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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科技发展中的伦理向度

2010-08-15

关键词:科学技术伦理人类

祝 娟

试论科技发展中的伦理向度

祝 娟

对于科技发展带来的一些消极影响,有人认为伦理的干预是无济于事的,甚至最终会影响科技本身的发展。但是,现实中科技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表明,对科技的发展给予伦理导向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走向。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科技发展的伦理向度,能够实现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两者的双赢。

科学技术;伦理向度;科学发展观

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使其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人们对科技给予的关注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尽管在科技带来的许多现实问题面前,对于科技本身的作用和是否需要伦理干预的问题上有着不同的分歧,然而科技与社会之间客观存在着的双向互动关系提醒着人们,为了规避科技道德风险,引导科技朝正面方向发展,正确的伦理导向是必须的。科学发展观就是协调科技与伦理道德的关系,跨越科技与道德的鸿沟,使两者走向统一的契合点。

一、科技发展与伦理干预的现实分歧

人类社会在近代工业革命以来出现了一系列的“全球性问题”,这类问题的出现威胁到了整个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许多科学家和哲学家认为,这些现实问题的产生是与科技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在这种现实语境下,他们提出要限制或克服科学技术可能带来的消极后果,伦理干预的力量是弱小的、无济于事的,要彻底消除这些问题,最终只能停止科学技术的发展,这种思想的极端表现就是技术悲观主义。显然,这种思想是过于偏激的,按照这种逻辑,似乎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当科学家意识到原子弹对社会的危害时,就应停止对原子结构和原子裂变的有关学术研究;当科学家理解到激光武器的强大威力时,他们就应终止对激光的研究。这种思维方式下的结果必然是科学技术的停滞和消亡,最终又必然引起人类社会发展的停滞甚至倒退。而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是推动历史进步的有力杠杆,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能在科学技术上不断进取,就有可能实现社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马克思就曾对科学技术的伟大历史作用做过精辟而形象的概括,他认为科学是“历史的有力的杠杆”,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1]。所以,如果把科学技术视为不可控制、不能控制的洪水猛兽,从而否认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则是对人类责任的放弃和逃避。

与技术悲观主义者相反的是技术乐观主义者,他们把技术理想化、绝对化或神圣化,视技术进步为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和根本动力。他们认为,科技发展带来的一切问题都可以通过技术的方法和手段来解决,人类无须为这些问题担忧,更没有必要对科技的发展进行伦理干预。在他们看来伦理干预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相反结果只会阻碍科技的发展,人类的进步。显然,技术乐观主义产生于人类对技术的社会功能有所了解但又缺乏理性认识的特定条件下,其实质是“技术崇拜”或“技术救世主义”。这种技术价值观是片面的,也必然会影响到对科学价值观的正确认识。建立在这种基础上,唯科学主义者与之有着相同的认识,他们有着对科学知识和技术万能的共同信念。而现实却告诉我们并非如此,科学技术并非万能的。社会生活中诸多现实问题的解决还需要依靠其它的力量,比如伦理和法律。因为科学技术不是外在于人的成果,而是社会生活中现实的人正在从事着的人类实践活动。

科学技术的发展与伦理道德的进步是相辅相成的,科技的发展总要受到道德的评价和约束,科学技术的发展应当在健康的伦理道德的引导下进行,在伦理道德营造的良好环境中,充分发挥良好道德的引导作用,科学技术可以朝着造福人类的健康方向发展。所以,现实中存在的任何贬低或否定伦理道德在科技发展中的价值的观点显然是非理性的,也是不现实的。就像卢岑贝格所说的一样,科学与哲学的疏离“也许是人类历史上后果最为严重的一次道德的没落,同时也是地球上全体造物的不幸。”[2]

二、科技发展中必然需要伦理向度

实际上,科技高速发展给社会带来的变迁,其速度之快,范围之广,程度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同时,科技发展所带来的社会效应也是双重的:一方面加速了现代化的进程,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影响,其中包括对传统的伦理价值与道德规范形成的挑战,科技研究和发展中诸多伦理问题的出现迫切需要在科技发展中给予科学的伦理导向,这也是规避科技道德风险的必然走向。

在科技研究和运用的过程中存在着道德风险,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一方面,根据哲学家波普尔的否证式科学发展模式,科学理论具有“猜测与反驳”的特点。所谓科学定律,无外乎是对自然的近似的描述而已。任何一个具体的科学理论也是具有相对性的,我们称之为相对真理。建立在这种有限的认识基础之上对自然所施加的支配和控制,必然具有一些内在的不确定性。我们人类所赖以生存的自然本身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巨型的系统,自然的复杂性是其原则上不可控性的根源。因此,尽管今天人类的科学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也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但是,人类的认识能力在客观上存在有限性。从根本上看,人对自然的影响与控制,仍然表现为局部的可控及整体的不可控。同时,在人类工业化的进程中,人类思想在主观上的狭隘性也使我们偏离了对自然应有的科学态度,人类对自然的作用还是表现为眼前的收益与长远的损失,局部的改善与整体的恶化并存。长期以来,全球性的生态危机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与人类认识的狭隘性相关的。当人类重新对生态危机进行反思时,就很容易发现,工业革命以来,一直只是从眼前利益出发,一味地追求经济的增长,人类的生产方式大量的表现为传统的工业生产方式,结果带来了大量自然资源的消耗、浪费和人类整个生态环境的恶化,造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危机。“人类之深陷生态危机就是人类滥用技术的结果。技术之所以表现出愚蠢的骄傲和可怕的破坏性,就因为它的使用已失去智慧的指引,就因为它在市场的整合之下,一味服务于人类的权力欲和贪欲。”[3]

