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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意识教育针对性研究

2010-08-15徐天柱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法治法律大学生

徐天柱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意识教育针对性研究

徐天柱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法治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引导大学生关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存在的热点问题以及思考法治建设存在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信心,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

和谐社会;法治;教育;针对性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以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提出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针对性的思想,因此,高等学校在进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中应当探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教育。

为了了解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意识的现状,课题组对淮北师范大学的400名学生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参与调查的400名学生分布于学院的四个年级,其中一年级100人,二年级100人,三年级100人,四年级100人;其中男生250人,占调查总人数的62.5%,女生150人占调查总人数的37.5%;理科学生200人,占调查人数的50%,文科学生200人,占调查人数的50%;党员20人,占调查总人数的5%,共青团员370人,占总人数92.5%,非党员团员学生10人,占总人数2.5%。参与问卷调查的学生具有比较强的代表性,反映大学生的法治意识的现状应该有比较强的准确性。问卷调查主要内容集中四个方面:构建和谐社会中法治建设重要性以及大学生对其关注现状;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建设取得的突出成就和大学生对其了解;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建设出现的重点问题和大学生对其关注;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建设遇到的难点问题和大学生对其思考。

通过调查分析,总体结论如下:绝大部分学生对中国共产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议都比较了解,对法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都充分认同;但是,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我国在法治方面取得的成就不太清楚,对法治建设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虽然有所耳闻,但是了解的不清楚、不全面、不深入。因此,有必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背景,针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意识教育,使其了解在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艰难性,增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一、构建和谐社会中法治建设重要性及大学生关注现状

(一)和谐社会的含义

社会和谐、天下大同——这是人类社会数千年的梦想和愿望。古往今来,无数圣人先哲、仁人志士提出了许多美好构想,勾勒了世界和谐、自由的美好画卷[1]。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性质认识的深入把和谐社会的命题清晰地揭示出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民主法治作为和谐社会的第一个基本特征,表明了法治对于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包含着对于法治的要求,和谐社会的每一个特征都包含着对于法治的需要[2]12。

(二)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法治是一种源远流长的意识形态、治国方略和社会文化现象。法治意味着衡量行为采用合法、公平的准则,内含正义的价值前提及法律之上的观念[3]43。法治这一概念包含着如下社会内涵和意义:(1)法治意味着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2)法治意指依法办事的原则;(3)法治意指良好的社会秩序;(4)法治代表某种具有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的民主法治当然以法治作为其基本内涵。社会的公平正义需要法治加以特别维护。社会的诚信友爱必须依靠法治加以有效的保障。社会要充满活力必须要有良好的法治环境。社会的安定有序必须依靠法治加以维护。社会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必须依靠法治对相关问题上人与人关系的调整。

(三)大学生对法治建设重要性关注现状

在问卷调查中,有超过80%的学生对中国共产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议及其产生的背景和基本要求比较了解,几乎100%的学生认同法治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但是对于法治的含义的正确理解模糊,有50%的学生认为法治就是要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的事情;有78%的学生认为法治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65%的学生认为法治应当是宪法和法律至上。要发挥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首先要必须转变我们既有的法律观念,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但是,在问卷调查中只有12%的学生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准确说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二、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建设取得的突出成就和大学生对其了解

(一)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建设取得的突出成就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立法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共有229件、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性法规超过8000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核心,以涵盖7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

近年来,民生立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立法的一个重点。比较重要的民生立法,如国家修改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由公共财政来保障义务教育的经费;制定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制定了《食品安全法》从制度上保障食品安全。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首次明确提出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4]25。

社会主义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4年开始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我国正积极探索建立实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二)大学生对法治建设取得的突出成就的了解情况

在问卷调查中,大部分学生了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在不断取得进步,特别是在法治方面的建设成就突出。比如,有90%的学生在问卷中正确知道《物权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有97%的学生在问卷中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有86%的学生知道依法行政是人民政府的责任;有约90%的学生关心社会主义保障体系的相关规定。特别要提出的是,来自农村的学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着极高的评价。

但是,由于法治教育针对性不够,有相当多的学生对法治建设的成就了解不准确、不全面,对有些法律制度的内涵不清楚。比如,有超过88%的学生只知道《物权法》极其重要,但是不知道《物权法》中的物权是什么,如何保护物权;有约78%的学生不知道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怎样具体的成就,法治政府的建设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努力;只有6%的学生知道有定价听证的制度[5];有65%的学生虽然关心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但是不了解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类型。因此,为了增强学生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信心,完全有必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学生介绍我国在法治建设中取得的成就,而且要对法治成就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浅出的说明。具体方式可以考虑采用视频播放国家的权威介绍、解释性案例及说明性漫画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举办专题讲座的方式进行,满足学生的学习渴望,唤起学生对法治建设的关注热情。

三、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建设出现的重点问题和大学生对其关注

(一)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建设的重点问题

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如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权益;如何逐步扭转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如何保障比较充分的社会就业,如何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完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如何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形成社会良好秩序;如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使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二)大学生对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建设的重点问题的关注

