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家庭特征
2010-08-15程新贤
程新贤
(常熟理工学院 人文学院,江苏 常熟 215500)
文艺复兴史一直是中外史学界研究的重点内容。在西方学界,学者们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家庭史的研究最初多集中于对佛罗伦萨、威尼斯、米兰、热那亚等城市中大家族的考察,注重它们的家政管理、经济结构等问题。后随着研究的逐步深入,有关普通社会阶层的家庭形式以及日常生活状况的研究逐渐增多,这些成果扩展和丰富了文艺复兴史研究。不过,国内学界对文艺复兴时期家庭的研究并不多。本文在汲取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家庭发展形式、日常生活、劳动分工等问题的阐述,分析该时期家庭的发展状况及特征,为了解中世纪向近代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文化特征提供新的视角。
一
从整体上来讲,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家庭的发展模式是从一家多户向一家一户的核心家庭发展,但这个过程非常缓慢。
一家多户的大家庭广泛存在于城市和乡村,核心家庭的小型户也逐渐有所发展。可以说,这个时期家庭的发展并没有固定的规律,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特征。当时意大利几个大区的家庭发展状况说明了这一点。位于意大利中西部的托斯卡纳是意大利的一个大区,佛罗伦萨、比萨、锡耶纳是其代表城市。根据学者大卫·赫利黑和克里斯蒂娜·克拉皮什-祖伯对1427年地籍册①1427年,佛罗伦萨颁布实施第一部地籍册法令。这是一种新的土地税收体系,适用于佛罗伦萨共和国一切土地所有者。该法令要求土地所有者每年申报一次地里的产品,并以此征收1.5%的税款,同时要每年申报一次家庭成员人数,每人可得到200弗罗林金币的津贴。的研究,该地区主要有以下几种家庭形式:单个的人组成的家庭(寡妇、鳏夫或一直没有结婚的人);核心家庭(有或没有孩子);扩大家庭(其中包括祖辈、父母或其他兄弟或堂兄弟姐妹等);多个核心家庭共住的家庭(几个有关系的家庭居住在一起共用一个炉灶)。[1]158后两种家庭形式在该地区的城市和乡村中非常普遍。《家庭史》亦提到这一点,指出在城市,多对夫妻之家接纳带子女的鳏夫;在乡村,这些夫妻的一半或一半以上由兄弟共栖式组成。[2]611这种与父亲同住的兄弟共同体的大家庭模式并不是托斯卡纳地区特有的,在意大利北部其他城市中也存在。在威尼托大区的维罗纳,男子结婚以后通常与父亲住在一起,处在父亲的领导之下。父亲去世以后,由长子接替父亲的角色而统领整个家庭。根据当时的家庭回忆录记载,1430年,住在卡尔帕尼亚诺街区姓阿尔纳德的一家有7口人:加斯帕雷,他的妻子和4个孩子,一个未婚弟弟。1435年,儿子安德列掌管由他的母亲、叔叔、妻子、女儿和他的两个弟弟组成的家庭。10之后,那些保持着血亲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安德列结过两次婚,留下4个孩子;安德列的弟弟托玛斯结婚之后有3个孩子。到1455年,这个家算上安德列的遗孀和他的孩子、托玛斯的第二个妻子、安德烈再婚之后的两个儿子、他弟弟巴蒂斯塔的两个女儿后,家庭人数共有 13人。[3]88-89可见,阿尔纳德一家在这二十几年中始终保持着兄弟共住的状态。这样的家庭形式在这个时期的家庭回忆录中经常出现,说明了这种家庭形式存在的普遍性。
家庭发展形态在不同的阶层之间存在着差异。与社会上层相比,在其他社会阶层特别是在乡村,由于受生产条件的制约和劳动生产的需要,与父亲同住的兄弟共同体的大家庭有时存在的时间会长一点。根据资料记载,在托斯卡纳地区的乡村,当时大约有三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扩大型家庭或多对夫妻之家中,“同吃一块面包,同喝一杯酒”,大部分生活在一位家长的严厉控制之下。[2]611而且,几个核心家庭组合在一起共用一个炉灶的大家庭在很多地方都存在。在波洛尼亚周围地区,1392年有22%的炉灶是共享的;1451年,这个比例在平原地区上升到了36%。1411-1413年,卢卡地区共享炉灶的比例是18%,1481年,费拉拉波勒斯马的比例是30%。[1]160这些数据表明,在乡村,人们共同占有和居住房屋的现象非常普遍。
