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思考
2010-08-15李学坤张榆琴
○李学坤 张榆琴
(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云南 昆明 650201)
云南省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自2005年开始启动。文山州广南县是云南省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农业部唯一部级试点县;省级选择保山市隆阳区、昆明市寻甸县、曲靖市宣威市、昆明市晋宁县、红河州建水县五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为省级试点县。共推广14个左右主导品种和22项左右主推技术。云南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广泛依托基层农业科技推广试验示范机构,构建了“省级专家—县级专家组—技术指导员—示范户辐射户—普通户”的科技成果转化快捷通道,受到广大农民和科技人员的普遍欢迎,工程实施4年来,增产增收效果明显。在所实施的试点县中,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都能使示范户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0%以上,示范户推广示范农产品产量和收入比上年提高10%以上。
一、云南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绩效评价的意义
云南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通过云南基层广大的科技人员直接到村,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户,对农民(示范户)进行主体培训,通过提高示范户的生产经营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发挥示范户带动作用,加大主导品种、重点技术的推广力度,促进粮食生产。为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农业科技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的贡献,有必要在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引入绩效评价,其核心是强调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的目标、效率、结果及其结果有效性。
二、云南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绩效评价实施的效果
1、有效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云南省在长期的科技示范推广过程中,摸索出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长效农技推广机制。在科技推广示范的过程中引入绩效评价机制,使省、县、乡各部门、各级专家、技术指导员、示范户均与其责权利挂钩,有效激励技术指导员真正愿意走入农户,走进田间地头,变农户“上门要技术”,为“技术送上门”。
2、绩效考核制度逐步完善
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有利于规范农业科技传播的制度,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和示范人员的积极性。为完善和推进农业科技推广示范体系,云南省引入自下而上的考评制度,考评重心下移,增加农户考评的份量。如广南县引入“70%”的考评指标,规定一位技术指导员指导的示范户有70%的对其不满意,就可以启用淘汰机制,对该名技术指导员予以淘汰;一位县级首席专家联系的技术指导员中,有70%的技术指导员对该名首席专家不满意的,该名首席专家一样被淘汰。
3、绩效评价创新更多农业技术推广方法
随着农业科技推广示范传播的深入,各级专家和技术指导员变被动为主动,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创新了一些新的推广示范方法,高产创建和高产竞赛就是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绩效评价主动性的表现。在高产创建和高产竞赛中,通过土地流转和中低产田整治,在品种技术、整地播种、肥水管理、技术培训、病虫防治等方面进行集中管理。既有效利用了土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又改变了农民粗放种粮习惯,增强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大面积推广高产栽培品种和技术奠定了基础。
4、绩效评价的观念逐步形成
各试点县在绩效评价中,经过几年的工作努力,绩效评价的观念逐渐形成。广南县实行风险金抵押制度,规定每年从2月至11月每月从高级农艺师工资中扣60元、农艺师扣50元、助理农艺师扣40元作为风险抵押金,所扣风险抵押金与项目责任目标挂钩。
除此之外,在绩效考核中,还实行末尾淘汰制。每年末,根据绩效评价表,对县级首席专家、技术指导员、示范户进行绩效打分排名,将排位末尾的县级首席专家、技术指导员、示范户予以淘汰。如2007年,寻甸县按绩效考核结果,实行末尾淘汰制,淘汰了9名技术指导员、103户示范户,并依程序补充9名技术指导员、103户示范户。
三、云南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1、建立和完善一套良好的绩效评价体系需要较长过程
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绩效评的目的是通过引入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对绩效评价的各被评价主体实施评价,并有利于变被动为主动,将评价结果与各农业科技推广示范主体的责权利相结合,调动基层农技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先进,淘汰后进。但是建立这样一套科学的、运行良好,评价客观,且成本较低的绩效评价体系,能涵盖农技推广体系中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评价侧重点等的复杂性问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2、有关各方对绩效评价的认识还有一个过程,缺乏理解
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绩效评价体系推广时间不长,绩效评价工作刚刚起步,目前还缺乏成熟的经验。现在来看,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绩效评价工作对人们,特别是对基层农技人员和示范户固有的思想观念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对于为什么要评,怎样评及评价的公平性以及评价靠后所带来的压力如何化解等均有所抵触。因此评价可能会变成走过场。
3、评价指标的设置有待调整和细化
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绩效评价主要由绩效评价的方法和绩效评价的结果两部分构成,绩效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自评结果、电话调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组织管理、培训、宣传报道、专家综评等方面,每个方面又进一步分解成很多个可量化考评的指标;绩效评价的结果用于评价绩效好坏,探索奖励,激励先进等,经过这几年的实施,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指标过细,定性指标较多且难于获得指标数据,评价结果拉不开档次等。在2005—2008年的绩效评价中,一年内省文山县对县级14个专家的绩效评价结果均为100分(满分100分),这实际上淡化了绩效评价的权威性,降低了评价结果的约束力,达不到“激励和惩罚”的目的。
4、对省级专家的评价不够
云南省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缺乏对省级专家的评价,或者说评价降低了省级专家在农技推广示范中的责任。实际上,作为某种主推品种或技术的首席专家,对全省的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的成败,应该说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旦首席专家推广的品种和技术产生问题,对全省的影响之大,应该是很难估量的。
四、对开展农业科技推广绩效评价建议
随着2009年云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和云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而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正在面临更新的机遇和挑战,作为起重要作用的绩效评价机制,应该在中间起到核心的作用。
1、规范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增加和确立绩效评价工作的权威性
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和完善农业科技推广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机制,适当时候引入结果公示制度,将绩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各级专家、农技推广人员晋级、晋职、评优等的主要依据,将对示范户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更换示范户和追责的一个依据,以此来增强绩效评价的约束力。
2、科学调整和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加自下而上的评价份量
为增加绩效评价体系的约束力和权威性,应该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调整和改革,引入上下评价,自下评价制度,考评重心下移,对示范户的评价由技术指导员和辐射户和普通户来共同完成,以辐射户和普通户为主;对技术指导员的评价,除上级部门和负责的县级专家外,引入示范户评价,并逐渐增加示范户评价的权重;对县级专家可以由省级专家、下级技术指导员和示范户三方来共同评价。
3、增加对省级专家的评价权重
省级专家在推广体系中处于金字塔塔尖,某产业的省级专家在全省该领域的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带动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增加省级专家的责任,让其责权利更为明晰,并有人为新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风险买单,对于省级专家,则主管部门,各县级专家,随机抽样的部分技术指导员、示范户、辐射户和普通户均应有对其进行评价的权力。
4、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体系,建立绩效评价工作信息库
农技推广评价结果的运用,是农技推广示范绩效评价的核心问题,对于事关产量增加和收入增长的示范户、辐射户来说,可以有一个问责的平台,使绩效评价好的得到奖励,绩效评价差的得到相应限制和处罚;对于主管部门来说,也可以通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体系,建立一个绩效评价工作信息库,使评价结果应用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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