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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对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与指导

2010-08-15

河北职业教育 2010年8期
关键词:就业指导困难毕业生

阮 敏

(绵阳师范学院,四川 绵阳 621000)

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受社会及其自身条件限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也随之产生,他们是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境地的毕业生群体。目前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笔者认为,“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是指:应届大学毕业生中,由于受社会、个人、专业等因素的影响,在通过市场进行择业和求职的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不被用人单位认可或易于遭受就业挫折的群体。从目前来看,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主要集中在因学习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人际交往能力差、患疾病或身体缺陷、性别差异、就业心理素质差、专业冷僻或适用面窄等方面。这个定义不仅界定了其标准,同时也指出了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产生的因素,这为研究和解决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与指导提供了思路。

一、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服务与指导的现状

(一)学校层面投入不足

一是组织机构不健全。虽然目前几乎所有高校都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了“一把手”责任制,但绝大多数高校并未将就业工作列入学校的大事来抓,还没有形成真正的全员参与、全过程贯穿、全方位服务的就业工作系统,缺乏全校性的统筹协调。二是工作人员不充足。绝大多数高校都未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按毕业生人数1:500来进行配备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导致就业工作不能深入开展。三是就业经费不宽裕。特别是许多地方高校,受资金限制,用于就业的费用远远低于教育部关于就业经费为学费的1%的规定,不能有效开展工作。四是就业指导不得力。与国外相比我国大学生就业指导起步较晚,目前还处于一个发展时期,无论是在就业指导的功能与内容上,还是在就业指导的方法和手段上,都还存在许多问题,还不能完全满足学生的需求。五是就业服务不到位。就业市场、就业指导信息化的建设和完善,与学生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等。

(二)政府层面措施不力

一是就业岗位的提供不足,每年创造的就业岗位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缺口还十分大。二是就业法规的建设与执行力度还不够,给困难群体大学生的就业造成了一定的阻力。三是对就业模式的转变与就业市场不完善带来的就业问题准备不足。四是鼓励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等。

(三)用人单位层面存在用人标准不科学现象

主要表现在用人标准不科学,不考虑员工的生涯发展。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用工制度极不合理,不仅起薪较低,升幅不大,还伴有十分苛刻的制度,而且还设置经验、性别等障碍拒绝就业困难群体,其拒绝的理由有动手能力差、培训费用高、稳定性差等等。用人单位在招人时追求实用和低成本,存在眼光短视和心态浮躁的情况。

二、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服务与指导的对策建议

(一)困难群体毕业生要发挥就业主体作用

1.培养自身的就业主体意识

首先要从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入手。要强化自身的主体意识,要真正认识到自己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身的独立性、能动性、选择性、创造性,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具有“主体性”人格的学生。其次是强化职业生涯意识,激发就业自主性。给自己确定的职业定位,尽早规划自己的人生,及时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要充分利用学校开展的职业生涯规划辅导、职业生涯规划比赛等活动,从职业的角度对自己、对社会加深了解,强化职业意识,树立职业理想,重视职业道德行为养成,形成正确的择业观,培养职业生涯自主意识,确定职业发展目标与方向,制定职业发展战略与计划,激发自己职业发展与就业的自主性。最后,积极投身实践,培养创业意识。要增强适应环境、改造环境的能力,并在适应环境、改造环境的过程中改变和提高自己的能力,同时要主动接受创业教育、学习创业课程,充分利用各种鼓励毕业生创业的政策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等,让自己在创业体验中培养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以适应社会和行业的需要

对于就业困难大学生群体来讲,一是应主动构建合理的知识、素质和能力结构,使全面协调发展与个性特长发挥、专业素质与人文素质、能力素质与品德素质相结合,提高全方位的修养,增强就业实力和竞争力。二是应主动了解社会、走近社会、深入社会和职业实践一线,以便对社会和行业的需求和变化做出适时反应,从而有针对性地培养自身能力和素质,满足社会和行业的需要。

3.准确定位,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

在就业过程中,就业困难大学生要正视当前的就业形势,下移就业重心,扩展就业空间,抓住就业机遇,克服一步到位的思想和不切实际的想法。应转变就业观念,勇于走向基层,走向新农村,走向非公有制企业,立志在其中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在工作中不断积累和提高,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要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新型就业择业观念。

