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教育政策研究三题
2010-08-15王鉴
王 鉴
(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甘肃 兰州 730070)
我国民族教育政策研究三题
王 鉴
(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甘肃 兰州 730070)
当前我国民族教育政策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强化共性,这是真正的多元一体教育政策。在此基础上,优惠政策与特殊政策两种类型的民族教育政策互相支持,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民族教育政策体系,而这一政策体系主要来自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对别国经验的借鉴以及对现实问题的重视。
民族教育;政策;多元一体
今天我们交流的主题是 “文化 民族 教育”,这个论题很大,我在思考如何找一个恰如其分的切入点来解读这个主题,破解民族教育发展的难题。我想结合近几年来自己在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研究方面的一些心得来谈谈我国民族教育政策发展的 “一种趋势”、“两种类型”和 “三个维度”,与大家分享。
以前我们一讲到 “政策”,总觉得它不是学术研究的范畴,它更应该是一个政治的范畴,其实不然。所谓 “政”就是政治、行政、为政、从政等,是社会发展中出现了国家之后就有了的一种社会活动,也就是管理国家的机构所采用并执行的方法的总称。我国传统文化从根本上来讲,是一种 “人文化成”的文化,在政治上强调 “王道”思想,故“政”的根本要义在于 “以文使正”,即通过文化教育而使人学会做人,使为政者学会管理社会。“为政以德,譬若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所以,“政”之研究重在学理之研究,重在对 “文”之研究,即对 “政”之理性研究。而 “策”者为对策、方法之总称,是在理性研究基础之上,提出切实可行之方法。所以,政策研究不仅是一种学理研究,更是一种综合的研究,它涉及的领域可能包括了所有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政策研究不仅需要在政策形成之前开展调查、理性研究,属于 “政策前的研究”,政策研究更需要在政策执行中和政策完成后开展问题研究和效果研究,属于 “政策后的研究”。只有这样,为政之策才有可能是科学而有效的,才不致于产生不切实际之政策。少数民族的教育政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国家民族政策中的一些有关民族教育政策,另一个是国家教育政策中的有关民族教育政策。这些政策的产生、执行、效果等都需要理性的研究。为此,我想就当前我国民族教育政策发展的一个趋势、两种类型、三个维度来谈自己的一些研究心得。
一、我国民族教育政策发展的一种趋势: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强化共性
最近几年,我研究了西方国家民族教育政策的发展历史和趋势,并与我国民族教育政策的发展特点进行了比较研究,我发现国际上任何一个多民族国家在制定民族政策和教育政策时的一个普遍趋势,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趋势呢?我认为是从承认差异走向承认共性。从整个国际社会来看,就有这种明显的发展趋势。美国最早采取同化政策,即所谓的 “大熔炉”政策,到20世纪60年代随着民权运动的发展,才开始推行多元文化教育政策,多元文化教育政策最初是承认各种族各民族的差异,并相继开展了各民族自己文化的教育,但过分强调差异,又导致不同种族与民族之间的相互认同,精英主义教育与多元文化教育此消彼长,争论不休,但是现实却让美国的政策研究者及执行者看到了在一个多民族国家内强调共同性的重要性,所以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强调共性的建构。今天西方国家的公民教育的出现,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我国古代社会也是一样,发生的一些针对少数民族的事件也是不承认差异的具体体现,曾经用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 “大汉族主义”,其实更主要的是在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这个空间内,在长期的以土地资源为依托的历史时期,形成了黄河长江流域的华夏文化与它周边的少数民族文化之间的互动与融合过程,它以战争、迁徒、通婚等方式不断地被搅动,不断演化并形成新的民族,就汉族而言,它的发展过程中就融合了很多的少数民族成份,今天的许多少数民族就是由古代的许多少族民族融合发展而来,文化之中也融合了多种民族的文化,其中包括不少的汉族文化。从历史来看,中华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费孝通先生所讲的 “多元一体格局”,多元是指少数民族,一体是指中华民族,在这个多元一体的社会格局中,汉族起着十分独特的地位,汉族不仅控制了历史上绝大部分统治时间,更多的是控制了中原地区更适合农业生产的耕地,在少数民族地区,汉族也占据了交通要道和商业中心,就像树之枝杆而延伸到全国各地。所以这种多元一体格局是历史的产生,尤其在近代西方列强入侵中国时,中华民族作为自觉实体就出现了,成为中国境内各民族共同认同的心理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在民族政策和教育政策上都效仿前苏联,开展了民族识别工作,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从制度与文化两方面承认了各少数民族的差异性。但仅有差异性是不够的,还需要共同性。因为有些民族成员在语言和文化方面没有很好地接受外来文化,造成对异民族文化的理解困难与误解偏见,这样那样的民族矛盾就不断地产生了。相反,如果有语言的交流与沟通,有文化方面的包容与理解,民族之间的交流和理解就会畅通,民族矛盾就会缓解或有效地得以解决。民族是这样,国家是这样,个体的人亦然。从教育发展的终极目标上讲,我们就是要培养有个性的学生。学生的个性从哪里培养出来?我想承认差异是解放人性、培养个性的前提。