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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吉登斯对马克思“资本主义形成史”理论的分析

2010-08-15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0年5期
关键词:吉登斯农奴资本主义

唐 瑭

(皖南医学院 社科部,安徽 芜湖 241002)

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形成,始终是与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解和批判相关联。而全景式地正确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历史形成及其思想史的重现逻辑,则是这种科学认识的前提。在20世纪中后期的西方社会科学研究的舞台上,从资本主义形成史的角度阐释资本主义的本质与特征,吉登斯不仅是最早的思想家,也是最有成果的学者之一。早在1971年,吉登斯就发表了《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他返本溯源,从西方经典作家对现代性道路的阐释出发,探索现代性的秘密,其中对马恩资本主义理论的分析,进一步深化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意义。

在国内学界,虽然有关吉登斯现代性思想的论述已蔚为大观,成绩斐然,但是很少从吉登斯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异同出发,更没有从资本主义形成史的角度探究二者区别。吉登斯一直把马克思的思想作为自己理论探索的基础性思想源泉,他完成的社会理论三部曲“所关注的均是历史唯物主义与当代世界的关联”[1]。

近来,国内学界尤其南京大学团队以《资本主义理解史》六卷本的形式全景式地解读了“资本主义”。吉登斯也试图从历史唯物主义中找到资本主义形成史的理论源泉,相较来说,吉登斯的解读还是片段化的,主要集中于《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历史唯物主义”一章。本文就从这一章出发,看看吉登斯是如何从原始公社、资本主义农业发展史的角度探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以及这种探索是如何利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资源的?而这种解读与历史唯物主义本身的理论分歧又在哪里?

吉登斯认为马克思的早期著作由于只是使用来自欧洲的历史材料,因此只描述了一条从部落社会向古代社会发展的单一线索。马克思后期开始从人类学的角度把视野伸出了西欧社会,开始对多样性的社会形态进行考察。在马克思看来,东方由于个体没有成为土地的所有者,成员依靠着宗族维系着社会共同体内部循环,因此这种社会形态的主要社会发展动力来自于强大的中央集权政府。而罗马帝国的历史变迁则是另一番情景,因为人口的增长给罗马帝国土地扩张带来了压力,土地的稀缺使很多平民接受贵族的高利贷,但这并没有解决平民的经济问题,受帝国的兵役制度等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原本耕种自己土地的自由平民不得不破产,他们同他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逐渐分离。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分离“不仅蕴含着大地产形成的过程,而且还蕴含着大货币资本形成的过程。于是,有那么一天就一方面出现了除自己的劳动力外一切都被剥夺的自由人,另一方面为了利用这种劳动,又出现了占有所创造出的全部财富的人。”[2]但是,罗马帝国大量平民被剥夺生产资料后并没有变成雇佣工人,却成了无所事事的游民,一种以奴隶制为基础的体制建立起来,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却无从发展。

吉登斯在此特意引用了马克思的一段话:“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3]“罗马贵族的高利贷把罗马的平民,小农彻底毁灭,这种剥削形式也就到了末日,纯粹的奴隶经济就取代了小农经济。”[3]高利贷把罗马帝国推向了历史的边缘,它使富裕地主破产,小生产者倾家荡产,使社会集聚了大量货币,但是小农经济并没有发展成资本主义经济,反而被奴隶经济取代。

相似的历史条件却产生了不同的历史走向,社会形态变迁的背后到底是何种动力在推动历史的发展?马克思认为历史的变迁主要是“取决于历史的发展阶段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情况。”[4]罗马帝国时期高利贷者占有了全部的剩余价值,他们不仅榨取了贫苦的小生产者,同时也把富裕大地主拖向了破产的边缘,他们不仅榨取了借贷者的剩余劳动,还“逐渐取得了对后者的劳动条件本身的所有权,即土地、房屋等等的所有权,”[4]这些似乎构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的实证性要素,但实证性要素并不等同于历史矛盾,更不能规定历史前进的方向。那些发放高利贷的暴发户在积聚了货币资本后,满足的是自己贪婪奢侈的生活,拼命地消费,而不是融资再生产。

