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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概念辨析

2010-08-15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0年2期
关键词:首领部落共同体

申 林

(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系,北京100091)

国家概念辨析

申 林

(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系,北京100091)

国家是一个具有多重属性的事物。首先,国家具有自然属性,土地和人口是一个国家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其次,国家具有社会属性,它是一种社会共同体。再次,国家具有政治属性,这也是国家的最本质属性,它体现为政治统治。根据国家的上述属性,可以把国家定义为:国家是建立在一定规模领土和一定数量人口基础上基于政治统治关系而确立的社会共同体。

国家;自然属性;社会共同体;政治统治

“国家”一词,人们很熟悉,但是要对它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却并不容易。此中的困难在于,要给国家作出一个恰切的定义,必须从纷繁复杂的国家表象中梳理出若干基本要素。一方面,这些要素应当涵盖国家的各种属性;另一方面,这些要素不应当包含国家所不具有的属性。也就是说,在对国家的定义中,要正好包含其所应有的要素。

历史上的一些国家概念在对国家属性的判断上,都往往有些偏失。“国家三要素说”指出了国家的自然属性和政治属性,但没有指出国家的社会属性,而且在政治属性中也没有突出政治统治的一面。“社会共同体说”忽视了国家政治属性的一面,把国家等同于一个普通的社会组织。“阶级统治说”,虽然正确地指出了国家的根本属性,但忽视了国家的社会属性。笔者认为,国家应当包含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政治属性三重属性。

一、国家的自然属性

国家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还是一个物质实体。既然是物质实体,就要存在于一定的空间之中。所以,国家首先需要一定的空间,这个空间对于国家来说就是土地。此外,国家还是一个特殊的物质实体,它是由特定数量的人群构成的,人口也是国家的一个基本要素。梁启超认为:“夫国家者何物也?有土地有人民,以居于其上之人民,而治其所居土地之事。”[1]255总之,土地和人口就成了国家自然属性中的两个基本要素。

首先,土地是一个国家的基本要素,是社会共同体赖以生活的场所。这一点有两层含义:第一,某个社会共同体只有集中生活在一块特定的土地上,才可能建立自己的国家。比如,在二战之前的上千年时间中,犹太人散布于欧洲各国,积累了大量财富。但是,由于没有特定的土地供他们在一起独立地生活,所以,他们没有自己的国家。二战之后,在国际社会的帮助下,犹太人在中东地区自己祖先曾经居住过的地方找到了一块土地,由于拥有了一块土地,世界上就有了以色列这个国家。

第二,某个社会共同体所赖以立足的土地必须具备使其生活的能力,否则很难建立国家,即使建立也很难持久存在。如果土地荒芜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适合人们居住,也无法建立一个国家。比如大洋洲的瑙鲁,是一个只有21平方公里的岛国。由于瑙鲁的大部分岛屿均为磷酸盐石块所组成,该国主要的经济就是出口磷酸盐。随着磷酸盐储量的枯竭和采矿带来的环境恶化,瑙鲁人面临着生存危机。所以,现在瑙鲁已经花了2000万澳元在澳大利亚的墨尔本购买了土地,打算建设一个52层的大厦,供全国人居住,因为瑙鲁的人口只有1万多人。可见,瑙鲁自然环境的恶化使得其现有土地无法长久维持其国民生活的能力,因而在其现有的居住地上无法长久维持一个国家的存在。

其次,人口也是一个国家的基本要素。国家是由人组成的,只有土地而没有人口也无法组成国家。这一点也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没有人口存在的地方不会有国家的产生。比如,在过去几千年的时间中,当其他大洲都建立各种各样的国家时,南极洲没有国家的产生,正是因为这里没有人口。第二,人口数量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才可能产生国家。国家是建立在充分的社会分工基础上的,而充分的社会分工必须以一定规模的人群为前提。

综上所述,土地和人口是国家自然属性的两个基本要素。只有在一定数量的人口生活在特定规模的土地上时,才有可能建立国家。不过,土地和人口仅仅是国家产生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有了一定数量的人群和一定规模的土地后,未必就会产生国家。国家的产生还需要其他方面的条件。其中一个条件就是,在某一块土地上生活的人们能够形成社会共同体。社会共同体是国家的社会属性,国家就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共同体。

二、国家的社会属性

国家除了具有自然属性外,还具有社会属性。国家的社会属性源于它所包含的人群所具有的社会属性。人们不仅仅是生物意义上的自然人,还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18与自然属性相比,社会属性更是人的本质属性。人们之所以成为人,能够与其他动物区分开来,关键在于他们的社会属性。国家是人的集合体,所以,国家本身也必然内含着社会属性。

