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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街道“和谐企业工作室”的创新实践

2010-08-15深圳市委党校课题组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0年3期
关键词:桃源工业园区红花

深圳市委党校课题组

桃源街道“和谐企业工作室”的创新实践

深圳市委党校课题组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党工委高度重视非公经济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通过积极大胆探索,于2008年2月创立了“和谐企业工作室”,得到了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也激起了学术界对此热点的浓厚研究兴趣。“工作室”成立以来,国家有关部委、市区有关部门和全国性的研究机构,先后在红花岭工业园区召开现场会和学术分析会达10次之多,分别从不同领域、不同视角研究和探讨促进企业和谐与发展的经验和方法。

一、“和谐企业工作室”的运行特征

“和谐企业工作室”是融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基层和谐社区建设、劳资纠纷司法调解以及工会等群团组织建设于一体,体现并超越原“桃源模式”、“六约模式”的一种具有综合性、持续性和生命力的实践样本。这种样本不仅是劳动纠纷调处、密切劳资关系、建设和谐社区的一个突破,也是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的一个成功范例,从和谐社区建设的角度看,这种样本正好填补了和谐企业建设作为和谐社会建设重要元素的理论基础。“和谐企业工作室”的创立和有效运作已经成为一种全新模式——笔者称之为“红花岭模式”,亦即工业园区和谐企业建设新模式。

“和谐企业工作室”作为桃源街道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的平台,街道的各项工作通过“工作室”渗透到工业园区及各企业中,“工作室”则是以党组织为核心,司法、工会及各群团组织为协同,共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共享园区企业和谐发展成果。“工作室”的运行特征是:(1)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影响和带动其它所有工作的开展,尤其体现在化解劳资纠纷、密切劳动关系方面,实行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党群共建;党建工作组织员不仅是上级党组织与各个企业党组织的联络员、园区企业和员工的信息员,还是和谐企业建设、企业工会建设的组织员,同时还是企业矛盾隐患的预防员、矛盾纠纷的排查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2)突出了非公经济组织工会的独特作用。街道工会联络员在进一步健全工会职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的基础上,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会维权观,洞悉职工群众利益诉求,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充分利用党和政府赋予工会的资源和手段,协助党委、政府解决职工生活保障、农民工维权、职工就业、技能培训等突出问题。(3)司法代表(专业律师)为企业和员工提供法律宣传和援助,培训员工法律素养,为调处劳资纠纷提供法律后援服务。

二、“和谐企业工作室”的创新经验和理论价值

“和谐企业工作室”运作两年来,秉持“把矛盾调处在车间班组,把问题解决在企业,把冲突化解在现场”的目标,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机制和创建手段,密切了党群关系,提高了党组织威望,化解了各种劳资纠纷,促进了企业快速和谐发展。同时,从实践上拓展了和谐社区建设的内涵与外延,使和谐劳动关系与和谐企业建设成为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出彩亮点,探索出许多来自于基层自发创造、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从理论上丰富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的价值内涵,和谐社会建设更具全面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党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的建设找到了现实支撑点。

“工作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效实现了政府与企业和谐共处、党建带群建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这些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已经转化和提炼为新鲜经验。

首先,以党组织为核心,化解矛盾共建和谐。如果说“片区党建”带“单位党建”和非公经济组织党建的大好氛围孕育了“和谐企业工作室”并使之破茧而出,那么,党组织反过来又通过“工作室”这个平台,发挥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正好回应和体现了“工作室”的真实功能。而这恰恰构成了桃源街道创建“工作室”的最重要的一条经验。这种突出经验或特点,既折射了当前中国转型社会主流“一元”与“多元”和谐共处的时代特征,也反映了深圳基层社会特别是社区“一核多元”与“多元共治”的特点。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使规模以上企业能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桃源街道以科尔通公司为试点,依托党支部建立了企业调解委员会,公司党支部书记兼企业调解委员会主任,党员兼任调解员。公司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设立“党员工作室”,由党支部负责接待和调处企业劳资纠纷和内部矛盾。出于对党支部和党员的信任,公司调解委员会一成立便取得员工的普遍信任,员工一遇到纠纷,就纷纷找党支部进行调解。党支部成立至今共调处矛盾纠纷10余宗,没有一宗上升到社区或街道一级,100%在公司内部消化和解决。