虽然积聚了很多货币,但高利贷者并没有将货币转化到再生产中,没有转化生成进一步发展的资本,劳动者因为高额的借贷反而从平民身份转向了奴隶,更无从参与再生产的分工合作。“高利贷资本有资本的剥削方式,但没有资本的生产方式。”[4]高利贷像罗马帝国的寄生虫一样,一步步地把这个帝国拖向衰亡的边缘,却没有让货币转化成资本与劳动相对立,这就决定了这种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歧。

罗马帝国时期的借贷主是很富有的,但是缺了同演一台戏的“劳动者”,“资本主义”这台大戏也就无从演绎,而主导这台戏的“总导演”即隐藏于历史背后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更无法出场。

罗马帝国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决定了罗马帝国历史走向,决定了历史境遇下的劳动和货币的相互博弈。吉登斯更多地是从历史现象层面思考资本主义的形成,从实证推演的角度演绎历史,从历史的多元现象中分析历史,这正是吉登斯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歧所在,而吉登斯也把这种分析模式带到对马克思史前社会理论的研究中。

吉登斯在讨论完罗马帝国与资本主义发展相似因素后,更希望能在马恩著作中找到一条资本主义发展史的线索。

吉登斯特意引述马克思的一段话,“在整个西欧封建时期,蛮族(日尔曼式的)古老的社会组织的基础仍然保留着,具体表现在地方层次上存在的财产公有制中。这种基础是‘整个中世纪时期,成了人民自由和人民生活的惟一中心’”[3]。

为什么马克思强调财产公有制是人民自由和人民生活的惟一中心呢?在马克思晚年给俄国革命家维·伊·查苏利奇的回信中,马克思一方面回答了俄国公社能否跨越“卡夫丁”大峡谷的问题,另一方面探讨了原始公社所蕴涵的资本主义发展的可能因素。马克思论述道:“农业公社的构成形式只能是下面两种情况之一:或者是它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战胜集体所有制因素,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2]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二者处于不同的平衡关系。在史前社会,当时的农奴尽管要将一小部分产出以实物地租的形式交给地主,但是他们是他自己的所有者,他还能为自己及其家庭的需要而生产。正是在这种产权关系背景下,农奴主对草根社会阶层既有强制性的一面,也有保护性的一面。不过,在具体的历史变迁中,这种生产关系又是如何影响欧洲资本主义发展进程的呢?

到了12世纪,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经济恢复、人口增长,欧洲逐渐出现了人多地少的局面,劳动力价值下降,粮食和土地价值增高,因此货币流通扩大,经济呈现出商业化、多元化的局面。农民或农奴也乐于走出土地,走出劳役关系,在更广阔的的天地里获得经济自由,农奴主因为劳动力的贬值也乐意接受货币地租,“在英国,到14世纪结束时,农奴制实际上已经完全消失了。不论他们的封建身份是什么,在那个国家,广大的劳动人口从那个时期开始已成为自由的农业经营者。”[3]这种身份变化实际上引出了一个问题,新形势下,社会发展将在生产关系层面上进行何种意义上的变革?新的生产关系在中世纪的土壤里该如何获得新生?

制度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在他的《西方世界的崛起:新经济史》中指出,在封建领主制中,农奴或者农民也拥有一些重要的“传统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土地的使用权以及现代陪审制度萌芽的陪审仲裁的权利,由于有这些保障基层权利的习惯法,领主很难剥夺农奴的土地使用权。正是这套习惯法和传统权利保护,为农民或者农奴与领主之间的讨价还价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也为农奴摆脱人身束缚、获得更大的经济自由创造了条件。[5]

“在英国农村,在农奴劳动废止以后,出现了在土地所有者的领地上从事耕作的租佃者。那就是自由民。”[6]到17世纪,英格兰的佃户中有1/4有所谓的“永久产业(freehold)”,他们安稳地获得了土地的实际所有权。

