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本不是权宜之计
2010-08-15吕国营
文/吕国营
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是什么,是坚持保基本还是建立高福利制度。在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刻,中央给出了明确的指示,再次强调保基本。这就提醒我们,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医疗保障上要从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出发,稳步推进,不能搞医疗保障大跃进,尤其要防止那种把民生工程当成政绩工程的短期行为。
中央再次强调保基本,表明中央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早在199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时,中央就明确指出保基本,此后若干重要文件都反复强调保基本。可以说,保基本是中央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而不是权宜之计。即使经济发展水平快速提高的情况下,我们也不可以放弃保基本的原则。
有人依据西方发达国家大多是高福利国家这一现象,不加分析地提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实现泛福利化是历史发展的规律。殊不知,泛福利制度正是这些国家的发展之痛,给这些国家带来了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有多少政治家欲改革而不能,难道我们还要步人后尘,东施效颦吗?
我国地域辽阔,地区之间发展水平差异悬殊,经济发达地区比经济落后地区领先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难道保基本就只适用于经济落后地区而不适用于经济发达地区吗,经济发达地区就可以超越保基本的方针吗?显然不是。
更何况,一些靠资源起家的富裕地区,如果头脑发热而放弃保基本的原则,不加节制地提高医疗待遇,一旦资源耗尽,何以为继?不幸的是,这种现象已有发生。在现实社会中泛福利化的冲动难以抑制,原因在于,自然资源虽然属于当代人和未来人共同所有,然而,对自然资源的开发是当代人在未经未来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是一场未来人缺席的博弈。中央强调保基本,就是要告诫这些地区,着眼未来,藏富于民,鼓励储蓄和投资,尤其是人力资本投资,为子孙留下基业,而不是一味地提高医疗待遇。
保基本是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福利刚性原则,社会医疗保障水平只能上不能下,如果发生经济波动而导致支付能力下降,降低保障水平并不可行。因为,这有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西方国家曾多次上演这种故事。因此,如果今天放弃保基本,就为明天埋下了不稳定因素,本来是社会稳定器的民生事业就变成了社会不稳定的诱因。这就是辩证法。
如果未能坚持保基本,势必造成成本转嫁。一是当代人向未来人转嫁,与子孙抢饭吃,靠资源起家的富裕地区尤其典型,缺乏可持续性。二是现任政府向未来政府转嫁。地方政府的任期制,难免产生短期行为,把医疗保障当作政绩工程,不顾及对未来政府的压力以及对未来社会的隐患。
当然,保基本是一个相对概念。医疗保障中的“基本”是相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而言的,经济发达地区具有较高的“基本”,经济落后地区具有较低的“基本”。同时,“基本”也是一个动态概念,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尽管“基本”的标准不断提高,但是,相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而言永远是“基本”,永远不是泛福利化,这才是保基本的精髓。因此,保基本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应该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障制度与西方福利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差别。
中央再次强调保基本,是冷静、理性和务实的表现。上善若水,润物无声,不为赢得一时的喝彩,而是踏踏实实为民谋福利。这与某些地方政府的浮躁、喧嚣形成鲜明的对照。在医保制度建设中,坚持保基本的方针,应该像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论断一样长期不动摇。这一点无论怎样强调也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