“和谐企业工作室”就是设在工业园区的“党员工作室”,其运转机制和工作成效完全一致。“和谐企业工作室”开展工作以来,通过动员和调动企业党支部的积极性,使各种纠纷和矛盾解决在企业车间和班组,即使来到“工作室”的纠纷与矛盾,也基本得到不动声色的解决。目前,辖区116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全部依托党支部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起了一个基层党员和党组织在和谐企业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工作平台,实现了关口前移,畅通了诉求解决渠道。

“和谐企业工作室”通过“三个结合”(即将和谐企业建设与“两新”组织党建相结合、信访维稳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维护权益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深化和谐企业建设,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建立党员示范岗,做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吸收更多企业优秀青年积极入党,引导党组织和党员职工站出来亮牌子,发挥党组织和党员职工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的助手和参谋作用,把“十百千万行动”延伸到和谐企业建设中,切实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夯实了党在企业中的群众基础,使“两新”党组织和党员成为维护企业和谐稳定的中坚力量。在把维护权益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方面,“工作室”面向企业主,着重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园区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管理;面向劳动者,深入园区摆摊咨询,现场接待,宣讲维权途径,引导员工合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劳动权益的维护结合起来。

交流时最好让老人带好义齿,喝口水,调整一下体位和呼吸后再进行交流。当然是否饮水也要考虑身体疾病状况,心力衰竭、肾衰竭有饮水限制时除外。需要提醒的是,康复训练中的口腔运动以及语言功对于改变口腔功能、语言功能是有效的。

其次,重视基层经验创造,善于总结自觉推动。“和谐企业工作室”是在总结“桃源经验”的基础上,在和谐社区与和谐企业建设中,在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工作室”的平台上建立起来的。“党员工作室”是“和谐企业工作室”大展鸿图的拳头。

这是因为,非公经济组织党支部大规模组建后,如何更有效地发挥其作用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街道党工委结合和谐社区、和谐企业建设工作,以依托党支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切入点,发挥非公经济党组织作用。试点企业科尔通公司率先依托党支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企业劳资纠纷和内部矛盾,取得了积极良好的成效。街道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先后创立了红花岭工业区“和谐企业工作室”和塘朗工业区“和谐企业工作室”,以党的建设为龙头,带动和谐企业建设,构建和谐工业园区。“工作室”成立后充分发挥党支部、工青妇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变上访为下访,地毯式走访企业,开展法律宣传,现场调处解决矛盾纠纷。这种来自基层创造的“草根经验”,经过总结和推广并加以理论概括和提升之后,必将成为“和谐深圳”建设中的新亮点和新模式。

第三,园区物业主动配合,助推企业实现多赢。建立和谐的企业劳资关系,创建和谐的工业园区,不仅是政府服务企业、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企业所愿、广大员工所想、工业园区物业公司所望的,“工作室”的建立及其良好运作,正好满足了三个方面的愿望和要求,所以,“工作室”从酝酿到建立及运转至今,自始至终都得到了园区物业的主动配合和协调支持。园区物业管理公司同“工作室”密切配合开展工作,主要是:一是物业管理公司得到“工作室”的认可和支持,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形成由企业党组织、公司监事会主席和工会等群团组织共同参与的、设在物业管理公司内的固定“机构”,共同解决园区及企业、员工面对的各种纠纷和矛盾。二是严把劳动关系稳定源头关,杜绝企业主欠薪甚至逃匿,物业管理公司在与企业签定租赁合同(通常合同期只签定1年)时就明文规定此项要求,如有违反合同的情节,轻者提醒,重则与“工作室”一起协调解决,要么限期整改兑现,要么兑现后还要罚款,甚至在问题解决后劝其离开解除租赁合同。这样的做法从根子上避免了欠薪和逃薪的情况发生,得到广大员工的衷心拥护。三是与“工作室”工作人员一起开展经常性的劳动关系排查和监督,走入车间,走进员工,实行分工负责、划片管理,使企业主不敢违权、企业员工主动护权,进一步密切了园区劳动关系。四是物业管理公司利用不同场合宣传“工作室”的职能及做法,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告知员工有纠纷找“工作室”,有问题找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协调化解矛盾,推动了和谐企业建设。五是通过企业党支部作为核心堡垒推动工会等群众组织的建立和作用发挥。明确要求:凡是成熟的非公企业都必须建立工会组织,必须配齐配强工会工作者,协助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使每一个党员有组织、每一个职工有娘家,把组织的温暖送到每一个党员、每一个职工心坎上,密切了党群关系,密切了劳动关系,提高了党组织的威信,发挥了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

