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密设防小心求证平稳处置惊天大案
——京山县“8·02”命案处置工作的回顾与分析
2010-08-15姚素华李学国
姚素华,李学国
(湖北省京山县公安局,湖北 京山 431000)
严密设防小心求证平稳处置惊天大案
——京山县“8·02”命案处置工作的回顾与分析
姚素华,李学国
(湖北省京山县公安局,湖北 京山 431000)
文章回顾了京山县“8·02”命案现场处置、案件侦办与善后处理,后续研究三个阶段的处置工作;多方面分析了该案能够顺利侦办,平稳处置的原因。
应急警务;战例研究;京山县“8·02”命案
2008年8月2日,距北京奥运会开幕仅有6天之时,湖北省京山县罗店镇徐杨村发生了一起致6死1伤的故意杀人案(以下简称“8·02”命案)。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公安机关的努力下,案件侦办和后续处理工作有序进行,没有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媒体炒作,有效避免了大的社会震动。
一、简要案情
京山县罗店镇徐杨村七组村民张金富,男,43岁,有精神病史,丧偶一年,一子一女均在外地打工,家中一贫如洗,住房系民政部门救济6000元所建简易房。张金富多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因借钱不还、蹭吃蹭喝等生活琐事与村民素有不和,认为自己生活不顺与村民不同情有关,于是心生怨气。2008年8月2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张金富带着斧头、冲担等凶器,先后将本组村民张运生(男,殁年57岁)、邓必秀(女,殁年55岁,系张运生之妻)、邓宝伢(女,殁年82岁,张运生之母)、张国良(男,殁年62岁)、张国安(男,殁年78岁,系张国良之兄)、张天天(男,殁年7岁)6人杀死,将张天天之母许立珍(女,38岁)刺成重伤,并浇上柴油焚烧张国良尸体。
二、处置过程
“8·02”命案的侦办和处置工作面临五大难点:其一,案情特别重大。该案是京山县建国以来单案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案情重大,性质恶劣,发生在远离集镇的边远村庄,一时间人心惶惶,影响极大。其二,发案时间高度敏感。案件发生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如果应对不力、处置不当,可能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其三,前期处置力量较为薄弱。案发时正值星期六,多数领导干部和民警不在工作岗位上,县委书记正在外地出差,县委、县政府部分领导回荆门休息,派出所仅有2名民警值班。其四,天气和交通条件不利。案发地离派出所约 15km,离县城60km,其中汽车仅能单向通行的乡村公路约8km;命案发生后,突然发生持续的中等强度降雨,现场及周边地区一片泥泞,对道路交通和现场勘验产生严重不利影响。其五,凶手有精神病史。张金富早年在东北打工时被打伤过头部,1994年曾因患精神分裂症入住荆州市红卫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当地村民对此情况也知道。
(一)现场处置:从接警到完成现场勘验
2008年8月2日上午9时许,罗店派出所接到该镇徐杨村一村干部电话报称发生杀人案的报警后,正在值班的派出所指导员汪波、民警张旺先迅速赶到案发地点,立即开展工作。一方面,迅速组织村民将伤者许立珍送往镇医院救治;另一方面,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张金富后,组织村干部、村民将其抓获,随后快速带离现场。接到报告后,县公安局从刑警、禁毒大队和邻近派出所抽调警力30人组成侦查专班,在荆门市公安局的指导下冒雨开展现场勘查、解剖尸体和搜集固定证据工作。为避免附近村民聚集围观和防雨,在现场勘验基本结束后,于当晚8时将6具尸体全部移到30km外的宋河殡仪馆集中存放,在殡仪馆完成解剖工作。
(二)案件侦办与善后处理:从尸体移至殡仪馆到火化下葬
“8·02”命案的死者涉及三个家庭,死者家属及亲友情绪激动,向政府提出了两条要求:一是严惩凶手,二是高额赔偿。县公安局迅速调集90名警力,以办案和维稳为重点,分成三队开展工作,一队在殡仪馆执勤,一队负责案件侦办,一队在宋河派出所集结待命,每队由一名局领导带队。同时,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了案件侦办、维护稳定、后事处理、新闻发布、被害人家属接待安抚等5个工作专班,每个专班由一名县领导或部门领导负责,各司其责,迅速开展工作。经过大量工作,终于与死者家属达成一致,8月4日下午6具尸体火化,次日上午全部下葬,“8.02”案件善后处理工作取得关键进展。
(三)后续维稳:从张金富精神病鉴定到执行死刑
2008年8月5日,县公安局委托湖北省人民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对张金富作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为张金富患有精神分裂症,属部分(限定)责任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被害人家属及村民因担心张金富不会被判处死刑,对鉴定结论不服,多次到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上访,甚至扬言:“如果法院不判张金富死刑,张金富回来后,我们也会判他'死刑'!”对此,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上门向被害人家属通报司法鉴定和案件进展情况,宣传法律和政策。为了消除被害人家属的疑虑,2008年9月2日和5日,罗店镇党委、政府干部和罗店派出所民警带领张七星、张长东、张关新等受害人家属代表专程赴武汉、荆门相关单位对法医精神病鉴定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和咨询。此后,张七星等人表示认同鉴定结论,不再要求对张金富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2009年1月,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金富死刑,张金富之兄张高文提出上诉。2009年4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2009年7月30日,张金富被执行死刑。张金富家属、被害人家属及当地村民对案件的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至此,“8·02”命案的办理工作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三、经验和体会
