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学与州县地方官的关系
——以清代四川义学为例
2010-08-15杨东升
杨东升
义学与州县地方官的关系
——以清代四川义学为例
杨东升
清统治阶级为加强对人民的思想控制,在四川地区大兴义学。负有亲民之责的州县地方官成为义学发展的主要推动者,而地方官个人素质、品行的高下及是否具有主宰一方的能力,是否具有以振兴教育事业为己任的责任心,都会影响到义学的兴衰。
清代;四川;义学;州县地方官
义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凡是无力就读的子弟,不管是儿童还是成人,也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只要是由官方或民间资助,为他们提供免费教育的形式,即为广义的义学;而狭义的义学,则指为贫穷童蒙子弟而设立的免费初等教育形式。
四川官方办理的义学在明代已有确切记载,“东乡向无社学,何所兴起。而有志课子者,又或以无资自废讵。惟蒙养弗端,至目不识字者有之,方甚悯焉。于是历阅邑内,惟医学舍宇广,已经修饬,议将厅事为义学,而以其旁舍仍存医学,规模择可模范者以司教事,令邑之力不能教者,悉群之于中。”[1]清代,在官方的大力倡导下,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使四川义学得以逐步发展起来。
一、义学对州县地方官治理的作用
清代,四川地区的义学从康熙年间开始一直到清未学制改革为止,其间虽然时兴时废,但一直没有中断,在道光年间和同治年间又两次大规模地兴设。除了四川地域宽广,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等客观因素外,其主要原因在于清政府作为由非汉族主政的中国封建统治王朝,在继承以往历代封建王朝治国经验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对这些经验进行损益,努力地按照儒家思想所设计的治国蓝图来构建一个庞大的封建帝国。宋代以来,程朱理学一直奉为官方哲学,在政治统治过程中强调文人政府,要求人们通过学习程朱理学,经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发展模式,最终达到“内圣外王”的理想人格。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清封建统治者在入关定鼎后,把孔孟儒家学说的尊崇推向了顶峰,更加重视教化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较之近代早期世界中的任何国家,中国更注重把‘教化’作为政治统治概念的根本。”[2]清统治者重视教化的作用,并把“教化”奉为治国的基本国策。学校作为社会教化的主要基地,尤为统治阶级所重视。“朝廷有教化而后草野有风俗。学校者,教化之所出也。”[3]作为当政一方的州县地方官而言,“兴养立教”则是各级州县地方官的职责,《清史稿·职官志》载:“知县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这样,为任一方的各级州县地方官对下代表着皇权,运用国家赋予的各种权力统治人民。教育的兴废关乎到民风民俗的“好”与“坏”,民风民俗的“好坏”又关系到治理的“易”与“难”。“民不可一日而不治,即不可一日而不教。朝廷设莅民之官,使其治而教之者,惟牧令而已矣。牧令无教,其民多不孝、不慈、不恭、不友,荡然弃礼蔑义,入于禽兽而不知。牧令有教,其民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秀颖者,处为纯儒,出为纯臣。”[4]因此,在督抚垂直领导下的州县地方官能否得到实缺,能否官运亨通,在于能否得到督抚的赏识,在于自己对一方治理的好坏,这使得他们都能较为积极地发展本地的教育事业。
