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及其发展问题的政治合法性视角分析
2010-08-15徐家林
徐家林
(华东政法大学 政治理论部,上海 201620)
马克思主义及其发展问题的政治合法性视角分析
徐家林
(华东政法大学 政治理论部,上海 201620)
在当代中国,正确且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要以及怎样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政治合法性应该是观察和分析马克思主义及其发展问题的重要视角。从政治合法性视角来看,马克思主义是当代中国政治合法性的理念基础,必须坚持;而马克思主义在现实中又面临着一定程度上不被认同的挑战,必须发展。
马克思主义;政治合法性;政治认同;马克思主义发展
在当代中国,正确且深刻认识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要及怎样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既是非常重大的政治理论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政治现实问题。马克思主义不仅仅是学术理论,也是政治思想,不仅是科学,也是意识形态,是真理性和价值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的存在和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关系着国家政权、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本质上首先是意识形态,而且还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1]它的意识形态性既表现在它代表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表现在它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合法性的理念基础。因此,从当代中国的政治现实出发,深刻认识和分析马克思主义及其发展就需要有政治合法性视角,并以政治合法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相应的逻辑和思路来认识马克思主义、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一、马克思主义是当代中国政治合法性的理念基础,必须坚持。
政治合法性是人类自进入政治社会之后就已存在的一个现实政治和社会问题,并与政治统治相伴随始终。从一定意义上说,任何社会的政治秩序、任何形式的政治统治都存在合法性问题。统治的权威一开始可能是通过强力获得并构建起来,但任何统治者的权威都很难继续通过强力来持久维持。卢梭指出:“即使最强者也决不会强得足以永远做主人,除非他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2](p9)卢梭在这里就涉及到了政治合法性问题,即是说,统治者要想长期维持政权,则必须给自己构建统治的合法性,使被统治者认可并服从它的权威。
人类统治者早就在统治现实中认识到了政治合法的重要性,他们无一例外,总会在夺取和建立政权之后为自己的统治构建合法的基础,其中重要方面之一就是构建合法统治的意识形态,即在理念上为自己的统治寻求或构建合法根据,寻求民众在理念上的认同。
但从学术上来研究和探讨政治合法性问题,包括“政治合法性”(politicallegitimacy)这一概念被明确提出的时间都并不长。一般认为,最先明确提出“政治合法性”意义上的“合法性”概念并对此进行系统研究的是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韦伯对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和“合法”统治的类型有相当经典的论述,他把政治合法性基本理解为民众对政治权威的认同和“服从”,[3](p238-332)这一取向被后来的政治合法性问题研究者称为经验主义范式,这一范式长期以来主导了对该问题的研究。如法国学者马克·夸克就认为:“合法性这一观念首先并且特别地涉及到统治权利。合法性即是对统治权利的承认。”[4](p10)帕森斯、李普塞特、阿尔蒙德和戴维·伊斯顿等对政治合法性的研究基本上都承袭了韦伯式的经验主义取向。应该说经验主义一直是政治学和社会学关于政治合法性问题研究的主流范式。
与经验主义相对的是规范主义,规范主义合法性理论反对把合法性单纯理解为民众对于国家政权的服从、忠诚和信仰,更强调政治合法性标准的价值问题。但他们在现实政治面前遇到了困境。最主要的困境可能就是,根据规范主义标准,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政权都很难说是“合法”的。因此,规范主义还主要是提出了问题,而没有解决问题。哈贝马斯试图在二者之间进行调和,但也终究没有能够建构一种超越规范和经验的理论体系。[5][6]因而,经验主义仍然是政治合法性研究的主流。本文也是在认可政治合法性规范性价值的前提下,主要从民众认同的意义上来理解政治合法性。
《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对于政治合法性强调了两点:一是统治、政府或政权怎样及能否有效运行;二是这种有效性的范围、基础和来源。[7](p410)对于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和来源,一般认为主要包括三大方面:一是制度基础,来源于对规则的遵循;二是政绩基础,来源于统治的有效性;三是理念基础,来源于意识形态。[8](p4-5)
依此,笔者认为,只有马克思主义才是当代中国政治意识形态的核心和旗帜,也只有马克思主义,而不是其他任何理论,才能为当代中国政治合法性提供理念基础。因为:
马克思主义是真理性和价值性的统一,完全可以满足人们对政治合法性基础的经验与规范的双重要求。马克思主义宣称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理应获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同时,也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从而科学地证明了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的合理与合法性,而且,这两个方面紧密联系,结合成一个有机整体。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向前发展、螺旋上升的过程,就人类已经、正在和未来将要经历的社会形态,由低到高主要有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目前人类正在经历的主要是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而资本主义的灭亡和社会主义的胜利都是同样不可避免的。马克思主义同时揭示出,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当人类进入资本主义阶段,担当推动社会发展最主要动力的人民群众就是工人阶级,而资本主义的灭亡和社会主义的胜利都只有在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即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才能实现和完成,而且,这一过程十分漫长,一直到共产主义的最终实现。也就是说,只要人们认可马克思主义人民利益的价值取向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正确性,只要民众信仰马克思主义,就必然认可共产党的领导和长期执政地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合理合法性。
