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答》连载十四
2010-08-15
63.当前加强对药品监管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现阶段,我国药品安全处于矛盾凸显和风险高发期,当前加强药品监管的主要任务包括:
完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做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制订和修订工作,严格执法监督。
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标准。完善向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制度和质量受权人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发布药品广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行为。配合新农合的整体推进,巩固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继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特殊药品监控,提高安全事件预警和应急能力。
64.如何保障社会监督及群众监督作用的发挥?
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重大公共利益的工作和相关数据信息,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增强政府部门和医药卫生机构管理和服务的透明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及个人对政府部门、医药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完善新闻监督和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检举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自身监管作用。
65.如何理解非公医疗机构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利用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是我国卫生工作的一条重要方针,对于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管理水平和效率提高,方便群众就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性医疗服务需求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非公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有益补充,同样发挥着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作用。第二,非公医疗机构的发展促进了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多元化,使我国的医疗服务日益呈现多层次和多样性,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第三,非公医疗机构的发展客观上推动和促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和效率的提高;公立和非公医疗机构将形成相互补充、相互竞争和相互促进的关系。第四,非公医疗机构的发展将有助于推动传统意义上的政府与医院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逐渐弱化,推动政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66.如何鼓励和扶持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国家将积极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在服务准入方面,对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一视同仁。二是保证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公平有序竞争。在医保定点、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科研立项和继续教育等方面,民营医院享受与公立医院相同的待遇,执行相同标准。三是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的税收优惠政策。四是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五是正确引导,依法监管,规范执业行为,维护群众利益。在行业监管方面有关部门还将制订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配套文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67.我国公立医院转制存在哪些问题?怎样规范和推动这项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主要考虑是,目前我国公立医院的数量、比例过大,政府财力难以支撑,也不利于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促进有序竞争。但是公立医院转制是一项重大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以往一些转制过程也出现过不规范的情况,如有的地方滥用改制,或改制与所要解决的问题缺乏内在联系;有的改制的形式不符合法律与政策规定(如政府参股或控股举办营利性医院);有的改制过程缺乏规范,不够公开、公正、公平;有的甚至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的问题,等等。因此,公立医院转制必须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积极稳妥、规范有序进行。
68.今后政府卫生投入将重点投向哪些领域?
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按照规定取得的服务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和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完善政府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给予合理补助。大力支持医务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对其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
完善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机制。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目前,基本医疗保障已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用两年左右时间,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补贴政策性亏损等,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专项补助,形成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
69.怎样划分各级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投入责任?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责任。地方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中央政府主要对国家免疫规划、跨地区的重大传染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以及有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等给予补助。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在医疗保障方面:政府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资金,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担。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适当补助。对城乡医疗救助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负担,中央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在医疗服务方面:地方政府承担医疗服务机构投入的主要责任,中央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养等给予适当补助。
在公共卫生方面: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所需发展建设支出和日常运转所需经常性支出,由地方政府负担,中央政府对公共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建立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所需资金,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担。
70.在投入方面,如何兼顾医疗卫生服务的供需双方?
在向需求方投入方面:加大对医疗保障的投入力度;建立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按项目为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资金由政府按服务人口核定;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患者按国家规定实施免费救治,对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内的疫苗实行免费接种等。
在向供给方投入方面: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