但无论是官学还是书院,一般只设立在州县一级,而且招收的对象都有严格的限制,所以,为了扩大教化的普及面,必须把学校继续向州县以下的乡里推进,受教的对象从成人推向童蒙,从城市推向广大的乡里基层社会。地方州县官也认为,“夫风俗以人心为本,人心以学校先,学校之道以蒙养为急。”[5]“古者,郅治之盛衰,视学之兴废……愿教术之端自闾巷始,人才之成自童蒙始……第乡村僻壤,既少弦歌,蔀屋穷簷艰于负笈,遂使父兄无教,子弟不率耳。”[6]于是,为强化思想教化,稳定地方统治秩序,巩固清朝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以童蒙为主要教育对象的义学便逐步普及开来。
二、清代州县政治体制[7]对地方官置办义学的影响
清代地方州县政治体制的特色之一是督抚垂直领导下的主官负责制。州县地方官所负有职责是“大而钱谷、刑名、教养、风俗,小而建制、修举、科条庶务”[8],无不所管。所以即使地方官有心兴办义学,也因这些原因“心有余而力不足”。如:大足县署令宫鉴桂在《修义学序》中写道:“小学不讲,安翼大成?每欲重为脩葺,延师课蒙,置买田产以为经费。俾总角童稚,常得有所造就。而公务繁多,力有未遑。”[9]再如邻水县知县袁钟秀在《修建义学记》中写道:“但邻当凋残后,开垦入籍,有数省之民新著杂处,狱讼繁兴,居官者日鞅掌于簿书,亦且两袖清风,力难兼顾,爰有志焉,未遑及也。”[10]虽困难重重,但考虑到义学在一方治理中的重大作用,再加上上级命令的落实关系到自己的官运前程,地方官不得不解决这一问题。所以,清代四川官方出面组织的义学有相当一部分义是“奉抚宪札饬”,被动地兴设,这样会造成地方官在置办义学的过程中存在一哄而上的现象,使义学置办“易兴易废”。如:荣昌县义学于道光六年“奉札饬府州厅县增建义学”,在知县龙翔的带动下,全县共设立义学21所,后因脩脯不足,减掉4所。到道光二十七年(公元1847年),代理知县沈瑛将剩下的17所中除1所改为书院外,又裁掉12所,只剩4所,一直延续到清末。另外,地方官为讲求自已“治教”的形式政绩,在设立义学过程中往往会倾向于向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集中——缙绅、商民较多,造成重复建设,而真正需要设立义学的地方反倒未能设立。如蓬州在分析义学废弃的原因时首先指出了这种现象,“一曰设地不均。东路河舒场,南路利溪场,已有好善富绅捐设义学,再置乡学,则成赘疣,西路云龙寺大观山皆荒僻峻岭,贫儿不能裹粮从学。 ”[11]
清代中央政府为了避免地方官与地方势力相结合,抑制地方势力的膨胀,在地方官的作用上实行回避制度和异地为官制度,这样就造成地方州县官的任期比较短,而且升调频繁。平均任期为两年半,有时一年能换几任。如嘉庆六年(公元1801年)达州改为绥定府,到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知府一职“实授者七,摄者十七,代办者二;或十年,或九年,六年,或四、三年,或不及二年、一月交替,至今郡民罕有知其姓氏者。”[12]64年间,知府易人26次。其它州县也是这样一种情形。以荥经县为例,从康熙二年到光绪三十三年,地方志共记载历任县令79名,嘉庆十七年,共易人4次;道光元年易人5人次。这样居官犹如过客,既不能熟悉民风民情,准确把握地方情况,也不能尽心做好地方公事。王衍庆在《新修渠江书院记》中写道:“顧时,当教匪蹂躏之后,民力凋敝,军差未宁,无从措理,不得不视为缓图。迨烽烟既静,士民安堵。予又调补南充,其事遂寝洎。”[13]王衍庆于嘉庆壬戌(公元1802年)秋来渠县,书院事未定,于嘉庆十一年(公元1806年)又被调往南充,等再调回渠县时已是两年后的1808年。又如东乡县在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知县冯长发所建社学3处,“经营未就,陞任而去。”[14]
