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书坑儒”和儒生保卫文化的斗争
2010-08-15臧嵘
臧 嵘
(人民教育出版社 历史编辑室,北京 100081)
秦始皇“焚书坑儒”和儒生保卫文化的斗争
臧 嵘
(人民教育出版社 历史编辑室,北京 100081)
约两千年来,“焚书坑儒”这一传统历史名词和成语一直为学界所习用。大家评论一致的说法是:第一,这是秦始皇一大暴政。第二,“儒”系指孔子的儒家诸生,是指当时社会绝大部分知识分子。第三,这一暴政极大摧残了我国古老传统文化。如今,有学者撰文提出:秦始皇“坑儒”应为“坑术士”,并不是坑儒生。本文不同意此种观点,认为:第一,“坑儒”的“儒”就是指儒家诸生。第二,学术创新首先应当弄明白原载史料的原委,前因后果,把原文看仔细,不可顾此失彼,片面引用,就断然得出结论。第三,对历史上众目共睹的历史大事件、历史大人物,一定要从历史发展的全貌来评价。尤其是“焚书坑儒”这样两千年历史上的重大事件,这不仅是杀几百个人的向题,它对于我国历史文化的发展究竟起了多大作用,有多么深远的影响,是更值得探讨估价的。
“焚书坑儒”;儒生;术士;传统文化
引 言
秦始皇“焚书坑儒”是一大暴政,摧毁了我国传统文化,几乎一直是教科书的定论。不想近年有学者对此表示了怀疑,为此我查阅了大量正史和参考书,及中外古今学者的有关评论,写下了这篇《秦始皇“焚书坑儒”和儒生保卫文化的斗争》一文,考证了对“儒”、“焚书坑儒”的最早提出,以及由于儒生的抗争终于到汉武帝的“独尊儒术”成为我国文化的主流的发展过程。由于邯郸学院学报的同志热情支持,我同意先由他们发表,并希望得到广大学界朋友的批评指正。
一、史学界对“焚书坑儒”的评价
“焚书坑儒”一词,早已成为我国铁定的成语,自秦末汉初,约两千年来知识界和民间流传的广泛用词。2002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汉语成语大词典》释词说:“焚书坑儒,指秦始皇暴虐地烧毁许多书籍,活埋一批知识分子之事”,这部词书随释词发挥说:“后用以指对文化和知识分子的摧残”,并别致地引用周恩来的一段话:“焚书坑儒,荼毒青年,威迫利诱,斫丧人格”,[1]299用以反对蒋介石的专制统治。前辈史学家也肯定“焚书坑儒”这一词语,翦伯赞先生的《秦汉史》专著这样评论:“焚书坑儒,在客观上是对文化之一般的毁灭”,把《史记》所记载四百六十余“诸生”之残暴坑杀,称之为“坑儒之惨剧”。[2]58-60郭沫若先生在《十批判书》里也说过:“近人有替始皇辩护的,谓被坑者不是儒生而是方士,我自己在前也曾这样说过,但这是不正确的,没有把本纪的原文过细读清楚”。当今学者郭志坤在引用郭老这句话时明确表态:“秦始皇所要坑杀的儒生就是不折不扣的孔子之徒。”[3]303一直到最近“面向21世纪”作为高校课程教材读本的张岂之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秦汉魏晋南北朝卷》依然鲜明写着:“秦始皇焚书坑儒等极端的措施是对文化的摧残,同时也激起士大夫们对秦政普遍的抵触和反抗”[4]27。
上引各家说法,无疑证明“焚书坑儒”一词,是一直为史界、文学界所习用,大家评论一致的说法是:第一、这是秦始皇一大暴政。第二、“儒”系指孔子的儒家诸生,是指当时社会绝大部分知识分子。第三、这一暴政极大摧残了我国古老传统文化。
没有想到的是,这一传统历史名词和成语,在今天却在某些学者那里成为历史谜团,一位当红学者写了一篇专文,题目竟为:《“坑儒”应为“坑术士”》。[5]该文的理由是;第一,“坑术士”比“坑儒”之说出现得早。第二,秦始皇“坑术士”根据是《史记·秦始皇本纪》,这是“最原始也是最可靠的依据”。第三,“坑术士”是“司马迁、班固、王充等西汉学者共同的说法,我不过是拾人牙慧而已”(原文照抄)。
首先,我应当先表明,看了这篇大作,很佩服作者的胆识,这种大胆求证取得新观点对传统说法进行革新,这是应当提倡的。但是,我同时想指出,学术创新首先应当弄明白原载史料的原委,前因后果,把原文看仔细,不可顾此失彼,片面引用,就断然得出结论。另外,对凡是历史上众目共睹的历史大事件与历史大人物,一定要从历史发展的全貌来评价,尤其是“焚书坑儒”这样两千年历史上的重大事件,这不仅是杀几百个人的向题,它对于我国历史文化的发展究竟起了多大作用有多么深远的影响,是更值得探讨估价的。
二、史书古文对“焚书坑儒”的记载
那位学者在文中引用了三段古文以证明他的“坑儒”应为“坑术士”的观点。第一段是《史记·儒林列传》所载:“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第二段用《汉书·儒林传》中所说的:“及至秦始皇兼天下,燔诗书,杀术士”。第三段据说是王符所著《濳伏论》(《北京青年报》原文)的《贤难》篇所载:“此亡秦之所以诛偶语而坑术士者也”。我还真认真查找了一遍王符这篇文章,可惜在《后汉书》本传和中华书局《全上古秦汉三国六朝文》中皆不载,幸好家藏一部《汉魏丛书)),才查到王符此著,但其原名为《濳夫论》[6]518-548,而并非“濳伏”论,王符此意是“不欲彰显其名”的意思[7]1630。“贤难篇”为该著第五篇。
应当说,那位学者所引上述三段古文,除把王符《濳夫论》误为《濳伏论》外,引文都没有错误。但奇怪的是,在此三段古文下特别注明:“可见,整个西汉的史学家与学者把秦始皇的坑儒称为‘坑术士’”。这里却出现又一个谬误,上述三个汉代文人史学家,只有一位司马迁是确实的西汉人,《汉书》作者班固和写《濳夫论》的王符,分明为东汉时人,《后汉书》里都明显写着他们的传,一在《后汉书》卷四十,一在该书卷四十九,与我国著名哲学家王充同传。我深感到,学者们给青少年写文章教育他们,在青年刊物《北京青年报》上明文发表,绝不能不负责任地误导他们,给他们错误的历史知识。这当然不是什么学术大问题,但足以引起我们注意。
更为重要的是,构成一种新观点新学术见解,最关键的还是史料依据能充分说服人。就前举三条史料讲,我觉得是理解得非常片面的。下面我想从两方面给予分析。第一,就司马迁《史记》和班固《汉书》关于“坑术士”的原文进行全面剖析。正如那位学者所述,司马迁那段古文见于《史记·儒林列传》,但史籍原文是这样全面叙述的:“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陈涉之王也,而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于是孔甲为陈涉博士,卒与涉俱死”。文后尚有“缙绅先生之徒负孔子礼器往委质为臣者”等句。该传引《史记集解》转引史家徐广的话说:“孔子八世孙,名鲋字甲也”,这是指孔甲为孔子的第九代孙辈[8]3116-3117。通观上述全文,这里“坑术士”和儒家、儒生关系密切,渊源至深,可以认为这些所谓“术士”,实际即属于孔子儒家的儒生。由于这些“术士”大量被坑,儒家“六艺从此缺焉”,逼迫孔子的后代孔鲋只有参加陈胜吴广起义而反秦。正如《史记·儒林列传》所讲:“以秦焚其业,积怨而发愤于陈王也”。这里司马迁所表达的“焚诗书,坑术士”即和“焚书坑儒”同意,意思非常鲜明。在上引文之下,司马迁还有几句话写道:“及高皇帝诛项籍,举兵围鲁,鲁中诸儒尚讲诵习礼乐,弦歌之声不绝,岂非圣人之遗化,好礼乐之国哉”!是说刘邦灭项羽,大军围困鲁地(今山东,孔子故乡)时,当地儒者仍诵诗书奏礼乐不绝,这是孔子儒家的传统。加上这些内容,更为明显证明,太史公司马迁所言“焚诗书,坑术士”之语,实即焚书坑儒,二者并无本质区别。班固《汉书·儒林传》上述内容,基本抄引《史记》,只有个别字句不同,如“坑术士”改为“杀术士”,“六艺”称“六学”等等[9]3592。值得注意的是,《史记》《汉书》两本史书写此段焚书坑儒历史事件后,同在文后附了一段唐人颜师古《汉书》的释注,補写了两段史料,一为自古留下的一处秦始皇坑儒遗址古迹,号“愍儒乡”也即“秦坑儒处”;
“今新丰县温汤之处号愍儒乡,温汤西南三里有马谷,谷之西岸有坑,古老相传以为秦坑儒处也”。另一段引了东汉儒家学者卫宏所写《诏定古文尚书序》,文曰:“秦既焚书,患苦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令冬种瓜于骊山坑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人不同,乃命就视之。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颜师古随后加了两句:“此则闵(愍)儒之地,其不谬也”。唐之新丰在今陕西省西安北的临潼附近,至今还留有古骊山遗址和坑儒谷古迹。著名文学家从维熙近年还写了一篇《秦坑儒谷的深思》游记散文,深思坑儒谷所留给后人“回眸几千年封建帝王的暴政”的教训[10]。应当指出,这里的“坑儒处”或“愍儒乡”是秦始皇时的另一次见于史籍的焚书坑儒事件,这次坑儒共七百人。最典型的也是为史家所经常引用和评论的一次坑儒,被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系于始皇三十五年,也即公元前 212年,离秦统一六国建立秦王朝九年,离秦朝灭亡的公元前 207年五年。正是他和李斯下焚书令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的第二年。[8]254-255,258《史记·秦始皇本纪》对焚书坑儒两件历史大事的相互关联性质,描述得十分鲜明具体。对焚书是这样写的:“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这里的“臣”指李斯,焚书是他的建议,由秦始皇“制可”同意的。从这段话可以鲜明看出,儒家的书籍《诗经》、《尚书》是焚书令的主要内容,甚至连在路边偶尔谈论一下儒家经典都要斩首弃市,这几句话明显表达了秦王朝焚书令以焚儒家书为主,[8]255一年以后的坑儒,与此密切相关。原文较长,先记载了一段侯生、卢生的相与谋说,议论诋毁秦始皇的“为人”:“天性刚愎自用”、“专任狱吏”法家,对儒家“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不重视。