当代中国政治认同和政治合法性的核心也就是广大民众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而这些认同的理念基础也只可能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因为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马克思主义当然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活动都应该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进行的。因此,从政治合法性的理念基础来说,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来所从事的革命、建设、改革和执政的合法性根据都只可能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同样,在马克思主义那里,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是历史的必然,而近代以来中国的特殊国情又决定了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特殊性,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结合的合法性根据也只有马克思主义——而不是其他任何理论——才能提供。
因此,在当代中国,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马克思主义,而不能放弃,放弃了马克思主义就等于放弃了人民利益,放弃了党的执政地位,放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马克思主义面临一定程度的合法性危机,必须发展
只有马克思主义才是当代中国政治合法性的理念基础,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提供当代中国政治合法性的理论根据。但前提必须是民众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和信仰。问题是,当前马克思主义面临一定程度的合法性危机,也就是出现了民众对马克思主义一定程度的认同危机。说明在新的历史时期,传统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遇到了挑战,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就必须发展马克思主义。
对马克思主义一定程度的认同危机的最主要表现,就是认为马克思主义过时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对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理论反映,该理论所反映的社会现实早已成为历史,当代世界发生了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完全不同的巨大变化,马克思主义对此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和说明。因此就有人认为,马克思主义过时了,无法解释当代世界的许多社会现象和问题,需要有新的理论取而代之。
认为马克思主义过时,造成对马克思主义认同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有:
第一,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挫折,深刻改变了理论界和一般民众关于传统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看法和信仰。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以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为标志,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遇到了巨大挫折,可能使人们对马克思主义产生了怀疑,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产生了动摇。于是,有人就认为,社会发展并不像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那样,马克思主义不是科学。如马克思主义“预言”资本主义的灭亡,不但没有实现,生命力还十分旺盛,反而是世界社会主义遭遇了巨大挫折;不是社会主义取代了资本主义,反而是资本主义取代了社会主义。甚至有人认为,社会主义在地球上的出现不是历史的必然,而是人为干预的结果,是历史的错误。同时,西方也借机攻击和贬损马克思主义,宣扬西方的主流历史观和价值观。所以当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发生剧变后,西方就出现了所谓的“历史终结”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挫折,以及由此引发的历史和政治观念的斗争强烈冲击了人们头脑中原有的理论模式,进而可能深刻改变了人们对传统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看法和信仰,产生了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危机。
第二,中国新的改革实践超越了原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解释力,也一定程度上动摇了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念。中国“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所进行的一系列深刻的社会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给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提供了重要的政绩基础,使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得以巩固,也使中国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更加坚定;同时,中国新的改革实践的成功也使马克思主义遇到了挑战。因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脱离”了传统马克思主义和传统社会主义的“轨道”,超越了原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解释力,原有的马克思主义无法解释中国新的改革实践,特别是市场经济取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甚至直接与传统意义上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相冲突,人们很难再把二者统一起来,使人们在认同现实改革成就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念,也使马克思主义很难再为中国新的发展实践提供合法性根据。
