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美学视域下的绿色设计
2010-08-15吴国强
□吴国强
(南通大学艺术学院,江苏南通226001)
对绿色设计的研究有多种视域定位,本文对绿色设计的探讨仅限于设计艺术范畴。在设计艺术领域,绿色设计是指从设计的环境因素出发,在充分优化功能、质量、开发周期和生产成本的同时,努力实现设计及制造过程最高资源利用率、最佳功能价值和最小环境负影响的设计理念。所涉及的行业包括原材料选择、能源与技术应用、结构构造与加工工艺优化、粘合与表面涂饰等辅料制造、生产过程污染物排放等多个方面。当前,世界各国均十分重视绿色设计,制定了越来越严格的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各行业制造的产品应具备相应的环保性能;制造企业也采用了相应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措施。产品绿色设计日益成为社会的关注点。就设计艺术来说,设计师对建筑艺术、环境艺术、工业产品等的绿色设计的把握,首先反映在设计理念层面。因此,设计艺术领域中的绿色设计探索首先要关注意识、理念与学理,即对于生态美学意识的认识探讨。
一、关于生态美学
20世纪后半叶以来,大规模工业生产造成的人类生存环境恶化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焦虑并在进入新世纪后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近年来,从美学角度研究自然生态,建构人与自然的新型审美关系,逐渐成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如何认识人类与外部世界关系的意识形态问题。生态研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设计界也同样表现出了深刻的忧虑,绿色设计遂成为全社会一致的价值取向。为了使这种对自然生态的关注与研究更具有针对性,有必要将绿色设计置于生态美学的理论框架之下,进行哲学反思与学理梳理,从而使其评判标准更为清晰。
人们通常把生物在一定自然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称为生态,也有人把生物的生理特性和生活习性称为生态。生态学是研究生物彼此之间和生物与其环境之间交互关系的科学,从美学的角度探究生态问题时,部分纯粹的物性研究就被人文的思考所替代,由此便产生了美学与生态学交融的生态美学。生态美学从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着眼,考察生态美的发生、发现与审美等基本问题,协调生态主体与自然环境的存在关系是生态美学研究的主要内容。生态美学旨在引导人与自然由分离走向融合,使人与自然重新建立起和谐共存的生态关系。生态美学是产生和指导绿色设计的思想与理论基础。
目前,当生态美学将其生命价值平等的哲学观推向绿色设计的实践层面时,仍会面临来自人类自身的阻力:人类一方面为自己的贪婪满怀道德的歉疚,另一方面又出于所谓意志自由而扼杀和阻碍着其他自然生命的自由生长。因此可以认为,生态美学在理论层面的绝对性与在实践层面的相对性,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依然会并行存在。如同迪斯尼动画片中的狮子王,一方面它身为动物王国的国王,炫耀着他的博爱与宽容;另一方面它又毫不避讳地吞噬着其他生命。这里依据食物链的伦理解释也是十分有趣的,美化它的人类作者宣称:狮子吃了其他动物,死了的狮子腐败为肥料养育青草,然后食草动物吃了青草等于吃了狮子。不管这样的解释是否有利于我们对人与自然关系失衡的思考,生态美学仍要求人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将人类对生态平衡的破坏欲遏制到最低限度。生态美学告诫我们,只要人类能对自然界弱肉强食的生存哲学置疑,就说明人的善性在不断地觉醒,说明人类正在一步一步地迈向生态美学的世界——人与自然平等共生的理想境界。