对“候星气”的“良士”三百人,也不听取他们的意见,因而良士们都“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这样的主上“贪于权势”不可再为他辛苦去求仙药让他长生。侯、卢二生“于是乃亡去”。这些议论明显激怒了秦始皇,所以下令严惩诸生,便造成著名的“坑儒”事件。《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是这样记载秦始皇的语言的:他“大怒”着说:“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这段话后,始皇发令“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毕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这就是史上流传最广的典型的一次秦始皇坑儒事件,一般史书甚至历史教科书都以此为例,说明残暴的摧残文化的政策。也正由于这段文字涉及许多“方士”、“方术士”的词汇,有一些学者便常把这一“坑儒”理解为仅仅对待“求仙药”的“坑术士”事件。这种理解,其实不仅仅限于现今,早在几十年前便已有争论。前引郭沫若先生在《十批判书》里就曾这样误解过,后来又经过详实史料研究才改正了看法。林剑鸣先生在《秦汉史》中也专门有一个注解。证明这次秦始皇坑杀的仅仅是“方士”观点的不对,他说:“秦始皇所坑的四百六十人,是儒生还是方士,历来都有不同看法”。林剑鸣先生通过一段史料证实:“否认秦始皇坑的人中有儒生是不尊重事实的”。[11]186这段史实便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紧接坑杀四百六十“诸生”之后,有一段秦始皇长子扶苏的很有分量的话:“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这句话鲜明地表述出,被严惩坑杀的那些“诸生”,“皆诵法孔子”,也即都是学习信奉孔子儒家学术观点的。从这点讲,这些号称“诸生”的人应当都是儒生。那些秦始皇所责难的“文学方术士”也应当大部分是儒家的人。至于“方士”与儒生的关系,我们下文将详加讨论,这里只简单表明一句:至少可以认为,上面坑杀的四百六十“诸生”,是指普遍的士人知识分子,既代表纯粹儒家学派,又代表方士、术士。方士、术士其实也是一种文化领域的知识人士。从上述三段从《史记·秦始皇本纪》、《史记·儒林列传》和《汉书·儒林传》所引原文全文,我们都几乎可以分析推断,无论哪一段引文都不能支离破碎、断章取义来妄加评议和决断:秦始皇坑杀四百六十人和七百人的那两次残酷坑人暴行,不是“坑儒”而仅是“坑术士”。“坑儒”就是“坑儒”,不能把原始史料中秦始皇长子扶苏的那段“诸生皆诵法孔子”给有意抹杀,也不能把《儒林列传》中司马迁有关焚书坑儒后“六艺从此缺焉”,和孔子后代孔鲋无路可走,“鲁诸儒持孔子之器往归陈王”,嫡传的儒家鲁国儒士因焚书坑儒事件,而纷纷投奔反秦的陈胜武装大起义的铁定史实故意忽略不讲,这样割裂历史文献原文的做法是绝对不科学的。
广识才能科学。历史和社会科学研究,还应多听各方面的意见,多看各家的文章和专著。应尊重前辈专家已有的科学结论成就。就焚书坑儒事件说,恐怕深究起来,我国自古以来已有各种文史专家研究了一千多年以至两千年,最后定出“焚书坑儒”这一专有名词和成语。我们先介绍当代几位学术界先辈和专家的看法和说法:首先,杨宽先生可算是史学界的老前辈,他的战国史研究非常深透,专著《战国史》仍为史学工作者必读之书。就在这本书里,杨先生明确提出:“焚书坑儒,加强专制统治和思想统制”,是秦始皇的一贯专制政策。这是自秦国商鞅变法“燔《诗》、《书》而明法令”政策的“扩大化”,“打击矛头不单是儒家,包括讲‘私学’的百家”。“焚书坑儒的措施”,“是为了统制思想舆论”[12]394-395。前面介绍的林剑鸣先生也在自己专著《秦汉史》里,用“坑杀儒生”来叙述这一历史事件,具体文字为:“就在焚书的下一年(前212年),秦始皇便叫御史把咸阳诸生提来审问,诸生互相告密,秦始皇亲自圈定四百六十余人,把他们活埋在咸阳。这就是历史上的‘坑儒’事件”[11]157-158。我国古代法律史专著《秦律通论》也采取“坑儒”之说,该书明确地说,秦朝有“生埋”的刑罚,“秦始皇于咸阳又‘坑’了四百六十余儒生,都是‘生埋’这种刑罚……”[13]241最有启发性的是郭志坤的《秦始皇大传》,作者不仅用众多史料、各家著述证实了秦始皇所坑的确是“儒生”,用三个理由来证实:“第一,从坑儒的直接原因来看就是针对儒生的”,因为他“本来就是轻儒重法的”。“第二,从秦王朝对儒生的轻视以至仇视态度来看,被坑者是儒生”,秦始皇和李斯一直讨厌诸儒生的“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第三,从扶苏向秦始皇的进谏的措词来看,被坑者是“儒生”。扶苏所言即上面所举“诸生皆诵法孔子”。《秦始皇大传》还用更多史实证明秦王朝曾“坑儒”“多次”,不仅仅是公元前 212年的一次坑杀四百六十人和骊山陵谷中的坑儒七百人两次,还有秦始皇和秦二世统治时的另外多起,史上仅记“又杀数十人”、“皆杀之”、“死者众”等,其实“秦始皇杀人数岂止数百数千,连数字也搞不清”。该传生动地引了唐朝诗人章碣所写的一首《焚书坑》诗:“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把焚书坑儒的暴行归为秦末农民起义重大原因之一。另引了韩愈的评语:“至于秦,卒灭先王之法,烧除其经,坑杀学士,天下遂大乱”,直接指出秦朝灭亡与摧毁文化的焚书坑儒有直接关系。[3]303-306上面引了这么多当代和古代学者专家诗人的看法,我觉得会使我们对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看法有更全面更科学的认识。
三、“坑儒”比“坑术士”之说出现更早
《“坑儒”应为“坑术士”》一文断然说:“‘坑术士’比‘坑儒’之说出现得早”。这是一种错误的推断。原因就在文章的作者没有花工夫去翻阅全部秦汉时的古籍古文,而仅仅看到《史记·儒林列传》和《汉书·儒林传》颜师古所注《汉书》中的引东汉卫宏的一段《诏定古文尚书序》原文,便轻率断定,“‘焚书坑儒’最早出现在东汉卫宏作《古文尚书序》中”。据作者说卫宏的原文是这样写的:“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这本身从史实来讲便是大误。当然作者在后文中又解释,这可能不是“卫宏记载的‘坑儒’新说”,因为在《史记》、《汉书》儒林传中引卫宏古文尚书序没有这几句话,所以作者辩解:“卫宏说出现得很晚。而且卫宏没有交代史料来源,因此,卫宏说极不可信。”还郑重地说:“所以,卫宏提出的‘坑儒’说最好不用,在此新说基础上产生的‘焚书坑儒’也最好不用”。由此,文章作者确认,“坑术士”比“坑儒”出现得早,是西汉武帝时司马迁在《史记》中首用的,而卫宏要晚至东汉时候,而且他的“焚书坑儒”说也说不清楚,矛盾很多。
这说法虽说凿凿有词,但从史料上讲确是一个最大的失误,因为作者把《古文尚书序》的第一作者也是真正作者没有搞清楚。在《史记·儒林列传》《汉书·儒林列传》注释中颜师古引文本身就是混淆不清的。为此,我全部翻阅了一遍《全汉文》和《全后汉文》,才把这一记载的来龙去脉,以及“焚书坑儒”这一说法的最早发明者(或是最早发明者之一)搞得比较清楚了。当然可能还有不全面或不当之处,还请国内外各位专家指教。
最近把《全汉文》和《全后汉文》翻阅后,我的结论是:“焚书坑儒”说法的最早使用者是西汉早期的孔安国,并非东汉时的卫宏。其确凿根据是收在《全汉文》中孔安国的《尚书序》和《古文孝经训传序》两篇文章[14]195-197。这个孔安国,在《汉书·儒林传》中有专传,是被作为儒家一位专门学者来介绍的,主要介绍他的尚书学:“孔氏有古文《尚书》,孔安国以今文字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兹多于世矣。遭巫蛊,未立于学官”[9]3017看来孔安国既为古文尚书专家,又兼今文尚书研究。从今人《中国儒学史》的研究成果看,根据《汉书·艺文志》记载,此孔安国为孔子后裔,秦末焚书后他的伯叔祖父孔鲋(即孔甲)将儒家一批古籍藏入孔子故居宅墙壁中而得以保存,汉初鲁恭王破孔子宅,将壁中儒书尽归孔安国,他才有条件成为大家。后在汉武帝时,孔安国担任博士,正当他想把所藏《古文尚书》原本献给朝廷时,巧遇当时宫廷发生由陈皇后发动的巫蛊祝诅大案,朝廷一片混乱,此献书行为暂停,孔安国只得一直在私下传授《古文尚书》学,直至逝世。[15]304,[9]3984-3950据《汉书·外戚传》载,此次巫蛊事件发生在汉武帝元光五年,也即公元前 130年。也就是说,早在汉武帝登基第十一年(汉武帝在位为公元前 141年至前 87年),这位儒家学者孔安国就已名重一时,颇有成就。而编写《史记》的史学大家司马迁出生年为公元前145年,[16]79即当孔安国已成为大家时,他方为十五岁的少年。据《汉书·儒林传》,司马迁还曾“从安国问故”,即曾经是他的一名学生。另外,同传还记载,当时大学问家倪宽亦曾“受业孔安国”。[9]3603-3607倪宽在《汉书》有专传,曾官至御史大夫,本传称他是汉武帝当时著名的“儒雅”学者,把他与名臣公孙弘、董仲舒齐名:“儒雅则公孙弘、董仲舒、倪宽……”[9]2634。从上述记载,我们可以明显看到,这位孔安国,是司马迁和倪宽的长辈,他的著述、文章也应写得比司马迁的《史记》早。另外,从《史记》、《汉书》等零星记载看,孔安国为孔子正宗后代,有一本《大家族史》专写孔氏家族史的传记叙述,孔安国应为孔子的第十一代孙,他的伯祖父孔鲋、祖父孔腾、父亲孔忠也都是秦末汉初著名经学家,孔鲋即是参加陈胜起义的那一位孔甲,字子鱼,曾收集孔子一门子孙的事迹遗闻写成《孔丛子》一书。孔腾曾任汉惠帝时博士,孔忠亦任汉文帝时博士,精通六艺。孔安国为孔忠的次子。[17]71-86从这些史实看,孔安国关于儒家经典的研述应当是十分可靠的,他的写作时间也比司马迁完成《史记》要早。史家辞书认为司马迁完成《史记》在汉武帝太始四年,也即公元前93年[16]79。那么前面提到的孔安国的《尚书序》和《古文孝经训传序》肯定要早于此年,估计在孔安国上献《尚书》原文的公元前 130年左右。比《史记》写成早近40年。
为什么这年代之比如此重要呢?问题在于回答从古史古文看究竟是“焚书坑儒”说提得早,还是“焚诗书,坑术士”提得早?