英国的情况如此,其他国家又是怎样的呢?这也是吉登斯想要弄清的问题,他注意到了“在欧洲不同地方,农奴制的命运也相异迥然,某些地方的农奴制实际上还经历了‘复兴’的时期。”[3]15世纪,东欧某些地方就掀起了“第二次农奴制”的浪潮。农奴制的恢复严重影响了中东欧的社会发展,“农奴制的普遍恢复是妨碍十七和十八世纪德国工业发展的一个原因……在英国这里,工业向没有行会组织的农村迁移。在德国,这种作法因为农民和从事农业的小市镇居民变为农奴而受到阻碍。”[7]

吉登斯在恩格斯1882年12月致马克思的信中读出了问题,但随即就跳过去了,也不知道是他的忽略,还是他自身历史知识的缺乏,他没有深究恩格斯一百多年前提出的问题。为什么东欧社会又会掀起一场“农奴制”浪潮,熟悉欧洲历史的人就会发现当时的欧洲出现了一场席卷整个欧洲的黑死病,这场黑死病对欧洲社会经济格局又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14世纪中期,黑死病席卷了整个欧洲,人口锐减了一半,欧洲社会又重新回到了人少地多的状态。黑死病给欧洲留下的创伤是劳力的缺失,欧洲的地理位置和当时的海运决定了它无法从外洲移民,但是欧洲的黑死病却为节省人力的技术和制度的发展、人力成本的提高创造了可能性条件。

一场黑死病让东西欧走向了不同的发展路径,这其中,社会结构及其传统习惯法起了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Robert Brenner在他的《前工业时代欧洲的农业阶级结构和经济发展》中指出,黑死病后,欧洲的生态决定了人力资源的稀缺和珍贵。但是,东西欧面对同一问题,因为各自的社会结构和政治传统的不同,作出了不同的回应。西欧特别是英格兰,草根的小民百姓比较成功地利用了这一机会,巩固了自己在习惯法中所拥有的传统权利,在经济上大受其益,最终使这些地区走向现代化。在东欧,贵族利用手中的权力加强对农奴的控制,压低他们的劳力价值,进而维持了落后的生产方式,最后只能靠向西欧先进地区出口廉价的粮食来获取利润。[5]

东欧落后主要是其社会政治结构决定的。东欧缺乏像西欧那样的基层草根维权力量,在人口锐减的条件下,领主把农奴更加紧紧地绑靠在自己的庄园里,他们利用自己本身的权威压制农奴,削减劳动力成本,提高自己产品的市场优势。与之相对应的西欧,在黑死病后,地广人稀,人力成本迅速提高,市场上的实际工价比黑死病前上涨了三倍,而原本已经根植西欧的习惯法又保证了领主和农奴间可以讨价还价,领主解除了与农奴的封建义务,把土地以非常便宜的地租永久性地出租给农奴,这样农奴就获得了土地使用权,成了自由经营者。不过,这又导致了另外一个问题,黑死病后,西欧人手稀缺,本地的农业生产不能够满足本地农业消费的需要。正在西欧社会就要出现粮荒的时候,东欧以其廉价的粮价弥补西欧农业市场缺口,并解放了西欧农民。在东欧庄园,领主强迫农奴劳动,压制农奴劳力成本,加大粮食产品的竞争力,很快,东欧的农产品在欧洲赢得了巨大市场,整个十六世纪,阿姆斯特丹港口进口的黑麦百分之八十来自于东欧,这种廉价粮食大大降低了西欧工业化过程中供养非农业人口的成本,成全了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但是,这也给东欧的可持续性发展带来了障碍,廉价劳动力使东欧丧失了技术创新的动力,而且,领主庄园制捆住了农奴,农奴无法获得自己的剩余价值,更无法形成具有一定力量的消费群体,东欧社会的“内需”无法拉动,东欧社会也因此无从发展自己的资本主义市场。

东西欧现代化路径的分途,从一场黑死病来谈似乎很难说服人。但它引发的思考却不仅仅局限于黑死病本身,对于革命,真正触发它的不是少数人的意志,而是经济结构的变革。资本主义的形成最终要看资本生产方式能否形成,促成资本生产方式形成的因素,除了本身的货币积累、经济的发展及生产力的提高,更重要的是生产关系的变革,而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平衡与冲突又与政治、法律制度息息相关,习惯法与本地风俗影响着产权制度的确立。

