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学视角解读教师职业幸福
2010-08-15李银慧刘勇
李银慧,刘勇
从教育学视角解读教师职业幸福
李银慧,刘勇
教师职业幸福是指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因获得自我发展、体味到人生价值和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而产生的满足的精神体验状态。教师劳动属于精神活动的范畴,具有很大的自主性,灵活性。不同于一般幸福的是,教师职业幸福具有精神性、教育性、无形性、合作性与共享性特征。提出了提升教师职业幸福的途径。
教师职业幸福;特性;途径
当前,在实施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教师在专业成长的道路上不断深化认识教育的意义,发现自身的价值,体验到幸福感和成功感。但与此同时,却有一些教师陷入了不同程度的职业倦怠之中。如何让教师获得更多的幸福成为一个教育界新的焦点问题之一。
一、教师职业幸福概念厘定
(一)“幸福”词源考据
《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幸福”的解释是:(1)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2)(生活、境遇)称心如意。《辞海》中对“幸福”的解释是:人们在为理想奋斗过程中以及实现了预定目标和理想时感到满足的状况和体验。对幸福涵义的理解因理想、追求的内容不同而有不同[1]。 《哲学大词典》中对“幸福”的解释是:人们在社会的一定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中由于感受或意识到自己预定目标和理想的实现或接近而引起的内心满足。幸福这个概念的典型价值意义,不是指个人意图,而是指实现这些意图;不是单纯说明一个人的主客观态度,还表现为对人的生活、人的享受和人生使命的把握[2]。
(二)教育界对于教师幸福的理解
檀传宝教授认为,幸福是一种能力,是一种有关幸福实现的主体条件或能力。人的幸福能力需要通过修养、教育,特别是道德修养与教育去获得。教师的幸福就是教师在教育工作中自由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的一种教育主体生存状态。对自己生存状态的意义的体味构成教师的幸福感[3]。陈艳华认为,教师的幸福就是教师在自己的教育工作中,基于对幸福的正确认识,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自由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实现自身和谐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自我满足,自我愉悦的生存状态[4]。束从敏认为,教师职业幸福感就是指教师在教育工作中需要获得满足、自由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发挥自己潜能并伴随着力量增长所获得的持续快乐体验[5]。彭文晓认为,教师的幸福主要体现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教师的幸福主要体现在教书育人、教学相长两个方面[6]。
综上所述,教师职业幸福主要以精神层面为主,教师职业幸福就是指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因获得自我发展、体味到人生价值和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而产生的满足的精神体验状态。
二、教师职业幸福的特性
自古以来,教师就实践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能,夸美纽斯曾说过:“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这句话隐含了从事教师这一职业的光荣与自豪,光辉的职业理应是充满自由和谐与幸福的。由于教师职业的独特性,教师的职业幸福也必然带有明显的职业特色。
(一)精神性
教师职业幸福固然要以一定的物质条件做保障,但与其他幸福不同的是教师职业幸福所体现出的显著精神性。这种精神性首先表现在教师劳动过程的精神性。在这一过程中,教师的人格魅力、学识修养、道德情操都会对学生产生他人无法比拟的感染和熏陶,甚至对学生的一生都产生久远的影响。其次,教师职业幸福的精神性还表现在劳动成果的精神性。教师的劳动结果不是有形的产品,而是无形的精神财富。传承精神文化,创造理想精神生活是教育活动的本质属性,教师从事教学活动主要是精神性劳动。教师对社会的贡献主要是精神培育,其职业价值的体现集中在对学生的精神栽培和能力培养上。学生知识的获得、精神境界的提升、人生价值观的生成与践行、对社会做出的贡献等都是教师劳动成果的体现。教师劳动的结果虽然不能直接带给人以感官上的享受,也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带给人类的却是最大的精神财富。
(二)教育性
教师是学生幸福教育的引导者,是学生幸福教育的创造者,因此,只有教师拥有教育的幸福,才能让学生享受学习的快乐,没有教师幸福的“教”,就难有学生幸福的“学”。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就是培养人们感知生活,追求幸福,创造幸福的一种活动。教师职业的幸福与否,直接影响到教、学、做这一系列教育过程的完成和实施,教师的精神愉悦状态,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学生的学习生活、健康成长及学生构建幸福生活的能力。教师每天面对最多的是学生,教师的身心愉悦往往影响到教学,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情趣。具有良好愉悦状态的教师,相信他带给学生的每一堂课都是充满微笑的,而不是夹杂着乏味和枯燥情绪上完一堂课的。教师在职业生活中所表现出的幸福、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对学生的无私关爱,无不影响到学生的幸福成长。幸福的教育离不开教师职业幸福,教师职业幸福最终的取向必然是走向幸福生活。
(三)无限性
表现为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从时间上看,教师对学生的人格养成与学业成绩的影响具有永久性。教育活动的本真之一就是传承人类文明,通过学生、教师的劳动与生生不息的人类文明联系在一起[7]。因此,教师所收获的幸福也是超越时间限制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教师对学生的成长负有道义上的责任。对于学生来说,教师是闻道在先,教师在学校里肩负着帮助学生增加他们的自我价值感和追求成功的责任。教师幸福的无限性与教师劳动的精神性、给予性有密切的联系。从空间上看,由于教师的劳动产品与社会网络联系起来,教师的劳动效果就远不会局限于某一个校园之内[3]。