下面,我们先看看孔安国的《尚书序》原文。此文收在《全汉文》中,全归在清朝人严可均所编《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此大部书文集1958年12月由中华书局出版,我现在所用为1991年10月中华书局北京第五次印刷本。孔安国的文章收在这部大文集的《全汉文》卷十三中,共有四篇遗文,除《尚书序》和《古文孝经训传序》外,尚有《家语序》和《秘记》。《尚书序》全文共约六百多字,概要综述我国文字的发明、三皇五帝时古代文化典籍的出现以及孔子对历史文化的巨大贡献,有“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等语,重点叙述孔子对儒家经典的整理收集:“先君孔子,生于周末,睹史籍之烦文,惧览者之不一,遂乃定礼乐,明旧章,删《诗》为三百篇,编史记而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所以恢弘至道,示人主以轨范也。帝王之制,坦然明白,可举而行”。还提到孔子的三千弟子:“三千之徒,并受其义”。然后再谈到:“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后面还叙述:“汉室隆兴,开设学校,旁求儒雅,以阐大猷”的兴复文化的功劳。文章后半部提到孔子所编《尚书》一书在秦末汉初的遭遇:由伏生口授流传,然后经汉室鲁共王“坏孔子旧宅”,“于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包括《尚书》、《论语》、《孝经》等“科斗文字”古书,于是《古文尚书》得以较全面貌重现。孔安国统计,《古文尚书》共约59篇,46卷,他整理后为作此序,并准备“悉上送官,藏之书府”。不幸正遇“国有巫蛊事”(即上述汉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的陈皇后巫蛊害人事件),“经籍道息,用不复以闻”未能及时呈送皇帝,孔安国为此深为遗憾,只好“传之子孙,以贻后世”。他希望“若好古博雅君子与我同志,亦所不隐也”[14]195-196。这篇《尚书序》全文后尚附有严可均所附小字:“《文选》、唐石经《尚书》、宋版《尚书注疏》本、宋巾箱板《尚书》、仿岳版《尚书》”共二十五字注解,意为这篇文章是可靠的,自六朝唐宋各版《尚书》皆收此序。
上面我之所以引录孔安国《尚书序》这么多原文,其意有三:第一、孔安国此文明确写出秦始皇“焚书坑儒”字样。这是对这一次摧毁文化重大历史事件较早的记录,孔安国说他写好此序后准备很快将整理好的《古文尚书》上呈汉武帝,藏进政府书库,恰逢陈皇后巫蛊事件发生,朝廷混乱,无法上呈。据史载,此事发生在公元前130年,《汉书》有明文记载:“(元光)五年……乙巳,皇后陈氏废。捅为巫蛊者,皆袅
首”[9]164。武帝元光五年为公元前130年。这一年比司马光撰成《史记》的公元前93年,要早三十多年[16]79。而此年离秦朝灭亡公元前 206年也仅七十余年,离秦始皇焚书坑儒事件公元前213年、前212年也只有八十二、三年[18]243-244,246。按此记载,至少可以铁定回答:“‘坑术士’比‘坑儒’之说出现得早”的结论是错误的,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应当明确认定:公元前 130年已写出的孔安国《尚书序》中所说的“焚书坑儒”,比司马迁撰成于公元前93年的《史记·儒林列传》中所记的秦始皇“焚诗书,坑术士”,之说法早。第二,从上引孔安国《尚书序》的原话,还可以鲜明看出,“焚书坑儒”一词为当时秦末汉初之际人们常用的一句对秦始皇摧残文化暴政的词语。因为在孔安国的另一篇《古文孝经训传序》里,也用同文同字的用词,文中这样介绍《孝经》说:“曾子(孔子弟子曾参)喟然知孝之为大也,遂集而录之,名曰《孝经》,与五经并行于世。逮乎六国,学校衰废。及秦始皇焚书坑儒,《孝经》由是绝而不传也……”[14]196。到西汉中期,“焚书坑儒”的说法,更是在大学问家的著述中常见,如汉元帝、成帝时的学者刘向、汉成帝时即已成名的刘歆,都在自己的著作中鲜明提出“焚书坑儒”说法,而没有用“焚诗书,坑术士”的提法。刘向的《战国策书录》一文中说:“秦始皇……兼诸侯并有天下……任刑罚以治,信小术以为道。遂燔(焚)烧诗书,坑杀儒士……”[14]331刘歆的提法则见其《移书让太常博士并序》一文,他这样说:“陵夷至于暴秦,焚经书,杀儒士,设挟书之法,行是古之罪……”。[14]348刘向生卒年为公元前77年至前6年,刘歆为刘向子,生卒年为公元前53年至公元前23年,[19]92-95离司马迁生卒年公元前145年至前86年不是太远,可以说是司马迁撰成《史记》的公元前93年略后的西汉中后期学问家。刘向父子在文中皆用秦始皇“焚经书,杀儒士”来描述秦朝这一暴政,而不用“坑术士”,可见“焚书坑儒”应为当时学者们通用的习惯用语,也说明秦始皇所罪恶坑杀活埋的文人知识分子,主要应为儒家人士而非方术之士。当然,儒士与方术之士在当时的确有一定的关联,以至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中用“方术士”来代称,这点我们将在下文中详加解释考证。第三,通过孔安国在《尚书序》和《古文孝经训传序》二文,我们还可以清楚地看到,孔安国这两篇文章之所以敢明确用“焚书坑儒”的“儒”字来描述秦始皇活埋坑杀的对象,他是有足够的史实根据的,不是随便乱用的。孔安国先用孔子先人对我国古代文化的贡献说明秦始皇此举的目的是“灭先代典籍”,而这先代典籍则主要为孔子的儒家之书,又用孔子“三千之徒”说明儒家在当时文化地位之重要,然后又鲜明指出秦始皇焚书坑儒后,“天下学士”“逃离解散”,这也应当主体部分为儒家诸生,而后再点出孔子后人将儒家经典密藏于孔子故宅屋壁中,至汉兴才又取出流传于世。这整个经过都表明秦始皇“焚书坑儒”主要是对付儒家的。通过上面三点分析,我们可以得到的结论是:秦始皇公元前213年至212年“焚书”和坑杀士人,应主要是针对儒家,更精确地说坑杀的主要不是“术士”而是儒生。通过孔安国的两篇文章,我们有充足的史料铁证,证明“焚书坑儒说”应比“焚诗书,坑术士”之说出现得早。而且“坑儒”,这是历史的真实,并非后人曲解。
四、司马迁之说和卫宏之说应正确认真理解
《“坑儒”应为“坑术士”》一文,有一处最主要的史料根据为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中所说的:“及至秦之季也,焚诗书,坑术士”。作者认为这是史料中出现得最早的有关秦始皇这一暴政的历史记录。这一点我们已在上文给以修正:孔安国之“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应更早于司马迁之编成《史记》。这已经没有任何疑问了。
问题还有,就司马迁本人,他在写《史记》时,对此历史事件究竟是怎样看的?他对“坑术士”如何理解?应当指出,司马迁在《史记》中至少有三处写到秦始皇这一摧毁文化事件,各见于《史记》的《秦始皇本纪》、《儒林列传》和《封禅书》。我们先看《秦始皇本纪》所记,此段记载言秦始皇在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 212年)坑杀事件之前,确有侯生、卢生等一段方术士私下诋毁秦始皇“天性刚戾自用”等反上言行,因而引起始皇“大怒”,认为他对“方士”们不薄,但韩众、徐市包括侯生、卢生或“去不报”,或“费以巨万计办而‘终不得(长生)仙药’”,结果还大肆“诽谤我”,此罪难饶,因此下令坑杀。但关键在下面一段全文:“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应郑重注意的是,这“四百六十余人”明确写出的是“诸生”,不是前面背景中所言及的“方士”。而且前面还有一句他曾“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可见这些“甚众”的知识士人也不仅是“方术士”,更重要的还有“文学”士。尤为关键的是这段正宗史料记载中的最后一段话:“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监蒙恬于上郡”。[8]258目前讲秦始皇焚书坑儒事件,关键都引用这一段最典型、公认的史料,这里值得引起人们注视的是在此之前秦始皇曾重用“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还有司马迁这里记载被活埋者为“诸生”,一般说这都指儒生;尤其是后面扶苏所上谏的“诸生皆诵法孔子”一句,更鲜明表示,这次所坑四百六十余人确为“儒生”,而不是“方术士”。如果全面理解的话,这次坑杀事件,起因是“方士”侯生、卢生等的“诽谤”,而实际活埋的是“皆诵孔子”的广大诸生,也即儒生。第二段见于司马迁《史记》的坑儒事件记载,为《儒林列传》的一段史料,原文全文是这样的:“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陈涉之王也,而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于是孔甲为陈涉博士,卒与涉俱死……缙绅先生之徒负孔子礼器往委质为臣者,何也?以秦焚其业,积怨而发愤于陈王也”。这段话明显指出上述被“坑术士”,实质即为“持孔氏之礼器”的“鲁诸儒”一类儒生:也即那些“缙绅先生”,这些人与一般搬弄阴阳之术求仙药奇药的方术士有极大区别。此段古文后还有一段特写:“及高皇帝诛项籍,举兵围鲁,鲁中诸儒尚讲诵习礼乐,弦歌之声不绝,岂非圣人之遗化,好礼乐之国哉”!再下还有:“汉兴,然后诸儒始得修其经艺,讲习大射乡饮之礼……”的记载,[8]3116-3117很明显,司马迁这里的所谓“坑术士”,是和广大儒生和缙绅先生之徒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如今有些学者只割裂引用“坑术士”一句就断章取义下结论说秦始皇不是“焚书坑儒”而是“坑术士”,坑的是方士一类人物,岂不是太片面了吗?这是《史记》关于焚书坑儒第二段记载。第三段记载见于《史记·封禅书》,原文是这样记载的:“始皇封禅之后十二岁,秦亡。诸生疾秦焚《诗》《书》,诛戮文学,百姓怨其法,天下畔之”。[8]1371这一段《史记》关于焚书坑儒记载,常为一般史家所忽略。其实这短短三十多字记载,司马迁表达很明确,焚书坑儒主要受害者为广大儒生。坑杀“诛谬”的是“文学”士,所以引起“诸儒生”的愤怒怨恨,因而造成天下百姓叛乱终于国亡。从上面三段司马迁《史记》有关记载,我们可以清晰看到秦始皇焚书坑儒坑杀的是广大儒生,司马迁虽曾用词“坑术士”,但这“术士”指的应是儒生、“缙绅先生之徒”和“文学士”,而非简单意义的阴阳神仙家“术士”、“方士”,任何片面理解都是不合适的。
