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整肃风暴”应化为常态机制
2010-08-15
短评:“整肃风暴”应化为常态机制
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一直是党和政府自身建设的重心之一。山西省纪委开展的这次专项行动力度是非常大的,绝非高抬轻放式的政治作秀,这一点值得欣喜。但欣喜之余,人们难免又有些担忧:这种以专项行动为载体的作风建设是否能产生持久的效果?
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时时抓,处处抓。“运动式”的作风建设是要不得的,这种方式管得了一时却管不了长久。“整肃风暴”这个称谓其实是一种误读,想必省纪委对本次专项行动的定位也并非“风暴”,因为再猛烈的风暴也会有结束的时候,待到雨过天晴,恐怕又会涛声依旧。这也是很多地方搞作风建设很容易陷入的误区。
如何力戒陷入误区?这就需要通过制度建设让“整肃风暴”转化为常态机制。具体而言,作风建设不能仅靠纪检部门的明察暗访,毕竟明察暗访不可能时时察、处处访,很容易被有意规避。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些机关干部违反纪律、破坏作风的行为可以逃过纪检部门的明察暗访,但绝逃不过群众的眼睛。如果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建立起来,将机关干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恐怕他们就不敢在工作时间泡在茶社、洗浴中心和歌厅了。
当然,群众监督只是发现违法乱纪的手段,作风建设能否落到实处,关键看有没有严格的问责和惩处。高抬轻放式的处理不仅失去了惩罚的威慑力,也会让群众寒心,影响群众监督效果的发挥。要保证问责和惩处的严格落实,还是要利用外在的监督,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公布处理结论。这次专项行动就做得很好,不仅公开了处理的人数,而且公开了典型案件的当事人。当然,如果能将所有的涉案当事人和处理结论全部公开,效果想必会更好。
总之,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关系到干群关系的和谐,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山西省开展的这次专项行动理论和现实意义不言而喻,关键看能否让“风暴”常态化,持久地刮下去。
截至9月18日,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296名违规违纪国家公职人员已经按规定按程序全部处理到位。新闻发布会之后又处理国家公职人员217名,涉及科级干部19名,一般干部62名,省内企事业单位人员97名,中央驻晋单位人员39名。其中,免职处理6名,党纪处分53名,政纪处分58名,辞退、解聘14名,停职检查、诫勉谈话39名,批评教育47名。9月16日、17日,山西省纪检监察部门又组织了两次全省性的明察暗访专项行动,查处四起严重违反“五个不准”规定的典型案例,查获10名国家公职人员,包括2名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除了7名干部上班时间去洗浴和唱歌外,此次还查获一起3人利用上班时间赌博的违法违纪案例。
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李正印说,要继续保持严厉整肃不良风气的工作力度,推动建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行为要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相结合。国庆节前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明察暗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工作负总责。从现在起,凡连续3次被查实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机关干部上班时间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同时,对不良风气的高压态势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点”,不搞“一阵风”。
山西省纪委常委张秀萍说:“我们发现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在上班时间到娱乐场所活动,下一步我们还将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继续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保持整肃专项行动的连续性和覆盖性,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点”,不搞“一阵风”。国庆前后,还利用专项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继续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的人员,不管涉及哪一级领导干部,都要做到一旦查实、一律免职,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全省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专项行动得到了省委的充分肯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扬,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专项行动要覆盖所有县(市、区),不留空白点、不留死角。对同一单位反复出现问题的党政“一把手”要进行责任追究。
——中共山西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金道铭
县级纪委书记作为本级党委领导班子重要成员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班长”,岗位重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带好队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不辱使命,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努力做到讲原则、讲大局、讲和谐。
——吉林省集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包铁锋
由于舆论监督特别是媒体的舆论监督具有其得天独厚的内在优势,也因媒体的舆论监督是各类监督中最有活力也最具潜力的监督,所以只有充分赋予媒体舆论监督的权力,只有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公共权力才不会乱作为、不作为和恣意妄为。
——原山西省监察厅厅长 王道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