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土家族婚姻研究述评
2010-08-15姜爱
姜 爱
( 湖北民族学院 南方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湖北 恩施 445000 )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土家族婚姻研究述评
姜 爱
( 湖北民族学院 南方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湖北 恩施 445000 )
婚姻牵系着个人的快乐与忧伤,关系到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通过总结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土家族婚姻问题的研究成果,力求反映土家族婚姻研究现状、特点与不足,旨在进一步推动土家族的婚姻家庭问题研究,以有利于土家族社会与文化的发展。
土家族; 婚姻; 述评
土家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人口多、地域广,不但历史悠久,而且文化灿烂。主要分布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重庆的酉阳、秀山、黔江、彭水、石柱以及贵州的沿河、印江、思南、铜仁等县市,是我国少数民族中少有的聚居地集中并且少有迁移的民族。独特的地理环境及生计方式孕育了土家族独特的民族文化及婚姻习俗。20世纪 80年代以来,土家族婚姻的研究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关注,成果较为丰硕。笔者将近30年来有关土家族婚姻研究的主要成果进行了梳理,以期有助于土家族的研究和发展。
1.土家族婚姻研究现状
土家族的婚姻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地域性,一直吸引着众多学者的目光。这些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关于土家族婚姻状况特点的分析
段超在《土家族人口的婚姻状况研究》中利用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对土家族人口的婚姻和家庭状况进行了宏观研究。他通过婚姻状况统计对比分析,认为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土家族未婚人口量大、比例高,其中男性更高;第二,男性婚后死亡率较高,女性较低;第三,婚姻稳固率较高;第四,早婚率较低。同时,他还对已婚人口状况的特点及形成原因作了客观分析[1]。杨宗传、段超在其合著的《中国土家族人口的婚姻状况分析》一书中通过对各项指标的量化,着重对比分析了离婚人口状况、初婚年龄和早婚率状况以及全国土家族人口分布地区的婚姻状况。分析认为:未婚人口和已婚人口的状况不仅存在性别差异、民族差异,而且还有时段、年龄差异。分年龄组的有配偶率是中间高、两头低,丧偶率与年龄呈正相关关系,土家族各个聚居地区的婚姻状况存在一定的差别[2]。郭毅、燕虹等人在《湖北省土家族妇女婚姻生育状况》一文中阐述了湖北省土家族妇女1994年的婚姻状况;另外,他们在《湖北省土家族育龄妇女婚姻生育状况调查》里用统计方法分析了鄂西土家族育龄妇女婚姻构成比、不同年龄妇女已婚比、平均初婚年龄、生育率等指标。
1.2. 关于土家族婚姻的民俗研究
土家族婚俗既有明显的汉族文化影响的痕迹,又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所以一直有学者对独特的土家族婚俗感兴趣。专著有彭南均的《土家族婚俗与婚礼歌》和刘孝瑜等著的《土家族婚俗初探》。另外,关于土家族风俗志和文化志的书基本上都会描述到土家族婚俗,也有一些专门的介绍文章,如田禾的《别具风格的土家族婚俗》,冉光大的《土家族的婚俗》,谭紫卿的《别有情趣的土家族婚俗》,田永红的《情趣独具的土家族婚俗》,余芳德的《土家婚俗——一则动人的童话》,黄宗福的《古朴风趣的土家族婚俗》,任若绵的《思南山区土家族婚俗文化》,刘容的《小议土家族婚俗的民族特色》等等。这些文章虽然大多带有猎奇的性质,不过还是从一定的角度表现出了土家族婚俗的民族特色和地域差异。
1.3. 关于土家族婚礼仪式的研究
首先是关于婚礼仪式构成程序的研究。通过文献的搜集与整理,笔者认为这方面的成果是最多的,只要是研究土家族的婚姻都或多或少地提到了婚礼程序。如彭荣德《土家女儿做新娘》详细介绍了土家族婚礼从“请媒”到“转脚”的79个环节;萧洪恩在《土家族仪典文化哲学研究》第八章中整理了土家族婚事仪典的全过程,一共有“打样”、“求婚、讨红庚”、“安床”、“拦轿”、“定亲”、“陪十姊妹、陪十弟兄”等等83个环节[3];黄柏权、覃章厚的《湘鄂西土家族》第六章中根据方志记载和土家族民间的婚嫁习俗,认为湘鄂西土家族传统婚嫁有“请媒求婚”、“定亲”、“拜年”等18个程序[4];刘伦文在《母语存留区土家族社会与文化》一书的第七章中详细介绍了坡脚土家族的婚礼仪式程序。[5]
