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功能对等与影视翻译
2010-08-15杨司桂
杨司桂
(遵义师范学院外语系,贵州遵义563002)
近年来,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及上海世博会的召开,中国与外部世界的接触及交流越来越频繁,大量的外域产品(物质的和精神的)涌入中国,外国影视(主要为欧美片)进入国内市场就属其一。由于我国国民的英语整体水平不高,再加上看电影的观众大多为普通的老百姓,因而绝大多数的外国影视采用配音翻译。对于影视翻译①本文的影视翻译主要指的是配音翻译。的研究在我国还是一个较新的研究领域,本文运用尤金·奈达(Eugene.Nida)的功能对等论来讨论影视翻译。
一、功能对等论简介
功能对等论最初为动态对等,由美国翻译理论家奈达在1969年出版的《翻译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提出并进行过相应阐释,“动态对等也就是译文读者对译入语的反应程度大体上与原语读者一样。”原文为:“Dynamic equivalence is therefore to be defined in terms of the degree to which the receptors of the message in the receptor language respond to it substantially the same manner as the receptors in the source language.”后来为了强调“功能”的概念并避免有些人对“动态”的误解,他在《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中说到:不再采用“动态对等”一说,以“功能对等”取而代之,从而使其含义更清楚。这可以说是功能对等论的来源。
奈达的功能对等论是建立在异质同构现象(Isormorphism)基础之上的,即认为语言中存在某些互不相同的形式,而这些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彼此相似的功能;该理论综合了信息论、交际论、符号论和接受美学的合理内核,强调的是两种语言接受者的感受比较,具体为“将原文文本的读者理解和欣赏方式与译文文本的接受者的理解和欣赏方式加以比较。”[1]。为了实现功能对等,即:实现两类读者的读后效果基本对等,奈达认为译者应在译语中努力寻找最贴近原文信息且最为自然的对等物。笔者认为,功能对等论有以下四大特点:
第一、强调原文信息的再现性。奈达指出“翻译即译意(Translation means translating meaning)”,就是用译语中最贴切最自然的语言最大限度地再现原文意思。他认为:译者的首要目标是复制信息,除此之外,不管怎么去做都是有悖于译者职责的。奈达认为,要再现原语信息,译者必须做许多语法或词汇上的调查,从而进行相应的意译,例如,“bowels of mercy”这样的希伯来成语,要把它的信息译成英语,就不能直译,因为尽管英语中有“bowels(肠)”和“mercy(仁慈)”两个词,但却没有“bowels of mercy”这种说法,只有把他译成“tender compassion(软心肠)”才有意义,才能把原文的信息再现出来。
第二、突出其功能性,即移情性。所谓移情性,是指作品能使读者产生什么样的感情反应,如使读者感到高兴、幽默、满足、厌倦、恼怒、痛苦等等[2]。要达到这些目的,可以采用一系列的手段。若原文中有一些特殊的修饰手段和一些辅助性的语言成分(如手势、面部表情、意愿等),给原文读者一定的情感影响,翻译时也应充分重视这一点,运用一些方法达到一样的效果,即:给译文读者一定的情感影响,即移情性。换言之,翻译要做到功能对等,译入语接受者不仅要知晓、感受原文接受者是如何理解和欣赏原文内容的,还应理解原文对接受者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即情感的影响程度。
第三、兼顾文体的对等性。奈达认为要做到功能对等,首先要重视语义的传递性,其次也要考虑文体的对等性。不同的文体所用的语言要有区别性,政论性文章与科技文章不同,新闻报道和文学作品不同,书面材料与口头报道不同。诸如此类的不同文体在原作中体现的十分明显,翻译时当然就要使用与之相适应的文体,才能达到功能对等。此外,不同身份、不同年龄的人说的话以及使用的语体风格也大不一样,我们不能把大人所说的话译成像小孩所说的话,这样会使译文效果大减,给人的感觉极不协调,这一点在影视翻译中尤为重要。
第四、重视译文语言的通俗易懂性。奈达说,要用最贴近的自然语言最大限度地再现原文信息,说明奈达倡导翻译语言要大众化,即通俗易懂性。他认为,翻译过程中译者必须尊重接受语的特征,不要一碰到困难就想自己创造语言,而要尽可能地挖掘接受语的表达潜力,因为每种语言,包括所谓的“原始语言”,都有丰富的手段来表达思想。因此,译文应尽量使用译文接受者喜闻乐见、符合接受语表达规范的言语形式,即大众化语言。这一点在影视翻译中也显得非常重要。
要而言之,功能对等论强调信息的再现性、突出移情性、讲究文体的对应以及译出语的通俗易懂性,这四大特点的最终归属落在读者反应论之上,读者反应既是功能对等的评判标准,也应成为评判译文成功的一根准绳。由于影视的“读者”就是“观众”,而“观众”又是上帝;“观众反应”自然就成了影视翻译的评判标准。这样,影视翻译就应以奈达的功能对等作为其翻译的实践指导。
二、功能对等论在影视翻译中的应用
