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歌在魏晋时期的演变
2010-08-15方静
方 静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挽歌在魏晋时期的演变
方 静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挽歌通常是作为死者送葬的歌曲使用,表达生者对于死者的怀念与哀悼之情。但挽歌体制的形成经过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到东汉时,出现“以挽歌为乐”的现象,尤其是到魏晋六朝时期怪异而复杂现象越来越多。魏晋时期正处于起承转合的重要阶段,出现新的衍变,这与玄学、佛学的兴盛、魏晋文人风尚等有着莫大的关系。
挽歌;抒情;自挽;演变
一、挽歌的起源
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对于死亡特别重视,丧葬仪式是礼仪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古代丧葬礼制是一套繁复的礼俗,有关资料记录了汉代有关沐浴饭含、衣衾缠尸、棺椁、发丧、受吊、送葬、从葬之物、葬期、坟墓、袝葬、赙赗、丧期、居丧之礼等部分的资料[1],虽没有对魏晋的丧葬的具体记录,但从文献及考古材料中对这一时期的整体概况,可考证魏晋时期的丧葬体制是“行汉俗无改”。[2]其中,挽歌送葬是一重要的形式。
关于挽歌送葬是始于何时,目前尚有争论。如果溯起源来,有人归为来自带有挽歌性质的先民歌谣。古有人民朴质,饥食鸟兽、渴饮雾露,死哀以白茅,投于中野。孝子不忍见父母为禽兽所食,故作弹以守之,绝鸟兽之害。故歌曰:“断竹、续竹、飞土、逐穴”之谓也。(《吴越春秋》)
《隋书·地理下》也记载着荆楚习俗:“始死,置尸馆舍,邻里少年,各持弓箭,绕尸而歌,以箭扣以弓之节。其歌词说平生乐事,以至终卒,大抵尔犹今之挽歌。”
而有些学者认为挽歌始于先秦,大致都是引用了《左传》与《庄子》的材料。《左传》鲁哀左十一年,吴子伐齐,“将哉,公孙复命其徒歌《虞殡》”。这边所提的《虞殡》应如杜预所注为送葬歌曲。《庄子》则载为:“绋讴所生,必于斥苦。”说挽歌产生于抬灵柩的人为整齐步调、均匀力气而发出的喊声。
《晋书·礼志》载:“新礼以为挽歌出于汉武帝役人之劳,歌声哀切,遂以为送终之礼。”也是如《庄子》所言挽歌起源于劳动号子。而《通典》的说法:“田横死,吏不敢哭,但随柩叙哀,后代相承以为挽歌。”
上述起源大致可归为两种,是先秦和汉代两种说法。其中来自先秦的说法可能会更恰当一些。在《诗经》时,就已有哀歌出现。虽然哀歌并不等同于挽歌,但从源头来算可以称之为挽联的雏形。如果说有始于汉时的观点,更确切地说应该是说“挽联”这个名称始于汉。大致到了汉武帝时期,挽歌音乐体制就正式形成了,而且还形成了《薤露》、《蒿里》两种不同的挽歌体系。在汉代,挽歌系乐府之一部。
二、挽歌的演变
整个魏晋时期都可称作是乱世,政权的更迭给百姓带来了重大的灾难。权力的争夺更使文人们噤若寒蝉,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对这动荡的政局带给文人的命运进行了论述。并把魏晋时期的文学创作归纳成一些共同的母题:生死主题、游仙主题、隐逸主题。这些主题往往以药和酒为母引发开来,药和酒遂与这个时期的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3]酒后挽歌虽然并不是始形成于魏晋时期,但最兴盛的时期大概可归在此时期。鲁迅先生曾就此写过《魏晋文章及风度与药及酒之关系》,阐述酒文化与魏晋文人、文学创作的紧密联系。酒后挽歌不是因为有人去世而产生哀痛之感,而是酒醉来寻乐或者麻木自己,这又与文学母题“生死主题”之间有千丝万缕的关联。如曹操“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感慨,江淹“自古皆有死,莫不饮恨吞声”的哀叹,当然也有阮籍边喝酒边行车到路的尽头时,突然放声大哭,呼道:“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的悲怆。这是颇有些借酒消愁的味道,但意义并不是仅限于此,但所归是借酒后挽歌来抒发自己的情感。此时,挽歌已经发生了变异,最初被用来送葬唱的实用功能已经慢慢会弱化了,成了一种文人用来抒情的文体或者表达一种对人生短暂的忧虑,表达“及时行乐”的感悟。这就是挽歌在魏晋时的演变。
