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教育的基础——简论21世纪中国基础教育的理念
2010-08-15朱永新
■朱永新
基础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三个阶段。中国有中小学校、幼儿园40多万所,在校学生、在园幼儿共2亿多人。“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基础教育。基础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是人才培养的基础,是国家竞争力的基础,因此,在这次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基础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不仅在《纲要》第二部分用三章专门的篇幅讨论基础教育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重点和难点,在“体制改革和保障措施”部分,基础教育也是重中之重。基础教育在《纲要》中的重要地位,充分反映了基础教育在教育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
我个人认为,《纲要》比较充分地反映了我国21世纪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理念:均衡化、优质化和多样化。
第一,基础教育的均衡化,是《纲要》的主旋律。《纲要》旗帜鲜明地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这是前所未有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宣告了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际上存在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教育政策的终结。《纲要》明确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在“战略目标”部分,还特别强调了教育的普惠性,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有五个主要任务:区域均衡、城乡均衡、校际均衡、人群均衡、阶段均衡。区域均衡和城乡均衡的目标是尽快缩小东、西部之间的教育差距和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校际均衡的目标是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尽快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缓解择校的压力;人群均衡的关键是关注弱势人群子女的教育问题,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要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等;阶段均衡的重点是保障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强化政府在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的责任。《纲要》提出“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这为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明确了政府责任。
第二,基础教育的优质化,是《纲要》的着力点。在处理教育公平与效率关系的问题上,《纲要》在坚持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也把“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作为到202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之一,希望通过十年左右的努力,我国的基础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基础教育阶段的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基础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同时,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这样,就对基础教育的质量标准进行了全面而明确的界定。
为了实现基础教育的优质化,《纲要》提出了四项基本要求:一是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二是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三是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这样,就从根本上保证了基础教育优质化得以落实。
第三,基础教育的多样化,是《纲要》的新亮点。《纲要》不仅把高中教育的多样化作为基本发展方向,提出要大力促进高中办学体制的多样化和培养模式的多样化,鼓励高中办出特色,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也明确提出了多样化的发展思路。如在学前教育阶段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多样化办园体制;义务教育阶段在保证可以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机会。
为了实现基础教育的多样化,需要进一步加快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民主化进程,所以,《纲要》明确要求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有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教育管理方式,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解放教育,还权于校长等。
总之,《纲要》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思路,符合21世纪世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与基本理念,对于进一步夯实我国基础教育的基础,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希望能够尽快制定实施细则,确保这些理念能够化为教育政策和操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