东西欧道路的差别恰恰说明了西欧中世纪自身的权利传统对资本主义的形成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说,能够保持这些中世纪权利传统的社会,要比彻底抛弃了这些传统的社会更具有“现代性”,而这一点对后发展国家的发展还是有很多启示意义。

吉登斯进一步解读:“马克思将资本主义时期的生产组织形式划分为两大主要阶段。在第一阶段,工厂手工业处于支配地位。”[3]这种生产方式主要盛行于17世纪至18世纪末的英国。“但是,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并没有引起根本的改变。”马克思强调:“工场手工业只涉及国民生产的很小一部分,它一直以城市手工业和农村家庭副业作为广阔的背景。”[8]工场手工业的真正发展“并不是发生于由行会制度所控制的手工业中,而是产生于马克思所说的作为‘农村副业’的纺纱和织布行业,这些行业几乎不需要什么技术训练。”[3],为什么这种工场手工业又能在农村得到发展?马克思指出:“主要原因在于,英国在不同的时代,有时以谷物业为主,有时以畜牧业为主,因而农民的生产范围也跟着变化。”[8]为什么英国的生产方式易于变更,实际上,还得回到英国经济史,15世纪的英国,因为黑死病后,工价高、粮价低,劳动密集性的农业生产无法进行,而放牧需要很少的劳动力,而所产的羊毛市场价值高,农地就改造成了牧场,后来,粮价上升,牧场又改回耕地,而这种产业的变更恰恰是在市场经济的法治程序下进行,同时保证了底层农民的土地使用权。通过对西欧经济史的梳理,我们突然发现这种土地的变更历史在我们传统教科书里是以“圈地运动”来表述的,在传统教科书里,资本主义形成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剥夺农民土地,为资本的发展提供劳动力和土地条件。在资本主义形成的过程中,的确出现过急风骤雨般地圈地,但是如果仔细解读西欧经济史和马克思《资本论》中对佃户阶层的研究,就会发现资本主义农业发展的初期更多是以经济交易的方式自愿完成的。在马克思眼中,“圈地运动”是不断反复的,而不是一刀切。正如《资本论》第四卷所阐述的,英国农村出现的自由民有1/4有所谓的“永久产业(freehold)”,这些佃农安稳地获得了土地的实际所有权。正是在资本赢利的推动下,这个阶层反复试验先进的耕种方法,推动当时的“农业革命”,促进资本主义农业的发展,也形成了所谓的“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阶级,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就这样渐渐发展起来了。而农业部门的首先发展,不仅为社会提供了充裕的粮食从而使得大量工业人口的生存成为可能,而且导致人力和资金最终大规模的转移到工业部门,从而推动着整个国家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通过对资本主义农业发展史的梳理,吉登斯以马克思文本为中介,为我们拂去了很多遮蔽历史问题的尘埃,把历史问题重置于栩栩如生的历史场景中,在历史的深处激活了我们对历史真理的探索。

正是对经济史的重绘,让我们从历史发生学的视角理解了马克思资本主义批判理论。资本主义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具有自己特殊的规定性,并内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中: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市场扩大,万物商品化,资本与劳动对立,资本成为统治一切的力量,整个世界都被纳入到资本的运转之中。

资本主义发展史也不是平铺直叙的资本发展史,而是资本推动不断涌动的矛盾不断扬弃自身的历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并没有完全抛弃旧有生产关系的合理内核,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决定了历史发展的复杂性。因此资本主义的形成绝不是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简单决裂,而是一种扬弃和发展。