(二)高校要升华就业主导职能

1.努力提升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能力

(1)坚持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主动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劳动力市场变化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学生实践技能和软实力的培养,努力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一是努力把学校办学、毕业生就业与地方经济建设、产业集群、产业链建设、产业升级统筹协调,促进学校合理定位,坚持特色化发展。要注重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与社会相关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广泛密切的联系,强力推进深层次的“校地合作、校企合作”。二是要更加主动地根据社会需求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创新人才教育和培养模式。在知识更新、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等关键环节下大力气深化改革。特别是要以就业为导向,设置和调整专业,重点推进“顶岗实习”和“订单式”培养,确保学生毕业前有半年的顶岗实习时间。三是要深入开展市场需求调研,加强对各专业人才需求的研究。要加快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情况,建立完善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和大学生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制度。要继续完善就业状况预警机制和专业预警机制。四是要大力开展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活动,建立稳定的、能满足教学和就业需要的实习实训基地。五是实施以“宽口径、厚基础、广交叉、多综合、重能力、倡创新、兴人文、健身心”为原则的“通识教育”,把通识教育课程、学科教育课程和学科方向课程整合为一体,走出一条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课程设置主线,拓宽学生的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提高大学生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2)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就业指导实效性。一是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开设为校级必修课并正式列入教学计划,成立就业指导教研室。在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予以保障,以便进行教学方法、授课形式和教学内容等方面的研究和改革,努力打造精品课程,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以便从面上对困难群体毕业生进行就业辅导。二是积极举办专题就业指导讲座和就业培训。通过各种途径邀请就业指导专家、用人单位领导、杰出校友代表、社会成功人士等为困难群体大学生举行就业讲座,解读职场规则。此外,还应为困难群体毕业生进行包括公务员、选调生考试、公招考试、职业技能认证考试以及就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以促使其能顺利就业。三是积极加强就业工作研究。专门对困难群体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比如从事大学生职业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就业能力提升、就业政策法规等进行研究,以提高就业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举办系列就业指导活动。通过举办诸如大学生职业生涯设计大赛、模拟招聘大赛、大学生创业大赛、自荐书设计大赛、大学生形象设计大赛、面试礼仪大赛、毕业生技能大赛、以大学生就业为主题的辩论赛、就业心理咨询日等大型就业活动,让困难群体大学生全程参与到就业工作中,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2.积极搭建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服务的平台

一是搭建就业信息化平台。学校应建立和完善以就业信息网、职业生涯测评系统、职业培训系统、网络学堂、信息收集中心、就业信息栏、就业QQ群、短信平台、移动飞信、远程面试室等为基础的就业服务系统,实现就业信息化,确保就业信息能及时、准确地传达到每一个困难群体毕业生。

二是搭建就业宣传平台。要构建与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等之间的就业宣传体系;要充分利用学校、部门、教师、学生和校友广泛的人际关系资源,通过派出宣传队伍、新闻媒体、邮寄资料、电话和网上联系,建立立体式的就业宣传网络,积极宣传困难群体毕业生的情况,特别是优势和特长。

三是搭建双选会平台。积极邀请用人单位来校招聘,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提供充足的、高质量的就业岗位,为充分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搭建就业、创业帮扶平台。(1)学校要在建立和完善本校困难群体毕业生实名制动态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援助的实施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重点指导、重点帮扶、重点服务等活动;要通过组织参加实习见习、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优先就业推荐、分类指导帮助、强化培训实习、进行心理辅导等方式,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体毕业生合理调整就业期望,积极主动地通过市场自主择业和实现就业。(2)要实施大学生创业教育,鼓励和支持困难群体毕业生自主创业,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机制的运行。

(三)政府要完善以人为本的就业保障机制

1.大力发展生产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这是大学生能否实现充分就业的关键。从经济学观点来看,就业难主要是因为大学生人才供给与社会需求之间出现数量与结构失衡的矛盾,即就业岗位的增长远远落后于大学毕业生数量的增长。只有扩大社会对大学生人才的需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加快调整经济发展战略与产业结构,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和吸纳更多大学生就业。

2.拓宽就业渠道,倡导多元就业

一是要引导和支持困难群体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拓展毕业生就业空间和渠道。二是激励困难群体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就业和创业。三要继续促进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的项目不断发展。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计划”、“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等各类项目的发展。

3.完善法律制度,优化就业环境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巨大的就业压力,特别需要通过法制化手段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完善促进就业的法律制度,保证公平就业,禁止就业歧视。如今在大学生就业中存在很多的歧视行为。就业歧视并不是单纯的单位用人自主权问题,而是涉及到社会公正的一个大问题,而社会公正恰好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保证的。因此,政府要在尊重用人单位自主权的同时,出台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让求职者、用人单位都能在法律的框架内选择和被选择,在全社会营造机会平等、规范、尊重实践、尊重创造、宽容失败、容允个性的文化氛围,共同破解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这道难题。

4.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

政府要设立相应的培训机构,根据市场信息长期提供基本的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免费培训各类人才,增强劳动者的技能。同时,还要通过媒介及时向劳动者发布职场的基本信息,使劳动者能根据劳动力市场的现状及时调整和采取应变措施,有效地避免劳动岗位和技能的简单重复等等。这些不仅能帮助困难群体大学生充分就业,而且还能体现政府对困难群体大学生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的关怀。

(四)用人单位构建科学的用人标准

用人单位要树立科学的用人观,在人才引进和使用上,要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要推行岗位管理,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环节,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建立合理的用人标准,即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淡化学历和身份的合理用人、选人标准,消除劳动力市场按地区、户籍、性别的分割,避免歧视某一类型劳动力现象的发生,实现人力资源合理、经济的配置。要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大学毕业生是单位未来的人力资本,所以用人单位也应参与到对大学生的培养中,应当建立高校与用人单位联合培养大学生的机制,以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缩短他们从求学到工作的转换时间。只有这样,才能给困难群体大学生一个公平的竞争机会,体现出对他们的关怀。

[1] 周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力以赴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N].中国教育报,2008-12-02.

[2] 米学芹,夏林童,刘家友.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成因探析[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7,(15).

[3] 创新就业工作模式 打好就业攻坚战[N].中国教育报,20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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