第四,企业主全力支持,党支部前台发挥作用。没有企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工作室”是不可能很快建立起来并有效运作到今天的。“党员工作室”是企业主在处置劳资关系过程中自觉建立起来的,“和谐企业工作室”则是在此基础上考虑综合因素创建的。所以,“和谐企业工作室”从一开始就得到了绝大多数企业主的主动配合和支持,发展到后来,企业主不仅在理念上支持建立“工作室”,而且在行动上特别是在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全力配合“工作室”和管理公司的工作。因为在企业主看来,有了“工作室”特别是党组织的介入和支持,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效益明显提高了,企业劳资关系和谐了,有效解除了企业的后顾之忧;有了管理公司的监督和介入,提醒了自己和企业合法经营,维护了企业和职工两方面的利益诉求,平衡了各种关系,企业生产和经营也游刃有余。一个明显的事实,在企业主的支持和配合中,有了企业党组织的提携、提醒和帮助,党组织对员工素质尤其是法律素质的培训,使企业主受益匪浅,这样多方受益实现双赢的事情企业主何乐而不为呢。

(二)“和谐企业工作室”的理论价值

以“和谐企业工作室”为运作平台的“红花岭模式”,凸显出极强的生命力和巨大的示范意义,具有很强的理论研究价值和样本扩展意义。

第一,“红花岭模式”是桃源街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地方创新模式。这个模式拓宽了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要求,完善了地方落实中央决策的实践探索。同时,为党的理论创新和政策修正提供了案例和样本。

第二,“红花岭模式”是桃源街道探索化解劳资纠纷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尝试。改革开放过程中发生并正在加速进行的社会转型及显现的“四个多样性”,必然带来社会矛盾的纷繁复杂多变,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平衡与协调成为经济快速发展期的典型特征。其中,因劳资纠纷和矛盾而导致的信访甚至冲突构成新时期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已成为典型经验的深圳“六约模式”和“桃源模式”就是有益的实践,而“红花岭模式”则是对这两种模式的进一步拓展和超越。所以,“红花岭模式”可以成为观察和思考新时期探索解决城市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大型工业园区内劳资矛盾的新视角,成为观察和思考当前社会条件下微观信访工作特点的新平台,从而进一步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规律和方法,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国家信访条例、推动地方党委多维度完善综治维稳模式方面做出更加积极的努力。

第三,“红花岭模式”是桃源街道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过程中对建设和谐企业的一种模式创造,延展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本质内涵。和谐社会不仅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也是以人为主体的社会中各种组织之间的和谐,当然包括企业之间的和谐。没有企业之间的和谐,谈不上社会和谐,也谈不上社区和谐,更谈不上企业内部劳资关系、工业园区劳动关系的和谐。因此,企业的和谐建设与发展是决定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全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桃源街道坚持“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和谐企业”的理念,在创建和谐工业园区过程中把建设企业和谐作为工作的重要平台、作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手段,这种探索,不仅为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添新的元素从而使和谐社会建设更具系统性、全面性、协调性,而且给学术界加强对和谐社会的理论研究寻找到了新的解剖平台和创新点,因而具有很大的理论探索意义和较强的实践价值。

第四,“红花岭模式”是桃源街道探索“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模式和方法的理性自觉,为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观察点。按照执政党建设的客观规律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党的各级组织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从方式方法和手段上制度化规范化地探索党的建设基本规律。同时,党的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也应该与传统的工会组织建设、共青团建设、妇女组织建设等群团组织建设密切结合起来,从而形成“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的良好局面,丰富和发展党的建设规律内涵,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红花岭模式”所蕴涵的创新经验和做法正是这一理论特征和实践要求的重要表现。所以,作为“红花岭模式”的“和谐企业工作室”平台,理所当然地成为我们学术观察和理论研究的兴奋点。