在这样的政治体制下,如何置办义学,置办到什么程度,一是要看当地的经济状况,二是要看当地的民风民俗,最重要的是看地方官掌控地方的能力。可以说,兴办义学的过程是对地方官综合素质考察的过程;义学的兴设情况实际也是衡量一个地方官能力、品行高低的试金石。
三、州县地方官的能力对义学发展的影响
在兴办义学的过程中,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地方官能够吸纳各种社会资源融入到义学中,而素质较低、责任心不强,但又谙熟“为官之道”的地方官会以种种借口,置义学于不顾。因为每建一所义学就意味着一次艰辛的筹资过程,一次苦口婆心的劝说。林丹云在《新设义学记》写道:“(丹云)初历仕版,即署开县,惟恐才力不逮要,不敢存五日京兆之心。窃思义学之设在于劝捐之道最难核实,尤难持久,如但责之一二人则独力难支,如责其之众人,则人心不一。有今年设而明年废者矣,有官在设而官去废者矣,有所为而为善之心不诚。凡民类然,官其奈之何哉?然则劝捐之道不可不思,所以核实持久之计,丹云因自捐钱二百千广延方正绅士百余人待以礼貌,嘱其劝捐多少听人自便,切勿强人所难,阅数月绅士复命,共劝捐钱七千一百余千,阅其细数,一人出钱百余千及二百余千者不过一二人;一人出钱数十千者二十余人,其余皆数千文或数百文,竟有一百余文者。余不禁莞尔笑曰:‘其此为乐输也,信矣。诸公办理甚善,官亦庶免比乐输之诮矣。’”[15]
作为为任一方的地方官,能否准确地把握当地的民风民情,能否根据本地的实际采取灵活多变的手段,也是本地义学能否兴起的关键因素。再看金堂县令徐璞玉的作法:“郡县设学有二,曰书院,曰义塾。城乡并建造就始广。故无书院则不能萃荟一邑之生童,而无义塾亦不能分校四野之子弟也。夫英才挺生原不限于方域,第恐穷乡僻壤窵远无师,贫儿无力奚从受学。关中李二曲先生少孤家贫,欲从里师受业,里师以其贫也拒,弗纳。其母教之句读,遂痛自刻万为世名儒。乃取昔人之愤发寒微者为观感录,如王心斋之崛起盐丁,朱光信之振迹樵?与夫,夏云峰之以农夫而思兴,周小泉之以戍卒而知奋,无不胪列其实。使后起者之观感,则知世无弃材,无人不可使之学,即无地不当设之教也。欲设之教在兴社学延师授徒开馆。各里一如古之家塾,党庠始为教思无穷耳。金邑义塾濂溪、和成等于书院,膏火奖赀出自田租,均有斋长经理其事,故诸生来肄业者众焉,其余分设乡场者,既无特立之学舍,而束脩无多,又不足以赡舌耕之家,故宿学之士率不屑就此聘,而藉此糊口者多不认真训迪,视为故事,此来学者所以寥寥也。今欲加增修仪约以五十金为率再添乡校数十处,使为师者有所资以为教,而为弟子者有所依,以为学则广作育而培人材,非特守土者之责,亦该绅粮所当倡率之义举也。但经费浩繁,务须大家筹画,或挪动公款杂项,或捐助私财己赀,或绝尝田之争端而特立家学,或节神会之浪费,以转训童蒙,总其规模一定可大可久。使金渊绣水闲,人文蔚起,用以答我国家作人造士之至意。余不敏,实厚望焉,此启。 ”[16]
从以上这两则事例中可以看出,林丹云在倡办义学过程中,可能是由于刚入仕为官,经验不大丰富,对地方的民风民俗不够熟悉,仅通过地方乡绅来募集现金,并且发动“百余人”奔赴各乡场去募资,规模可谓不小,但所用方法过于单一,地方社会各阶层没有充分调动起来。而徐璞玉在金堂为政期间,全县共设88所义学,同时又增修了以前所建的21所义学。金堂县之所以有这样规模的义学,除撇开当时当地的经济文化因素外,与徐璞玉对本县风土民情的把握及灵活多变的手段是分不开的。首先,他从贫穷之家因无力供给子弟上学为例说起,通过李顒、王艮、朱光信、夏云峰等这此名儒大家的成功事例来说明虽然家境贫穷,但只要能够给他们提供就学机会,他们一样可以成才。其次,又指出了原分布于各乡场的义学,由于束脩不多,塾师或不屑前往,或不认真教读,而导致教育教学效率不高。欲吸收人才,必须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吸引优秀塾师来本地教读,就可以提高本地教育教学质量,增加本地考试入选的机率。这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各方面的热情便被被充分地调动起来。从徐璞玉的劝文当中还可以看出来,募资仅是其中一种办法,置办义学所需资金可以动用地方公款,可以自愿捐输,可以节约节会、庙会的费用等多种方式来进行。同时倡议地方家族在本家祠堂内设置义学,并将其纳入到官办义学范围之中。