其次是关于婚礼仪式中子仪式“哭嫁”俗源的研究。如向国平的《“哭嫁”俗源浅说》、黄运海的《土家族哭嫁习俗起源探讨》、彭胜宇的《论哭嫁习俗的起源》等等,这些成果普遍认为“哭嫁”最初起源于抢夺婚。
再次是关于婚礼仪式中婚礼音乐的研究。如陈宇京在《土家族传统婚俗仪礼音乐文化概述》中对骂媒、哭嫁、陪十姊妹、陪十弟兄等音乐文化事象作了概述性阐释[6]。方玲玲在《土家族哭嫁歌浅论》中认为哭嫁歌以哭诉为主要形式,不但表现了丰富的内容,传达了真挚的情感,还具有极大的艺术魅力[7]。余咏宇的《土家族哭嫁歌之音乐特征与社会涵义》一书中介绍了土家族不同地区的哭嫁仪式,探讨了哭嫁的心理功能、社会功能和宗教功能[8]。
最后是关于婚礼仪式文化意义的研究。如朱世学在《土家族婚俗插花披红及文化特质浅论》一文里揭示了土家族婚俗中插花披红仪式所体现的文化内涵[9];杨宗红的《论土家族哭嫁歌的孝道内涵》里揭示了土家族哭嫁习俗中所蕴涵的深层孝道伦理道德内涵[10];裴亮在《鄂西土家族哭嫁婚俗的女性民俗文化意蕴》一文中认为哭嫁标志着土家族女性的人生转折,反映了土家族女性的情感命运,是土家族女性与“他者”的沟通媒介[11]。周兴茂在《土家族的四大仪礼及其人文价值》一文中认为土家族的婚礼和成年礼,标志着土家族是一个具有高度的民族自觉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感的民族[12]。
1.4. 关于土家族婚姻变迁的研究
宋仕平在《鄂西土家族婚姻习俗的变迁》中从社会进化论的角度,认为鄂西土家族婚姻经历了“火婚——血缘婚——专偶婚”的不断演进的过程,与此相应,形成了兄弟婚、骨种婚、同姓婚、转房婚等多种婚俗[13]。彭林绪的《土家族婚姻习俗的嬗变》中认为土家族婚姻经历过“群婚——血缘婚——骨种婚——非血缘婚”几个阶段,婚姻习俗的变革有两大推动力量:一是自然选择法则;二是社会力量的推动[14]。柏贵喜的《当代土家族婚姻的变迁》,作者在田野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利用人口普查资料,主要从定量的角度对土家族传统婚姻文化在当代的变迁进行了研究。他从土家族通婚范围、结婚年龄、择偶标准和方式、结婚仪式这几个方面对土家族婚姻变迁进行了论述[15]。刘伦文在《现代化背景下土家族社会文化变迁——景阳河社区调查》一文里研究了以土家族为主体的景阳河社区在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宗教信仰等方面己经历了的和正在经历着的不同程度的变迁,在社会生活的变迁方面就提到了婚姻方面的变迁[16]。李绍明的《川东酉水土家》一书中,作者通过田野调查资料,对川东酉水土家族的解放前和解放后的婚姻家庭进行了整体的把握和具体的描述[17]。
另外,华中农业大学彭婵的硕士论文《新时期大众传媒对利川市土家族婚丧民俗文化变迁的影响研究》里研究了大众传媒对土家族婚丧文化的变迁的影响[18]。中央民族大学冯敏的博士论文《秀山土家族家庭研究》里认为在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等观念的影响下,秀山土家族地区很多与女性相关的婚姻家庭习俗发生了变迁,女性更多地参与了家庭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交往[19]。
1.5. 关于土家族婚姻禁忌的研究
改土归流以前,土家族的男女青年可以自由挑选意中人。改土归流以后,由于汉文化的影响,流官们为“严肃风化”,强行推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伦理教化,禁忌也逐渐增加。彭林绪的《土家族婚姻习俗的嬗变》里详细介绍了土家族婚俗改革的主要内容:禁同姓结婚、五服内为婚,禁“骨种”习俗和“坐床”习俗,禁迎亲背负等等[14]。彭荣德的《土家女儿做新娘》里提到了婚礼中的一部分禁忌,如“好儿不接亲”、“毛头姑娘不准摸床”、“三天不吃婆家饭”等等[20]。李霞的《新娘:一种中介状态——土家族婚俗所体现的女性观》中认为在婚礼中新娘被看作为一种禁忌,带有某种“神秘的”、“危险的”对他人形成威胁的力量,所以要利用种种巫术手段以达到解除新娘禁忌、驱邪避煞的目的[21]。
1.6. 关于土家族婚姻形态的研究
