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渐进中要有突进:对中国式改革基本经验的思考
2010-08-15沈宝祥中央党校教授
○沈宝祥 (中央党校教授)
渐进式改革是中国改革的基本方略,也是中国改革的一大特点。改革实践证明,我国的渐进式改革是很成功的。
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在进行改革,改革的方法大致有两种,一种是激进的改革,典型的是俄罗斯的休克疗法;一种是逐步推进的改革。我国的改革属于后者,人们称之为渐进式改革。
所谓休克疗法,就是一步到位的改革。俄罗斯在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了这样的改革。当年俄罗斯领导人认为,苏联在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改革,是零敲碎打、修修补补的改革,解决不了问题,改革应当大刀阔斧、一步到位。他们采取了休克疗法式的改革,大致是:第一步,也是改革的重头戏,就是物价改革。从1992年1月2日起,一下放开90%消费品、80%生产资料的价格,到了4月,消费品价格就比1991年12月上涨了65倍。第二步,与物价改革几乎同步,出台了财政、货币“双紧”政策,采取了增加税收等措施,引起企业生产萎缩,失业人数激增。第三步,大规模推行私营化。快速私营化使大批国有企业落入特权阶层之手。推行休克疗法的改革,使俄罗斯的GDP几乎减少了一半,人民生活水平一落千丈,社会陷入一片混乱。
我国的改革从总体上说,是渐次推进的。
以农村的改革为例,1978年11月,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悄然实行了包产到户,这是对人民公社体制的冲击,从此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序幕。党中央积极引导农民的改革,但没有下令立即在全国全面推行,而是允许各地依据自己的情况执行。这种责任制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到1983年初,全国农村已有93%的生产队实行了这种责任制,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作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也失去了存在的基础。1979年,四川广汉县南阳公社建起了全国第一个乡政府,取消了人民公社。但直到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才作出了改革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设立乡(镇)政府的决定。到1984年底,全国建立了9.1万个乡(镇)政府。经过长达5年的时间,人民公社制度才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这是我国农村渐进式改革一个完整的阶段,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农村和整个社会没有发生大的震荡,农村的渐进式改革很成功。
再以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的改革为例,也是采取了逐步推进的方法。我国并没有一下就制定退休制度,而是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上决定建立顾问委员会,作为新老交替过渡的组织形式,经过了10年时间,到1992年的十四大,才作出不再设立顾问委员会的决定,实行退休制度。实践证明,采取渐进方式解决老同志的退休问题,使干部制度得到完善,很稳妥。
经济体制的改革,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包括国企、物价、金融等方面的改革,以及市场体系的建立,更是经过了许多步骤。
回顾我国30多年来的改革历程,对照别国的休克疗法改革,渐进式改革的优点是很明显的:第一,渐进式改革每一步改革的力度较小,群众比较能够承受,也有利于锻炼广大群众的承受能力;第二,由于改革采取渐进的方式,震荡小,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第三,有利于改革的领导者总结和积累经验,探索和开拓改革的新路子。
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此后,经济学家和领导干部对计划与市场的关系进行深入探讨,提出各种见解,出现多次交锋和碰撞。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经济体制改革决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应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这个文件实际上已将社会主义经济定性为“商品经济”,这就意味着将要放弃长期使用的“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的提法。这是一个重大的改变,是一个突进。邓小平说,这个文件好,说了新话,说了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就是指此而言。
此后,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经济学家和领导干部继续进行探讨,有争论,有交锋。有人强调公有制,有人强调有计划,更多的人强调商品经济,而不说市场经济,怕同资本主义分不清界限。
1992年初,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他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破除了长期以来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不能搞市场经济的传统观念。这是思想理论上的大突破。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决定,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的目标模式。十四大以后,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改革进一步推进。这是我国改革一次大的突进。
渐进中有突进,渐进与突进相交替,一步步推进,这是改革的辨证法。不能以形而上学的眼光来看待渐进式改革。改革在渐进中必须有突进。对于这一点,要从我们改革的根本性质上来看。
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从总体上说,自我完善就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建立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模式。这是社会主义的质的更新。经济体制不是孤立地存在,它同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其他各方面的体制密切联系,成为一个社会的整体。因此,社会主义的质的更新必然表现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伟大革命”这个提法充分表明了改革的深刻性和艰巨性,“伟大革命”要求有质的变化,而质的变化就意味着突进。
改革在经济体制方面是质的改变,在政治体制方面,也要实现某些质的改变。
邓小平分析我国的政治体制后指出,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存在着不少弊端。主要的弊端是: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形形色色的特权。邓小平说:“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邓小平还指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的种种弊端,多少都带有封建主义色彩。革除封建主义残余,革除家长制,以民主取代过分集中的权力,这些,都是政治领域的质的更新。
邓小平的讲话已经过去了很多,今天来看,政治体制中有的弊端已经基本革除(如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但有的弊端却有了新的表现和恶性发展。如权力过分集中,产生形形色色的特权;如权力与资本结合,权力与黑社会势力结合。总的来看,邓小平讲话中指出的问题、发出的告诫,仍然适合当前的情况。
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这方面,党的十六大已经提出:“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但这只是总的理念、要求和原则,还需要形成具体目标模式,形成可操作的机制。这就需要实行突破性的改革,要有突进。在其他各个领域,情况大致也是如此。社会主义的质的更新,必须通过改革的突进,才能实现。
30多年的改革,成绩很大,但冷静观察,还没有哪一方面的改革已经完全成功,都是正在进行时,都需要在渐进式改革中,适时突进,不断推进。
现在,推进改革的呼声很高。有的论者提出,要进行第二次改革;有的论者提出,要重启改革;有的论者提出,要再改革。这些提法各有其含义,但都表示希望改革要有新的突进。
突进不是提倡莽撞,不是提倡急急忙忙、冒失行事。但要看到,我国的改革已经进行了30多年,有些方面的改革,量的积累已经到一个临界点(有的改革试点,如党代表常任制,已经进行了20多年),无论从群众的情绪看,还是从实践状况看,突进的要求日益明显,日益迫切。我国的改革亟待迈出新的步伐,实现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