一家多户式的大家庭之所以长期存在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除了以上所讲的经济因素,其中,家长制权威是维持这类家庭存在的重要力量。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属于父权制社会,在家庭中,父亲是家庭的领导者和权威,子女通常不能违背他的意志。在社会上层,男子通常晚婚,一般在三十几岁结婚。所以,他们的青年期加长。在结婚之前,青年男子在家庭中处于父亲的权威之下,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具有自主权。男子在结婚后,父亲也会迫使他和其他兄弟一起住在大家庭中。这样就形成了由有共同血缘关系的父母和已婚子女或已婚兄弟姐妹的多个核心家庭组成的家庭形式。此外,意大利人之所以维持大家庭形式的存在,还与他们对荣耀的注重有关。特别是社会上层,对荣誉的崇尚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生活准则。对于家庭成员来讲,维护家庭荣耀是他们的重要职责,而扩大家庭规模是维护家庭荣耀和地位的重要内容。例如,在阿尔贝蒂的《论家庭》中,人物之一贾诺佐谈道:“我要让大家同住一个屋檐下,同烤一堆火,同吃一桌饭。”[4]198文中还提到,父亲们也不希望与子女分开过,因为,“分家以后,家庭的规模和年轻人的数量不仅减少,而且这个家庭的威信和它的重要性及地位都将下降,以至于家庭多年积累起来的名声和荣耀也随之丧失。”[3]86和阿尔贝蒂一样,其他学者也强调这种大家庭形式存在的重要性。费奇诺谈到,“父亲与儿子同住在一起的这种家庭共同体”是“美好和正直生活”的先决条件。[3]86同一时期的作家马代奥·帕尔米利则从利于家庭成员团结、一致排外的角度倡导这种家庭结构。他在《论民生》中指出,由父系亲属联合起来的家庭在反对敌人的家庭时提供帮助。[3]86综合以上分析可见,该时期大家庭形式的存在是由多种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不过,这种大家庭模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自身生活的需要,单对夫妻通常在具备了独立支撑门户的经济能力之后,从大家庭中分离出来,核心式家庭有所发展。这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父亲去世和家庭财产得到分配之后,大家庭共同体通常会解体,而形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小家庭。例如,作为长子的佛罗伦萨人尼科利尼拿到了父亲财产中他所应得的一份,在父亲死后不到一年的时间独立门户,他的两个弟弟也在这之后不久分家独过。[3]86二是婚姻也给了夫妇很大的独立性和自主权。根据威尼斯1589-1607年20 000户家庭人员的居住情况来看,大约有超过12 662对夫妇住在自己家中,很少住在父母、兄弟姐妹和雇主家。[5]5这说明,婚姻在很大程度上给予了夫妇经济上的独立和身体上的自主,他们在具备了一定的经济条件之后,通常从大家庭中脱离出来而组建起新的家庭。根据佛罗伦萨1427年地籍册的登记内容来看,此时的核心家庭已占家庭总数的60%;在1545年的帕尔马,这一比例是65%;在1545年的维罗纳,比例是74%;在1576年的米兰,比例是63%。[6]90这样,小型化核心家庭取代一家多户的扩大家庭就成为文艺复兴时期及以后家庭发展的主要趋势。
二
在家庭形式逐渐有所变化的过程中,家庭生活愈来愈得到人们的重视。这与中世纪时期有所不同。在封建采邑制度下,背负责任和义务的封臣为领主作战。商人外出忙于生计。过着游侠生活的骑士则从一个宫廷游荡到另一个宫廷,他们通常不结婚,即使结婚的骑士也会向妻子以外的女人表示敬意和爱意。因此,对于他们来说,“家庭只是贵族和商人旅途中补充行囊和豢养后代的大本营”。[7]274所以,人们并不太注重家庭生活。到了文艺复兴时期,随着社会的逐渐世俗化,这一情况有所改变。
文艺复兴时期,从基督教所倡导的禁欲主义中逐渐走出的意大利人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放在家庭上。人文主义学者倡导人们积极投入到世俗生活中。科卢乔·萨卢塔蒂谈道:“当你生活在尘世中的时候,你的心就可以进入天国。关心、爱护你的家庭、孩子、亲戚、朋友,以及包容一切的祖国,并为他们效劳吧!这样做,你的心就不可能不升入天堂,并为上帝所喜爱。”[8]27家庭生活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所占比例增加。学者莫尔顿·亨特对这个时期贵族和商人的生活有这样的描述:“贵族绅士们花费在无聊的争斗中的时间少了,在城市里和华丽的宫廷里消闲的时间多了;商人们可以通过信件和银行支票办理业务,不需要亲自出马就能确保货物按时交货。这样,他们都有更多的时间在家里或者家附近消闲。”[7]274其中,对家庭住宅的注重反映了人们对家庭以及家庭生活认识的这种变化。
首先,在家庭住宅设计上。在中世纪,人们的住宅非常简单,生活和劳作的地方没有严格的区分。当时,无论贵族还是平民的住宅都环绕以酒窖、粮仓、货棚、马厩、猪圈等经营性建筑。只不过数量与大小以土地的重要性和人们的富有程度而各有不同。大厅多是人们工作、待客、做饭、吃饭和睡觉的地方。[9]22-23到中世纪末期,这种情况有所改变。14世纪,人们开始注重住宅中私人空间的建设和设置。比如,威尼斯的贵族家庭重视房间的采光度,认为这有利于健康和精神舒畅以及净化空气。而且,人们有时为了选择建房的吉时还要观星相。[10]27而托斯卡纳城区的社会上层和富有阶层则把房屋建造得更加奢华且舒适和多用。房屋正面通常面向街道,装修极其华丽。人站在街道上就可以看到处在房屋正面的窗户和门廊以及包括有多种铁制品(拉环、提灯和吊钩)组成的装饰品。[1]160在这样的建筑里,有大厅、卧室、厨房、储存室等房间。在与父亲同住的兄弟共同体的家庭中,人们居住的空间被分成多个单独的房间,房间的个数随着房屋的扩建而增多。在乡村地区,一些富有的农民也开始扩大家庭内部个人使用的私人空间。