举个例子,现在的独生子女很多,很多独生子女很有个性,行为很独特,在一个由独生子女组成的班级中,现在教育中出现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学生之间的合作问题,一个任务一个学生可以完成,但让一个小组的学生做,不一定就能很好的完成。个性是很强,差异性是有了,但没有了共性却产生了新的教育问题,产生了新的人和发展中的问题。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的交往都是这样。每个人都是一个 “场”,有些人别人一见就会喜欢他,缘分就是这样。这种喜欢、缘分的实质就是在承认共同点。使我们在外在的交往中能感受到。有些人说话让人感觉到不舒服,有些人则不一样。个体交往和民族之间的交往就是这样,这其中的共识就是文化了。当然文化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包括知识、信仰、生活习俗等多个层面。个体与个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怎么样承认差异?不一样怎么办?国家之间的种种不同和分歧怎么办?归结到一点,必须相互尊重,承认差异。在这个问题上,费孝通先生讲得好,就是 “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就是从积极角度审视,要看到优点才能交往下去,否则就没有办法交往和沟通,达成 “美美与共”的共性认同,方能实现 “天下大同”的理想世界。
各个民族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形成的共同的东西,是民族发展的前提。只有承认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民族认同、国家认同和全人类的认同,民族之间、国家之间才能形成交流和互动,整个世界莫不如此。前面谈过,美国整个教育政策的演进就说明了这一点。我国的情形也是一样。近日我国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谈民族教育的内容很少,只有一段,但主旨思想就是要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承认共识。
二、我国民族教育政策发展中的两种类型:优惠政策与特殊政策
纵观我国少数民族的教育政策,我把它分为两类:一类叫优惠政策;另一种是特殊政策,当然这种划分也不是截然分开的,只是在研究中根据政策的针对性作了相应的区分。
优惠政策主要是从自然的原因、发展滞后等因素考虑,国家为民族地区的发展出台的优惠政策。像农牧区,经济发展受到了诸多限制,我们绝不能等经济发展了再发展这些地区的民族教育事业,国家就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像在民族地区办寄宿制学校,但学生寄宿后在学校生活又要花钱,增加家长的负担,国家又实行 “两免一补”政策等,像最近几年对民族职业教育的倾斜等都是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是对民族地区发展教育政策采取的倾斜政策,是一种为了公平的政策,在西方国家多称其为“补偿政策”。比如说在全国统考和高考的情况下,考虑到考试公平问题,国家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降分录取的优惠政策。这样的政策很多,像经费方面的、管理方面的、教材方面的、办学体制方面的等等。
另外一种是特殊政策,这类政策是针对民族教育的特殊性而出台的政策。比如说有些少数民族有语言文字,有些少数民族只有语言而无文字,有些少数民族借用其他语言,语言情况非常复杂,汉族地区就没有这个问题。因此在民族地区的学校实行双语教学,双语教学就成了这些民族地区的特殊政策。同时要搞好民族地区的教学,就需要相应的少数民族师资,也要有实施这种政策的环境和条件。这一系列的政策都属于少数民族特殊政策的范畴。特殊政策的形成受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众所周知,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各个民族的文化都是不一样的,每个民族都有创造自己文化的方式。自古至今也是一样,民族教育就是要以人为载体传承民族文化,是 “活的文化”,不像建筑传承的是 “死的文化”。文化的传承形式多样,有文献传承、实物传承、人的传承,在这些传承中,尤其以人为载体的传承更有价值,因为人传承的文化不仅积累的是活的文化,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而且还通过人的创造使其更加丰富。自从现代教育体系,尤其是现代学校产生以后,通过学校教育传承现代的科学知识和文化是全世界的 “通识”。但我想说的是,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情况就千差万别了,各个民族、各个国家情况不尽相同,政策就大不一样了。我国根据各个民族地区的特点不同,也实行了一些特殊的政策,像新课程改革中实施的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三级课程,就是在如何传承民族文化这个问题上做的尝试性探索。民族地区的地方性知识可通过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进入学校,从而以学生为载体开始了有效的传递。有人曾说,这种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形式的民族文化其实很难落在实处,这样的话,民族文化的学校教育传承不就是一句空话吗?我认为错,而且大错特错。过去我们在教育政策方面没有依据,使民族文化进入学校课程,只能开展一些乡土教育了,现在不同了,有了国家政策的支持,首先从政策和制度上有了保障,至于能不能有效地将民族文化在学校教育中传承,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更不是一天两天所能完成的事,而是一件艰巨的、长期的、复杂的事,需要全体民族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就像今天的学校课程中虽然有体音美的课程,但学校不重视一样,民族教育中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正处在这样一个有待推进的阶段,我们应当乐观地看待这种特殊政策的未来有效性。