生态美学认为世界万物各有其主体性,尊重彼此平等的生命价值与对话关系,是一种关于生命意义的全新认识,是建立人与自然在生命意义上的生存关系的前提。当我们以此为依据审视生态美的生成时,便不难认识到它是人与自然之间生命互动的均衡状态、是有制约的依存,而不是“石油工人一声吼,地球也要抖三抖”般的人欲统摄,也不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式的无节制索取。如果人类透支了地球资源,那么,人类便不再有未来。因此,让人与自然的关系重新回归于相互制约的平衡,正是生态美学的审美境界和绿色设计的基本出发点。
二、两种对立生态意识下的艺术设计理念
人类的生态意识并不是从来就具有如当代共识这样一致的认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人对于自然存在也曾有过截然不同的价值判断。
西方文化自古希腊开始就已经确立了人类自我中心的意识。坦塔罗斯受难的神话表现出古希腊人对自然心存的恐惧;荷马史诗中尤利西斯的遭遇又告诫人们只有征服自然荒蛮,人类才能找回自己的安全和主体性地位;美少年那喀索斯自爱致死的神话,强烈地体现了古希腊人的自身迷恋情结;他们在人体雕塑方面杰出的艺术成就,也与其强烈地自我关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刻于帕特农神庙上的智慧女神雅典娜的“认识你自己”的忠告,不仅主导着古希腊时代的哲学精神,也是之后西方人本主义哲学的思想源头。在基督教的认识中,自然界更是远离天堂的人类流放地,所以西方人历久弥坚地追崇着重返伊甸园的审美理想。这种理想长久以来影响着西方哲学与美学的价值判断。如果说古希腊文化曾以人的价值来否定自然价值,而之后的基督教文化则又以对神的无限肯定来否定自然价值。两种文化都对自然审美价值采取了否定的态度。直到文艺复兴时期,西方文化才开始重新审视自然美的存在,达·芬奇等天才画家们不再关注天堂中的圣母和圣婴。之后,西方的绘画艺术抛弃了传统的人体肖像与静物题材,尤其印象主义绘画将人们的视线引向了五彩缤纷的大自然。西方艺术表现题材的重大转变,标志着西方审美观从此开启了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新纪元。
发祥于农耕文明的中国人,则自先秦以来就一直自认为是与大地万物生命共栖的自然之子。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消弥人性于自然之中代表了中国先民们的思想倾向。庄子认为:“牛马四足,是谓天;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庄子以为人的自然层面的属性才是人的真性情,认为人的自由本性应该是自然而然。这种渴望自然而然的思想在庄子之后,形成了中国哲学与美学的主流意识——构成中国哲学基础的儒、道、释思想,它们一致赞叹自然之美。在中国传统的艺术领域里,山水田园诗是中国文学史中最具审美意味的诗歌题材,绘画领域中山水和花鸟画几乎统治了魏晋以来的中国画坛。只是在近代,这种对自然造化的审美趣味才开始一路衰退。1840年以来,中国受西方列强侵略掠夺,步入了漫长的贫困时期。为摆脱贫困,消耗自然资源便成了少有科技储备的中国发展经济、力争与世界同步发展的必然选择。于是征服自然——最大限度地发掘和利用自然资源,一度成为现代中国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主旋律。直到生活水平达到小康之后,在审美与爱心的召唤下,关爱自然才日益上升为显命题。
当人们一味地对自然施展其宏图时,潜在的生存危机也同时悄悄地逼近了人类。严酷的灾害现实告诫人们:自然界是需要尊重的,即便人类有千种不尽相同的生态意识,它们都必须归结到服从自然生态的逻辑轨道中来,这正是我们遵从自然法则、展开绿色设计的基本前提。
三、生态美学观指导下的绿色设计
至此可以确认,生态美学研究取得的认识成果是产生和指导绿色设计的思想与理论基础,而绿色设计则是生态美学观念的具体体现。生态美学的时代任务就是对审美主体和对象的自身属性与相互关系做出全新的思考,由此而产生的生态设计即生态美学观下的绿色设计。