其次,在房间的布局上。随着房间数目的增多,房间的功能也多样化。在威尼斯,家庭中有不同的房间用于盛放物品和家庭成员居住:专门储存食物和谷物的储藏间、男女仆人的房间、兄弟姐妹的房间和夫妇的卧室。[10]27在《论家庭》中,人物之一贾诺佐提到了房间的不同功能:“阁楼是存放粮食的,酒和木料储存在地窖里,珍贵的银具、绫罗绸缎、首饰等财物收放在卧室里。”[4]228在这些房间中,卧室和女性的房间通常设在比较隐秘的地方。卧室通常是夫妇们享受欢乐时光和商量家事的地方,有时还会上锁。这说明,人们已开始意识到独处的必要。不过,随着人们对私人空间的注重,女性被完全搁置在家庭这一私人生活领域中。从房间布局上来看,人们往往把女性的房间设置得比较隐蔽。在16世纪威尼斯社会上层,父亲的寝室和书房通常位于最靠近进出口的地方,而妇女的房间位于离进出口最远且靠近花园和洗刷、储藏东西的地方。[11]54可以说,这种布局一方面为女性操持家务提供了便利,但更重要的是为了家庭的荣耀。把女性安排在较为隐蔽的地方,则可规避她们与外界接触的机会,避免发生有辱门风的事情。
再次,在家庭住宅的装饰上。人们比较注重家庭生活的舒适和情趣。在上层社会家庭的住宅中,有艺术工匠绘制的反映世俗生活的壁画。在达万萨提宫里的一个房间的墙上就绘有壁画《凯瑟泰兰·德·弗吉的故事》,它描绘的是13世纪法国一个骑士的浪漫爱情故事。[12]164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核心家庭的发展,表现这种家庭形象的装饰画也逐渐增多并开始出现在平常百姓家。很多作品以表现建立在性别基础上的劳动分工见长。男性往往手拿铁锹或书本,而女性则是忙于家务或照顾孩子,绕于她们周围的是针线筐、手工纺纱杆、婴儿的襁褓或摇篮等。朱利奥·博纳索尼模仿雕刻家奎尔奇亚的作品制作的《亚当和夏娃与他们的孩子该隐和亚伯》中,亚当在掘地,夏娃手拿卷线杆在缠线,孩子该隐和亚伯在夏娃膝下嬉戏。[13]289艺术工匠们通过这一宗教形象意在向人们传达,家庭不仅是一种自然机制,是上天注定的、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社会秩序原则,而且,更重要的是,建立在性别基础上的劳动分工是这一秩序原则的重要内容。其中,男性处在主导地位,其责任在于养家、指导妻子和儿女。女性则处于从属地位,主要是操持家务、养育孩子并听从丈夫的教导。神学家罗伯托·贝拉尔米诺1614年《守圣日》的雕版画进一步表达了这一思想。在这幅画中,一位工匠家庭的父亲正为围坐在身旁的妻儿朗读《圣经》。[13]291这些反映男性和女性承担的不同社会角色的绘画作品,一方面是当时社会生活的实际反映,另一方面又进一步加强了人们思想观念中以性别为基础的劳动分工意识。其中,我们所要注意的是,对于女性而言,随着工商业和核心家庭的发展,她们归属于家庭的角色也日益得到强化。这个问题将在下文中叙述。
以上三个方面说明,意大利人愈来愈注重家庭住宅的安排和设计,按照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来安排和享受家庭生活,家庭生活气息亦逐渐浓厚。著名文艺复兴史学家雅各布·布克哈特在谈论这个时期意大利的家政状况时指出,文艺复兴的精神第一次把秩序带到家庭生活里,无论是在家政安排还是在家庭建筑风格方面都把它看作一种特意设计的产物。[14]394人们对家庭生活和私人空间的注重在很大程度表明,此时意大利人对自我开始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他们的自我主体意识逐渐萌发。另外,我们从中也透视到了该时期人的性别观念。因为,人们对私人独处空间重视的同时,却把女性进一步边缘化,把她们搁置在私人生活领域之中。下文所要论述的当时的家庭分工状况和特征,进一步表明了这一点。
三
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以人文主义者为代表的男性学者在复兴古典文化的同时,也复兴了将男女分别置于公共和私人生活领域的古代社会实践。
古典时期的雅典被称为“男性公民的俱乐部”,公民妇女被束缚于家庭之中,在城邦生活中没有任何经济和政治权力。根据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①根据哈贝马斯的理论,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指一个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市民们假定可以在这个空间中自由言论,不受国家的干涉。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空间是一个讲坛,市民在这里可以就他们的公共事务进行协商,进而引起一种话语相互作用的场所。他把这种公共领域的概念追溯到了古希腊。他认为,在古希腊城邦里,自由民所共有的公共领域和每个人所特有的私人领域之间泾渭分明。,没有公民权的妇女属于私人生活领域。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佛罗伦萨、威尼斯等城市国家政治上的家长式统治意味着男性不仅垄断了国家权力,而且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都处于中心地位。