下面再谈谈文章所引的卫宏《古文尚书序》的原文。《“坑儒”应为“坑术士”》一文引用了两处据说是卫宏的原文,一处为:“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这段记载引得使人发懵:卫宏怎么成为了孔子后人,他怎么会有“先人”藏书屋壁?这明明是错把我们前面所说的孔安国《尚书序》的古文误抄到卫宏的名下。要知道卫宏是东汉光武帝时人,《后汉书·儒林列传》有他的专传,他的确曾从大儒杜林学过《古文尚书》,写过这部书的“训旨”,还著作过《汉旧仪》,是光武帝朝的议郎。[7]2575-2576有关《尚书》的文章收在《后汉文》中,但正名为《诏令古文官书序》。[14]623但收文中不见上述内容。这段话真正出处为我们前面所引的孔安国《尚书序》,他才可能谈到“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这和卫宏毫不相干。我觉得这里引文用卫宏的名字太草率了,作为当红知名学者,不应有这样低级失误。卫宏的《诏令古文官书序》应为下列诸句:“秦既焚书,患苦天下不从所更改。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令种瓜于骊山坑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人不同。乃令就视,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之。终乃无声”。[14]623这段史料是继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那段焚书“坑诸生”四百六十余人记载后的又一次坑儒史实的新发现资料,不少当代史家都已开始使用以证明“坑儒”的确实。如林剑鸣先生《秦史稿》专门有一长达近六百字的附录注解,认为这一记载和《史记·秦始皇本纪》说坑儒四百六十人史实同样重要,加上马端临《文献通考·学校考》一段总结性的记载:“始皇使御史案问诸生,转相告引,至杀四百六十余人。又令冬种瓜骊山,实生,命博士诸生就视。为伏机,杀七百余人。二世时,又以陈胜起,召博士诸生议,坐以非所宜言者,又杀数十人”,可认为“以上两条资料虽晚出,亦可为旁证,故附于此”。[20]411上引可以看出史学家对此骊山温谷坑儒事件是很重视的,因为这是一次坑“博士诸生”最明显确载的一次“坑儒”事件,没有任何可以解释为“坑方士”的可能性。但这条史料,被《坑儒”应为“坑术士”》的作者认为:“卫宏说出现得很晚,而且卫宏又没有交代史料来源,因此,卫宏说极不可信。所以,卫宏提出的‘坑儒’说最好不用,在此新说基础上产生的‘焚书坑儒’也最好不用”。就这样轻率地否定了这条史料,为了证明他的“坑术士”的结论。其实卫宏所说的“坑儒”新资料,长期为古代史家所认真严肃地看待,在《史记》、《汉书》甚至《后汉书》后人注释中都沿袭引用这条史料。《史记·儒林列传》注解引唐人颜师古的《汉书注》补充了这一珍贵史料,同时还谈到至唐朝时在西安附近的新丰县“温汤之处”尚有当年坑七百儒士的“愍儒乡”遗址:“温汤西南三里有马谷,谷之西岸有坑,古相传以为秦坑儒处也”。[8]3116-3117班固的《汉书·儒林传》注疏还特别强调一句:“此则愍儒之地,其不谬矣”,[9]3117即绝对正确的意思。《后汉书》则用此条坑儒新史料作为陈蕃列传的注释。陈蕃为东汉太学生中著名的硬汉,官至太尉,从不屈服于宦官的暴政,最后被宦党陷害。他曾上书极反宦官专权,在上疏中以当时朝政与秦坑儒暴政匹比:“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与秦焚书坑儒,何以为异”?[7]2166值得注意的是,在《后汉书》此处,在注释中也同样引用了卫宏《诏定古文官书序》的这段话,可见古人对这一骊山温汤坑儒七百人事件的一贯重视。前辈古代学者一直认为这是秦始皇坑儒暴政又一条有力证据。正由于如此,清朝学者严可均才把卫宏这一可靠史料收进《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作为后人的史实依据。而一些学者所说此条史实记载“极不可信”是有欠深思熟虑的。
五、“儒”和“术士”的复杂历史关系
上面我们肯定了“焚书坑儒”是历史前人的正宗词汇,绝不能用“坑术士”来随便替代,这是由许多历史事实所决定的。但是,还应当解释清楚,司马迁这样一位古代的权威史家,在著名史著《史记·儒林列传》里,他还为什么要用“焚《诗》、《书》,坑术士”这样一个不精确的词呢?这里有当时的社会历史原因。在战国秦汉时候,实际上人们对“儒”和“术士”还不像后人那样区别得十分明显,有许多记载中这二者常常是混用的。有不少古代史家和古文字家甚至把二者定为一意。如著名东汉词语学家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就这样释词“儒”字,他在《说文》中说:“儒,柔也,术士之称”。明显把儒生术士等同起来。这是有充足的历史根源的,前辈徐中舒、胡适、顾颉刚先生对此有过专门的考证。徐仲舒曾写过一篇《甲骨文中所见的儒》专文,考出甲骨文“儒”字为禽形,“整个字象以水冲洗沐浴濡身之形”,这些人是专门从事古代祭祀典仪的,必须周身纯净,所以孔子在《礼记·儒行》中有“儒有澡身而浴德”的记载。胡适先生在《说儒》一文中指出:“儒是殷民族的教士”,又说:“儒是一种古宗教的教师”。这都是根据商朝甲骨文“儒”字形象所得出的结论。后来,春秋时候,儒家形成一个大学派后,在儒家著作中,仍有类似这一类的说法,如《周礼·大宰》:“儒,以道教民”,《周礼·天官》:“儒,以道得民”等等,都有浓带宗教的意义。当然这时候的所谓“道”,更多的应是儒家六艺以整个文化道德作为教育内容的含意了。[15]34-36从上可见,用“术士”来代替“儒”、解释“儒”,“术士”和“儒”并用,是有历史依据的,在秦汉时候,学者们有共通的看法,尤其在秦汉之际、秦末汉初,方士术士又因战乱形势而再次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潮流情况下,司马迁把儒生写成“术士”,并不能算错,而且他在用此词之后,还补写了许多“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缙绅先生之徒负孔子礼器往委质为臣者”、“鲁中诸儒尚讲诵习礼乐”等,[8]3116-3117来说明他所说的“术士”和“诸儒”实为一个文化流派,以免人们错误理解。尤其到战国秦汉之际以后,士的范围和称呼更为丰富和杂乱。春秋后期出现了“方士”的名词,司马迁认为东周灵王所任用的一个名叫苌弘的是为“方士的始祖”,他在《史记·封禅书》中说:“是时苌弘以方事周灵王,诸侯莫朝周,周力少,苌弘乃明鬼神事,设射鲤首……周人之言方怪者自苌弘”。周灵王是公元前564年至前545年在位的东周国王,所谓“射鲤首”是用一种迷信的方式惩罚那些不向周朝贡的诸侯。苌弘可以说历史上第一个“方士”。[21]280儒家创始人孔子还曾向苌弘请教过音乐方面的问题,《礼记·乐记》有载:“(孔)丘之闻诸苌弘”,可见方士的出现约与儒家成派同时。到战国时,“士”当中又出现“游说之士”和“博士”。游说之士或简称“游士”是战国时期各国争霸政局混乱各家都收揽争取人物的产物。“游说之士”最典型的代表是战国中后期齐宣王收拢“稷下学派”的史例,据《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记载:“(齐)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齐稷下学士复盛,且数百千人”。[8]1895齐宣王在位为公元前319年至前301年,已经是战国后期,稷下在当时齐国都城临淄城禝门,又名棘门,[22]序言在今山东临淄北。稷下学派是战国时期著名的知识士人集团,儒家第二号知名人物孟子曾到那里游过学,汉人桓宽的《监铁论·论儒篇》介绍过:“齐宣王褒儒尊学,孟轲、淳于髡之徒受上大夫之禄,不任职而论国事,盖齐稷下先生千有余人”。“博士”之称也开始出现于战国后期,清末民初大家王国维曾写过一篇《汉魏博士考》,列举了战国末鲁国博士公仪休、宋国博士卫平、魏国博士贾祛等,还提到卫平与