马克思从哲学的高度把握人类社会历史的真实面貌,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阐明了资本主义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的地位和作用。马克思还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方法论基础,着重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剖析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秘密,在《资本论》一书中进一步深化了生产方式理论,从而科学论证了《共产党宣言》中所提出的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伟大论断。时至今日,历史唯物主义依然具有无可比拟的当代价值,对于分析当代资本主义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因此,吉登斯曾多次强调,他对资本主义现实社会的认识和理解,是基于对深刻影响了当代学术思想的几位重要学者的思想加以研究、总结、概括和提升,同时又密切联系现代性社会现实状况的结果。而在吉登斯看来影响当代学术思想的几位重要学者主要包括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等人,其中马克思不仅排在第一位,而且是理解和研究其他几位学者思想的基础。所以20世纪90年代,苏东剧变后,吉登斯接受采访时,仍然表示,马克思虽然不再时髦,但他仍看重马克思。

所以,吉登斯非常希望从历史唯物主义中探寻资本主义形成史的逻辑。在他看来,一般的历史理论存在着普遍化约论的倾向,即把丰富的社会的历史变迁化约为单一的历史动力论,而这一点,马克思也不例外,“社会学中最著名的理论传统,包括那些从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的著作引申出来的观点,在解释现代性的性质时都倾向于注意某种单一的驾驭社会变革的动力。”[9]马克思的历史变迁观是用生产方式理论阐释的。在吉登斯看来,用单一的生产方式理论去考量罗马帝国历史的变迁以及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不全面。

吉登斯能够联系丰富的社会历史来理解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梳理资本主义形成史是值得肯定的,不过他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简约化了,认为马克思主义把一切历史统统还原成“生产方式”,而一旦从生产方式出发,就会演绎出经济决定论,这种解读深层次的原因还是与吉登斯对马克思“生产方式”的理论定位有误以及对现代性困境下突围路径多元化的盲目崇拜有关。

马克思的“生产方式”理论是对人类社会历史的矛盾进行深度抽象认知的结果,因此它必然对应的是人类历史矛盾。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真正价值绝对不是抽象的教化与反思,而是在历史中展现的历史方法。人类历史不是一堆消极的材料,抽象的历史理念是在具体的历史运动中展开,在历史环节中不断厮杀。但历史的理念又如何扬弃它的抽象形式性,这就是历史过程展开后的历史路径。

“生产方式”理论是客观的历史矛盾的概括总结,但这种“历史”方法却无法回答:为什么历史是怎样的,现实就一定是怎样的?“历史”是具体的、一定的、历史的,“生产方式”理论内蕴于具体的历史境遇中。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里那段精彩的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10]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吉登斯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对待历史是两种不同的思路。吉登斯看到了社会道路发展的多样性,他也摒弃概念框架堆砌的历史理论,更与“超历史”的历史理论公式划清了界限,从具体的一定的历史境遇中讨论历史;但是,他机械理解了马克思的“生产方式”理论,更把历史变迁的动力凝固成实证性要素。在他眼里,历史的演绎是实证性要素的机械推理,历史是要素间博弈地自我推动,历史的变迁是历史偶然性要素地堆砌。客观地说,吉登斯的思考也是有启发意义的,他是从具体的历史境遇中发现问题,在历史道路多样性中发现历史前进的多元动力,但是历史毕竟不是一个任意让人打扮的小姑娘,历史道路的多样性只是历史现象层面所呈现的。

从历史现象层面看,我们似乎能得出:“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但是在马克思眼中,历史是一定历史境遇中历史矛盾的扬弃,“相似的事变”如果看作永恒性的实证要素,就会把历史看作要素地机械决定,历史就会呈现非历史的特征。其实任何要素绝对不是孤立、静止的,它一定内涵于历史发生的矛盾中,正是具体历史境遇下的劳动和货币的博弈才塑造了历史矛盾的特殊性,而这种具体的历史矛盾正是具体历史境遇下的生产方式矛盾的凸显。“生产方式”理论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走出憎恶的抽象王国的现实路径,如果,一味地抽象教条理解,就会与历史真理擦肩而过。

[1]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M].胡宗泽,赵力涛,王铭铭,译.北京:三联书店,1998.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3]安东尼·吉登斯.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M].郭忠华,潘华凌,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5]薛涌.市场经济的历史面向[J].社会学家茶座,2008(3):43-53.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M].田禾,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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