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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发挥领导作用探讨
——以太原市为例

2010-08-15王小佳赵国梁文培红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街道社区党组织党员

王小佳 赵国梁 文培红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 030012)

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发挥领导作用探讨
——以太原市为例

王小佳 赵国梁 文培红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 030012)

街道社区党组织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中应当明晰职能定位,加强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增强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参与“共驻共建”的合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善社区的工作条件,提高社区干部的福利待遇,强化服务意识,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中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街道社区党组织;和谐社区;领导作用

街道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城市建设发展中担负着越来越重的任务,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发挥好街道社区党组织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当前太原市社区党建工作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近年来太原市街道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实践探索与成效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太原市共有街道办事处52个,社区居委会513个。共有街道社区党组织565个,其中,街道党工委52个,社区党组织513个。社区党组织中,社区党委1个,社区党总支10个,社区党支部502个。近年来,全市街道社区党组织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本街道社区的工作实际,顺应城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需要,从巩固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出发,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在推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领导作用。

(一)完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机制,加强对和谐社区建设的指导和规范

一是建立完善党建工作综合协调机制。中共太原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成立了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负责全市社区党建的总体部署和指挥协调。各城区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社区党建工作领导组,组建了社区建设管理局,各街道成立了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各社区成立了社区党建工作联系分会,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具体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社区党建工作格局。二是构建党建工作共驻共建机制。各级党组织主动适应“属地管理、共驻共建”的城市社区党建要求,发挥社区党建联席会的作用,推动了社区内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建设,进一步整合了社区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资源共享,形成了以党建带共建、以共建促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建立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各级党组织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合理确定工作任务,推行目标管理,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实行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由过去自上而下为主的垂直考核向以群众满意度为主的综合考评转变。五是完善经费运转保障机制。各级党组织立足各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完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社区党建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了社区党组织有一定的经费开展活动。

(二)配强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对和谐社区建设的组织和领导

一是严格选拔标准。以换届为契机,以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全面实行了“两推一选”,一大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党务工作、年纪轻的党员充实到社区党组织班子;通过推行“一人兼”和交叉任职,较好地解决了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两张皮”的问题,形成了精干高效的社区领导班子。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党组织加强了对“一肩挑”干部的管理监督,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对于社区重要党务、政务、事务的决策,都实行充分的论证、研究、规划。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高了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三是优化队伍结构。各级党组织采取从机关干部中委派,从驻地单位退休干部中招聘,从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中选拔,从优秀的原社区干部中留用等措施,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三)加强街道社区党员教育管理,使广大党员在和谐社区建设中争当表率和榜样

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等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体系,积极探索开放性、多样化、立体式的教育培训途径,加大了对社区党员的教育培训,建立完善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还创新党员管理模式,实施党员分类管理和指导,切实增强了社区各类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了党员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使党员的先进性得以体现。

(四)创新街道社区党建活动载体,使党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更好地服务群众、凝聚人心

一是以党员服务中心为载体,开展服务党员活动。太原市、区委组织部对党员服务中心建设高度重视,从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提供了大力支持,确保党员服务中心建设达到规范化要求。党员服务中心主要服务内容是党务工作政策咨询、党建知识教育传播、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困难党员生活帮扶、提供志愿互助服务、党员就业指导、维护党员权利等。二是以社区党员为主体,开展社区志愿者活动。建立了以社区无职党员和社区在职党员为主体的扶贫帮困、普法宣传、计生服务、医疗义诊等社区志愿者队伍。通过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规范队伍管理、创新服务方式,为广大党员奉献社区、服务群众搭建了舞台。三是以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拓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针对社区不同群众的现实需求,逐步形成社会福利服务、社会互助服务和市场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类型多层次广覆盖的社区服务网络。面向社区居民精神层次的需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建文明和谐社区活动。

二、当前太原市街道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需要进一步探讨解决的主要问题

面对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深化的新形势,面对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新任务,太原市街道社区党组织在领导和谐社区的建设中还存在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积极面对和研究解决。

(一)职能不清晰,行政任务繁琐,导致社区党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力不从心”

太原市绝大多数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都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社区工作和党的工作绑在一起。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组织是居民自治组织,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与政府部门没有从属关系。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无论是居委会的治理章程、组织功能、工作制度,还是其人事决定、经费收支、运行方式、考核机制都深深打着行政的“烙印”。社区要承担的许多本应由政府职能部门或街道完成的工作任务占了居委会日常工作的80%以上,社区成了有限权力、无限责任的“政府机关”,“一竿子插到底”的“行政任务”使居委会不堪重负,影响了党的工作开展,束缚了社区的自我发展。

(二)社会就业结构的多元化、社区党员对党内组织生活需求的多样化,致使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党员的管理难度加大,一些党员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