另一方面,由于技术的发明和应用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发现这个基础上,同时,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又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和功利性。因此,在技术的研究和运用的过程中很容易走入一种误区,即有经济效益的就是好的,而在经济效益背后可能存在的种种风险却常常被人们忽视,科学技术的运用必然充满风险,其中,最容易被忽视或者认为无关紧要的就是道德风险。比如对研究和应用基因技术过程中是否应该顾及道德风险的争论就是如此。基因技术寄托了人类对科技福利的美好向往,特别是随着人类生命的天书——基因密码的破解,在基因技术研究的广阔前景中,人们看到了可能存在的巨大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生命价值和其它方面的社会价值。这些可能存在的价值使许多科学家认为快速的发展基因技术是必要的,并且不应该有所顾虑。但是,基因技术是直接作用于生命层面的,人类对自身的现在和未来了如指掌,生命的神秘感将荡然无存,这无疑会引发严重的社会伦理后果。对基因技术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治疗还是改进也存在争议,应用的目的不同,无可非议地将带来诸多的伦理问题。此外,基因歧视的存在对社会公正性的影响,基因武器的研制对世界和平环境的影响等问题也客观存在。因此,研究和应用基因技术不可避免地存在大量的道德风险。如何在最大限度上规避风险,制约或消除基因技术的消极影响,使基因技术在可控范围内健康持续地发展,真正造福于人类及生态环境,这也应该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

简而言之,20世纪的科学研究活动有着一个明显的特点,这就是正在经历着从个人探索的小科学走向群体协作的大科学,科学发现与社会应用之间存在着一种密不可分的联系,科技研究在结构与功能上也发生了巨大的改观,无论是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科技活动在很大程度上都不再是一种价值中立的行动,而是同人类的其他行为一样受制于普遍的道德准则与规范。由于科技活动与社会之间存在如此密切的关系,因此,科学研究作为一种社会性实践活动,不应该简单地把科学的唯一目标和全部内容界定为知识体系的建构,科学应该是一个具有多元价值取向的领域。科学不是一种简单的外在于人的知识成果,与伦理无关,科学本身也应该负载着价值。

三、科技发展中应有的伦理向度:科学发展观

发展是人类永恒的主题,而科技发展又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对科技发展进行伦理干预其目的也是为了科学技术的健康发展,最终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正如江泽民指出的那样:“科学技术极大地提高了人类控制自然和人自身的能力。但是,科学技术在运用于社会时所遇到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在21世纪,科技伦理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核心问题是,科学技术进步应服务于全人类,服务于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的崇高事业,而不能危害人类自身。建立和完善高尚的科学伦理,尊重并合理保护知识产权,对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实行符合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的政策引导,是21世纪人们应该注重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4]。

在人类的具体实践活动中,人们既不能否认科技的革命性,也不能忽视人类的伦理道德,既不能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不能使科技的发展偏离正常的轨道,甚至走向异化,协调发展科技与伦理道德的关系,跨越科技与道德的鸿沟,使两者走向统一的契合点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最终实现科技研究的人本转向。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崭新思维理念,它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二是全面发展。就是在发展过程中要着眼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态等各个方面。三是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协调就是要求各方面的发展要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和良性互动;可持续是指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为子孙后代着想。从科学发展观包括的内容中可以发现,科学发展观强调在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要遵循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的准则,它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囊括在我们应该关注的伦理关系之中,因此蕴涵着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

此外,现代科技发展的目的应该是为全人类社会的发展服务,并给人类带来更健康的生活、更丰富的知识及其在解决人类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方法。这就要求人类在应用科学技术时,要着眼于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要避免那些只贪图眼前利益的狭隘行为,更要杜绝那些为了一己私利或少数集团的利益而滥用科技、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的不道德行为。即科技的运用和发展应遵循公平的伦理原则,科技的进步只有将人类暂时与长远、局部与整体、个人与他人、当代与后代的利益统一起来,才是合乎公平的伦理标准。可持续发展就是建立在全球伦理规范的基础之上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所强调的公平既包括代际公平也包括代内公平。这项原则要求科技的发展和运用必须讲求整体优化和远见卓识,不能为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而牺牲人类长远的整体利益,不能只顾及小系统的秩序而忽视大资源环境的秩序。人类应该小心谨慎地衡量各项科学的研究和技术手段的应用是否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长远需要和整体要求,从而把现代科技研究和发展的各项活动置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要求之下,以确保当代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同时不损害后代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科技事业和人类社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它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是我党执政理念的一个新飞跃。显然,科学发展观从本质上把科技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人的全面发展结合起来,把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统一起来,把人类的内在尺度与客观现实世界的外在尺度结合起来,成为构建现代科技伦理观的重要理论基石,也是解决科技发展与伦理干预之悖论问题的重要契合点。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372.

[2]何塞·卢岑贝格.自然不可改良[M].黄凤祝 译.北京:三联书店,1999:65.

[3]卢风,费平.技术、经济学、科学与哲学[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4).

[4]江泽民论科学技术[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216.

B82-05

A

1673-1999(2010)09-0038-03

祝娟(1978-),女,湖北通山人,硕士,徐州医学院(江苏徐州221004)公共教育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科技伦理学。

201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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