纵观我国少数民族政策的演进轨迹不难看出,我国在20世纪50-80年代主要是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从教育公平角度考虑的。但当民族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和内地的教育在硬件差距逐步缩小之后,就要考虑如何提升质量和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这就出现了两类政策的转化和民族教育发展重心的转移问题。在此基础上,强化共性就成了当前民族教育的时代主题。
三、我国民族教育政策制定的三维坐标:历史、比较、实践
关于少数民族的政策制定的主要维度,我想谈三句话。
第一句话是关于民族教育政策历史研究的,即前车之辙,后车之鉴。
中国自古就是多民族国家,中原文化和民族文化长期交融,共同演进,历史较为漫长。一般人的历史知识不会涉及民族知识,中国历史有王权、王位继承等历史,还有与少数民族交往的一些历史和故事,像我们现在表述当中的北狄、东夷、西戎和南蛮都是不同的民族交往的过程中形成的刻板印象。在各个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的传承中,过程也非常复杂。但社会发展史的实践表明:在这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往往是并进的。社会发展昌盛的时候,是多元文化发展的最好时期。战乱时期多元文化无疑受到了摧残。政策作为一个协调机制无疑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费孝通先生所讲的的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的解说就是这个意思。兰州大学的杨建新教授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提出 “各民族共创中华”的观点,就是对此理论的发展和深化。中国古代民族教育政策方面的经验是: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的时代,国家实力强大,民族地区常常实行多元一体教育,不仅多元文化教育得以发展,而且,国家认同问题也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动荡时期,战争频繁,民不聊生,不仅各民族文化受到摧毁,而且国家安全也受到挑战。面对今天的形势。我们在制定国家的民族教育政策时,就要和政治政策、经济政策、文化政策相结合,不能就教育论教育,而是要把整个民族教育政策的制定放在整个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中去。这就是 “前车之辙”,它成为我们今天制定民族教育的 “后车之鉴”。为此,我认为,在制定我国民族教育政策时有必要思考 “大文化”与 “小文化”、 “大教育”与 “小教育”的关系问题。在文化人类学中讲的 “大文化”和 “小文化”,社会主流的文化是 “大文化”,“大文化”常常是官方文化,是 “阳春白雪”; “小文化”常常是地方文化,是民间文化,是 “下里巴人”。从全球来讲,西方文化是当今的 “大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成为 “小文化”;从国内来讲,我们可以将整个中华民族的文化理解为所谓的 “大文化”,而将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理解成为 “小文化”。在现代化的过程中, “小文化”受到 “大文化”的冲击而面临着自身的生存发展问题。我国的多元文化发展政策就要重点保护这些少数民族的“小文化”,文化的多样性才能保证我们这个民族的创造性。在此基础上,不容回避的一个问题便是“大教育”和 “小教育”的关系问题,以兴起于近代西方国家的学校教育为代表,形成了所谓的 “大教育”,它传承的是当前国际上通行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以传承各个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为主的教育称为 “小教育”,虽然它在现代学校教育进入中国后,改造成了与国际接轨的现代教育,但有一个不可轻视的特色就在于有没有一定的民族传统文化作为其课程。众所周知,学校教育是工业化的产物,模式化、功利化不可避免,统一的课程设置与程序化的教学方法,使教育的生命力正在受到挑战,我国从2000年开始的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行的三级课程就试图在解决这个问题上有所突破。但课改进行了多年,效果很不理想,我想这是一个漫长和艰难的过程。文化问题和教育问题又不能仅仅从文化和教育的角度来考虑并制定政策,而是要与政治、经济的政策相一致,作为一个整体来推进。我们在民族地区常常看到的现象是国家的行政管理和地方的需求之间脱节,经济的开发与文化的交融互动以及教育的发展脱节,在民族地区的发展中整体的发展思想不足,导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公平、不和谐、不协调等问题。
第二句话是关于民族教育政策国际比较研究的,即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民族教育是个全球性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自己的报告中预言:单一民族国家已经不存在了,当前每一个国家都是由多个民族和文化构成的,单一民族已经是神话了。这其中包括的情况也不一样:像我国、印度、俄罗斯等国家是少数民族世居的多民族国家;像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是移民形成的多民族国家。有些多民族国家在处理民族和民族教育发展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政策值得我们借鉴。我们一定要拿来为我所用。我国也有这方面的研究取向,今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就有一个 “发达国家民族教育政策的比较研究”。事实上,有些国家的经验是可以拿来借鉴的。但由于各个民族、国情不同,不能完全照搬和套用。借鉴经验,汲取教训,这是进行比较研究的价值。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教育平等发展的理论与政策其实远比西方国家的多元文化教育要早,这方面的研究要深入,同时,还要抱着虚心的态度学习西方国家在处理民族问题及民族教育问题方面的经验,这方面主要有两点值得我们学习:一是通过立法保障少数民族教育的权利,二是通过立法保障国家公民教育的权利。对于前者,我国在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教育法等法律中都有专门的规定,但更重要的是需要民族教育的专门法。对于后者,我国在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方面也有相关规定,但对加强民族团结,强化国家认同,增强民族凝聚力等方面的规定不足。正如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承一样,民族教育中的承认差异与强化共性也要辩证对待,只强化其中的一面均会产生一定的民族问题。