科卢乔·萨卢塔蒂虽然鼓励人们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但他明确指出积极生活的理想只针对男性,不包括女性。[15]88-89这里,萨卢塔蒂根据公民在社会中扮演的不同角色,而把女性归属在私人生活领域之内。因此,女性也只是在表面上具有公民权,并不能参加政治生活。此外,包括弗朗切斯科·达·巴尔贝里诺在内的很多人文主义者根据男女两性的活动范围和空间,指出了公共领域的含义。他们认为,除了大街、广场和教堂这些地方属于公共领域之外,凡是妻子被外人看得见的地方都属于公共领域,如庭院、门口、窗户和阳台。[16]22这里,女性活动的范围则成为男性划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标准。由此,家庭基本上就是妇女活动的主要场所,它之外的诸多场所如大街和露天广场等则属于男性。不过,无论以何种标准来划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女性总是处于家庭这一私人生活领域之中。
男性和女性分属于不同的空间,也就意味着他们承担着不同的责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增加,建立在性别基础上的劳动分工形式在工商业者阶层中体现得尤为突出。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男性在外挣得家庭生活之需,女性则是在家中管理丈夫在外积累的财富并抚育孩子。阿尔贝蒂在《论家庭》中借人物雷奥那多之口说:“既然女人因看守孩子和管理家产,她就不适合外出置理所需之物”。[4]102另一人物贾诺佐进一步明确了家庭中男女的分工形式,他说道:“我认为应该分工做事,我负责在外面与人交往、挣钱和采购,家里其他不太重要的事情让我的女人来管理。”[4]226掌管家务还包括监督仆人的工作。贾诺佐在教导妻子如何管理家政的时候,给予妻子很多管理仆人的原则和方法。他说:“亲爱的妻子,你要把确保家庭井井有条、无人偷懒事当作自己的职责。你要按每个人的能力分配任务。当你看到忠诚尽责的行为,就要给他以重任。然后你要经常察看每人的工作,以便让干得出色的人知道你是了解他的贡献的。”[4]240商人之妻不仅要管理家中所有事务,而且还要全心守护丈夫在外积累的财富。
随着商业活动的开展以及财富的逐渐增多,妇女的这种职责对维护家庭的秩序和稳定是必不可少的,但这也往往使她们的活动范围局限在家庭领域,被紧紧地固着在家庭劳动上。同时,一些学者极力渲染女性守护家庭的职责,这就进一步强化了她们归属于家庭的角色。15世纪威尼斯人文主义者埃尔莫拉奥·巴尔巴罗谈到,妻子管理着家庭用品、仆人以及孩子的教育。作为家庭的女王,她细心谨慎地照顾和分配丈夫让她管理的任何东西……并且使之发展和提高,这是她的责任。[1]209锡耶纳传教士圣伯尔纳迪诺1424年在佛罗伦萨布道时,同样肯定了商人之妻在抚育孩子、照管家庭及财物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他说道:“养育孩子的责任完全落在妻子的身上。……而且,我告诉你,妻子还是你财产的照顾者和监管人。……有时,照管挣得的钱财同去挣这些钱财同样重要。如果你去挣钱,但没有人替你保管,这个家仍会支离破碎。没有妻子,你的钱财将会消耗殆尽。”[17]182
不过,无论经济形式发生怎样的变化,纺织是所有社会阶层妇女必干的家务劳动。在传统上纺织已被定为专属于女性的工作,很多时候成为女性一生的任务。绣花在中世纪时期是男女都可从事的手艺,而在文艺复兴时期它不仅成为专属于女性的技能,人们更重视这一技能在培养女性的品性方面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威斯纳在《历史中的性别》中指出,中产阶级和上层阶级的女孩学习绣花,不仅因为绣花的衣饰和家用物品成了阶级地位的标志,还因为绣花被看成是培养最受崇敬的女性品质的最好方式:顺从、贞淑、细心、恋家。[18]239那个时期的人文主义者弗朗切斯科·达·巴尔贝里诺就曾指出,骑士或律师的女儿应从母亲那里学习怎样“制作小钱包,缝纫或纺纱”,这样才能避免她们陷入无聊的时光之中。而劳动阶层的女儿也应该清楚地知道如何“缝制衣服和纺纱,做一手好菜,像忠诚的仆人一样把所有的精力放在照顾家庭上”。[19]58-59女性所要掌握的这些技能基本上都是为她们在家庭中如何承担起妻子和母亲的角色做准备的。这进一步说明,对于社会各个阶层的妇女来说,家庭是她们一生主要的生活舞台。
综上所述,在向近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意大利地区家庭的发展具有过渡性特征。一方面它留有传统社会与父亲同住的兄弟共同体的大家庭形式,另一方面,在多种社会因素的作用下大家庭逐渐向核心式家庭转变。与中世纪相比,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人更注重家庭生活,在住宅设计和生活方面投注的精力增大。不过,随着社会经济和核心家庭的发展,人们这种对私人空间的注重以及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明确划分,进一步加强了建立在性别基础上的劳动分工形式。尤其对于妇女来说,家庭是她们的主要活动范围,家务劳动和生儿育女则是她们的主要任务。
