同,但其完全的实现则需要以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为前提。
在私有财产被积极扬弃的前提下,人使他的个性对象成为自己为别人的存在,别人的存在也是这个别人为他的存在。这种关系是普遍的,所以人是生产运动的结果,又是生产运动的出发点,进而社会生产人,社会也是由人生产的。这时人的自然需要和人与人的类关系完全吻合,也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1]。因此马克思认为,“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1],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可见,人的社会存在物本质一方面要通过私有财产的扬弃才能完全实现,另一方面又本身具有扬弃人的自然存在物本质和类存在物本质的能力,这意味着人的社会存在物本质的规定包含着自然存在物本质和类存在物本质的规定。处于真正实现状态的自然存在物本质和类存在物本质就意味着社会存在物本质。
总之,马克思在《手稿》中并没有对人社会存在物本质作连贯的论证,其主要问题是这些论述都是以共产主义对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作为前提的。人的社会存在物本质作为自然存在物本质和类存在物本质的统一得到证明后,是否可以把自然存在物本质和类存在物本质还原为社会存在物本质?这涉及到马克思的本质观。在黑格尔那里人的本质可以有不同的表述,但可以还原为最根本的抽象思维,这是因为黑格尔的本质是纯粹抽象的。但本质并非一定意味着抽象,如上文所述,马克思是拒斥纯粹抽象的,而感性的、直观的人一定是丰富的。一个本质中的规定可以依赖于另一个本质中的规定,但却不可能等同于这个规定,否则这一规定便不应该成为本质中的规定。所以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三个表述不能被还原为其中任何一个。毕竟,探寻人的本质的目的是获得人的一系列重要规定,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把人归于某一个规定。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84,185,187,209,210,211.
(责任编辑周吉光)
Research on the Theory about Human Nature in "Manuscript of Economics and Philosophy in 1844"
XU Da-wei1, BAI Yu-kai2
(1.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2. Jiaxing Municipal Party School, Jiaxing, Zhejiang 314001)
When Marx criticized the theory of human nature of Hegel, he also put forward his own theory, which was narrated in the three notes in "Economic and philosophical manuscripts in 1844", and was the basis of the theory of the nature of private property, alienation labor theory and the theory of communism. In these notes, human nature was respectively summarized as a natural being, a species-being and a social being. These three statements don't form a contradiction, but a progressive transformation, which should be attributed to Marx's perspective of specific, emotional and intuitive human being in his research on human being, rather than Hegel's perspective of pure and abstract notions.
Economic and Philosophical Manuscripts in 1844; human nature; nature being; species-being; social being
10.13937/j.cnki.sjzjjxyxb.2016.02.004
2015-11-13
须大为(1986—),男,江苏常州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在读博士,主要从事伦理学研究。
A811.2
A
1007-6875(2016)02-0023-05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oi/10.13937/j.cnki.sjzjjxyxb.2016.02.004.html网络出版时间:2016-04-20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