土家族历史上存在多种婚姻形态,吸引了广大学者的注意。刘文俊《改土归流后土家族婚俗中的宗法性因素》中指出在改土归流以后,土家族社会存在以下婚姻形态:聘娶婚、童养媳婚、指腹婚、招赘婚、姑舅表婚、转房婚,这些婚姻形态在封建宗法思想的熏陶和影响下具有了宗法性[22]。张应斌《土家族的婚恋古俗》探讨了土家族文化中的几种原始婚姻形态:兄妹结婚、普那路亚婚姻、同姓为婚和骨种婚[23]。王建章的《初论湖南民族地区婚俗的原始性特征》探讨了湖南民族地区的抢婚、不落夫家和舅霸姑婚 (还骨种婚 )三种婚姻形态的原始性特征[24]。
1.7. 土家族婚姻观的研究
婚姻观念是人们的价值观念在婚姻问题上的体现。瞿州莲的《一个家族的时空域——对瞿氏宗族的个例分析》第五章里以瞿家寨为个案,介绍了土家族婚姻观的七种情形:结婚的目的是传宗接代、生儿育女;“男儿十五立父志,女儿十五离爹娘”;乱亲不乱族;将动物习性与人的属相相联;女不远嫁、男不远娶;严禁招赘入赘;注重家庭声誉及家庭根基[25]。谭忠国的《湘西少数民族婚恋观及婚恋习俗》中认为土家族、苗族、侗族具有相同或相似的婚恋观:同姓不婚,姨表不婚;自由恋爱,忠贞爱情;尊崇女性,男女平等[26]。石雯丽的《土家情歌中女性的婚恋观及其美学内涵》里认为土家情歌中表现出以下女性婚恋观:对爱情与婚姻的渴望,追求爱情的主动态度,追求爱情与婚姻的统一,重情重德轻财[27]。另外,自兴的《从情歌看土家族姑娘的爱情观》、田茂军《土家族民谚中的婚姻观》中也探讨了土家族文献中的婚姻观。
2.土家族婚姻研究特点
通过对文献的梳理,笔者发现系统而全面地研究土家族婚姻的专著很少,很多成果都只在某些专著的部分章节里简要提及。不过,相对而言,期刊类的成果还是比较多的。总的来讲,土家族婚姻研究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2.1. 研究方法和参与学科的多样化
婚姻涉及到社会学、民俗学、人类文化学、生态学、区域史等多种学科,从事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们就采用了不同的研究方法,如比较法、社会统计法、文献法、社区调查法、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等等。其中又以民族学、民俗学领域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多一些。
土家族婚姻的文献研究多于田野调查,主要表现的是文献中土家族的婚姻特点。民族学家李绍明先生领导的课题组对川东酉水三个土家族社区的历史和文化做了深入的田野调查后才出版了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川东酉水土家》,文中资料鲜活,成为研究土家族婚姻和家庭必备的参考资料。深入的田野工作是民族学、人类学的主要研究方法,我们期待更多的学者运用此方法研究土家族婚姻。
土家族婚姻的定性研究多于定量研究。段超教授和柏贵喜教授运用了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资料,郭毅、燕虹等人也大量运用了抽样调查后的统计数据。而在其他学者的成果里多是利用各种文献进行的定性分析。
2.2. 研究内容的多元性
成果中既有研究整个土家族婚姻的,也有研究土家族部分社区的;既有研究婚姻史的,也有研究现实状况的;既有族外专家他者视角的婚俗介绍,也有本族学者文化自觉的、本土视角的研究。婚姻涉及婚礼仪式、婚姻观念、婚姻形态等等一系列内容,这些内容都或多或少地有人在研究,呈现出多元性的特点。
2.3. 研究领域的不平衡性
一方面,有相当一些学者忽视别人同类的研究成果,重复选题,缺乏新意,在土家族婚俗中“哭嫁”仪式的研究上表现尤为突出。而另一方面,一些领域的成果还非常有限,某些研究领域如招赘婚姻、婚姻支付等方面仍为空白。
3.土家族婚姻研究展望
土家族婚姻研究成果固然明显,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笔者认为以下领域还有待深入:
3.1. 土家族招赘婚姻的研究
招赘婚,指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形式,民间俗称招养老女婿、招婿、上门、倒插门等。土家族地区虽然以嫁娶式婚姻为主,但一直都有招上门女婿的传统,没有儿子可以招女婿上门,所生小孩随女婿姓,也可继承老丈人的遗产。这种现象在个别地区如鹤峰平山等地尤为突出。招赘式婚姻涉及到姓氏、财产、养老等一系列问题。可惜的是,这项研究还未引起学者们的足够重视。
3.2. 土家族婚俗的区域差异研究
俗话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土家族是一个人口达800多万的少数民族中的大民族,分布在湘、鄂、渝、黔四省市,各区域由于具体的生存环境不同,婚姻习俗既有共性也有差异。另外,由于经济水平的差异,土家族城市与乡村在婚姻中肯定也会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只有拓展了这一研究领域,分清了土家族内部不同地域、不同支系的社会文化差异和特点,才不会引起外界误解。