一是由于离退休党员数量较大,增加了开展活动的难度。太原市城区12470名组织关系在社区的党员中,60岁以上的有5083名,占40.7%,其中70岁以上的有2548名,占20.4%。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的约占23.7%。二是由于对在职党员实行管理、监督、激励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缺乏动力与约束。三是由于流动党员人员成份复杂,难以进行有效管理。外来务工、经商、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及两新经济组织中的党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社区党支部组织的活动参与少,履行党员义务不积极的问题。

(三)对驻区单位党组织参与“共驻共建”尚未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致使社区党组织协调“共驻共建”单位的能力较弱,难以有效整合社区资源参与和谐社区建设

由于受传统的垂直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加之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部分驻区单位党组织缺乏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停留在信息沟通、开会表态上,一些党建联席会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据调查,在城区建立的405个党建联席会或联席分会中,有134个发挥作用一般,占33.1%。一些社区党组织主要靠与社区单位领导的个人感情来开展工作,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临时性、随意性较大,社区党建缺乏制度性保障。

(四)社区党务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工作方法还未完全适应社区发展的客观要求,因而使文明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创新性和针对性欠缺

一是社区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太原市城区419名社区党组织书记中,30岁以下的仅11名,占2.6%,51岁以上的95人,占22.7%。二是社区干部整体文化水平偏低,知识结构不合理。党组织书记中尚有147名达不到大专学历,占36.8%。三是针对社区干部特点的轮训、培训制度尚未建立完善。社区干部的理论、业务培训和外出学习机会较少,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

(五)财政对社区建设的投入过少,欠账较多,制约了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社区办公条件普遍较差,特别是中心城区面积狭小的问题更为突出。目前太原市513个社区,办公面积在60平米以下有105个,占社区总数的24.5%。无办公用房的社区还有14个,占3.3%。仍有27.8%的社区办公用房没有达标。少数用房属于违章建筑,在城区改造和整治中,面临被拆迁的可能。配套设施不全,仍有52.1%的社区达不到“三室一场”的要求,导致社区的服务功能大打折扣。二是党建活动经费不足。目前社区主要依靠市、区两级政府每月拨给的1000元经费办公。租房办公的社区每年还要支付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房租,部分社区党组织连党课教材和书刊杂志都无力购置和订阅,党员组织活动难以有效开展。三是社区干部待遇偏低。根据太原市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09年太原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507元,而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社区书记、主任每月生活补贴标准为640元,副主任为610元,委员为580元。社区干部的待遇远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难以吸引优秀年轻干部从事社区党建工作,也影响了现有社区干部队伍的稳定。

(六)社区党组织的服务能力同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一是服务领域不宽。面向全体居民各种需求的服务方式、服务项目不多。居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金融保险、法律服务、居家养老、社会教育等服务项目还没有在社区普及。二是服务水平不高。服务管理粗放,服务的系统性、规划性、引导性不强。服务方式创新不够,特色服务品牌较少。服务手段传统单一,网络、热线电话等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还未普及,社区服务的自动化、现代化水平不高。三是服务设施不健全。部分老居民区房屋陈旧,条件简陋,服务设施缺乏,难以满足居民在就医、休闲、娱乐等方面的需求。新开发的住宅小区没有规划建设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更谈不上相应的服务。目前,全市城区拥有居务大厅的社区仅128家,占30.5%。驻区单位的文化体育设施、场地不愿向社区居民开放,影响了社区服务功能的发挥。

三、对太原市街道社区党组织进一步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街道社区党组织必须始终坚持“把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贯穿街道社区党组织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此,我们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对文明和谐社区建设的领导,进一步提高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针对当前我市街道社区党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明晰职能定位,减轻行政性工作事务,保障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责权利统一

落实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权随责走、权责统一、责随事转、责权配套”的工作机制,使街道社区党组织真正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权办事、有章办事”,对于需要社区党组织协助开展的一些工作,上级部门在部署时,要尽可能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少搞“一刀切”的硬性推进,赋予社区相应的职责权利,努力减轻社区的行政负担。辖区人口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以探索建立社区服务站等专业服务机构,按照专干不单干、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以形成工作合力。逐步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保障和落实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议事权和监督权,支持和保障社区居委会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中充分行使职权。

(二)探索加强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提高党员队伍管理教育水平,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不断健全组织工作体系,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及时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对党员人数达到建立总支和党委的要创造条件,搞好组建。大力开展在新经济组织、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组织中的党建工作,使这些组织的党建工作都能有效地纳入社区党组织的范围内,为消除基层党建工作的“盲点”提供组织保证,从而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党的基层组织管理新机制。二是把握党员活动的新特点,探索党员分类管理的新路子。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进行分类教育管理,分类制定开展示范活动的规划,分类确定考核目标与要求。对于直管党员,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使每个党员都在党的组织中生活、受到教育和监督。开展好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户、党员奉献日、党员志愿者等党员义务活动,真正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协管党员,要加强了解和掌握,推行社区在职党员的双向登记制度,让在职党员在社区发挥应有的作用。社区党组织要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加强联系,探索在职党员双向考核的途径。对于流动党员,要动员他们及时把党的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组织,定期开展教育培训。不同社区可以分别选取自己的主要社区党员群众为重点,抓好教育和管理,对党员群众加以正确引导,抓好特色,起到以点带面的功效。