孟子同时,即公元前4世纪时人,[23]162-163钱穆先生也考证,其实在齐宣王稷下学宫时也已有博士,前提淳于髡就在《说苑·尊贤》中被称为“博士”,这也是公元前4世纪时事。[24]65到秦朝时,博士形成为一种官制。《史记·秦始皇本纪》和《封禅书》里就有许多博士参加朝廷议政的记载。据载,秦王朝共有博士七十人,大都“诵法孔子”,职掌“通古今和《诗》《书》百家语”,既有正宗儒家,也神仙家和术数家。[15]34-36他们多次参与秦始皇和秦二世时的朝政活动,随秦始皇出行封禅,《史记》中有很多有关记载。《秦始皇本纪》最明显的一处是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 213年》:“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这是指博士们在酒宴中为秦始皇祝寿。就在这次寿宴上,发生了以博士淳于越和周青臣、李斯等关于郡县制和分封制的大辩论,引起了秦始皇对儒生博士们的大不满,从而形成李斯建议实施的焚书令,儒家以《诗》《书》为主的文化受到极大摧残。[8]258在《史记·封禅书》中,对博士的叙述更多,如始皇即帝位第三年(公元前219年,即秦始皇二十八年),就有:“(始皇)东巡郡县,祠驺峰山,颂秦功业。于是征从齐鲁之儒生博士七十人,至于泰山下”。目的是议论封禅,但没有受到博士儒生们的同意,认为太伤害大自然,“恶伤山之土石草木”,由此受到秦始皇的不满,“由此绌儒生”,七年后终于有“焚书坑儒”之残暴措施。此段史实也记在《秦始皇本纪》里,但成为:“(始皇)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峰山。立石,与鲁诸儒生议”,“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只提“儒生”,不再谈及博士。上引《封禅书》还记:“始皇之上泰山,中阪遇暴风雨,休于大树下。诸儒生既绌,不得与用于封事之礼,闻始皇遇风雨,则讥之”,[8]1371这里可见秦始皇与博士儒生们的关系越来越紧张的趋势。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在秦朝共有博士七十人,其中儒家之生应占绝大多数,不然不会用“博士儒生”并列,而且历史上明指这些博士出自齐鲁,这是儒家之乡。当代学者对秦始皇时博士七十人作过具体分析,考出这七十人中见于《史记》、《汉书》有名姓者共十二人,其中淳于越、伏胜、叔孙通、羊子、李克、圈公六人明显为儒家人物,另有黄疵、卢敖各为名家和神仙家,其余四人不知学派。可见在博士中儒家占大多数,一半以上。这些可以面对秦始皇共论朝政的儒家博士,从史料记载看已经成为秦始皇专制政治的对立面,从《史记·封禅书》所述的儒生博士们“讥”始皇,和始皇“绌之”,可以看出他们关系之紧张,这才会有《秦始皇本纪》后来所记焚书令中“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专门针对儒家学术和人士的禁条。从这里推断,第二年坑杀的四百六十余“诸生”,也主要应为儒生,这正符合扶苏所言的“诸生皆诵法孔子”的说法。综上所述,无论是“士”中的哪一类,至少如上所说的春秋战国以来出现的“方士”、“游说之士气“博士”,应当都是和儒家人士有密切的思想政治关联的。他们都属于具有一定知识基础的人士,他们所学的知识应与当时普及社会的儒家教育有关,这一点本文下面将详加分析。
我们再分析一下,春秋战国秦汉之际儒家和方士究竟有怎样的关系?这一点已有不少学者做过专门研究,顾颉刚先生专著有《秦汉方士与儒生》一文,周予同先生更撰文说:秦汉的“五经”“没有一家不混同于方士”,汉经中的“齐学”,“干脆说一句,就是‘方士’学”。[21]280当代学术界认为,应当特别注意战国秦汉尤其是秦汉之际,“儒者和方士的交混”状况,方士相信阴阳五行、封禅求仙,而儒家本身也“信天命,礼上帝,改正朔服色推祥瑞炎异”,“究天人之际”,其实,这是“儒家最根本的学问”[21]280之一。这二者有许多相通之处。其实,儒家自始祖孔子开始,就有“天人合一”思想,他晚年专门研究的《易经》就是探讨这方面的专著。《史记·孔子世家》有云:“孔子晚而喜《易》,序《彖》、《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8]1937这个“晚”,史家考证是在孔子五十岁之时,彖、系、象等都属于据说是周文王创始的阴阳八卦之学,孔子晚年都作过专门研究,而且特别“喜”好,以至看易学之书简,至于“韦编三绝”即书简的编绳三次折断的程度。从此《易》经也成为儒学的“六艺”之一,而且比《诗》、《书》、《礼》还要在前,成了第一位的儒家学问。孔子儒家的《易》学一直代代相传,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记载,孔子传《易》于瞿,瞿又传给楚人馯臂子弘,弘再传江东人矫子庸疵,疵又传燕人周子家竖,再传光子乘羽,羽传齐人田子庄何……由战国至于秦汉近十代,汉武帝元朔年间《易》的嫡系传人杨何成为朝廷中大夫大官,这已是公元前2世纪中期的事。[8]2211加上孔子这些徒子徒孙的众多弟子,到秦汉之际,无疑儒家《易》学在知识界和普通民间成为一门大学问,形成大学派。而《易》学渊源与伏羲八卦、周文王演绎的阴阳五行卜筮之学本有极为密切关系,因而战国秦汉尤其是动乱的秦末汉初,社会上专搞阴阳五行的“方士”、“术士”同时也是儒家门徒,这是很自然之事。
据史籍记载,秦汉之时有许多号称“方术”之家的名人,也同时是学儒家经典出身。下面举几个实例,最明显的是秦汉之际那位闻名天下的著名方术士司马季主,他被司马迁记载于《史记·日者列传》,按司马迁的解释,所谓“日者”,是“以卜筮决于天命”之人,是典型的阴阳方术士。《日者列传》引“诸先生曰”一段说明,谈到这位方术大家曾是“楚大夫”,后“游学长安,通《易经》,术黄帝、老子,博闻远见”。可见他是儒家《易经》和黄老之术兼通之人,而以儒家的《易经》为先。[8]3215,3221《史记》载他是秦末汉初“方辩天地之道,日月之运,阴阳吉凶之本”的大师,还曾和著名儒生学者贾谊、宋忠辩论,谈起“天地之终始,日月辰之纪,差次仁义之际,列吉凶之符”,头头是道,知识渊博,可以“语数千言,莫不顺理”。此人可算是孔子《易》经教出的杰出代表。秦末汉初和两汉之时,这种兼通儒学尤其《易》学的大学者很多,就以《汉书·儒林传》所载为例,所载约有二十二名儒学名家,至少有十名精通《易学》,而且这些人大部在汉初文景至武帝时人,如景帝时的丁宽,“读《易》经敏”,昭宣帝时的施雠,“从田王孙受《易》”,武帝时的杨何,汉初的田何,宣帝时的京房、梁丘贺等,另还有稍晚的费直、高相,或以“治《易》为郎……长于卦筮”,或“治《易》……专说阴阳災异”。还有名儒韩婴,为汉文帝时人,他是燕人,“燕赵间好《诗》,故其《易》微,唯韩氏自传之”。[8]3215,3221由上可见,到秦汉之际,儒家的《易》,已成为一门大学问,影响到整个社会,尤其是战乱之世的政治走向,不少帝王都想用阴阳五行卜筮、“日月星辰之纪”、“吉凶之符”来保护自己的江山,因而自战国之末秦汉,出现三次君王追求长寿求不死仙药和用封禅来稳固帝位的热潮,这就是史上经常称述的齐威、宣王、燕昭王,秦始皇,汉武帝三次派方术士入海寻仙、大搞封禅祭典的政治迷信活动。这时方士、术士无疑成为活动的重要配角,但应当指出这几次重大阴阳迷信活动,儒家的“易”学也是起了重要作用的。秦始皇之所以祭“祠驺驿山”、上泰山封禅,都要“征从齐鲁之儒生博士七十人”,征求他们的意见,就是因为这些儒生都懂得儒家的《易》经,深通祭祀求仙长生之术。这是从孔子的《易》学天人博大的道理传下来的。所以也难怪在秦汉之时,写史作文之学者,往往把“术士”、“方术之士”、“诸生”、“博士”几个不同概念的名词混用,这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造成的。司马迁用“焚《诗》、《书》,坑术士”,在当时看来并不算错,不过是当时士人学术者一种混同的说法。
大约到东汉时候,“方术士”才真正成为一种特殊的称呼,它代表着一种社会中特殊的阶层,所以史家范晔书写《后汉书》时,专列了《方术列传》一个独立的专传,以与《儒林列传》相对,专称社会上那些“卜筮者”、“阴阳推步之学”的方术占卜之士。[7]2703值得注意的是,所写的这些专门的阴阳五行以及医药机械之士,从史书记载看,他们依旧是儒家的一支,这些学者方士一律都饱读儒学五经,他们最基础文化知识依然来自儒家教育,只不过又有一种专门的属于方术的技术和职业,我们且看《后汉书·方术列传》。《方术列传》开头就写着:“仲尼称《易》有君子之道四焉,曰‘卜筮者尚其占’。占也者,先王所以定祸福,决嫌疑,幽赞于神明,遂知来物者也”。[7]2703这段前言实际表示了所谓“方术”,也是儒家一支,来源于孔子仲尼之《易》。《方术列传》还引了西汉武帝和东汉光武帝时两段谈到方术之士和其他儒家之士,纷起而赴朝廷的盛况,一段说:“汉自武帝颇好方术,天下怀协道艺之士,莫不负策抵掌,顺风而届焉”,又一段述;“及光武尤信谶言,士之赴趣是时宜者,皆骋驰穿凿,争谈之也”。[7]2703在这列传中,范晔列举了许多方术家勤读《易》经和儒家其他各经的史实:如东汉方术家杨由:“少习《易》,并七政,元气,风云占候”。李郃:“父颉,以儒学称,官至博士。袭父业,游太学,通《五经》”。廖扶:“习《韩诗》、《欧阳尚书》,教授常数百人”,樊英:“少受业三辅,习《京氏易》,兼明《五经》,又善风角、星算、河洛七纬……”。还有公孙穆:“长习《韩诗》、《公羊春秋》,尤锐思《河洛》推步之术”。韩说:“博通《五经》,尤善图纬之学”。连东汉末年著名医学大师华佗都同时也是一位儒学经典起家出身的专家:曾“游学徐土,兼通数经。晓养性之术……”。[7]2703上述这些两汉的实例,都鲜明表示,儒家和方术家并不矛盾,那些著名的方术士、方术家包括神仙家、风水专家、医学家同时也熟读儒家书籍,至少这是他们自小启蒙的基础知识,尤其是从《易经》等儒家经典中了解人和大自然的辩证关系和做人的道理。由这些后代的史料,我们也可以溯前反证出秦始皇时的“方士”、“诸生”、“文学方术士”甚至“博士”,也都是儒生和方生、术士混同的知识团体。他们在秦汉之际秦末汉初,都可混称为“儒”。最早用“焚书坑儒”一词孔安国用“坑儒”来谴责秦始皇这一残杀士人知识分子的暴行,是绝对正确的,这是从大的范围来形容所有的知识群体。比孔安国稍后的司马迁,在《史记》中用“坑术士”一词,是从知识分子儒士中的一个支派来表达,从当时讲也没有错。目前当代史学、经学界专家已有不少认识到那时候儒家学派和阴阳五行方术家的许多“混同。”
前面我们已经引用了前辈学者顾颉刚先生的《秦汉的方士和儒生》和周予同先生“西汉五经家,没有一家不混同于方士”“西汉经学……干脆说一句,就是‘方士学’”之类的评论,也指出了孔子儒家的《易学》实为阴阳方士学之祖,至少是主源之一。当代学者说:“信天命、祀上帝、改正朔服色、推祥瑞灵灾异,是儒学最重要的工作”。还说:“儒家以继承先王之道为己任,通过祀神以求福寿,也是儒家题中应有之义”。[21]280这些都是和孔子《易》学有极大关联的。有的学者甚至认为:“阴阳观念是《易传》的核心观念,是贯穿天道、地道、人道的总规律”。《易传》是孔子儒家后人根据《易经》写成的书,解释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15]34-36而儒家与阴阳五行方士学的交融,在秦汉之际的秦始皇和汉武帝时期最为突出,几乎成为一种潮流。所以在秦始皇时代,重用方士术士,同时也重用博士儒生,这是因为他们在思想意识上有许多共通之处,秦始皇出行尤其是海上求仙和封禅泰山,身边竟有七十儒生博士随同,正说明了这一点,他们在这时候既是政治顾问博士,也是寻仙方精通封禅仪式的方术士之流。如果这样综合性地理解,我们就可以不必分清孔安国的“焚书坑儒”和司马迁的“焚《诗》《书》,坑术士”谁是谁非,因为在当时这二者在人们的意识中是一致的。方术士是儒者诸生中的一个部分群体,而儒生则是社会上更大范围的知识之士。王力先生的《古汉语字典》把“儒”释为“学者”,引用了古文《周礼·天官·冢宰》“儒以道得民”,还引用孔子《论语·雍也》说:“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25]50这两段的意思是所谓“儒”、儒者、儒生,是以知识道理说服人、得人心的学者、学术之士,凡有知识的人士都可以称为儒。他还教育学生门徒;要做有道德的君子读书人,不要做没有道德的知识人。这一释词,可以作为我们重要的参考。