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的成功,并不是简单地使人们更加信仰马克思主义,反而使人们产生了对传统意义的马克思主义更大的质疑,也产生了对马克思主义的困惑,甚至不知道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了,怀疑自己原来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还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现在新的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还是不是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是不是社会主义等。
第三,理解和宣传的不当也是造成马克思主义面临一定程度认同危机和合法性危机的重要原因。近代以来,随着东西方交流的不断深入,中国开始逐步地全面融入到世界现代化和全球化发展的洪流之中。但是,世界现代化和全球化的主导者无疑是西方国家,尽管我们不大愿意承认,有时还有意识地抵制,但我们在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还是无法摆脱西方对我们的深刻影响,无论是器物层面、制度层面还是价值层面,甚至包括话语系统和思维方式,我们的现代化都被深深地烙上了西方的印记,西方的许多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都被赋予了普适价值而被我们接受下来,有的还成为我们追求的现代化目标。但是,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与西方的对话不多,西方的文化对我们的影响相对较小,加之我们对传统马克思主义强有力的教育和宣传,使传统马克思主义的权威地位非常巩固,基本上没有遇到挑战和危机。同时,也由于缺少交流,我们的视野和思想都受到了很大限制,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和宣传也普遍存在一些不当甚至错误倾向。改革开放以后,当我们把一些被我们之前认为与马克思主义格格不入的东西重新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中的时候,人们普遍感到这与传统理解和过去宣传的马克思主义不一致,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并不包括这些,甚至与这些相冲突。这也是造成马克思主义合法性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
所有这些都说明,传统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遇到了现实挑战,遇到了认同和合法性危机。而从造成危机的以上原因来看,除了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不当之外,主要还是理论没有跟上实践的发展,甚至理论与实践相冲突。但是,由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政治系统中的特殊重要性,马克思主义遇到了认同危机,就不是简单的某个思想理论不被理解和接受的问题,因为马克思主义的认同和合法性危机必然会导致中国整个政治系统的合法性危机。要使民众产生对整个政治系统的认同和支持,马克思主义必须能够从理念上提供合法性根据。要做到这一点则必须首先化解民众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危机,而要化解这一危机就必须发展马克思主义,使理论跟上实践的发展,使理论能够解释中国新的发展实践,使理论能够说服人。
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和思考路径
为了提高民众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度,强化当代中国政治合法性的理念基础,除了正本清源,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做到全面、系统、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以外,重要的任务就是必须与日俱进,发展马克思主义。
发展马克思主义必然要求理论创新,而最重要的理论创新就是要重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当前党中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问题,也就是要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问题,无疑是马克思主义的重大理论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成功构建,对于提高马克思主义对当代中国社会新的发展实践的解释力,化解马克思主义认同危机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然,在新的理论构建方面一定会遇到诸多困难,在构建新的理论体系之前也必须事先解决许多关键问题。主要包括:构建新的理论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什么,如何构建新的理论体系,如何解决原有理论体系与新的理论体系之间的自洽关系等。所有这些问题如果不能解决或解决不好,极有可能造成理论和认识上的混乱,以及不被认同等问题,导致极为严重的政治后果。
本文在此围绕以上问题,以政治合法性为视角,就当代中国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和相应的思考路径作一点探讨。
首先,从政治合法性视角出发,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主要应该包括:
第一,发展应以继承为基础和前提。从政治合法性视角来看,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目的就是要使其能够为中国新的发展实践和现实政治提供合法性根据,而决不能造成人们思想理论上的混乱,因此,发展马克思主义决不是要否定马克思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新的理解和新的创造,而所有的发展都必须以继承为基础和前提,首先就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离开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发展就是背离,就不再是马克思主义,只能是另一套理论,也就谈不上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当代中国政治提供任何合法根据。