(三)明确驻区单位党组织在推进社区党建中的责任,增强文明和谐社区建设的合力

一是建立机制。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完善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等协调议事机构,定期研究资源共享、社区共建事项。二是明确任务。积极推动驻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等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推动驻区单位将服务性、公益性、社会性事业逐步向社区开放,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要加强人力资源的整合,充分挖掘社区和驻地单位有专业特长的人才资源。通过组建党员义务服务队、志愿者服务队等形式,为社区居民及驻地单位服务。要通过在职党员联络制度和在职党员党性实践基地等形式,使驻地党组织和党员与社区党组织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社区党建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要求。探索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各级党委对驻区单位进行考核、评优及评选创建文明和谐单位等工作时,要征求社区党组织的意见,把驻区单位共驻共建情况作为能否入选的重要依据。驻地单位党组织要对单位党员在社区建设与管理中的表现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定期了解他们在社区的情况,并以此作为单位党组织评先评优、考察考核、党员评议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以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强、熟悉社区管理为目标,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夯实文明和谐社区建设的组织基础

一是严格选用。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两推一选”选人用人办法,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热爱社区工作、熟悉社区管理、热心服务群众、会做群众工作的同志选进社区领导班子。提倡党组织班子成员和社区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在选用方式上要根据社区工作基础性、群众性、自治性的特点,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从区街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从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离退休干部职工中选拔。积极支持和鼓励大学生社区干部依法参加选举,要从选派“村官”的有益做法中吸取经验,尝试选派“居官”,实施“大学生社工计划”,改善社区干部结构,增强社区班子的战斗力。二是加强培训。建立街道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区、街两级要把社区干部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在培训内容上,首先要抓好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其次要紧密结合街道社区岗位工作实际,着力提高社区干部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强化管理。建立完善社区党建工作目标制度。对社区党建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勤政为民、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每年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对本社区干部进行民主评议,由社区居民代表根据本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对社区干部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作为社区干部考核、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拓宽监督渠道。把各种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对社区党建工作者队伍行为规范监督网络,在体制机制上保证整个社区党建工作者队伍健康发展。

(五)通过多种途径改善社区的工作条件,提高社区干部的福利待遇,为文明和谐社区建设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

一是要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的财政保障机制。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从事社区党建,应建立社区党务干部生活补贴的正常增长机制,其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应制定针对社区的优惠政策,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的水、电、煤气、供暖等收费,应按民用价格标准计量收费,减轻社区的财政负担。党费使用可考虑适当的社区留成比例,保证党员活动有一定的经费保证。二是探索建立促进社区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规定设置预算科目,实施预算管理。可根据辖区面积、人口规模、管理难易程度和社会负担等情况,由市、区(县、市)核定社区公共事务的最低财力保障标准,对街道社区履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社会稳定等职能所需经费予以切实保障。鼓励各级政府制定扶持引导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对社区公益性建设有关的捐赠,以及参与社区公益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公益性非营利社会组织等,要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三是建立驻地单位优势互补的资源利用机制。要充分调动驻地单位的积极性,参与和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社区资源优势。驻区单位的体育设施、文化活动场所、图书馆等都应向社区开放,实现社区内人力、物力、财力和其他社会资源的优化整合。四是建立包联帮扶机制。根据十七大报告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精神,建立上级组织、上级领导与社区及不同类型社区之间包联帮扶机制。使省、市、县(区)各级单位或部门与社区居委会建立帮扶对子,帮扶基础薄弱的居委会摆脱困境;同时建立省、市、县区级领导干部联系困难居委会制度,帮助困难居委会解决工作难题,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水平,同时也为领导干部提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机会。要探索建立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在辖村街道通过开展组织共建、党员互帮等活动实现人、财、物等资源共享,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六)强化服务意识,把关心社区党员,服务社区群众,作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党的工作涵盖和渗透到社区的各项服务中

一是拓宽服务领域。要由一般的物质性服务转到物质性服务和精神性服务并举,按照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服务,尽可能将居民群众和社区单位需要的服务项目引进社区,努力满足社区各个层次的需要。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既要做好社会救助等各类无偿性服务,又要根据不同对象开发各类方便居民购买的低偿和有偿服务。既要坚持广受居民欢迎的传统服务方式,又要善于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三是注重服务实效。把党员、社区群众、外来人员对社区工作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服务效果的重要标准,以群众所想、所急、所需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攻坚目标,从实际出发,各个突破,切实以党建推动服务工作开展,以服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

(责编: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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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8-8431(2010)06-0035-05

2010-10-18

王小佳(1969-)女,中共太原市委党校文史教研室主任、副教授;赵国梁(1966-),男,中共太原市委党校科研处处长、副教授;文培红(1969-),女,中共太原市委党校行政学教研室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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