六、儒家学派在战国秦汉时期的重要发展
最后,我想谈一谈儒家学派在战国秦汉时期的重要发展。从若干史实看,到秦汉之际,儒家学派、儒生群体实际上已发展成为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和百姓各阶层中知识人士的主流,儒者、诸生已经就成为知识士人的标志,大家共同的称呼。所以“坑儒”,可以看成为就是坑杀士人知识分子,而不是简单的原来意义的“儒家”。所以,新的 21世纪初编成的《汉语成语大词典》这样解释“焚书坑儒”说:“指秦始皇暴虐地烧毁许多书籍,活埋一批知识分子之事……后用以指对文化和知识分子的摧残”。这样解释,我是十分赞成的。的确,自秦末汉初孔安国等始用“焚书坑儒”一词以后,东汉以后各代用者越来越多,后来终于成为一句民间规范的成语。最明显的是东汉著名政治家陈蕃用秦始皇此例严厉抨击东汉中后期皇帝和宦官之流镇压太学生的言论:“以忠忤旨,横加考案,或禁锢闭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与秦焚书坑儒,何以为异”?[7]2166后来唐朝人贾至也在《旌儒庙颂》中,引此成语抨击暴政:“观夫坑儒焚书之意,乃欲盖先王之能事”。假如我们把这一千古形成的成语,窜改为“坑术士”,那就意义大大的不同了。贾至在这篇名文里,全面肯定了儒家的道德观,和秦始皇暴政加以对比:“儒以恭俭为宗,秦则疲弊生人,极力宫室:儒以道德柔远,秦则竭耗中国,劳师四夷;儒以宥过议贤,秦则刻法峭刑,贼虐谏辅;儒以述先好古,秦则师心徇智,燔弃坟典。夫如是,则秦不得不灭,儒不得不坑,事使然也”![26]3739他的意思是,儒家思想和秦始皇政策是绝对对立的,因而始皇坑儒和秦之灭亡,都是历史的必然。假如人们都仔细回味贾至这一精辟分析,肯定不会再用,“坑术士”来代替“坑儒”了。这是历代古人对“焚书坑儒”总的经典解释。从公元前212年秦始皇焚书坑儒到汉武帝元光、元朔年间(公元前134年至公元前124年)任用董仲舒、公孙弘“独尊儒术”,共约经历了秦末汉初的约九十年时间,为什么惨遭残杀横受打击的儒家,又会成为我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呢?我们以前总是过分抬高汉武帝的政府作用,其实这应当是儒家诸生学者们世世代代孜孜不倦艰苦努力,坚持在广大群众中普及宣传教育孔子儒家思想学问的宏大结果。从儒家创始人孔丘孔仲尼开始,就殚精积虑向士大夫和广大百姓宣传普及学派的各种知识,我们可以在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中生动地看到孔子老先生,在六十高寿以后,犹自一国一国一地一地在各国游学,宣传他的政见,普及儒家学派的知识,“明年,孔子自陈迁于蔡……”、“明年,孔子自蔡如叶”、又“去叶,返于蔡”、“楚昭王兴师迎孔子”、又“自楚反于卫……”,几乎年年月月不息。在这期间,他边作为教育家政治家教育门徒、为各国诸侯谋政,还边学习新知识,如30岁前他曾去周,“问礼”老子,60岁左右还向著名音乐家师襄子“学鼓琴气”。“晚年”开始“喜《易》”,著述了《易》学的《说卦》、《系》、《象》等专著。“追迹三代之礼”,著《尚书》、《礼记》,编选《诗经》,终使儒家“六经”大全。他一辈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然后他的弟子门徒,个个学他的致力教育文化的孜孜不倦精神,排尽种种困难,使儒家文化一代一代传下去,到司马迁时,传到十余代。司马迁对孔子儒家这种不屈不挠的传播文化精神十分敬佩,在《史记·孔子世家》里大大颂扬:“孔子布衣,传十余世,学者宗之。自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可谓至圣矣”![8]1905-1947当代的前辈学者顾颉刚则用下面的话赞颂孔子:“孔子是一个有才干的人,有宗旨的人,有热诚的人,所以人望所归,大家希望他成为一个圣人,好施行他的教化来救济天下”。又说:“自从孔子没后,他的弟子再收弟子,蔚成一种极大的势力,号为儒家”。[27]当代学者赵吉惠等的《中国儒学史》更这样称赞孔子和他的门徒:“孔子没有把儒学拘泥于个人讲学的课堂,而是通过周游列国,使儒家学术走向社会。他所到之处,既了解当地民情,民俗和地方文化,同时又向各诸侯国播撒儒学的种子”。孔子死后,出现了他众多弟子在各诸侯国成为教育大师的局面,“出现儒家与社会结合,与国家政治结合,与其他各种文化相互融合、渗透的形势,从而发展了儒学,也丰富了中国文化”。[15]76-77到孔子之孙子思的门人的弟子孟子时,(公元前372年一前289年),儒家学派的势力更是越来越大,儒学传播民间也越来越广,史载孟子出外讲学,常常“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28]145这已是战国后期,儒学成为“显学”,儒家人物有的成为“王者之师”。儒学不断扩大自己阵地,而且不断融合其他各家学说。前辈学者熊十力先生曾有过一本《原儒》的专著,甚至认为战国诸子百家实都是儒家支派:“儒学……自春秋战国久为华夏学术思想界之正统,诸子百家靡不为其枝流余裔”,指出墨、道、名、农、法等“五家其源皆出于儒”。[29]133-154从公元前 5世纪的春秋后期儒学兴起,到战国后期公元前4世纪至前3世纪,孔子的儒家学派,已发展成为社会不可缺少的与广大士人平民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知识群体。战国后期的儒家自己、其他学派的代表人物,对儒家思潮的重要社会、政治意义都有精辟的分析:生活在战国末期儒家学派宗师荀子(生卒年公元前313年至前238年),在他的《儒效》篇文章说:“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归是矣……天下之道毕是矣。乡是者臧,倍是者亡……自古及今,未尝有也”。后人注解此段难解的古文,认为文中所有的“是”,皆是指儒,说明荀子时也即战国末期儒家的影响已经无往而不在,儒家是公认的“天下之道”和“百王之道”,是当时各种学问诗、书、礼、乐的渊源。所以,所有向(乡)儒的都会发达(臧),背(倍)儒的都要自行灭亡。[30]6当时号称老庄学派道家的代表人物庄子(生卒年公元前369—前280年)在《天下》篇中也称赞儒家在战国后期已成为“配神明,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的大学问,“其在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都能明之……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31]855即是说,当时儒家诗书礼乐已不仅是“缙绅”之士的学问,而已成为“百家之学”都称道的“散于天下”之道。大约形成于战国思孟之徒的孔子《礼记·中庸》篇,更有一段极度颂扬儒家学术思想的精彩文字,描写“至圣”的儒家学术的光辉:“溥溥如天,渊泉如渊。见而民莫不敬,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悦。是以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从,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32]38上面所述,都可明显看到,到战国后期秦统一前,儒家在各国社会已发展到一种何等崇高的地位。一本《中国教育通史》曾这样介绍在当时,儒家代表人物荀子荀卿在齐国稷下学派中的地位:“稷下学宫,广揽各国不同学派的学者,有儒、道、法、阴阳、五行等流派的代表人物,最多时曾达数百千人……荀子曾在这个偌大的百家争鸣讲堂和学校中心,讲学论说,不仅在学者中‘最为老师’,而且受到齐国君主的尊宠”,曾被授予“列大夫”的宅第,三次任学宫祭酒。[33]366可见,儒家思想在战国末期的学术地位和民间影响。荀子卒于公元前 238年,这时秦始皇已在秦国登基称王(公元前246年)。离秦统一六国建立秦王朝的公元前221年也只有16年左右。荀子,可以说是战国末期儒家的杰出典型代表:他的学识威望,代表了儒家的广博和民间影响广阔传播;他融各家于一儒,尤其对法家的交融,又代表着战国儒家的新贡献。公元前 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使儒家的发展进入一个新时期。秦朝的以法立国治国,对儒家人物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而秦始皇的集权专制,又使一向在民间广泛自由惯了的儒家人士产生极端反感情绪。这些矛盾终于导致了历史上有名的“焚书坑儒”事件,这应当说是具有深远而广博的历史背景的。秦王朝一开始并不是完全排斥儒家思想和儒家人物的,从秦朝最著名的政治家宰相李斯本人来说,他也曾经是战国儒家荀子的得意门生,史称他“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学已成”,才告别教师由楚入秦,以后由对秦王政谏止“逐客令”而受到秦王重视,成为“门廷车骑以车数”的王室重臣。就在此时,李斯还想到恩师荀子教导:不可因富贵而骄横奢侈,用荀子“物禁大盛”的话来激励克制自己。[8]2539-2553除李斯外,秦始皇周围在焚书坑儒前依然任用了一批儒家学派人物,和其他一些学派人士,共称“博士”,用以随时参政议政,作为随从参谋。