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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面报道中虚假新闻的防范

2010-08-15张能梓

中国地市报人 2010年2期

张能梓

(慈溪日报社,浙江 慈溪 315000)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但新闻造假却由来已久,从管理者的角度,媒体自身的角度,读者的角度来看,对于那些负面虚假新闻,有时尚能出现一片喊打之声,可是对那些正面虚假新闻,明知其可信度不高,却能听之任之。本文试从正面虚假新闻的出现原因,表现形式,危害性与如何防范作一些论述。

出现原因

所谓正面虚假新闻,指的是那些以颂扬为主但其内容失实的新闻报道。正面报道中虚假新闻的产生,有新闻单位自身的因素,也有社会客观环境的不良影响。从自身角度看,近年来,新闻队伍不断扩大,新进人员对新闻真实性的原则不甚了解。一些媒体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缺失,采编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人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不强。有的媒体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未能及时根据新闻事业的发展和新闻队伍的变化弥补管理制度上的缺失。从调查情况看,很少有媒体自身对正面的虚假新闻作出处罚规定的,甚至在内部评报、业务研讨中也很不重视。记者、编辑以至领导,对稍作推敲就不难发现的正面虚假报道视而不见,即使受到读者指责,也把责任推向采访对象与审稿部门。

从社会环境看,正面虚假宣传,由来已久。长期“左”的思想的渗透,过分强调新闻宣传要为党和政府工作服务,忽视新闻工作的自身规律。有些正面报道的虚假宣传,表面上看是媒体所为,事实上是被某些领导干部出于宣传的需要炮制出来的。颂扬性的虚假宣传,领导看着高兴,尤其是地方媒体,媒体的主管是地方党委政府,许多指令性宣传,媒体是身不由己的,地方领导畸形的政绩观是虚假的正面新闻的始作俑者。

社会上追逐名利的不良风气也对新闻从业人员产生影响,导致少数新闻工作者丧失了职业道德和职业追求。有些人抱着只要给好处我什么都写,反正是说好话无人怪罪、蒙骗读者不受指责。颂扬性报道中夸大、拔高甚至无中生有的现象时有发生,可被表扬单位总乐意“笑纳”。一些单位或个人给媒体提供的素材本身就是无限夸大,设“套”让你钻,为的是捞取自身利益,媒体成了他们的喉舌。对他们来说,颂扬性报道不管多少离谱,都不会嫌多的。对此,记者为完成任务,编辑要填充版面,领导在日趋激烈的竞争面前,大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表现形式

对于那些虚构情节,凭空捏造,黑白颠倒的负面虚假宣传,多数读者还是看得明白的。但正面虚假新闻则要隐蔽得多,难辨得多,其主要的表现手法有以下几种:

一是技术制作,移花接木。华南虎事件,藏羚羊事件就是这样炮制的。要不是影响面实在太大,引起专业人士的关注,普通读者谁会想到是假的。现在媒体上大量存在的摆设图片,剪拼图片很少有人去揭穿这是不争的事实。

二是添枝加叶,虚报成绩。有的报道芝麻吹成西瓜,死的说成活的,本职工作成了“丰功伟绩”,一些部门的工作性报道常用此法,“关系稿”中更是常见。

三是文艺手法,合理想象。随意组装情节,张冠李戴,甚至虚构情节与细节,某些人物通讯类报道中常见。

四是数字掺水,以一当十。社会上数字出政绩,数字出干部不乏其例,媒体往往对数字无从核实,单位造假,媒体以讹传讹。

五是拔高典型,夸大细节。标兵、楷模满天飞,很平常的典型,出于宣传的需要,报纸上有文,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甚至是出钱邀请中央媒体、省级媒体齐动。

六是策划创新,预制新闻。把设想说成现实,把计划当作实绩。先报后做,有时甚至是只报不做。

七是强扭角度,以偏概全。把群众自发的行动,归功于领导决策的成果,把一时一地的个案,说成是普遍行为。社会文明建设上的一个典型,统战、老龄、计生、环保——方方面面都争着树为典型。

危害性

虚假新闻是社会诚信的“杀手”,是破坏新闻媒体权威性与公信力的“毒瘤”。如经常出现的对贪官的颂扬性虚假报道,就起了掩护他们的恶劣行经的作用。大贪官成克杰,当年在《东方之子》中何等风光。《东方之子》中出现的贪官,又何止成克杰?新闻媒体总是遭到受众怀疑,其发挥传达党和政府的声音、引导舆论、凝聚人心、指导工作与生活的作用必然削弱。

