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管理视野中的学生党建理念创新
2010-08-15刘稳丰
刘稳丰
(湘潭大学 湖南湘潭 411105)
以把学生党员视为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将人本管理理论引入学生党建工作,是落实以人为本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学生党建创新的内在需要,是提升学生党建科学化水平的有效路径。学生党建理念是用来指导学生党建工作、实现党建工作目标的基本观念和基本准则。人本管理理论视野中的学生党建新理念,必然是突显党员主体地位理念、权利保障理念、平等理念、服务理念、公开理念和民主理念。
一、突显党员主体地位的理念,从强化组织主体地位向突出党员主体地位转变
“人始终是主体”[1],人本管理强调人的重要性和人在管理中的主体和核心地位。该理论认为,管理是以人为对象的活动,人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始终,人是管理的核心和关键。在党建工作中,党员是党的事业的主人,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同样,学生党员是学生党组织的构成主体,是认识和实践活动的主体,学生党建活动归根结底都是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实践活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在学生党建工作中尊重、保障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激发党员的主体意识,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本质体现,是以人为本在党内组织生活中的集中反映,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要求。
党员主体是相对于组织主体而言的。学生党建是以组织为主体还是以党员为主体?过去的做法是,注重组织权威忽视党员应有地位,强化组织管理权力淡化党员民主权利,突出组织主体地位回避党员主体地位。以人本管理理念引领学生党建,就必须承认、尊重、保障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人”本身,把尊重人、关心人、解放人、发展人作为学生党建工作的出发点,把学生党员素质的培养和提升作为关键点,激发他们的主体精神,培养他们的主体意识,提高他们的主体素质,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实现学生党建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的统一。
二、突显权利保障理念,从重义务、轻权利向义务与权利并重转变
党员的主体地位,是通过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履行应尽义务、发挥应有作用来体现的。人本管理理论把人看成是有自我意识、自我需要、自身利益考虑的个体,从而关注他们的思想、追求、尊严、利益和权利。以前的党建工作片面强调党员的八项义务,淡化虚化党员的八项权利;重视监督党员履行义务,忽视党员权利的行使和保障。党员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一条重要原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就是体现在忠实履行义务和积极行使权利的统一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了保障党员权利的措施和责任,规定了行使党员权利的程序和要求,特别是对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权利和保障措施作了规范性规定。
以人本管理理论引领学生党建,必须把权利与义务并重,把党员履行义务与享受权利相统一,使每一个学生党员都在享受权利时履行义务,在履行义务时有权利保障,尊重党员的权利价值,培养党员的权利意识,激励党员的权利追求,关心党员的权利实现。既要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引导他们牢记历史使命,积极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又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党员充分行使权利。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最广泛地向他们公开。做到重大事情党员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员先传达,重大问题决定党员先讨论,重大决策实施党员先发动,使党员及时了解和掌握重大决策、重大部署的缘由过程、政策制度、方法结果等全部情况。要拓宽渠道,创新形式,积极探索扩大学生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有效办法和具体措施,保障学生党员参与讨论、提出建议、反映意见、提出请求等的表达权,激发学生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发挥学生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突显平等理念,从单项式管理关系向双向互动式关系转变
人本管理理论认为,“要么是人在实施管理,要么是人在领受管理并将管理指令具体化、程序化。显然,人在管理活动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相互间均以他人的活动作为己方活动的存在前提”。[2]该理论强调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强调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协调、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的统一、以人为手段和以人为目的的结合。管理者应站在被管理者角度,被管理者应站在管理者角度,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价值目标应趋于同一,两者不同的角色可以合二为一,两者的地位是平等的,两者之间的影响和作用是互动的。