发生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的这一惊天大案,能够顺利侦办、平稳处置,没有发生大的社会震动,主要得益于积极主动地开展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先期处置,及时果断
兵贵神速。案发当日正值双休日,罗店派出所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紧张有序地开展前期处置工作,为后续工作抢占了先机,赢得了主动。前期处置工作可以概括为“五快”:
1.出警快。徐杨村位于罗店镇东南角,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值班民警接警后,以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在最短时间内驱车赶到现场,为现场处置赢得了宝贵时间。同时,有关领导和县公安局组织的大批警力均在接报后1小时左右赶到现场。
2.查明情况快。案件涉及半径100m左右的多个现场,地形较为复杂,其中2名被害人尸体被扔进粪坑。民警张旺先凭着多年工作经验,在到达现场后20分钟的时间内就找到6名被害人尸体,查明简要案情,并确定嫌疑对象。
3.抢救伤员快。许立珍身体多处受伤,生命垂危。出警民警迅速组织村民将其送往镇卫生院作紧急处理后转至县人民医院全力抢救,5天后伤者脱离生命危险,没有让死亡人数扩大。
4.抓获犯罪嫌疑人快。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后,民警组织村干部、村民展开搜捕,及时将作案后尚未逃窜的张金富抓获,并在第一时间掌握了其患过精神病的情况。为防止被害人家属、亲友、村民情绪激动而发生过激行为,民警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张金富带离现场,带至与罗店相邻的宋河派出所进行讯问。从而,减少了疑犯脱逃后案件难破而带来的巨大压力,为案件成功破获和圆满处置赢得了先机,不仅极大地节约了经济、时间和人力成本,而且有效降低了政治风险。
5.上报信息快。对警情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刚开始报案时只发现杀死1人,民警到场后才逐步发现杀死6人杀伤1人。县公安局按照奥运期间情报信息上报的要求和程序,第一时间将逐次获取的案件情况上报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二)党政重视,部门协作
“8·02”命案发生后,省、市、县、镇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为及时、有效处置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1.省领导亲自过问并作出指示。案发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泉将电话打到案件现场,询问情况,并就处置工作作出6条重要指示:(1)按规定实事求是地上报情况;(2)控制好犯罪嫌疑人;(3)做好死者家属工作,救治好伤员;(4)密切关注社会动向,防止事态扩大;(5)依法办案;(6)给予被害人家属适当帮助和救助。同时,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吴永文,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厚震分别给在现场的市、县公安机关领导打电话,询问情况,作出指示。罗清泉、吴永文等领导同志的指示为整个案件的侦办处置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工作中得到了全面贯彻执行。
2.市领导亲赴现场。荆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德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周友坤当日下午亲自到罗店镇主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侦办和处理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田昌兵,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振清,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支队支队长邹平等领导带领侦技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督促指导工作。
3.县领导全程督导和参与。受在外学习的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香元委托,县委副书记、县长胡小国亲自担任“8.02”命案处置指挥部指挥长,县委副书记伍应彪任副指挥长,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严欣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董烈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彪,县委常委、副县长高永学,副县长曾祥富、王显祥,县政协副主席许京峰等7名县级领导干部和罗店镇、县公安局、民政局、农业局、信访局、应急办、维稳办等部门领导为成员,下设5个工作专班,分别由县领导或县职能部门“一把手”担任负责人,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指挥“中枢”,使省、市领导指示得到了有效执行。
