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涉油非法产业链的几个问题
2010-08-15姬文清
李 娜,姬文清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科学院,山东东营257061;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山东东营257061)
论涉油非法产业链的几个问题
李 娜1,姬文清2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科学院,山东东营257061;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山东东营257061)
涉油非法产业链成因隐蔽,发展势头猛、危害性大,冲击我国的石油安全形势,对其内涵、本质和发展态势需要加以研究,尤其需要创新视角,增强预见性。
涉油非法产业链;功能;走向
石油是举足轻重的国民经济战略资源,同时石油安全的问题日益突出。它不仅表现为石油的生产、购买等方面的供给能力与消费能力之间形成的矛盾及其化解策略,也表现为在石油勘探、开采、储运、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中的权利义务失衡及其纠正和加强。本文围绕影响石油安全的一种表征——涉油非法产业链谈一些看法。
一、涉油非法产业链解析
我国对于石油实行国家一级管理,采取了一系列的政府规制,但石油勘探开发本质上是经济性活动,有着经济活动特有的规律,集中体现为:围绕着石油资源的保有、探勘、开发、储运,销售,形成了一条独有的产业链。产业链是一种客观实在的产业层次关联关系,有着多元的形态、错综复杂的内外部关系和独特的治理模式,[1]5从法律角度可以将产业链大致分为合法产业链以及非法产业链。合法产业链是指符合法律要求或受法律保护的产业链形态,非法产业链是指违背法律要求,从事法律明令禁止活动的产业供需链条。
我国现行的石油产业管理遵循合法产业链的指导思路,设计了产业链环节起源、链接关系和发展路径,对每一个产业模块,如勘探、开采、石化在产业链中的构造原则、竞争激励措施、分化整合、组织协调、利益分配、行为动机与方式、环境支撑等方面给予宏观描述和微观定性,对人力、财力、权力、权威、制度等资源进行配置,并以法令政策的形式宣示。我国已制定《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石油及天然气勘察、开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石油及天然气勘察、开采登记收费暂行规定》等十多部专门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大致涵盖了上述的合法石油产业链。我们制定和执行这些法律规范,其目的是构建好、维护好石油产业链,为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奠定基础。
由于石油资源处于自然和国家双重垄断下的局限性,以及我国关于石油产业管理思路和产业链条构建中存在着一定的偏差,我国石油合法产业链在经济属性上看并不必然实现最佳的资源配置,发挥最大化的效益,能够完全满足各方面的利益需求,在这一产业链中还存在着主体之间的博弈现象和特殊利益集团的干扰。[2]比如矿产资源补偿费问题,我国的补偿率和美国、澳大利亚及一些独联体国家的差距高达十几倍。这一问题影响了国家对石油资源收益的再分配力度,扭曲了石油价格构成。近年来,随着石油产品的紧俏和涉油利润的丰厚,在正常的石油产业链的缝隙中逐步孳生出了另一条小型化、地下化、非法化的产业链运行架构,可以将其称之为涉油非法产业链。为数众多的收油黑窝点、小炼坊、无牌储罐车、地下加油站等就是其代表。这一非法产业链涵盖盗窃、运输、销售石油等多个环节,形成流水化作业的态势,而且有极强的复制能力和自我修复功能,为了使这一产业链得以存续并产生回报,投身于这一链条的不法分子不惜采取暴力、窃取、破坏等手段从合法的石油勘探开采加工产业链中劫夺资源,蚕食市场。[3]涉油非法产业链的壮大所损害的无疑是合法的石油产业链。
二、研究涉油非法产业链的意义
1.涉油非法产业链理论能够深刻地解释涉油犯罪。2001年,国务院组织召开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专门负责协调各部委和各地有关部门对危害油气安全的行为进行整治,多次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涉油犯罪。但对什么是涉油犯罪,各种涉油犯罪行为的共同根源,难以作出正式的解释。我们不妨从不同的视角来比较哪种方法更能揭示涉油犯罪的面目。
首先从现象学角度可将涉油犯罪认知为,基于石油或者与石油产品有密切关系的,手段恶劣、情节严重,为法律所不容许的行为,行为人实施这种行为会受到国家机关的追究,并承受刑事责任。其次从语义学角度,涉油犯罪的特征符号是“涉油性”。据此涉油犯罪是以石油这一对象形成的张力场为半径,将以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为犯罪对象的相关犯罪总括起来的文本。再次,从犯罪学的角度看,现阶段我国的涉油犯罪主要表现为破坏国家的矿产资源,干扰正常的石油生产,盗取石油资源,损毁石油加工、储运设备,以及引发次生的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国家、集体、企业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等的各种行为。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我们所观察到的可能仅仅是事物发展进程的一个阶段,所认识到的可能只是客观世界的个别方面。上述这些涉油犯罪的见解,可以说是林林总总的此类型犯罪的部分表征,因此,需要将认识更推进一步,总结出高度抽象的涉油犯罪的核心范畴。从外表上看,涉油犯罪破坏国家石油法制,损害石油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而从本质来看,我们所能见到的涉油犯罪行为,如打孔盗油(气),开井盗油,破坏油气集输管道设备,盗用油田设备、电力,非法储存、加工、销售、运输石油制品,放任盗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因破坏油气设施造成剧毒、爆炸物泄露,违法违规审批石油生产、加工,在打击取缔非法石油供、产、销窝点中玩忽职守、包庇放任等,[4]其实都是在涉油非法产业链与合法石油产业链不正常竞争中所衍生的,它们的共性在于危害着合法石油产业链,并进一步危害到一个国家的石油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因而,涉油犯罪从根本上说是由于涉油非法产业链的刺激所产生的严重失序行为,其存在意义就是为了服务于涉油非法产业链。