三、进一步完善“和谐企业工作室”的建议

以“和谐企业工作室”为典型样本并逐步发展成型的“红花岭模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创新经验,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处于运作过程中的“和谐企业工作室”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唯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进一步完善“红花岭模式”,使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更大的可推广价值。

(一)突出独特地位,确认合法身份

“和谐企业工作室”实质上就是街道派驻在工业园区内的一个全方位服务性机构。“工作室”贯彻“走下去,请进来”的工作方法,真正实现了工作重心扎根基层,形成了“把矛盾调处在车间班组,把问题解决在工厂企业,把冲突化解在园区现场”的劳动争议调解新格局。“工作室”另一个更重要功能就是维护工人和企业双方的利益,让劳资纠纷更多地从源头上化解。因此,“工作室”在工业园区得以立足和发展,并有了更为广阔的作用空间。其次,“工作室”在推进实现规模以上非公经济组织和工作的全覆盖上,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三,“工作室”在企业和政府间架起了一座及时有效的沟通桥梁。处于被动地位的企业遇到各种困难需要政府帮助时,常常会出现求助无门的现象。“工作室”可以及时将企业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反映到相关部门,从而得到及时有效解决,避免了政府部门挤压企业生存空间的情况。同时,政府的各种政策意图也通过“工作室”更深入地传达到各个企业,便于政府相关工作的开展。基于“工作室”的独特作用,有必要进一步突出“和谐企业工作室”作为政府与企业之桥梁和纽带的独特地位。

以服务企业为宗旨的“和谐企业工作室”,是桃源街道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的有力抓手,对打造和谐企业园区有着重要意义。“工作室”作为街道办设在企业园区的服务型机构,是街道(综治中心)——社区(法律工作室)——企业(和谐工作室)三级矛盾纠纷化解网络的一个重要节点。政府应当进一步明确其合法性“身份”,使之成为经实践证明了的切实有效的基层工作模式和工作机构,从而保障其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长远发展。街道党工委有必要进一步理顺上下关系,指定专人或者专一部门负责“工作室”正常运作。同时,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运作管道和机制。其次,加大对“工作室”的宣传力度,表明政府态度,以促进其更好地开展工作。第三,待“和谐企业工作室”运作成熟推广后,应积极争取正式将其列入政府机构编制序列。在未正式纳入编制序列之前,其人员经费待遇等可考虑多方筹集,同时在现有待遇基础上适当提高报酬水准,并建立相应奖罚激励机制。

(二)完善“和谐企业工作室”的制度机制

当前,“工作室”是由街道组宣科、总工会、司法所抽调党建联络员、工会组织员和专职律师等人员所组成的工作班子。对于工作人员的职责与管理办法都有较为详尽的规定,所有设置都是建立在实际需要的基础上。但是,在运作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说,个别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及工作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工作室之职责,工作任务分配不均衡,日常考勤尚不够严格等。针对这些问题,“工作室”应当建立起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机制,对工作业绩和职业岗位进行设计,进一步明确各工作人员的职责,建立监督机制,严格工作绩效考核和相关奖惩制度。由于工作人员由街道各部门抽调而来,难以形成强有力的集体凝聚力,街道应明确负责人,同时确保其他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只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执行、监督机制,才是工作的必要保证。

当前,工业区工青妇等组织建设相对滞后,其原因主要包括:其一,“和谐企业工作室”在工青妇等组织建设方面所配备的人力资源有限;其二,企业对成立工青妇等组织的积极性不高。这主要是由于工青妇等组织的部分功能与企业党支部重叠,同时依企业逐利原则忽视成立工青妇组织,认为其对企业发展提供帮助较小。因此,只有街道落实人员配备,加强对工青妇等组织的管理,切实发挥其在企业中的“有为”作用,才能确保工业区内工青妇等组织活动的“有位”地位,同时为非公经济组织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逐步实现“和谐企业工作室”与社区工作站的协同