4.基层干部和公安民警连续作战。“8.02”命案是京山县建国以来刑事案件侦办工作中调用党政干部最多、持续时间最长的案件。罗店镇的镇、村两级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100多名党员干部克服困难、扎实工作,连续奋战3天3夜,保证了指挥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周密谋划,控制局面
“8.02”命案前期处置的首要目标是有效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而其中的关键在于能否有效控制局面。在“8.02”命案处置过程中,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掌握了处置的主动权,没有留下让不法人员借机闹事的“由头”和机会。
1.控制现场,保证秩序。公安民警到达徐杨村七组后,即安排专人对进入该组的唯一乡村公路进行交通管制,严防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同时,由于天降大雨,也有效阻止了附近村民沿小路进入现场。在每个现场周围,按规定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接近。
2.移植现场,转移视线。犯罪嫌疑人张金富被抓获后,县局领导果断决定将其暂时羁押地点从罗店派出所转移至宋河派出所,防止被害人家属情绪过激引发冲突,防止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起哄或围堵派出所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同时,在现场勘察和尸检尚未结束时提前将尸体移至宋河殡仪馆再检,防止从悲痛中醒来或从外地赶来的亲属以阻止运送尸体为要挟,提出过分要求。六名死者被转移后,第一现场没有出现阻碍办案进程的矛盾事项。第二现场虽然后续矛盾较为突出,但由于距离远、战线长,人员进出困难,亲属难以长时间聚集,公安机关可以有重点地各个击破,使事情处理起来相对要简单得多,有效避免了事情生于本地、矛盾起于本地、事件乱于本地的现象发生。
3.集结重兵,严阵以待。死者家属大多在外地打工,多数在案发第二天才赶回。在殡仪馆停放尸体的场地内,家属、亲友和社会闲杂人员聚集越来越多,个别起哄闹事者扬言要把事情闹大才能达到目的,阻止家属代表谈判,要求见凶手和先赔后葬。为防止事态扩大,县公安局从全县抽调60名警力组成机动队,一部分在殡仪馆外围执勤,掌握现场动向,实行交通管制,限制闲杂人员和车辆入内。对个别起哄闹事者,在教育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寻机带离现场;一部分警力在宋河派出所待命。从案件发生之初到处理结束,到处都有警察的身影,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4.高度警惕,严防案中案。案发当日,除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异地羁押外,县公安局查清犯罪嫌疑人一子一兄分别在本县雁门口镇打工和居住,迅速指派雁门口派出所民警对其实施重点保护,防止“以暴制暴”事件的发生。案件发生后,徐杨村七组受到极大刺激,一时间人心惶惶,村民不敢在家过夜。县公安局安排罗店派出所所长带领民警和村干部当晚在该组开展夜间巡逻,消除村民惶恐心理。同时,连续在徐杨村开展一周的矛盾纠纷排查和治安整治,有效安定了人心。
(四)以人为本,解决诉求
在被害人家属、亲友及村民情绪不稳定的情况下,党政机关和公安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尽力解决合理诉求、满足合理需求,保证了后期处理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
1.心灵慰藉。由于突然间痛失亲人,被害人家属心理遭受巨大创伤,如得不到及时、有效疏导,很有可能失去理性,采取报复、自杀等极端行为或因刺激产生精神、生理疾病,也有可能转化为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和社会的不满。罗店镇党委、政府对每个被害人家庭由1名班子成员、2名行政干部、1名村干部进行包联,与其同吃同住,进行思想开导、心理辅导和人性化关怀,并随时向指挥部反馈情绪变化和需求。同时,破例同意召开集体追思会,使死者得到安息,生者得到慰藉,有效稳定了家属情绪,化解了心结。
2.周到服务。死者后事办理工作由镇政府操持,从设立灵堂、安排墓地、派出车辆接送亲友、安排食宿等,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心和服务,使受害人家属亲友深受感动,为短时间内达成一致意见、顺利火化尸体创造了良好的气氛。在村委会为6名被害人举行的集体追思会上,家属代表张齐先感动地说,“感谢党委、政府这几天为受害者及家属所做的一切”,并向在场的党员干部鞠躬致谢。
3.给予救助。首先,安排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让被害人家属认识到,本案作为刑事案件,在法律程序没走完之前,没有“赔偿”之说,政府只能视情给予一定的困难救助。然后,通过“关系人”,抓住“关键人”,多方做被害人家属的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达成一致:由镇政府发放每名被害人丧葬费及家属困难救助共8000元,并承担伤者全部医疗费用。死者家属满意,尸体顺利火化并安葬。
4.全力恢复村民正常生活。“8·02”命案对当地村民影响很大,村民“谈张色变”,许多人担心再发生不测事件,担心张金富因患精神病被无罪释放再祸害村民,案发现场附近的几户居民甚至不愿在原址居住。罗店派出所定期向村民通报案件侦办情况,并明确告诉村民“张金富即使判无罪也要强制治疗,不会被放回来”。同时,派出所与镇党委、政府一道就后续安保维稳制定了为期半年的工作方案,分成稳定、扶持、综治、迁村腾地、村组规范化管理等5个专班,全力消除“8·02”命案对村民生活、生产带来的影响。在政府的许可和资助下,截止2008年底,案发中心现场周边的五户村民全部迁到本组其他地方建房居住。
(五)强化办案,办成“铁案”