四、州县地方官的品行对义学发展的影响
地方官的品行对本地义学的发展也有着重大的影响。清代地方州县没有自己独立的预算,在处理地方公事的过程中往往要借助地方各种陋规自行办理。清代州县官吏的薪俸更“是有名无实,衙门行政费用也少得可怜,非但不能满足这些官吏的消费,而且不能应付巨大的行政开支”。[7]626康熙中后期开始,清政府对于社会上流行的各种“陋规”现象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可以说,清帝对“陋规”的默许是导致清代官场吏治腐败的原因之一。而清代四川官场的腐败在各省当中也赫赫有名,光绪年间四川总督丁宝桢在《到川附陈大概情形片》折中说道:“(臣)自蒙恩简任以来,凡遇蜀中人士及他省官绅之自蜀中来者,旁谘博询,均谓川省吏贪民玩,势成岌岌。初以为言之过甚。自入川后,即沿途悉心体察,始知该省现在情形真江河日下之势,人言非虚语也。”[18]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品行较高的地方官能将所获得的“陋银”用于义学的兴建。
综上所述,在清代四川地区,义学作为一种教育机构,无论是对人才的培养,还是对本地民风民俗的改善都起着重大的作用,而地方官个人素质、品行的高下及是否具有主宰一方的能力,是否具有以振兴教育事业为己任的责任心,都会影响到义学的兴衰。
[1](万历)郑秉厚.新建义学记//道光《东乡县志》卷六《学校·义学》.
[2]王国斌.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M].李伯重,连玲玲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121.
[3]彭履坦.新设乡学序//光绪《南川县志》卷十一《艺文志》.
[4]徐璞玉.金堂义学记//同治《续金堂县志》卷七《正事部上·学校志·书院》.
[5]牛公雪樵龙门寺义学碑记.同治《彰明县志》卷十五《学校志》.
[6]光绪《荣昌县志》卷之二十《乡学序》.
[7][17]柏桦.清代州县政治体制的特色[A].陈捷先,成崇德,李纪祥.清史论集(下)[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611-629,626.
[8]黄六鸿.福惠全书·自序//柏桦.清代州县政治体制的特色//陈捷先,成崇德,李纪祥.清史论集(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616.
[9]光绪《大足县志》卷二《建置志·学校》.
[10]道光《邻水县志》卷之五《艺文志》.
[11]光绪《蓬州志·学校篇第七·义学》.
[12]唐炯《府署听事记》民国《达县志》卷一《建置门·官署》.
[13]同治《渠县志》卷十五《学校志》.
[14]道光《东乡县志》卷十九《学校》。
[15]咸丰《开县志》卷之八《学校志·义学》.
[16]徐璞玉.劝立义塾并加增束脩启//同治《续金堂县志》卷七《正事部上·学校志·书院》.
[18]丁宝桢.到川附陈大概情形片//续修四库全书·史部·诏令奏议类·丁文诚公奏稿》卷十三.
G529-49
A
1673-1999(2010)18-0119-03
杨东升(1973-),河南方城人,西南民族大学(四川成都610041)彝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历史文献学。
2010-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