在问卷调查中,大部分学生都十分关注法治建设的重点问题,学生关注的问题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社会保障问题:其中有超过60%的学生知道我国社会保障的基本框架体系构建,有96%的学生希望国家尽快建立基本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民社会保障;但是,只有50%的学生知道其所在家乡的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标准。第二,扩大就业问题:有90%的学生认为大学生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有约72%的学生关注过政府为促进就业所采取的措施,但是只有30%的学生知道《就业促进法》。第三,医疗卫生问题;有98%的学生关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进展,几乎100%的学生认同政府致力于建设覆盖城乡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有80的学生表示还存在看病难以及医院医疗道德水准急需提高,医生开药贵的问题。

为了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教师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不仅要了解宏观的制度发展,而且要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等具体情况感受法制建设的步伐,尤其要引导学生整体、全面地看待改革过程中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

四、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建设遇到的难点问题和大学生对其思考

(一)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建设的难点问题

首先是人们的法治观念和信心的问题。其次,根治贪污腐败问题。对于贪污腐败问题,党和政府从制度源头上消灭其产生的温床,但是要看到对于腐败问题的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再次,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问题。收入分配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能否共同分享改革开发带来的成果。第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问题。司法机关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高自身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成为一个重大的问题。第五,人与自然和谐问题。

(二)大学生对法治建设的难点问题的思考状况

在问卷调查中,对“如果你遇到法律纠纷,你主要借助何种手段解决纠纷”时,有34%的学生回答要找有权力的亲戚和熟人来解决问题。超过90%的学生对贪污腐败行为坚决反对,但是有13%的学生表示为了办事顺便给别人送过礼,或者接受过别人送的礼可以理解。对于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问题上,有94%的大学生认为党和国家充分重视了这个问题,并且相信党和国家能够通过法治的建设逐步解决好贫富差距的问题;对于司法机关公正司法问题,68%的学生认为应该通过保证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来解决,60%的学生认为应该加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来促使其依法公正司法,加大对司法腐败的处罚力度;23%的学生认为应该促使司法人员高度职业化来保证司法公正;对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问题,有76%学生认为必须对污染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地方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不能为了经济发展牺牲环境。有65%的学生认为我们必须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降低生产的污染和能耗。

五、针对性教育的措施

本次问卷调查提示我们在大学生法治教育过程中,不能只是介绍相关的理论知识,必须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教师必须改革教学的方案,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养为重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目标,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容,主要是借鉴世界法治文明优秀成果,是具有普适性的规律。教师在教学中可以结合法治的规律、内涵等法理学知识深入浅出地介绍,帮助学生充分理解法治的一般原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障。这三项内容是党中央在总结我国法治实践经验中提出的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的真理,对此需要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进行介绍。要把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内容结合法治建设的一般规律和我国改革发展的实践讲透彻。

(二)教师要把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充分地介绍给学生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把法律真正交给人民群众,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风尚[6]9。法治建设的成就必须让学生了解,只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对法治建设的进程充满信心。不仅如此,法治的进步是艰难曲折的,还要引导学生关注法治成就取得过程中,党和国家带领人民群众所付出的努力,既要使学生坚定信心又要冷静地避免盲目的乐观。

(三)教师要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教师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学生思考为什么我们法治建设难点问题的解决如此困难。这些方面的工作可以采用专题研讨或讲座的方式进行,通过介绍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的产生背景、党和政府所采取的措施、现行具备的环境条件以及学者对上述问题所作的理论准备和争鸣,使学生加深对法治建设的理性思考。

(四)灵活多样的方法

首先,任课教师要有意识地收集相关的案例资料和相关的分析,并根据教学的需要进行针对性的备课,用案例来引导学生关注现实世界的法律。

其次,任课教师还要有意识地收集相关的法律视频资料,相关部门在经费方面应该提供支持帮助。经验证明,收看视频资料是普通人学习法律、增强法治意识的有效途径。

再次,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还要善于发掘问题、设计问题引发学生的讨论,并正确引导。上述三个方法可以合并使用,本课题组通过大量实践证实这种方法的效果非常显著。

还有,在所有的教学方法中还有一种来自生活的自我学习方法,就是引导学生用法律思维去分析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自己寻找法律根据进行分析,然后向法学老师或者法律专业人员进行咨询。这种方法主要靠学生在课堂外实践,长期坚持能够有效培养学生依照法律思考法律问题的思维方式,而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是法治观念建立的坚实基础。

结语

通过课题组设计组织的问卷调查,我们对在校大学生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思想认识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对于如何进行针对性的法治意识教育有了理性的认识。这对于如何进行教学设计,提高教学效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 张宿堂.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诞生记[EB/OL].[2010-07-21].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10/19/content_5224620.htm.

[2] 卓泽渊.构建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J].今日中国论坛,2007(09).

[3] 夏锦文,蔡道通.论中国法治化的观念基础[J].中国法学,1997(05).

[4] 曹康泰.新中国60年法治建设光辉历程[J].求是,2009(07).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号令.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EB/OL].[2010-09-20].百度百科网.

[6] 罗干.政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J].求是,2007(03).

责任编辑:石柏胜

G641

A

1671-8275(2010)06-0043-03

2010-09-27

本文系淮北师范大学2007年度教研项目“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意识教育针对性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徐天柱(1971-),男,安徽宿州人,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行政法学和法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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