第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围绕当代中国政治与社会新的发展实践。马克思主义是科学,也是意识形态,它最主要的意识形态功能就是向人们说明并证明当代中国政治和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因此,政治认同和政治合法性理所当然是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马克思主义就是要为当代中国政治与社会新的发展实践作有说服力的解释,提供合法根据。如果新的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不能为中国发展的政治与社会实践提供合法根据,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意识形态功能,也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初衷。
第三,发展马克思主义要有针对性。发展马克思主义不能盲目,一定要有针对性,一定要摸准原有理论不被认同的关键所在。只有搞清楚了问题所在,才能解决好如何发展的问题。原有的马克思主义遇到的主要问题就是理论不能有效地解释实践,不能有效地解决现实问题,因而引发了认同危机,也就无法有效地为现实政治提供合法根据,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当前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就要针对这一问题来进行,使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一定要能够跟上实践的发展,要对新的时代新的政治和社会发展实践提供强有力的理论解释。
第四,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是科学地、整体地发展。马克思主义是严整的逻辑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也不能是单方面的,而应是系统工程,必须是各个理论部分的科学地、整体地发展,这样才不至于损害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真理性。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和理论说服力的基础是它的科学的、严密的逻辑体系,失去了科学性和逻辑严密性,马克思主义也就失去了理论说服力,在当代中国,也就不能真正为党的执政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合法性根据。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整体地发展,也包括正确处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关系,以及马克思主义各个组成部分的自洽性等。
其次,从政治合法性视角出发,对马克思主义发展问题的思考必须循着相应的路径。
从政治合法性出发来思考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问题,显然必须循着以下路径:既然政治合法性是以民众的政治认同为前提,而在当代中国,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从理念上为民众提供政治认同根据,这就要求马克思主义必须能够解释并能说服民众信服当前政治系统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即合法性。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和新的理论体系的构建也就必须围绕我们党做了什么、正在做什么、还将做什么,为什么这么做。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即新的理论,也就必须既要能解释过去,也要能解释现在,还要能解释未来,即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必须要具备对现实政治的解释功能。
因此,以政治合法性为视角来认识和分析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就必须重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这个新的理论体系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既要能说明历史,也要能解释现实,还必须是严密的逻辑体系,要能用逻辑的力量说服人。
循着这一思路发展马克思主义,就必须要回到历史和现实当中,回到我们做过的、正在做的、将要做的事情当中,从历史和现实出发,重新构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但前提是,我们必须不仅要十分明确我们已经做了什么,也要十分明确我们正在做什么,还要十分明确我们将要做什么,还必须十分明确过去、现在、将来之间的逻辑联系,并能够用统一的理论逻辑加以说明。也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我们的历史与现实统一起来,形成一个整体,纳入到同一个理论体系之中,用同一个理论逻辑来解释和说明其正当性和合法性,这个理论就是我们所需要的发展的马克思主义。
总之,以政治合法性为视角研究马克思主义及其发展问题,从理论上说,是马克思主义及其发展研究迫切需要的重要视角和思考路径;从实践上说,在当代中国有着特殊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中国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观念上层建筑的马克思主义及其发展必须能够为实体政治服务,特别是要能够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合法性提供理念支撑。
[1]李长春.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牢牢把握和谐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J].思想工作,2007,(1).
[2]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3]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4]让·马克·夸克.合法性与政治[M].佟心平,王远飞,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
[5]胡伟.合法性问题研究:政治学研究的新视角[J].政治学研究,1996,(1).
[6]胡伟.在经验与规范之间:合法性理论的二元取向及意义[J].学术月刊,1999,(12).
[7]邓正来.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8]马宝成.政治合法性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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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3-8477(2010)02-0005-04
徐家林(1966—),男,华东政法大学政治理论部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央编译局访问学者。
2008年华东政法大学科研项目“当前高校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08HZK029
责任编辑 张晓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