影视翻译是文学翻译的一个分支,又与文学翻译有相通之处,即“共性”,遵循着文学翻译的一般准则,但更大程度地彰显着自己的“个性”,即:它所面临的并非是单一的文字文本,而是由图像、画面、声音、色彩等特殊的表意符号所融合而成的多重符号文本,受到传播空间和时间的制约;影视剧的画面与声音都是一闪而过,尤其是声音,没有给观众思考的余地;影视剧的重要评价参数是观众,最终是看观众的反应如何。以上这些“个性”决定了影视翻译应以奈达的“功能对等”为指导。接下来,笔者将从影视翻译本身内在的要求试述功能对等在其中的运用。
第一、影视翻译要求语言通俗易懂。
影视剧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影视翻译语言是稍瞬即逝的。一般的文学作品若看不明白,可以反复的阅读,因为那是印在纸上的文字,而影视剧的现场欣赏则不同,观众没有机会像阅读文字那样,一遍看不懂再回过头看第二遍,影视剧中的语言若看不懂,只能放弃,不允许你有充足的时间去琢磨,否则就会影响后面内容的欣赏。这表明影视语言的翻译需按功能对等理论的要求把语言译为大众化、通俗性的语言,这样就能满足不同文化程度观众的需要;若只是按少数文人学者的需要,译成文学性很强或晦涩难懂、矫揉造作的语言,就违背了影视大众化这一根本原则;就会失去广大观众,失去市场,失去影视固有的潜在价值。当然,这里强调影视翻译语言要通俗易懂并不等于语言的粗糙和平淡无力,通俗的语言也要讲究变化多样,摇曳多姿,譬如,在电影《阿甘正传》(Forrest Gump)中,阿甘屡次讲到“——stupid is as stupid does”译成“……愚人就做愚事”。这样翻译就既通俗又达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没有任何粗糙、平淡的痕迹。
第二、影视翻译受到口型的制约。
口型制约是影视配音翻译最突出的特点。配音翻译有点像演双簧,用剧中人的口型装配音演员的声音,使所言所语如出其口。翻译的任务是为配音提供蓝本,所以译文要在保证准确、生动、感人的前提下,力图在长短、节奏、换气、停顿乃至口型开合等诸方面要求与剧中人物说话时的表情、口吻相一致,其结果是至少能使观众闻其声,见其人,知道哪句话出自谁的口,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因此,译文必须尽可能与原话字数相当,长短一致,译文过长或过短都会给配音带来困难,甚至影响、破坏人物性格的塑造和情绪的表达,使得译制效果极差。例如,一些早期从英语译成日语的美国西部打斗片,日语配音极不成功,其原因就在于不注意字数的长短,使得影片中的牛仔竟然变得特别能说会道,使人啼笑皆非的是,影片中的坏蛋被打死后,却仍在继续讲日语[2]。
由此可见,配音翻译必须与原影片演员的口型同步,才能达到等同的观看效果,使原影片与译制片取得“观众反应”的基本一致。这就要求影视翻译必须以功能对等论为指导,在保持原影片主要精神、具体事实及意境气氛的前提下,灵活变动原文词语及句法结构。例如,“He came from P.R.C”(译文:他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来的)。这里原句中用“P.R.C”,而没有用“People’s Republic”。因此该译文不妥,因为原语只有6个音节,配音时肯定要滞后,因而不如改译为“他从中国来的”,意义未变,然而只有6个汉字,刚好达到配音与口型同步的目的。不过,在译制片中,要做到配音与口型同步有时并不那么容易,又如:“He is a university student”这句话有10个音节的英语译成中文只有5个字:“他是大学生”。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设法将中文尽量拉长而又不损其原意,不得不译成“他如今在大学里念书”。中文字数刚好与音节相一致,配音就能达到最佳效果。
第三、影视翻译语言要求具有情感移动性。
所谓“情感移动性”,就是要求翻译努力“进入角色”,设身处地,从人物内心深处把握领会其言语的确切含义,从而使译文“言而由衷”、“有感而发”,具有真情实感[3]。好的译制片,观众为剧情所吸引,几乎感觉不到是经过配译而成。这自然要求译者领会原文的精神实质,意境气氛,把它的“功能”译出来,尽量做到译文与原文“功能”对等。
由于影视翻译的主要内容是人物之间的对话翻译,而要做到译文的“情感化”,译者就需深入到每个人物的内心世界,与之“息息相通”、“生死与共”,进而“思其所思”、“感其所感”,最终“言其所欲言”,实现译文“表情达意”,“情真意切”的艺术效果。
笔者认为,影视翻译语言的情感化,既是译者在创造过程中所追求的理想境界或奈达所言的最大功能对等,也是下笔时锤炼文字、决定取舍的衡量尺度,同时也是鉴赏翻译水平的重要标准。
第四、影视翻译要求人物性格鲜明。
语言表达是体现人物性格特征的重要标志,这样,影视翻译就要求译文准确、生动,进而体现鲜明的人物个性。而这些鲜明的人物个性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各不相同的言语风格表现出来的。笔者认为,要达到影视翻译语言的人物性格化,就要求准确把握每一个人物的思想意境及情感上微妙的差异,再运用恰如其分的译语把各个不同的人物的性格特征“悟”出来,使译文言如其人。比如在美国影片《起锚》中,乔机智勇敢,快言快语,风趣幽默,而克劳伦斯则憨厚老实,说话推心置腹,诚恳真挚;热情开朗的苏珊言辞坦率而富有激情,而纯朴善良的布鲁克伦姑娘句句朴实、字字真诚;就连天真倔强的小唐纳德也“出言不凡”,寥寥几句,却句句有棱角,使人听后不能轻易拿他“当儿戏”。翻译时,译语应加以区别,运用“功能对等”把这些人物的不同性格给“悟”出来。例如:
Joe:You are dressed up.You’ll look like a million dollars.A girl Sussy,I believe you’ll kill him.Huh?