从生态美学的角度看,如果要使人类的自然之爱真正具有美学意义,那么人类首先就要放弃人类自我中心的独尊心理,真正把自然看做与己平等的生命体。人类不能期望将自身之外的生物统统禁闭在栅栏之后、庭院之内,或驯服使役,或聚集观赏。显而易见,当人类把自然和动物驯化得越来越具有“人性”的时候,则意味着其自然本性的丧失,也就意味着人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丧失。因此,绿色设计并不仅仅是表现在材料、能源、技术、工艺等领域的设计实践,而首先是一种基本认识观,是认识事物的立场与角度。
1.多元的审美原则
绿色设计首先需要坚持多元的审美原则。生态学意义上的物象,本质上指的是物之为物的本然属性。迄今为止的研究认为,自然物象存在三种形式,即作为认识对象的物象、作为体验对象的物象和作为生命自组织存在的物象。作为认识对象的物象是与人对立的存在,人的主动性与物的受动性构成了对应关系,这是受西方古典美学影响的物象观;作为体验对象的物象是受人主观情感浸染和支配的物象,这是诗化物象的浪漫主义理想;作为生命自组织存在的物象,则是使物回归自然状态的生态审美,这是对常规物象之美的意识超越。
当我们从生态关系的角度审度自然美时,它就具有了多维的审美内容。首先,从生态学的角度看,自然物象并非为人而美,自然美包含着独立的审美品质,为一切生命所共有,因此,并非只有人才是自然美唯一的感知者。达尔文早在19世纪就已经论证,对美的感知是由动物的性意识所决定的,美感意识并不是人类独有的意识能力。达尔文说:“如果我们看到一只雄鸟在雌鸟之前尽心竭力地炫耀它的漂亮羽翼或华丽颜色,同时没有这种装饰的其他鸟类却不进行这种炫耀,那就不可能怀疑雌鸟对其雄性配偶的美是赞赏的……如果雌鸟不能够欣赏其雄性配偶的美丽颜色、装饰品和鸣声,那么雄鸟在雌鸟面前为了炫耀它们的美所做出的努力和所表示的热望,岂不是白白浪费掉了;这一点是不能够不予以承认的。”[1]伏尔泰也曾风趣地说:“如果你问一只雄瘸蛤蟆:美是什么?它会回答说,美就是它的雌瘸蛤蟆,两只大圆眼睛从小脑袋里突出来,颈项宽大而平滑,黄肚皮,褐色脊背。”[2]由此引发的问题是,当人承认动物也有美感能力并具有审美表现的自在意识时,也就意味着人所确立的审美标准不再是自然界所有生命之物的共同审美标准了,由此必然需要建立体现多元共存、各有差异的审美原则。毫无疑问,只有承认所有生命都有美感并各有审美标准,这种共生的美学观才可能具有价值评判的公正性,才能产生生态意义上的绿色设计。
2.天然之美的认识观
生态美学认为,审美是生命体的本真能力,由于生命存在而产生了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但这并不是说由于人的存在而使自然界发生了审美活动。“物体的美是其自身价值的一个标志。当然这是我们的判断给予它的。但是,美不仅仅是主观的事物,美比人的存在更早。蝴蝶和鲜花以及蜜蜂之间的配合都使我们注意到美的特征,但是这些特征不是我们造出来的,不管我们看见还是没有看到,都是美的。”[3]从生态美学的角度看,自然界的生命之物不仅有自己独立认识和发现物象之美的能力,而且还不断以它们自己的方式创造着美。尽管经典美学否定自然生命的审美能力,认为只有人能够自觉地完成美的创造实践而动物不能。但马克思说:“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4]“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5]马克思在这里指出的是动物活动与人类实践的区别,但他并未否认动物同样具有美感意识和创造美的能力,只是将人对美的自为的创造与动物对美的自在的创造做了意义区分,辩证地说明了双方创造美的不同方式。这也告诉我们,虽然建筑师在审美创造的主观能动性上或许超过蜜蜂,但从所创造事物的自然美的体现来说,建筑师创造的蜂房,必然比不上蜜蜂创造的蜂房。同样,即便我们可以按照自然美的规律极其逼真地复制出一处园林,但这种具有人工痕迹的创造也必然难以达到自然之物本身的美感。这种认识是对天然之美的充分肯定,是生态美学的基本认识观,也是绿色设计所应秉持的基本观念。在中国古典美学观中,这种天然之美的认识观被精辟地表述为“师法造化”。
3.生态美的评判标准
生态美是指自然生命客观存在的物态之美,而不只是人在审美中由感官联想形成的意象美。生态美与意象美的区别意味着:不同于自然美的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感性形式,生态美的审美快感来自于物象呈现的天然生命状态。也就是说,人的主观标准并不能成为判断生态美的决定性标准。那么,在人与自然界的各种生命之间,到底有没有被所有生命共享的美感存在呢?毫无疑问,这是探讨生态美学认识的基准。