(四)合作性与共享性
檀传宝认为:“教师幸福具有合作与共享性。教育劳动的特点之一是其集体幸福与个人幸福相统一的集体性质。任何一个学生都是教师集体劳动的结果,也是学生集体劳动的结果。因此,教师的幸福具有合作与共享性,也具有超越性。说共享性是指属于一个集体的成员都可以享用同一种幸福;说超越性,是指教师由于劳动的集体性质,必然具有与人积极合作而不是恶性竞争的特点。因此,教师的幸福建立在超越个人打算或个体利益计较的基础之上,教师的劳动与幸福都具有在境界上相对崇高的特征。”[3]
三、提升教师职业幸福的途径
教师是幸福的职业,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能收获职业的内在尊严和幸福,这是由教师职业的内在特点——生命性、创造性和发展性——决定的。在物质待遇既定的情况下,教师幸福更具有精神性。通过唤醒教师的自主意识、提高职业成就感、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及完善国家制度建设的途径,可以提升教师职业幸福。
(一)唤醒教师的自主意识
教师对自我要求高,有时候会产生一些消极心理。管理者要加强与教师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尽可能地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使教师能够在认真履行自己角色义务的同时,又能更好地体验到生命的美好和对组织的归属感。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在不断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同时,也对教师职业规范提出了更高要求,赋予教师职业无限的崇高感和使命感。尽管如此,教师的内在自主性还是相当欠缺的,离开了社会的肯定,领导的赏识,他们就感觉难以自主地在社会中生存。教师的这种角色体验,一方面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缺少了内在的自主性,一方面又对自己要求过于苛刻。长此以往,压抑了内心的情感,更容易导致失败心理,也容易导致对学生的不宽容,以及自责心理,从而影响了教学的良性循环。故此,教师应学会给自己减压,因时而异,从实际出发,积极走出心灵的阴霾,主动以宽容平和的心态走进生活,走进每一个学生的心灵。教师应该将真、善、美的价值追求作为教育的首选价值,通过这种价值的熏陶,潜移默化地提升自己心灵的境界和内心宽敞的自由,自由表达对生命的热爱和对生活的感悟。
(二)提高职业成就感
从教育结果看,教学活动既是学生智慧增长的过程,也是教师成长的过程。教师从师生成长中收获职业成就感。一方面当辛勤的“给予”换来孩子的成长与进步时,教师体验到“给予”带来的幸福。另一方面,教学活动也孕育着教学相长。教师在教学生的同时,会从学生那里学到他不了解不熟悉的东西,深化原有但不清晰的东西,伴随着阅历的增长,经验的丰富,从成长中不断体验到自我实现的满足感。教师的成就感和幸福感往往是偶然产生的,具有无形性和过程性。例如,教师把对人生的感知讲给学生,与学生一同分享,学生领悟了教师所讲的意蕴后,通过日常学习或其他行为而反馈给老师,这时候教师就会产生一种自豪感、成就感。积淀、珍藏每份成就感,就会锐化教师的职业成就感。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是亘古至今的真理,教师的劳动付出,无论是短期的还是长效的,对教师职业幸福感来说,都是一种逐步的积累。
(三)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从工作的性质看,教师是与具有丰富情感的生命个体沟通的职业,他们在与学生、同事、领导和家长进行思想交流、情感融通时,品味着精神的欢愉。课堂上,教师在与学生民主对话中分享着求知的乐趣;工作中,教师通过与同事的友好合作体验着和谐的欢愉,教师们因工作得到家长的信任和理解而心情舒畅,也在领导的认可和关爱中品味着“家”的温馨。法国小说家雨果曾说过:“生活中最大的幸福是有人爱我们”,教师在和谐的情感氛围中付出爱的教育同时也收获着爱的回报,感受着生命的尊严和幸福。
(四)完善管理制度
从制度层面看,主要通过以下两点提升教师职业幸福:第一,变革教师劳动成果评定制度。教师的职业在于“传到授业解惑”,在应试教育背景下,教师的工作重心是围绕着学生的成绩而进行的,特别是初高中老师,面临着学生升高中、考大学的强大压力。一旦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好,学生自己紧张,教师跟着担忧,家长和社会随之表示不满,教师面对着多重压力。第二,变革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教师职称制度对提高教师职业的专业化程度和社会地位固然是有益的,它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水平的提高,并最大限度地挖掘了教师工作的潜能。但同时也降低了教师工作的自我效能感和工作动机,使教师工作趋向功利化的可能,教师因此很难宁静地追求工作的内在价值和意义,不能更好地体验到职业幸福感。
[1]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1998.
[2]哲学大词典(修订本)[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1712.
[3]檀传宝.论教师的幸福[J].教育科学,2002(2).
[4]陈艳华.谈教师的幸福[J].济南大学学报,2003(1).
[5]束从敏.幼儿教师职业幸福感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03.
[6]彭文晓.教师幸福简论[J].中国成人教育,2006(3).
[7]檀传宝.教师伦理学专题[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42.
G451.2
A
1673-1999(2010)09-0200-03
李银慧(1983-),女,藏族,甘肃人,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贵阳550001)教科院200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师教育基本理论;刘勇(1982-),男,湖北人,贵州师范大学教科院200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育学基本理论。
2009-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