[1]Georges Duby.A History of Private Life Vol.II:Revelations of the Medieval World[M].Massachusetts and London: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8.
[2]安德烈·比尔基埃,克里斯蒂亚娜·克拉比什-朱伯尔,玛尔蒂娜·雪伽兰,等.家庭史:第一卷——遥远的世界古老的世界(下册)[M].袁树仁,姚静,肖桂,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
[3]James S Grubb.Provincial Families of the Renaissance:Pri⁃vate and Public Life in the Veneto[M].Baltimore and London: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6.
[4]阿尔贝蒂.论家庭[M].梁禾,译.西安:西安出版社,1998.
[5]Monica Chojnacka.Working Women of Early Mordern Venice[M].Baltimore and London: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2001.
[6]John M Najemy.Italy in the Age of the Renaissance 1300-1550[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
[7]莫尔顿·亨特.情爱自然史[M].赵跃,李建光,译.北京:作家出版社,1988.
[8]加林.意大利人文主义[M].李玉成,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
[9]热纳维埃夫·多古尔.中世纪的生活[M].冯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10]Margaret L King.Humanism,Venice and Women:Essays on the Italian Renaissance[M].Burlington:Ashgate,2005.
[11]Palola Malpezzi Price.Moderata Fonte:Women and Life in Sixteenth-Century Venice[M].Cranbury:Associated University Presses,2003.
[12]约翰·T·帕雷提,加里·M·拉德克.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M].朱璇,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13]Letizia Panizza.Women in Italian Renaissance Culture and Society[M].Oxford:Europe Humanities Research Centre University of Oxford,2000.
[14]雅各布·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M].何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15]G Kohl,G Witt.The Earthly Republic:Italian Humanists on Government and Society[M].Philadelphi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1981.
[16]Catherine King.Renaissance Women Patrons:Wives and Widows in Italy c.1300-1550[M].Manchester and New York: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1998.
[17]Daniel Bornstein,Roberto Rusconl.Women and Religion in Medieval and Renaissance Italy[M].Chicago and London: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6.
[18]梅里·E.威斯纳-汉克斯.历史中的性别[M].何开松,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3.
[19]Barbara A Hanawalt.Women and Work in Preindustrial Europe[M].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