传统的学生党建模式往往单纯把学生党员视为教育管理的对象,认为教育管理工作就是在政治上、思想上、行为上纠正他们的偏差,片面强调管制而忽视疏导,强调管理者身份而忽视被管理者的自尊和价值,强调上下级的等级而忽视党员之间的平等,这不利于学生党员全面自由的发展,也与学生党建的目标相悖。在学生党建工作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虽然是上下级关系,但作为党内成员,不应是从属、服从、压制的关系,而应当是在人格平等上的合作关系。党员在党内的地位一律平等,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在学生党建中,不能只强调管理者对被管理者的影响和作用而忽视管理中的主动性、创造性,不能只强调管理的行政命令手段而忽视管理中的平等对话与交往。平等的核心是人格和思想的平等,党务工作者要放下自己的架子,在内心深处将学生视为自己的朋友,不能以权压人、以势压人、居高临下、空洞说教,要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名成员,尊重对方,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以心换心,以情换情,多用典型示范、激励启发、交流疏导、说服教育、民主讨论的方法,将党组织的要求内化为学生党员的思想和行动,引导他们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促进组织目标和个体目标的共同实现。
四、突显民主理念,从组织本位向党员本位转变
人本管理理论认为,只有主人翁的生活感受及其态度,才是挖掘永恒创造力的源泉,因而鼓励组织成员参与组织的决策工作,从而发挥他们所有的能力,使个体和组织共同得到发展。以往的学生党建工作过分强调组织的权力本位、强化组织的权力主导作用,学生党建主要是以“组织本位”为基本逻辑而展开的,主要是在以学校为中心的基本构架下来进行的,学生党员从属于学校的绝对权威,党员个体的个性被消解在群体性和社会性之中。往往重“事”而轻“人”,评判标准往往只是看事情做得如何,而不问事件背后的原因,不关注事件过程中学生党员实际的感受,以及该如何吸取经验教训,该怎样坚持到底,其结果是造成“教而不信”“知而不行”“信而不真”,严重影响了工作的信度、效度和力度。
党内民主的精髓是人们对自己的事务当家作主。党内民主的发展为党员的自我价值实现所提供的自由空间满足了党员精神利益的要求,是人本管理理念的展开和体现。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根本要求,只有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才能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建立保障学生党员民主权利的制度机制,搭建学生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平台,拓展学生党员参与党内生活的渠道,探索发扬民主的有效方式。要以落实学生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提高学生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完善学生党员的意见表达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多层次、多角度地创设学生党员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的载体,不断扩大他们在行为管理、评优评先等方面的参与程度,鼓励和保护他们讲真话、讲心里话,营造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环境,推动学生党建工作向广度、深度发展。
五、突显服务理念,从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向监督管理服务相结合转变
“人本管理强调的是员工在组织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管理者要积极为员工创造相应的环境和条件,围绕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行管理活动。人本管理的实质就是尊重人、服务人、依靠人和发展人。”[3]人本管理强调把人本身不断的全面发展和完善作为最高目标,为个人的发展和更好地完成其社会角色提供选择的自由。过去我们单纯把学生党员作为管理对象,过分强调对党员的监督管理,而对党员的服务重视不够;强调党员对组织的服从,忽视组织对党员的服务。十七大通过的新党章把“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表述改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新形势下服务党员工作,是以人为本的思想对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是人本管理理念在党建工作中的延伸和体现。
在学生党建中,突显服务理念,就要把服务作为学生党建的出发点和归属点,把学生作为全心全意为之服务的主体,把学生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败的标准,寓教育、管理、监督于服务之中。要构建党组织服务学生党员的机制,变原来的强制性管理为服务引导式管理,变单纯的制度管理为制度与关怀、激励与约束并重,关注学生党员的生存与发展、思想与情感、正当的权利与需要。要创造更好的教育条件,采取恰当的方式方法,引导学生党员自我修炼,推动他们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促进他们的思想、心理、行为自由而全面发展。对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要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引导、感情上慰藉、发展上帮助,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系统化服务,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广大党员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采取党组织扶助、党员互助等多种办法,对困难学生党员进行帮扶,在服务中体现管理,把管理落实在服务上。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83.
[2]芮明杰,杜锦根.人本管理[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7:43.
[3]锁红军.如何进行人本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