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理论与实践课程建设探讨
2010-08-15郭海霞徐嘉辉
郭海霞 徐嘉辉
(东北农业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以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科学的教学模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合格毕业生是高等院校的教育工作者们必须面对的全新课题[1],如何适应社会需求,改革原有的课程教学建设方式成为高校教师关注热点,本文对法律逻辑学理论与实践课程建设做出了初步的探索。
一、法律逻辑学课程及其地位
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变化。就高校法律专业而言,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职业能力方面越来越重视,特别强调综合素质及其实践动手能力,要求毕业生既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又要求有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这就彰显出法律逻辑学课程在高校法律专业学生学习中的重要性。
法律逻辑学属于逻辑学的范畴,众所周知,逻辑学是专门对人的思维活动,及其规定和规律的进行研究科学,主要用于解决人们日常的思维问题。然而法学领域,特别是司法领域中的思维方法具有特殊性,完全套用传统的逻辑学方法与知识很难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法律逻辑学课程讲授的主要内容是将逻辑的基本规律、概念、命题、推理及论证、反驳等逻辑知识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以此来培养法学学生的逻辑思维,为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实践提供重要的思维工具,所以说,法律逻辑学是关于培养法学专业学生在掌握法律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如何进行思维的科学,在法学专业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学生学好专业知识,进行后续课程学习并直接影响其分析相关法律问题能力的基础课程,在法学专业中的地位非常重要。
但由于在以往的法律逻辑学教学中,一般只强调理论性知识的讲解,内容枯燥抽象,课程教授的结果是激发不起学生对法律逻辑学的学习兴趣,学生也无法将法律逻辑学的基本知识与相关法律问题的分析进行有机结合,对学生参加工作后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指导作用更是无法发挥出来,所以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应当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个部分,并以增强学生理论功底,提高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为教学的根本指针。
二、法律逻辑学课程理论与实践教学应遵循的原则
(一)树立良好的教学理念
法律逻辑学课程内容多涉及到概念、判断和推理等问题,既枯燥,又深奥。为此,教师在授课之前应当充分准备,掌握好重点章节的主要内容,在授课时让学生认识到这些章节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为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准备条件。
(二)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合理分配课时
为了使课程内容直观化、简单化,在课程教学手段上,应强化PPT课件的使用,并佐以视频、音频、图片增强演示的动态效果,这样是学生更易理解抽象的问题。通过网上的法律逻辑学课程资源,引导和鼓励学生“在线学习”,消化与巩固课堂上所学的内容。同时,由于各章的难易程度不同,学生的理解程度也不同,所以在分配课时的时候应多向重点和难点章节倾斜,以使学生能够有充分的时间掌握重点难点问题。
(三)采用科学的教学方法
在授课的过程中,教师应当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上与课后练习相结合,问题设置与答疑解惑相结合,以及研讨式教学的应用,以先进的教学方法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另外,法律逻辑学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教师应将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移植到课堂,以增强学生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三、法律逻辑学理论与实践课程的建设思路
(一)教学内容建设
在教学内容方面应进行以“三基”为核心的知识体系的传授。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对法律逻辑学课程中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以及学习方法的传授,并以复习思考题和测验等方式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法律逻辑学课程在实现“三基”的前提下,应进一步增强学生适应社会服务需求的素质。根据生源及学生素质、爱好特长的不同,在学业导师协助下,为学生量身制定本课程目标,区分学生对通过学业考试、通过司法考试、通过研究生考试、通过公务员考试等不同发展空间的需求,将“有教无类”与“因材施教”相结合,使学生在法律逻辑学课程的学习过程中找到适合自己个性化发展的空间维度。[2]教师在理论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鼓励学生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和研究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鼓励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相关问题进行积极讨论与辩论;同时注重理顺《法律逻辑学课程》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注意与部门法课程之间的衔接、互相分工配合,以避免相互脱节。
(二)教学文件建设
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必不可少的教学文件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日历、教案、讲稿等。课程简介主要介绍本门课这门课的性质、作用、主要内容以及教材和参考书,使学生从总体上对该门课程做初步了解;教学日历应合理安排本学期课程的进度;教学大纲应准确介绍每次课程的大体内容,使学生对每次课程有总体的了解;教案应介绍每节课的主要知识点,是影响教师的授课效果的重要因素;讲稿是教师备课的根本依据,内容一定全面,并在重点与难点方面要做到心中有数。
(三)研讨式教学模式建设
研讨式教学是法律逻辑学教学最为适宜的一种教学方法,它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学生的语言表达、思辨能力以及分析事务的方法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该方式主要涵盖了教师的讨论式提问、学生的课堂讨论、师生互动讨论、学生讲课等内容。在巩固和加强所学的基础理论的同时,锻炼和培养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的准确性。这种方式实现了教学主客体的角色渗透,激活了教学对象的课堂思维,适应了未来社会对学生自身素质的要求。[3]
(四)教材建设
首先,选取教材应以国内最优秀统编教材为主。如雍琦[4]教授主编的“面向21世纪”教材《法律逻辑学》。在案例教材的选取上,最好选择能运用比较生动的案例、简明流畅的语言阐释法律逻辑学的基本理论的教材,以适合法学专业本科学生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其次,以授课教师参与编写的扩充性教材为辅。为了使学生更好的掌握法律逻辑学的知识精要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的培养,授课教师应致力于本课程有特色教材的编写,这样,可以促进教师专门到司法实践基层访问,听取了实践部门的意见,并且从实践部门收集了大量的素材,将典型案例整理分析后编入课程教材与实训教材,使教学更加贴近实际。
(五)法律逻辑学实践课程建设
实践教学是巩固理论知识和加深对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的重要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掌握科学方法和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平台5。法律逻辑学属于应用性较强的学科,赋予这门课程更多的实践教学内容,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与综合能力,在法律逻辑学诸多的实践教学方法中,最为经常用到的就是的案例教学。依据法律逻辑学课程的教学特点,要求学生运用法律逻辑学的推理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掌握。为此,在法律逻辑教学的课堂教学中引入热点案例,并组织兴趣小组或模拟法庭对案例进行推理,通过剖析经典案例及生活中常见案例,使学生既学到了法律逻辑学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同时用对基本实践技能有所掌握。通过对法律逻辑学经典案例的模拟实践,学生对其所涉及的法律知识更加熟知,并进一步理解法律逻辑学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还检验了学生专业知识学习成果、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检验学生反应能力、思辩能力和实践能力。
本文为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研究与应用》的阶段性成果。
1郭海霞、孔令秋:高等农业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论析,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9年8月.
2孙光妍:中国法制史课程“3+2”人才培养模式探索,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年10月.
3胡凤阳;郑爽:重审教学主客体——以方法论为视角,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年4月.
4雍琦:法律逻辑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5http://baike.baidu.com/view/589356.html?wt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