“8·02”命案影响大,对公安机关办案的压力也大。为了将这样一起较为复杂的案件办成“铁案”,县公安局本着对死者及家属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家属负责、对历史和社会负责的精神,加大工作力度,转变工作作风,严把“四关”:
1.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把好监督关。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各派一名干警全程参与办案,既起到监督作用,又保证了案件快侦、快捕、快诉。
2.深入细致调查,把好证据关。从现场勘验、物证提取到证人证言的收集,办案民警做到一丝不苟、细致入微。尤其是在收集张金富行为能力方面的证据时,对其作案前有预谋地准备工具;作案时选择老弱妇幼作为侵害对象,用柴油焚烧一名被害人尸体;作案后将凶器抛入水坑等证据进行了重点收集,形成了有力的证据链。同时,也注意搜集能够为犯罪嫌疑人减轻罪责的证据,比如邻里关系、家庭状况、本人病史、行为能力等方面的证据。正反两方面的充分证据,对法院判决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3.掌握第一手资料,把好鉴定关。张金富行为能力的鉴定是本案的关键。受委托的湖北省人民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非常慎重,鉴定专家不仅调阅了1994年张金富在荆州市红卫医院的住院病历,听取了公安机关的意见和建议,而且到看守所对张金富本人面对面进行测试,还分别深入到看守所与张金富同号关押人员交谈、到徐杨村七组对村民进行走访座谈,最终作出了“张金富患精神分裂症,属部分(限定)责任能力”的鉴定结论。起初,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家属和村民均对此鉴定结论表示怀疑,经过大量解释工作,三者均予以认同。
4.坚持不懈做好工作,把好维稳关。民事赔偿问题也是本案一个十分敏感和重要的问题。被害人亲属明知张金富没有赔偿能力,因而聚合在一起,多次到镇、县政府及司法部门上访,要求政府负责赔偿。镇政府牵头,与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组成工作专班,开展包联维稳工作,并为被害人家庭解决了农村低保,较好地促进了被害人家属的心态转化,保证了法院依法判决。
(六)及时通报,正面引导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说过:“传播力决定影响力,话语权决定主动权,透明度决定公信度。”“8·02”案件发生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正是各国媒体记者大量进入中国采访报道的敏感时期。为防止媒体和网络炒作,在外宣部门的指导下,县公安局主动开展舆论引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第一时间在《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荆门日报》等省、市主流媒体和各大网站发布消息,主动公布简要案情及党委、政府、公安机关采取的应对措施,没有因为奥运非常时期而遮遮隐隐,有效避免了以讹传讹。二是建立由县外宣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组成的宣传组,“独家”接待媒体记者,统一对外口径,谨慎发布新闻。三是密切注视媒体报道和网上动态,及时进行引导。通过一系列措施,避免了误传、谣传和网民热议热炒现象的发生。
(七)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8·02”命案的发生,暴露出奥运前期的防控工作存在漏洞和不足,整改工作同步进行。政府部门迅速召开各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了“8·02”命案情况,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奥运会期间精神病患者监护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镇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开展精神病患者摸底登记工作,切实加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措施和救治工作。公安部门牵头,民政、卫生、综治等部门参与,对精神病人、“武疯子”和极端暴力行为倾向人员进行了重新摸排,逐一登记造册,落实了监护管理措施和责任人。对有暴力倾向、符合强制治疗条件的,由民政部门落实经费,一律送指定医院强制治疗,全县先后有7名精神病患者被送往医院治疗。综治部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由于发现不及时、应对不妥、处置不当导致不稳定因素升级扩大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民转刑”案件。
【责任编校:谭明华】
Defending Strictly,Testifying Cautiously and Dealing with Major Case Reposefully
Yao Suhua,Li Xueguo
(Jingshan Public Security Bureau,Jingshan 431000,China)
This article reviewed three stages including site disposal,case investigation and aftermath disposal when we dealt with Case"8.02"in Jingshan,and analyzed the reasons of well-off investigation and reposeful settlement in many ways.
police emergency;research of response example;Case"8 · 02"in Jingshan
D631
A
16732391(2010)01—0016—04
20091106
姚素华,男,湖北京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