“工作室”是街道社区工作在工业园区的进一步延伸,作为街道三级调解网络中的两级。在《红花岭工业区和谐企业工作室工作人员职责与管理办法》中作了这样的规定:“5人以上30人以下的一般集体上访和群众性事件基本上由工作室3名工作人员在工作室调处完毕,如事件升级,需到平山社区工作站进行调处。”可见,“工作室”与社区工作站在处理问题时需要协同配合。因此,首先必须做到责任明晰,规定明确。比如,事件升级到何种程度,要转移到社区工作站进行调处。转移之后,社区工作站与“工作室”之间如何共同进行有效的调处。其次,要建立起“和谐企业工作室”与社区工作站的长效沟通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社区工作站及“工作室”的协调事宜,实现经验交流,信息共享和工作同步。第三,社区工作站是当前具有合法地位的一级政府基层管理服务机构,因此,在资源上可以对“工作室”进行一定的支持和提供主动的配合。而“工作室”的合法身份并没有因其撑起社区工作站的一片蓝天而得到“出生证”,有关部门应该组织力量认真研究,根据其职能和作用表现在适当的时机给予合法认可。

(四)提供“和谐企业工作室”的必需保障

“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均是从街道各部门抽调或面向社会遴选聘用的。这种方法,在这个“点”可以,但是如果推广铺开到“面”,有关部门就难以提供如此众多、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要解决人员问题,首先,街道可以申请增加编制,充实人员力量。其次,对于某些具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以采取专职、兼职相结合的方式。特别是企业及员工需求迫切的法律人才,可以采取兼职的形式。第三,建立培训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企业矛盾纠纷调处,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及发展工青妇组织等,均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交际能力、调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一定的政策法规水平。可以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举办各类服务管理工作培训,或委托大专院校进行专业人才培养。

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以来,桃源街道办先后投入数十万元资金用于“工作室”的建设。但是,这些投入均为暂时性或一次性的,而一个组织机构的健康发展,需要有长期而稳定的经费支持。当前,“工作室”的工作人员薪酬普遍偏低,不容易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也导致“工作室”本身难以高效运转。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是保证“工作室”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工作室”没有成为正式机构之前,经费来源只能多元化筹措:一是政府可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正式列入此项开支;二是可从“工作室”所服务的工业园区中各企业缴纳至社区与街道的各项费用中拨出一部分;三是上级党组织返还给非公经济党组织的党费,也可部分用于“工作室”的支出;四是“工作室”所服务的工业园区内企业工会会费返还部分。

目前,红花岭工业区“工作室”的办公地点,包括水、电等日常开销均由众冠公司无偿提供。但是,当“工作室”作为一种模式在南山乃至全深圳铺开时,就不是每一位企业主都能无偿提供这些便利。政府应为“工作室”留出规划用地,或协调工业园区业主采用无偿提供、租赁、购买等方式提供办公用地,包括其他日常物资的消耗,也需要政府提供长效可靠保证。

(五)推动“和谐企业工作室”从“样本”到“模式”的转型

红花岭工业区“和谐企业工作室”成立2年多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赢得了众多企业的好评。在建立的第一年,“工作室”就接访、咨询、调解纠纷案件251宗。其中:各种劳动争议问题咨询124宗,受理劳资纠纷调解127宗,调解成功120宗,调解成功率达95%。红花岭工业区无一例劳资纠纷到街道办或区、市上访。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政府、企业良性互动,实现和谐共赢的“下访”模式。尽管“工作室”还存在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和面临一些制约的困境,但是这一致力于缔造大型工业园区企业和谐的机构设置与工作模式,其重要意义和推广价值却是不言而喻的。2009上半年,桃源街道在塘朗社区同富裕工业城内挂牌成立了第二家“和谐企业工作室”,这标志着红花岭工业区“工作室”在实践中获得了政府和企业的双重认可,初步具备了使之进一步完善并予以大面积推广的基础与条件。在党和政府大力推进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和努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时代背景下,有关方面应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和谐企业工作室”从“样本”到“模式”的转型,使这朵在深圳这片改革开放沃土上绽放的政府促进社会和谐的新生之花能够遍开各地,从而为促进深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课题组负责人:汪开国;执笔:王连喜、沈杰、党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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