国家的社会属性体现为国家是特定人群的社会共同体。所谓社会共同体,乃是指具有共同利益的人们根据某种原则所形成的一种组织体系。这种组织体系既可能是自发形成的,也可能是人们加以创制的结果。所以,社会共同体的形态也多种多样,它既可能是家族、乡党,也可能是民族团体、宗教团体,亦可能是一个文化群体,当然还可能是国家。国家作为一种社会共同体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首先,国家能够保护人们的安全。人们的安全主要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两个方面。对于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或侵害的因素很多,这些因素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自然因素。自然界的某种运动往往会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害。比如,地震可以在瞬间夺去许多人的生命,飓风和海啸可以带来大范围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连续暴雨若造成洪涝灾害也会给人的安全带来很大威胁或侵害。第二是社会因素。社会领域中人们的一些行为也会给自身或其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或侵害。这里面又分两种情况:其一,对人们安全的过失侵犯。也就是说这种对自身或其他人安全的侵犯行为不是出于行为者的预谋,而是因为他的过失。比如,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就属于这种情况。其二,对人们安全的故意侵犯。这种对他人安全的侵犯乃是出于行为者的蓄谋,危害更大。比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故意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行为。

国家对人们安全的保护诉诸于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两种手段。第一,事前预防是国家保护人们安全的一种重要手段。比如,国家组织相关机构通过对台风、海啸等现象的研究,掌握其活动规律,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预测其发生的时间,从而事先做好准备,尽量减轻人们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又比如,为了减少乃至避免某些犯罪,国家一方面制定法律对犯罪分子起到事前威慑作用,另一方面又能够通过一些制度手段和技术措施来尽量阻止犯罪的发生。

第二,事后救济也是国家保卫人们安全的一种手段。事后救济可以起到两个方面的作用:其一,侵害人们安全的事情尽管已经发生,某些人身和财产侵害可能无法挽回,但是,国家可以通过救济措施使受害人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其二,通过对受害者的安全遭受侵犯的事后救济,有利于保护其他公民的安全利益。比如,国家对犯罪分子的法律惩罚就是一种事后救济。通过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既是对受害者的告慰,也有利于维护其他公民的安全。这是因为,当犯罪分子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法律处分后,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犯罪,从而起到保护其他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作用。

其次,国家能够增进人们的福祉。人们的福祉有多重内容,比如物质的富足、精神的愉快、生活的便利等等。人们的福祉离不开自身的努力,但是有些福祉仅靠人们自身是无法获取的,依靠其他组织和团体也无法获得,只有国家能够提供。国家通过以下两种手段来增进人们的福祉:第一,通过法律、法令、政策等手段,为人们的有益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或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持。比如,国家鼓励科技创新,通过法律支持和政策支持,为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的条件,科技创新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这必将增进人们的福祉。第二,进行一些公共设施建设,来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国家通过修筑公路、铁路、兴修水利、修建水电站、建造或开发公园等措施,向人们提供了各种便利。

如前所言,国家能够保护人们的安全和增进人们的福祉。不仅如此,同其他社会共同体相比,上述作用体现得更为明显。其一,国家的安全保护作用是其他任何社会共同体所不及的,这是由国家所特有的力量所决定的。国家同其他社会共同体相比,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它对内的强制力和对外的抵御能力。与此相比,其他社会共同体对内缺乏强制力,对外缺乏抵御能力,保卫人们安全的能力相对较弱。其二,增进人们福祉的某些事物只有国家有能力或有意愿满足。比如,某些公共设施对于增进人们的福祉是不可或缺的,但是,这些公共设施的建设或者是个人或某些团体无法完成,因为它需要相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或者是能够完成而不愿做,因为这不能给他们带来相应的回报。所以,只有国家有能力也有意愿来做这些事情。正是因为国家在履行保卫人们安全和增进人们的福祉的职责上,比其他社会共同体做得更好,所以,国家不但是一种社会共同体,而且还是最重要的社会共同体。

三、国家的政治属性

国家除了同其他社会共同体一样具有社会属性外,还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这是由国家的特点决定的。与其他社会共同体相比,国家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它是在冲突中通过强力建立的。下面通过对原始部落向国家的演变过程的分析来说明国家形成过程中的特点:矛盾冲突和力量强制。