据史载,这些人共有七十余人,当代史家分析,这七十余高级政治参谋中,约有十分之七八为儒家人士。[15]244秦王政统一六国、建立新王朝的公元前 221年之后,从《史记·始皇本纪》记载看,也还有四次大规模地召集博士儒生,和朝臣共同参议国政:第一次在始皇二十六年,也即秦王朝建立元年,史称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和廷尉李斯“三公”,是和博士们一起共“议”秦始皇称为“皇帝”名号的[8]236。第二次在秦始皇称帝三年也即公元前 219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峰山”,要为秦朝统一天下功劳“刻石颂秦德”,并“议封禅”大事,始皇曾专找了“鲁诸儒生”共议,结果由儒生们刻写了《泰石刻石》。[8]242第三次也在公元前 219年,始皇从东向南,巡游江苏彭城、湖南衡山、湘江各地,身边仍带着一批博士儒生顾问,在湘山祠突遇大风,不得渡,他生气地问博士们湘山祠供祀何神?懂历史的博士告诉他此为安葬古代圣贤尧女舜妻之地,始皇竟然勃然大怒,命三千刑徒尽砍树木毁灭这一古代圣贤遗址。[8]248第四次即公元前213年当秦始皇称帝第九年(始皇三十四年)李斯和秦始皇下“焚书令”的一次历史大事。事件的引起是关于采用周朝的诸侯分封制还是郡县制的政治制度大讨论。这是一次隆重的朝政大集会,由“始皇置酒咸阳宫,博生七十人前为寿”。先由一位仆射官吏周青臣提出应由诸侯制向郡县制的改革,但立有一位儒生博士淳于越激烈反对,他认为周室之所以长久就因为有子弟家族诸侯的辅弼,今废此制无法“相救”,这位博士还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主张保留古代政治文化传统。始皇下令在朝廷议,于是引出一段李斯焚书、禁止以儒家《诗》《书》议论朝政的民间旧习并“以吏为师”的禁令。这一激烈主张得到始皇的认可,于是演出中国历史上“焚书”毁灭传统文化的一幕。[8]254而从此,便造成秦王朝统治与广大儒生和知识士人不可调和的越来越激烈的矛盾和斗争;这段史料写“焚书”措施中有下列几项内容:第一,反对儒生和天下知识分子“道古以害今”,绝对反对古代传统文化。第二,严禁孔子以来的“私学”:“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认为诸子百家尤其儒家几百年来提倡的向百姓普及文化,是妨碍专制独裁的统治的。第三,坚决主张除官府外,民间所藏一切《诗》、《书》、“百家语”,全部烧毁。而且严令地方官吏立即执行,三十日内“不烧者”“黥为城旦”。第四,严禁民间“以古非今”议论朝政,“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是指偶而以儒家观点谈话者立即斩首,假如更进一步以此非议朝政更处于全族处死的严刑,连官吏知罪不举者也要同罪。第五,以后学校一律废止,如要学习知识,只许“以吏为师”。[8]254-255这些规定是一项严行愚民政策的独裁专制法令,对传统文化是一种毁灭的残暴行为。而主要针对者无疑首当其冲的是包罗知识万象的儒家、儒士、儒生。李斯、秦始皇的这一焚书令,可以说是秦王政摧毁儒家学派和儒家思想最纲领性的文献。下一年(始皇三十五年,秦王朝建立第十年,公元前 212年)的“坑儒”事件,不过是“焚书”政策的继续。但可以肯定,这“坑儒”,虽然起因缘于方士侯生、卢生寻不死药不成而对暴君秦始皇发出怨言,咒骂他“天性刚愎自用”、“专任狱吏”、“上不闻过而日骄”,“贪于权势”,因而不愿再为之取仙药而逃亡,因而引起秦始皇的大怒,而终全国搜索,共坑杀四百六十余儒生。但从史籍中仍可看出,这次坑杀事件被杀者主要还是儒生。因为在史籍中侯生、卢生“相与谋”的话语中,鲜明有责怪秦始皇“专任狱吏”而对七十儒生博士“特备员弗用”之类不信任儒者的话:后来秦始皇下令坑儒的话语中,也明显写着他曾“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结果都不为所用,反而“奸利相告”,“诽谤我”、“妖言以乱黔首”,所以再一次决定严惩儒生。[8]258这段史籍后所载:“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加上文后引用始皇长子扶苏的“诸生皆诵法孔子”那句话,这所坑之四百六十人应肯定主要为儒者儒生无疑。因为经过秦王朝建立后的十年,儒生们对秦统治已完全失望,他们的反秦意识也愈来愈明显,所以他们聚众议政,以古非今,利用私学“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甚至“诽谤”君上,是很自然的结果。而从秦朝统治者一边说,他们起先可能也曾想利用儒家博士这批士人知识分子,以助辅政,但通过几次议政交锋,对儒家“仁政”等政治主张,也越来越不满,觉得完全与秦朝以法立国治国对立,因此对儒家人士日益疏远,以致最后以杀戮焚书给以制裁。因此应当说,秦始皇“焚书坑儒”不是烧几本书坑几百人的问题,而是有深厚历史社会根源和思想意识形态根本不同而较量的必然结果。前面提到有些学者认为“坑儒”和“坑术士”只仅仅是一个杀人的“人道主义”问题,坑的是“儒”究竟还是“术士”无关紧要,不必细分,这一观点未免过于简单,没有把这一历史严重事件放到秦朝末年的历史大环境中来考虑,更没有认真思考,儒家学术和我国传统文化的密切关系。这是秦始皇一大摧毁中国传统文化的罪行,包括他焚的儒家经典百家书,包括他所坑杀四百六十乃至加上另外七百儒生计以千百上万全国诸生知识分子,都是对中华文化的极大毁灭。但是,历史证明,貌似强大的秦始皇是不可能就这样轻易地毁灭丰厚的中华传统文化的。他的逆行倒施的“焚书坑儒”政策,虽在短期使中国文化受到巨大损失,古书大量被毁流失,儒生士人惨遭坑杀屠戮。但秦汉之际的士人百姓通力抵制,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有的仍在各地私相传授,有的强加记忆古典文籍,有的想尽办法甚至墙壁暗藏儒家经典,把无比丰富的中华传统文化可以说是殚精竭虑、费尽心血、不怕牺牲自我地保存下来,到几十年后,终致出现儒家重新兴起、甚至“独尊儒术”的局面。这是自秦末以来以致汉武帝时儒家人士们拼搏的丰硕成果。
七、从“焚书坑儒”到“独尊儒术”的秦汉之际儒生们的艰苦抗争
下面的一些史籍资料,是反映从秦始皇“焚书坑儒”暴行以后,全国尤其是山东地区广大被迫害儒生,为反抗秦王朝摧毁文化的暴行,而艰苦卓绝(我觉得可以用这一个沉重的词汇)甚至不顾生命的斗争,目的是保卫中华传统的文化,这不仅仅是儒家文化。一般有三个途径:一、积极参加反秦的武装斗争。最典型的史例,是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过的孔子的第九代孙孔鮒,也就是孔甲。这在《史记·孔子世家》中有传,写道:“(孔)子慎生鮒,年五十七,为陈王涉博士,死于陈下”。[8]1947《史记·儒林列传》亦记载:“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陈涉之为王也,而鲁诸儒持孔子之礼器往归陈王。于是孔甲为陈涉博士,卒与涉俱死”。这里写得很明确,孔鮒是为了报秦王朝焚书坑儒、杀害儒生之深仇大恨、保卫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而参加起义献身的。在《儒林列传》中还鲜明写着:当时“缙绅先生之徒负孔子礼器往委质为臣者,何也?以秦焚其业,积怨而发愤于陈王也”![8]3116-3117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说明秦末广大儒生第一反抗秦朝文化毁灭政策的行动,是参加农民大起义,以自己的儒家知识帮助指导广大民众武装斗争,一本孔氏《大家族传》载,孔鮒生卒于公元前264年至前208年,在世五十多年间,除最后参加起义外,最主要的事业还是聚徒讲学,《孔子祖庭广记》一书载,他“独乐先王之道,讲习不倦”,后来成为汉朝初年重臣的叔孙通,就曾是他的得意门生。还有史籍称秦末农民起义重要领袖之一陈余,也曾是他的学术好友。[17]71-73说到陈余,在《史记》中亦有专传,司马迁说他也是一位“好儒术”,曾“数游赵苦陉”讲学的儒家学者,曾参加秦末陈胜(涉)领导的农民起义军。[8]2571与陈余同传的张耳,也曾为儒家一名士,秦灭魏时“闻此两人魏之名士也”,曾以千金和五百金“购求”他们,二人改变名姓逃亡,后皆参加陈胜起义部队。同为儒生而参加反秦起义的,还有汉初名臣叔孙通,他本为秦二世的“待诏博士”,秦二世时再次以政见不一而案治一批“诸生”时,他险些遭难,“几不脱于虎口”,后终于逃出秦地而投奔起义军项梁、项羽,最后降汉成为开国功臣。[8]2720-2721叔孙通降汉时,史载曾“从儒生弟子百余人”,这些儒生看来在秦汉之际战乱中是一直跟随老师叔孙通的。上述都是两千多年前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的极为零星稀见的资料,当年一定还有更多的儒生走了这条路,坚决反抗秦王朝摧灭文化的暴政。
第二个途径是为保卫中华古老传统文化,用尽种种办法、手段来保存儒家和百家经典。我们从李斯、秦始皇焚书禁令中“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司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等语可以看出,当时在秦王朝全国范围内被焚毁了多少宝贵古书,这些书册在当时全用竹木简写编而成,一旦烧去了很难恢复,可以想象那时毁灭了多少古籍文化。而这时却涌现了一批儒生,他们想尽办法暗藏保存了这些古简古册,使它们留传后世。在秦王朝严刑酷法的禁书令下,这些做起来多么的艰难不易。但秦末的确有一批儒生这样做了,精神多么可嘉,用“伟大”二字也不为过的。这些人中,史上最有名的算是伏生和孔子后代了。伏生名胜,在《史记·儒林列传》有专传,是儒家《尚书》专家,司马迁记他:“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他当时已是一位“秦博士”,作为王朝官员而私自藏被禁焚之书,可谓勇敢行为。汉兴