2.涉油非法产业链理论可以为打击涉油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指导。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政府、司法机关都将涉油犯罪的基调定为犯罪群体违反法律法规、钻政策空子的行为方式,并采取相应的打击措施。随着对涉油犯罪调查分析的深入,人们发现这一逻辑框架无法精确地分析犯罪者、利益相关者基于涉油犯罪的成本、效益等问题,比如为什么涉油犯罪不能为产油地区的政府积极地禁绝,在有的地方得到党政机关的默许甚至参与等问题。因而,有必要用更新型的分析框架来更深刻地揭示涉油犯罪的本质问题。在这方面,涉油非法产业链的理论可以发挥作用。上述问题实际是体现了各级政府、石油企业、油区居民等主体处于产业链的不同利益诉求的层面这一客观现象,在我国目前的石油税费分享体制中,中央政府收益占了绝对份额,而产油区地方政府的收益相对较少,在不少产油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并未因石油财富的不断涌出而有直接的、明显的改观,这就引发了一些地方的反弹,容易刺激一些地方保护势力甚至地方黑恶势力染指石油。如果我们能够在石油的分配和补偿机制问题上更为妥善地处理好国家利益至上与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问题,在满足国家全局的需要和造福于地方民众、施惠于地方政府之间实现尽可能多的向后者倾斜,那么地方政府着手加强对非法产业链遏制和打击的积极性和执行力才能有明显的改观,横行一方的油耗子、油霸就可能会无处遁形。
三、涉油非法产业链的发展态势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石油安全问题势必更加突出,现实社会环境仍有非法产业链存在的土壤,要想完全铲除涉油非法产业链,并连带消除涉油犯罪是难以办到的。但加强其新特点,新动向的研究非常有必要。未来一段时间内涉油非法产业链除了沿袭上述这些运作手法和特点之外,还可能在以下几个方面衍变,刺激出更新的违法犯罪行为。
1.涉油非法产业链与税收问题相互糅杂。国务院宣布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改变汽油、柴油和其他成品油的单位税额并实行价内征收的政策。燃油税开征后,正规炼油厂生产的汽、柴油在投放市场时都采取含税价格的方式,而一些非法炼油点加工的汽、柴油则来路不明,在地下渠道销售,其比较成本竞争优势将更为明显,会有更多的不法分子盯上这一块“肥肉”,加入到非法制储、销售偷漏燃油税的成品油当中,还不能排除个别正规炼油厂家采取虚报产量、伪造纳税凭证,实施涉油环节的偷税行为,对正常的燃油市场供应将造成冲击。
2.涉油非法产业链的国际化因素将越来越突出。涉油非法产业会在两个方面兴风作浪。一是成品油走私。不法分子一直以来就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油品差价,采取虚假报关、夹带私藏、蚂蚁搬家等方式从境外走私成品油。2009年初我国出现了北方地区成品油批发价格上涨,而南方地区因走私油拖累,国有石油企业反而被迫降低批发价格的怪现象。这种油价怪圈对我国石油企业的炼油业务造成的冲击甚为巨大,如果不能有效扭转,我国炼油企业可能因长期陷入亏损而开工不足,甚至破产倒闭,直接威胁到我国的石油加工能力,威胁到我国的石油安全。二是有涉外因素的涉油非法产业将会增多,如不法分子针对多个国家共同兴建和管理的跨境输油管道、储油设施、国际石油贸易运输列车、油轮,对公海上以及我国石油开发施工企业承揽的境外石油勘探合同标块实施涉油犯罪行为,教唆、串引外籍人员实施涉油犯罪等,这将催生在打击涉油非法产业链上的国际合作机制。
3.与涉油非法产业链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辐射面将越来越广。首先,涉油非法产业链可能牵涉到与石油生产储运相关的一些不确定因素,成为环境污染事故、电力事故、石油地震事故、井喷事故、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使用事故的诱因。同时,由于石油资源分布和消费的不均衡性以及地缘政治等因素的影响,石油价格有很大的波动性,而且和金融市场产品的联结越来越紧密,涉及到石油的股票、期货、期权、债券等金融产品具有极强的价格操控性。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极可能通过制造、传播或者利用重大涉油事件或话题来达到影响与石油产品有关联的金融市场,以及通过操纵市场、虚假信息、内幕交易等手段来渔利。
总而言之,我们看待和研究涉油非法产业链需要有更广阔的视野和更高的敏锐性。要透彻地理解涉油非法产业链形成和演变的机理,细致研究涉油非法产业链的利益驱动机制、组织互动机制、分工协作机制、伪装与防范打击机制,构造反对非法产业链的强大阵营,寻找破坏非法链条的有效办法。
[1] 张耀辉.产业创新的理论探索:高新技术发展规律研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
[2] 杜义飞,李仕明.产业价值链:价值战略的创新形式[J].科学研究,2002(5).
[3] 郭喜.加快石油立法打击涉油犯罪[J].中国石油企业,2004(11).
[4] 李洪江.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J].人民司法,2007(3).
Abstract:Illegal industrial chain relating petroleum had developed quickly,and it had been serious social harm,especially to the petroleum safety of our nation.We need research the notions and natures of illegal industrial chain relating petroleum,also forecast it’s trends,in order to hold back it efficiently.
Key Words:illegal industrial chain relating petroleum;nature;trend
On the Studying of Illegal Industrial Chain Relating Petroleum
Li Na1,Ji Wenqing2
(1.School of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China University OfPetroleum,Dongying,S handong257061,China;2.School ofEconomics and Management,China University OfPetroleum,Dongying,Shandong257061,China)
D912.6
A
1671-2544(2010)02-0093-03
2009-10-30
李 娜(1976— ),女,广西梧州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科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姬文清(1971— ),男,山东菏泽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胡先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