在原始社会后期,当剩余产品出现以后,一般部落成员要求像过去一样平分财富,但部落首领则想把剩余产品据为己有。随着剩余产品的日益增多,首领与一般成员的矛盾越来越大。首领私吞的财富越多,成员的被剥夺感也就越强,对首领的的憎恨也就越大。而首领获得的剩余产品越多,根本不愿意与成员共同分享。这样,随着双方矛盾的日益加深,就产生了冲突。随着部落成员与部落首领冲突的加剧,整个部落有毁灭的危险。为了避免整个部落的毁灭,就需要建立一种能够完全控制对方的权力,以制止冲突。这种权力或为部落首领所拥有,或为普通部落成员所拥有。历史表明,由部落转化的初始国家一般都是王制,即由国王来统治,中国建立了夏王朝,就连民主制度曾辉煌一时的古希腊和古罗马在一开始也是王制。国王就是原来的部落或部落首领。这说明,在部落首领与普通部落成员的斗争中,部落首领往往获取优势,从而建立起为自身服务的政治权力。为什么部落首领能够战胜多数的一般成员呢?原因在于,一般成员人数虽多,但其中任何个人都无法在威望、财富和权势方面与首领相抗衡。成员要想取得与首领抗衡的胜利,必须组织起来,这样就势必再推选出一个首领,即使消灭了原来的首领,这个新的首领照样也会像老首领那么做,所以建立组织与首领对抗就失去了意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如直接服从首领。而且,首领利用自己掌握的财富可以收买一些人听从自己的命令而建立武装,其他的人若反抗就遭到镇压。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在服从和不服从的后果之间权衡,也会选择服从。这样,部落首领就利用自己的优势建立了国家,国家也就成为部落首领维护自身利益、镇压反抗者的最重要工具。

从上述对部落向国家转变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第一,国家的形成始于不同社会力量的冲突,而非像别的一些社会共同体的形成那样以谋取共同利益为初衷;第二,国家是强者把自身的意志强加到弱者身上的产物。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强者不能够完全不顾弱者的意志,不过,国家还是更多地体现了强者的意志,国家是一部分人的意志强加于另一部分人身上的产物。列宁指出:“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3]66国家的产生充满了冲突对抗,体现了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强制。所以,国家不是一个一般的社会共同体,而是充满了鲜明的政治属性,这种政治属性最根本体现就是政治统治。国家是政治统治的工具,政治统治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或许有人说,政治统治说与社会共同体说是相互矛盾的。其实,两者并不矛盾,它体现了国家的多重属性。在国家建立的过程中,不同的社会群体之间充斥着冲突对抗,体现了鲜明的利益矛盾。但国家建立后,它不仅仅发挥着维护统治者利益的职能,同时还起着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虽然被统治者的意志在国家中受到压制,他们的利益不能很好实现,但是,他们还是在国家建立的秩序中获取了安全,或者因为国家的强大富庶而使自己的某些基本需要得到满足。所以,尽管被统治者是被动进入国家的或者说是被强制进入国家的,但是一旦国家稳固以后,他们也可以分享到国家给他们提供的利益。所以,这个时候的国家就不仅仅是一种政治统治的工具,它还是一种社会共同体。

统治属性赋予国家以政治统治职能,社会共同体的属性则赋予国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或者称政治管理职能。这样,国家就具备了两种职能,一种是政治统治职能,另一种是政治管理职能。

如果说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是国家的职能,那么就意味着国家是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的主体,国家的统治者和管理者恰恰就是国家。实际上,上述两个“国家”的含义是不相同的,前者指的是一种社会共同体,而后者指的是社会共同体中的统治者和管理者,也就是政府。①此处的政府指的是广义的政府,不但包括行政机关,还包括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所以,当我们说到国家的统治和管理职能时,实际上是在说政府的职能。在这个语境中,“国家”与“政府”是可以通用的。但是,这不等于说国家就等同于政府。国家有多重属性,作为自然属性的国家,它拥有一定规模的领土和人口;作为社会属性的国家,它是一个社会共同体;作为政治属性的国家,它是社会共同体的统治者和管理者。所以,只有在政治属性的意义上,国家的含义与政府的含义才等同。国家不是孤立存在的,在国际社会中,一个国家的政治统治要想得以维持,不但要具有对内的最高主权,还应当对外具有独立自主权。对内的最高主权和对外的独立自主权构成了国家的主权。主权是政治统治的必然要求,是国家政治属性的鲜明体现。没有主权的国家其本国的统治者就无法进行真正的政治统治。一个国家如果失去了主权,那么它就不再是政治属性上的国家。

综上所述,国家具有三重属性: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政治属性。作为自然属性的国家,它由土地和人口组成。作为社会属性的国家,它是一种社会共同体。作为政治属性的国家,它的本质是政治统治。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给国家做如下定义:国家是建立在一定规模领土和一定数量人口基础上基于政治统治关系而确立的社会共同体。

[1] 梁启超.饮冰室文集[M].上海:广智书局,1907.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列宁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Abstract:There are some properties in country.Firstly,there is natural property in country,because land and people is necessary to country.Secondly,there is social property in country,and country is a community.Thirdly,there is political property in country,and it is the essential property,which embodies in political ruling.According to these properties,country may be defined that country is a community establishing on the basis of political ruling and specially land and people.

Key Words:country;natural property;community;political ruling

Differentiation about the Conception of Country

Shen Lin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the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Beijing100091,China)

D031

A

1671-2544(2010)02-0073-04

2010-01-30

申 林(1980— ),男,山东鄄城人,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系讲师,中共中央党校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胡先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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