以后,他于壁藏取出原书,“教于齐鲁之间”,终使《尚书》这部几近灭绝的儒家经典学问,又通行于市,伏生成为《尚书》大师。后来伏胜教出许多汉朝《尚书》名家,有济南张生、欧阳生和倪宽等,倪宽又同时受业于孔子第十一代孙孔安国,成为今古文《尚书》同时有名的专家。[8]3124-3125孔子的后代孔鮒和孔安国是另几位在秦焚书坑儒时壁藏珍贵古籍的勇者,今人著《大家族传》详经考证以后,对孔鮒藏书有一段极为生动的描写,说在秦焚书时,“子鱼(孔鮒)与弟子襄将家中所珍藏的《家语》、《论语》、《尚书》、《孝经》等书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尽数藏于祖堂旧壁之中”,藏之数十年,直到汉武帝时才取出。藏书和壁取过程,孔子的第十一代孙孔安国有一篇具体追述:“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指孔鮒,为安国之祖父辈)用藏其家书于屋壁”,还说到西汉建立以后,“鲁共王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房”,方“于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书,及传《论语》、《孝经》,皆科斗文字。王又升孔子堂,闻金石丝竹之音,乃不坏宅,悉以书还孔氏。科斗书废已久,时人无能知者……”。[14]195-196从这段文字看,孔家当时秘密壁藏之书是大量的,包括夏商周和春秋战国古书,儒家之书当然是最主要的,还用当时人已不能识得的古代篆文刻写而成,这肯定是一批珍贵至极的古籍。后来由孔安国详加整理识别注释,终使《古文尚书》和《孝经》成书。这里孔氏家族在秦末焚书坑儒后艰难的环境下,能如此殚尽心力,不畏强暴地保存传统中华文化的精神,是令后人深为敬佩的。除上述史上明记的秦末勇敢冒禁藏书家外,民间尚有许多明知秦朝重法“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要重治其罪的规定,仍敢于为后世文化之传播留存的私藏书者。《汉书·河间献王德传》有一段讲汉景帝之子刘献在民间广大收古代藏书的佳行:“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前二年立,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由是四方道术之人不远千里,或有先祖旧书,多奉以奏献王者,故得书多,与汉朝等”。又说:“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徒所论……”。[9]2410这里孝景前二年应为公元前 155年,离秦焚书约六十年左右,从上述史载看,河间献王刘德所搜民间暗藏的这些古籍数量极大,以至于和汉政府所藏书籍相等,可见虽经过秦始皇“焚书坑儒”严令后,秦汉之际的儒生士人仍不顾重刑甚至生命安危,为竭力保存古文经籍而奋不顾身,以致终至汉朝太平年间,这些险些遭大劫难的古代文化,终于面世于天下,这为汉武帝时代儒学教育的大发展,终成中国主流思想,打下了深厚基础。除河间献王德外,汉初文景时期还有许多王侯将相做了若干从民间广搜古书的义举,如《汉书·景十三王传》所记“是时,淮南王安亦好书”,在民间广加罗集等等。这都说明,针对秦朝摧毁文化的暴政,秦末汉初广大儒生、士人和民间百姓,做了许多保存古代文化的工作。到了汉武帝时,由于上下的努力,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终于得以重生发扬光大。正如《史记·儒林列传》所说的:是时“天下之学士靡然乡风矣”。[8]3118
第三,秦末汉初,自公元前213、212年秦始皇焚书坑儒酷令实行以后,广大地方尤其在儒学兴起的东方齐鲁地区,许多儒生依旧冒着生命危险,照样私相传授儒家文化,经常举行儒家的礼乐文化活动,把传统文化坚持到底。有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公元前 202年,当楚汉战争刘邦已取得决定性胜利、诛灭项羽,刘邦大军“举兵围鲁”之时,司马迁在《史记》中记曰:“鲁中诸儒尚讲诵习礼乐,弦歌之音不绝”,这使太史公不禁十分感慨地说:“岂非圣人之道化,好礼乐之国哉!故孔子在陈,曰:‘归与归与!吾党之小子狂简,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夫齐鲁之间于文学,自古以来,其天性也”。这几句话十分有分量,指的是东方儒家之士,对孔子传统文化是天生的爱好,对文化的传播是任何残暴手段都止不住的。公元前202年,离秦始皇焚书坑儒之暴举的公元前213—前212年,已长达十年之久,鲁地文人犹自“讲诵习礼乐、弦歌之音不绝”,他们每年是冒着生命危险坚持儒家文化的传播的。所以司马迁接着说:“故汉兴,然后诸儒始得修其经艺,讲习大射乡饮之礼”,才会有汉高祖时的叔孙通师徒们的“作汉礼仪”,以致汉武帝时的儒学大兴,文化昌盛。他“喟然兴叹于学”,是有雄厚的群众基础的。[8]3117这是秦汉之际广大儒生士人坚持传播文化的结果。再谈到汉初为高祖制定“朝仪”即上朝规矩的叔孙通,就更为难得了。他本为秦朝“待诏博士“,经常跟随秦二世左右,后来投奔项梁、顶羽,公元前205年归降汉朝。司马迁《史记·叔孙通传》记载,投汉时,他曾率他的“儒生弟子百余人”,这些弟子皆当学生随从“事先生(叔孙通)数岁”,那就是早在秦始皇焚书坑儒公元前213、前212年不久就追随叔孙通学儒,应有六七年的时间。在焚书令明文规定“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令下三十日不烧(儒书),黥为城旦”的严令酷法下,叔孙通师徒竟敢在皇帝周围暗地传授儒家学问,而且收有百名弟子,这些弟子终于成材,后来有的帮叔通“采古礼”“共起朝仪”,[8]2720-2723成为儒家重臣,这在秦末汉初,也应该是勇敢的坚持真理之士。除此之外,秦朝末年,也还有许多在焚书坑儒严酷形势下,坚持宣传教授儒家学问的坚贞之士,他们有的暗地壁藏儒书,有的苦读硬背,有的私下互相传授,终于在极端艰难的大环境下,把儒家这门后来成为中华主流思想的学问坚持下来,传至后代千百代人。有些事迹是令人感动的。《中国儒学史》曾介绍过一位汉帝时已九十余岁的高龄学者伏生口传《尚书》的生动故事:“像《尚书》这样重要的古籍,(汉)朝廷既见不到书,也找不出能够讲授这部书的人。虽然在朝廷的大臣中,也有个别学者如贾谊等人能通《尚书》,但他们都靠背诵记得其中的内容,偶尔在自己的文章中引用几句,未必能作详尽的讲解。于是,朝廷‘欲求治《尚书》者,天下无有,乃闻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时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朝(晁)错往受之’”《史记·儒林列传》)。伏生口授讲解,晃错用笔记下,带回朝廷”。[15]285汉文帝在位公元前179年至前157年,是时伏生已九十余岁,估计在秦始皇时他正二三十年岁至四五十岁时,正当一个人的盛年。焚书坑儒之时,伏生三四十岁。看来自那时以后,他坚持苦读和教授儒学四五十年,直到汉文、景之时,方能公开儒者大师的身份。这样坚持保存传统文化的精神,也是令人敬仰的。汉初像伏生这样坚持在焚书坑儒以后依然苦读和传授儒家文化的学者还有很多,从一本《中国历史人名辞典》初步统计,秦末汉初这样的儒家学者大师坚守传统文化不弃的大学者计有:孔鮒(公元前264-前 208年)、申培(《诗经》学者)、伏生(《尚书》学者)、叔孙通、辕固生(《诗经》学者)、韩婴(《诗经》学者)、张苍(历传专家)、主父偃(?~前126,《易》、《春秋》学者)等十余人。[19]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从秦始皇“焚书坑儒”,到汉武帝的“独尊儒术”,儒家学说从此成为我国的正统主流思想,以至于21世纪中华孔子儒家思想,即将更成为世界重要思想潮流,实际是中华两千多年来广大百姓尤其是士人知识分子勤奋努力的结果。尤其在秦末汉初的几十年间,在专制主义文化高压政策之下,众多儒生英勇奋斗、努力保护传统文化,在极端艰困条件下仍使之光大发展。这是我国历史上一段不应忘掉忽视的史实。汉武帝以后,“天下之学士靡然乡风矣”,“公卿大夫士吏斌斌多文学之士矣”![8]3118-3120儒家传统文化终于勃兴发展,这和秦末汉初近两代人的艰苦保护和创新文化之业,是密不可分的。我们应当牢记秦始皇“焚书坑儒”对文化摧残的惨痛教训,更不应当忘记这之后几十年间群儒的抗争和保存祖国文化的巨大贡献。这是本文写作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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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05
A
1673-2030(2010)02-0051-16
2010-05-11
臧嵘(1935—),男,江苏扬州人,历史学家。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审、课程教材研究所研究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社会科学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华书局《文史知识》编委。著有《历史教材纵横谈》、《编外史谈》、《中国历史趣谈》、《史海泛舟谈古》、《东汉光武帝刘秀大传》、《隋唐五代史论》、《中国全史·隋唐五代习俗史》(合著)、《中外文明的交融之路》(合著)、《历史的启示·生活篇》、《中国驿站与邮传》(港、台、大陆版)、《艺人与歌伎》、《天子脚下无品官——中国宦官史话》、《中国神话传说故事》(英、法、阿拉伯文版)、《蝼蛄谈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