从历史经验看,我们早就吃够了虚假失实“正面”报道的苦头。“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的一些新闻,不少亲历者还记得,小麦亩产3821斤的第一颗高产“卫星”在报上“放”出来之后,“全国跟着吹,危害不浅啦!”(任彦芳著:《焦裕禄身后:我与兰考的悲喜剧》,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4页)。

从媒体自身形象与新闻从业人员形象看,正面虚假新闻既害别人,也害造假者自己和媒体自身。2007年6月,《杂文月报》发表正面报道《一次感动》,讲述一位兵妈妈认了176个兵儿子的拥军故事,该文被多重转载。由于失实,使得“新时期爱国拥军模范”乔文娟及其家人陷入困境。《洛阳晚报》8月15日刊登文章《虚假报道困扰“兵妈妈”》,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2006年12月23日,《农民日报》刊发典型报道《为老百姓多做实事是人生最大的乐趣——记湖北省沙洋县县委书记黄爱国》。2007年2月9日《青年周末》刊载文章《一篇表扬报道竟致报纸遭封杀?》,各大媒体纷纷转载,成为热点。

如何防范

对症下药,少发到不发正面虚假新闻,不仅是新闻事业的职责,也是各级党和政府领导的责任。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不要因为自己的政绩而“迫”媒体造假,要充分尊重媒体以新闻报道自身规律完成报道任务,给媒体一个自主报道的宽松环境。尤其是各级党报,如果主管领导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仅靠报社自律,要杜绝正面虚假报道,根本无从谈起。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指出:要坚持用时代要求审视新闻宣传工作,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努力使新闻宣传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媒体的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来自于创新,虚假新闻只能削弱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

二是抓制度建设。要把严防正面虚假新闻列入防假制度建设。构筑牢固坚实的“防正面虚假宣传堤坝”,从源头上铲除正面虚假新闻。要从采访编辑、审核把关等方面建立严密的管理规章,堵塞可能出现虚假新闻的各种漏洞。制度越健全、越严密、防假的堤坝就越坚固,就越能防止虚假新闻的泛滥。同时,要以法纪手段严惩假新闻制造者,对造成虚假不实报道的直接责任者和连带责任者给予惩处。

三是要抓媒体的自身学习,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素质。新闻单位要把抵制和铲除虚假新闻(无论正负)作为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通过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党的新闻工作方针政策教育,提高新闻工作者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的自觉性和鉴别虚假信息的能力。媒体编辑应充分认识到虚假新闻的危害性,要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来对待每一篇稿件,坚守住不编发虚假新闻这一职业道德底线。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大力提高记者编辑队伍的业务水平,把好新闻从业人员入口关,培训关。

四是抓监督查处,要像打击“负面报道”假新闻那样打击“正面报道”的假新闻,千万不能顾此失彼,一手硬一手软。要改变表扬性的新闻即使是假的,通常都没有道歉的动力和习惯的状态,刊登虚假的所谓正面报道也必须向公众道歉。2005年3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出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规定强调: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新闻事实准确。要认真核实消息来源,杜绝虚假不实报道。新闻报道在新闻媒体刊发时要实行实名制。新闻采编人员有偿新闻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记者证。凡被吊销记者证的新闻采编人员,自吊销之日起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对刊登正面虚假新闻的媒体也要进行处罚。对提供以及参与造假的记者、媒体,均应该为正面虚假新闻承担法律责任。要进一步实行媒体主编或责编引咎辞职制,强化媒体的把关意识。除了对媒体造假者的追究外,同时也要加大追究制造正面假新闻的媒体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坏话”说错了要查处,“好话”说错了也要查处。

五是从报道创新上避免正面虚假新闻。要运用客观报道的手法,典型报道要掌握好分寸,说话切忌过满过绝,要把“典型”当人来写,以事带人,用“事实”说话,让群众出来说真心话。新闻工作者要对过去的“先进人物产生模式”进行切实反思。编辑要审视稿件所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可信,从严把关,不让虚假新闻在自己版面上有可乘之机,在编辑过程中还要不伤害稿件的真实性,不能一味地追求冲击力,肆意夸大拔高,误导欺骗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