第三句话是关于民族教育政策的实践研究的,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实事求是”之 “实事”就是要尊重民族地区的现实和民族地区及民族的特点,不能主观臆断,而是要开展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之 “求是”就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探寻民族教育发展的规律,就是要根据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民族教育的发展政策。我国2010年发布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在制定过程之前,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规划纲要文本形成之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就是问计于民,被称为切合实际的政策。其实,任何政策的制定都需要从实际调查中来的,只有调查研究才能制定解决民族问题的 “好政策”。当然政策制定出来后,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有些政策会根据少数民族教育发展中的新问题进行调整。我国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教育政策是与前苏联的民族政策有关系的,但实践表明也没有完全照搬,是结合了中国的实际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民族教育政策在西部大开发、民族教育优先发展、国家民族工作会议等背景下,作出了调整,最明显的就是加大了民族地区教育基础实施条件的改善,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对口支援,内地民族班、双语教学、民族团结教育等方面也采取了更为特殊的政策。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民族教育政策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强调共同性的教育,加强了民族凝聚力的教育。
总之,我国在制定民族教育政策时,既要从历史经验中得到借鉴,又要从别国教育中受到启发,更要从现实问题解决中找到重点。关于民族教育政策的研究,既需要历史研究,又需要比较研究,更需要实践研究。政策不仅仅是自上而下实施的,更是自下而上制定的。“一种趋势,两种类型、三个维度”是我个人近几年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政策过程中的一点体会,讲得不当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The Three Questions on China's Minorities Education Policy
WANG Jian
(The Research Center for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of Northwestern Minorities,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Lanzhou,Gansu,730070,PRC)
At present,strengthening the universal based on respecting difference is an important trend of China's minorities education policy development,which is real multi-integrated education policy.Based on this,the preferential policy and the specific policy two type's education for nationalities policies supported mutually,have formed the more complete education for nationalities policy system,but this policy system mainly came from to historic experience's summary,to other country experience's model as well as the realistic question value.
minority education;policy;multi-integrated
G 520;G 75
A
1674-5779(2010)06-0015-05
2010-11-02
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民族地区教育优先发展研究”(08JZD0027)的阶段性成果;西北师范大学 “知识与科技创新工程”创新团队项目 “西北民族地区教育优先发展政策研究”阶段性成果
王鉴 (1968—),男,甘肃通渭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师范大学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族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研究
(责任编辑王兆璟/校对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