这种酒后挽歌的形式遭到人们的疑虑,也同东汉时一模一样。有人认为这是一种不详的事件,也有人认为是名人隐士的特立独行。
酒后挽歌可说是“魏晋风流”一个侧面的表现,反映了魏晋时期文人的特殊心态与审美风尚的新变化。虽然说追求的“自然”与“真”在魏晋时期在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中并没有占据主导地位,但已可见其端倪,并为我们贡献文学史上重要的大诗人——陶渊明及以嵇康为代表的一批具有“名士风流”姿态的文人。
除了玄学,还有佛学的影响。杜牧有诗云:“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说的便是南朝时期佛教盛行的状况。除了帝王,文人与佛教之间也有些密切关系。像谢灵运、王羲之等名士就笃信佛理。佛教中关于真与空,关于心性的理念,关于境界的观念等等,都对文人的思想与文学创作有着深深的影响。《佛经四愿经》说:“谓有财产官爵俸禄,得之者喜,不得愁忧病。死至命尽,所有财物,官爵俸禄,故在世间,不随人魂神去,空为愁苦。……谓人有父母、兄弟、妻子、中外亲属、朋友知识,恩爱、荣乐,疾病至死命尽,复不能救我命,亦不能随我魂神去,空啼哭,送我到城外深冢间,以弃我去,各疾还归。”既然一切为空,还不如就此放任心性。
虽然没有魏晋文人自作文明佛学对自己创作及理念的影响,但并不妨碍我们猜测其中的可能性。
三、拟挽诗与自挽诗
有的古代文体学研究者疏理了一下六朝文人挽歌诗的演变过程。把其挽歌诗按类型大致可分三期:魏晋期抒情型的拟挽诗、南朝刘宋期过渡型的自挽式诗和赠献挽诗、北朝期实用型的赠献挽歌。[4]但认为,拟挽诗与自挽诗之间的区别并不是很大,便如大诗人陶渊明的《挽歌》是属于拟挽诗还是自挽诗,目前尚有争论。
其中陆机所作的挽歌数量颇丰。如其《挽歌辞》:“在昔良可悲,魂往一何戚。念我平生时,人道多拘役。”名为“念我平生时”中的自挽诗,但实上是为陆机本人不遇、恰逢乱世、悲愤的溢言之情。这种抒情方式为后来人所大力继承。
其中最为著名的是陶渊明的《拟挽歌辞》和《自祭文》等作品。
陶渊明《自祭文》与其自挽诗也是相表里的,这是一种真实的情怀。它不是矫饰的故作放达,也不是难以自拔的过度悲伤。它对于生命与生活怀有深深的热爱和眷恋,“乐天委分,以至百年。惟此百年,夫人爱之。”同时,对于死亡也相当通达,“余今斯化,可以无恨。”面对死亡回首平生,感到无憾无疚无恨。这是一种真实、诚挚、平和的感情,没有半点虚矫之心、游戏之态,这是陶渊明人格的反映,这也是后来许多作家所难达到的真率之境。[5]“亲戚或馀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其对待生死之大事的态度历来为人所称道,也是古人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回到当下,“挽歌”的变体是“挽联”。但挽联又回到了挽歌最初的实用功能上——表示对死者的哀悼。诚如前面的类型分期,在北朝时期挽歌又回归了。关于此点,可继续参见王宜缓《六朝文人挽歌诗的演变和定型》,认为挽歌本是一个实用性的诗歌题材,在六朝文人挽歌诗经历了脱离礼仪、又回归礼仪的演变过程。根据与葬礼的关系,该文认为北朝的赠献挽歌奠定了后代挽歌的基本模式。
[1]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3.
[2]韩国河.魏晋时期丧葬礼制的承传与创新[J].文史哲,1999(1).
[3]袁行霈.中国文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4]王宜缓.六朝文人挽歌诗的演变和定型[J].文学遗产,2000(5).
[5]吴承学.汉魏六朝挽歌考论[J].文学评论,2002(3).
责任编辑 胡号寰 E2mail:huhaohuan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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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8
方静(1987—),女,福建莆田人,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