可以说,生态美的评判标准是生态美学最根本的学理定义。如果认同自然界的一切生命体都具有审美快感,必然导致自然界审美标准的多元化而难有共通的判别尺度。肯定审美标准多元化,虽然可以体现出审美活动的多元性与自由度,却又会因多样的美感不被普遍理解而使审美最终成为无意义的活动。由此可见,寻求为自然界共同感知的同一性美感势在必行,而这种同一性仍然需要立足于生态学。就审美而言,虽然人与动物的美感判断会存在很大的差异,但它们仍有感知的共性存在:人与动物都会对生命运动的勃然生机产生关注;面对生命,他们都会反映出对生的喜悦和对死的厌恶。在自然界中,随处可见蜜蜂因花朵自然生命的绽放而活跃,小鸟因相聚结伴游戏而兴奋,即便动作迟缓的蟾蜍,也仍然敏锐于对运动物象的捕捉。这些都说明了人与动物对于生命运动的共性感知,这些现象足以证明,人与其他自然生命虽然审美的对象和方式不同,但对于生命及生命运动的热爱仍然是他们共通的审美同一性。由此,我们便找到了具有超越自然万物的共同美感标准,这就是所有自然生命在生态学意义上对生命运动之美的共通认知,这种生命的动态美感是被自然生命所共同感知的美感。
虽然这种认为自然界动物都有共同美感的判断会由于该论断只是出于人的表述而受到质疑,但这样的判断足以使我们对自然的审美认识改观。当代生态观念使人向往回归自然,无论饮食、着装或是对形象美的判断,都选择了天然标准。这些现象意味着,追求生存的自然状态已成为对个体生命美感的全新诠释。这是人从自然人化状态的觉醒与退出,是个体生命活力的表征与对自然有机和谐的还原。依靠意象审美的自然美,是以事物形象能否为人带来感官愉快为标准的;而生态美的审美标准,则首先判断对象事物是否顺应了自然状态,是否有足够的自然活力与生命价值,只要审美对象具有天然和健康生命的属性,它就可以被认同为生态美。将健康和天然作为生态美的评判标准,意味着人的创造需要最大限度地尊重自然规律,充分按照自然本身的美感规律去创造对象世界。可见,使设计创造符合对象世界的生命韵律,正是当代生态美学观下绿色设计的历史使命。
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上,审美大多以人在自然中的自我提升作为实践的目标,这样的努力已造成当代人与自然严重隔离的后果。为此,生态美学致力于将过度人化的世界向自然原生状态还原,让人化的实践重新回归自然的生态美。当然,生态美学的实践决不仅仅是简单地将自然重新还原为自然,生态美学的理想状态应该是兼顾美与生态规则,达到自然原生形态与人造形态的和谐统一。让人为的形式向自然美的法则靠拢,使人的审美创造成为与自然和谐的形式和秩序,这种尊重自然而对自然人为调适的原则,正是生态美学审美观下绿色设计的评判标准。
四、结语
可以肯定,任何对生态美学审美观的探讨,都是以人类幸福生存为基本出发点的。传统的人类自我中心主义的美学观是为人的,现代或后现代对人类自我中心论的质疑、对审美多元化的肯定,也同样具有鲜明的、为人的目的性。为此,生态美学要求当代设计创造实现自然原生性与人类生存适应性的完美契合,从生态层面完成对自然原生形态的链接与超越。这种结合与统一的生态美,正是当代人对于美好生存质量的追求与向往,是绿色设计所追寻的理想状态。
[1] [英]达尔文.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M].谢蕴贞,译.北京:科学出版社,1982:112.
[2] 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24.
[3] [德]汉斯·萨克斯.生态哲学[M].文韬,佩云,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1:58.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02.
[5]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7.
[6] 孟庆祥.庄子译注[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