3.3. 族际通婚的研究
我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族群统一的大国,族际通婚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土家族居住地区也是如此。长久以来,土家族一直与汉族、苗族、侗族等民族间有着亲密的来往。如何认识和理解各族群间的通婚现象,分析有关的影响因素、预测未来发展趋势,这些都还需要学者今后在这个领域里更加深入细致地开展专题调查研究。
3.4. 土家族离婚与再婚现象的研究
在封建社会,妻妾必须从一而终,寡妇再嫁视为“失节”。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外来文化的传入和商品经济观念的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在中西文化与新旧思想冲突中也在迅速发生变化,“以人为本”、“人的需求至上”的观念开始取代“以家为本”、“家庭利益至上”的观念,土家族男女思想更加开放,离婚、再婚的情形也越来越多。他们选择离婚的原因是什么?方式有哪些?有无财产上的纠纷?旁人的看法如何?再婚要通过哪些形式?……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有待关注。
3.5. 土家族婚姻支付的研究
李银河认为婚姻支付是缔结婚姻的过程中各种形式的支付,主要有:①基础性经济支付,包括聘金、彩礼、嫁妆、喜钱、红包等;②信仰性支付,以婚姻习惯和风俗为基础的支付;③行为性支付,为整个婚礼过程中婚礼的进行所付出的劳动,特别是技能性劳动及报酬;④工具性支付,即在娶亲时所支付的交通工具等费用[28]。土家族婚礼程序格外多,婚姻支付又会呈现什么特点呢?这一领域期待学者的考察。
自从土家族的民族识别研究开始以来,土家族研究从起步到取得丰硕成果,经历了一段曲折的过程。但总的来说,自改革开放以来,土家族研究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研究领域在不断拓展,研究内容在不断加深,研究速度在不断加快,研究体系在不断完善。我们深信对土家族婚姻的研究将会不断深入和完善,并将进一步促进土家族社会与文化的研究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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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iew of Research on Tujia People’s Marriage since 1980s
JIANG Ai
( the Southern National Minorities Research Center, Hubei Institute for Nationalities, Enshi, Hubei 445000, China )
Marriage is not only has bearing on individual's happiness and grief, but also is related to the stability and development of their family or even the whole society.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achievements of research in the marriage of Tujia people since 1980s,with the aim to reflect the current research situation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shortcomings of their marriage system, so as to promote researches on their marriage and family, which will contribute to their social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the Tujias; marriage; research overview
(责任编辑 王婷婷)
K28
A
1673-9639 (2010) 01-0004-04
2010-01-24
姜 爱(1981-),女,湖北荆门人,研究方向:民族社会与文化,湖北民族学院2007届民族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