乔:你打扮好,一看就像摇钱树。哦,相信我,你会迷倒他的,哈?
Sussy:He wants somebody to think about,write to you know to come home to.
苏珊:他想找个值得想念的,鸿雁传情的——守在家里等待的。
可见,翻译时应使译语尽量与原文做到功能对等,尽量做到语言个性化,影视译制片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这就需译者字斟句酌,尽量使其话语句句恰如其分。
第五、影视翻译语言的无注释性。
文学翻译遇到读者难以理解之处可以在该页或章节之处作注释。但影视翻译工作者却享受不到这种待遇。这给译者带来很大的困难,也是影视翻译最难之处,这主要表现在双语的文化差异、双关语与文字游戏的翻译。碰到此类情况,笔者认为应采用奈达的功能对等,将其“化”为通俗易懂且产生一样效果的语言表达。
(1)文化差异。与文学翻译一样,在影视翻译中,原文中的文化词条(cultural items)是较难处理的。在文学中,译者还可能利用注释来说明译文中不容易理解的地方,在影视翻译中这是不可能的。所以,碰到这些文化词条,就应在译入语的文化中找到相类似的词条来表达,以便达到功能对等,使观众产生的反应与原文观众的反应达到基本一致。比如,“to grow like mushrooms”这样的文化词条,译成汉语应为“雨后春笋”才合适,才能使观众在较短时间内产生的反应与原文观众基本一致。又如,“shed crocodile tears”在影视翻译中按功能对等的原理应译为“猫哭老鼠”,而不应为“鳄鱼的眼泪”,因为“鳄鱼”在中国不是常见的动物,在观众的思维反应中远比不上“猫”、“老鼠”这些常见动物来得快,更不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取得与原文观众一样的感受效果。
(2)双关语与文字游戏。这是最难译的,也是无法译的。英语中有这样一句话很出名且风趣幽默的双关语:“An ambassador is an honest man who lies abroad for the good of his country,”句中“lie”可以译为“说谎”,也可以理解为“居住”,一语双关,风趣、幽默,全句既可译为“大使是为了本国利益而在国外撒谎的老实人”,亦可译为“大使是为了本国利益而居住在国外的老实人”。其中的诙谐之处对于不谙英文者无法领会。文字游戏也一样,翻译起来极不容易,一般而言,它既包括双关语,也包括其它诸如回文(palindrome)、扼式搭配(zeugma)等修辞格。试举“回文”加以说明,“Able was I ere I saw Elba”,这一著名的回文句是拿破仑被流放到爱尔巴岛所说的话,译为“我在看到爱尔巴岛以前,是个精明能干的人”[4]。这句话顺读倒读均成立,颇为经典、风趣而幽默;然而,不懂英文的人就不能感受到其中的诙谐幽默了。
以上是影视翻译中的难点,却最能使原文观众感到好笑;倘若译成中文,中文观众若是听到该笑之处而觉得并不可笑,这样的影视翻译就等于失败。为取得与原文观众一样的观赏效果,译者可根据上下情节的实际情况采用意译、套译或是改写方式,最大可能地传达原语的内容[5];换言之,译者不应翻译人们说的是什么,是怎么说的,而应根据上下文创造出新的同声话语,以取得同样的观赏功能。
四、结束语
总之,影视是一门图声并茂的艺术,语言具有及时性、通俗性等特点,因而对于影视的翻译就需顺其特征灵活进行,最大程度地把原影片的信息、韵味、情景等传达出来,取得功能的最佳对等;换言之,我们不妨将奈达的“功能对等”作为影视翻译的实践指导,因为该理论不仅注重信息的再现性、情感的移植性和语言的通俗性,还把读者的反应作为译文的最终评价标准,这就与电影的重要评价指标“观众就是上帝”相吻合。
[1] Eugene A.Nida.Language and Culture---Context in Translating[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
[2] 谭载喜.新编奈达论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
[3] 麻争旗.论影视翻译的基本原则[J].现代传媒,1997,(2):81-84.
[4] 李诗平.英语修辞手册[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
[5] 毕文成.影视翻译语言的特殊性[J].宁波教育学院,2003,(4):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