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音乐欣赏的教与学
2010-08-15金飞
金 飞
(安庆师范学院音乐系 安徽 安庆 246000)
音乐欣赏就是人们的感知,理解音乐体现音乐情感的一项音乐实践活动。我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学生普遍反映喜欢音乐但不喜欢上音乐课,或者说音乐课只要上成流行音乐课就可以。那是因为中学生年龄和知识水平等的限制,他们对于音乐的认识相对肤浅,常常受社会环境所左右。在当今通俗歌曲,摇滚乐的冲击下,学生们只对流行歌曲的追捧,而许多优秀的音乐作品在中学生心目中就是古董,因而加强引导,培养良好的欣赏习惯,端正教学思想,改革教学方法,全面提高学生对音乐的认识是势在必行的。
新的《音乐课程标准》提出音乐课程的性质与价值主要体现在:审美体验价值、创造性发展价值、社会交往价值、文化传承价值,体现了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学生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与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我认为在音乐教学要体现这一精神就应以音乐审美体验为重点,也就是说把更多的时间用在感受音乐、体验音乐、审美音乐上,为此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引导,让学生敢听
在传统的音乐欣赏教学中,我们首先会告诉学生,要正确地欣赏、理解音乐,就要具备必要的音乐审美能力,要掌握广博的文化知识,要了解作曲家的生平、有关作品的创作背景、时代特点、民族特征等。然后在欣赏音乐时,要求学生不仅要体验、理解音乐的情感,还要对音乐作品的形式、内容、民族特征、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等作出正确的评价。但实际上,我们要全面了解某一作品的所有相关知识是不可能的,要对所听的乐曲都作出与教科书上一致的解释、评价也是不可能的,这样一来,学生在思想上就会产生畏难情绪,听不懂音乐的心理障碍就这样慢慢形成了。
因此,在音乐课中要求学生掌握太多的、与音乐作品有关的周边知识和音乐理论知识是不必要的。我们在教学中,要把学生从理论知识的学习中解脱出来,让学生去充分感受音乐的自律美,感受音乐作为一种声音的艺术带给我们听觉上的享受。
二、重视“感”性作用,让学生能听
传统的音乐欣赏教学在欣赏音乐之前,往往会给学生介绍一段关于音乐内容的解说,音乐播放开始后,要求学生从音乐中把解说的内容听出来。在实际欣赏音乐的时候,有的音乐作品可以让人产生非常清晰的视觉形象,比如二胡独奏曲《空山鸟语》中,由于乐曲模拟了各种鸟类的鸣叫声,会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群鸟争鸣的情景;在乐曲《赛马》中,乐曲又通过模仿马蹄声,使人联想到大草原上骏马飞奔的景象。这些都是因为乐曲比较成功地运用了人的心理中一种称为“联觉”的心理规律。另外有些音乐作品,比如《春江花月夜》、《四小天鹅》、《波尔卡》等,音乐本身没有运用任何模拟手法,不能让人产生任何视觉形象,但通过一些文字解说和提示,有时也能让人产生一些视觉形象,这时候,是不是说我们已经听懂了这些乐曲呢?表面上我们已经成功地理解了音乐的内容,但是这种用概念化、美术化、文学化的方式把握音乐的错误观念在我们的思维中逐渐形成并得到巩固。音乐介绍、乐曲解说反而限制了我们的思维空间,让我们远离了音乐。
这就要求我们重视“感”性作用在音乐教学中的作用,因为音乐是情感的艺术,它最善于表达人类不能用语言表达的最微妙的情绪状态,我们在欣赏时,就可以让学生在聆听音乐的时候,根据音乐速度的快与慢、力度的强与弱、节奏的疏与密、以及音色等方面的不同变化,把自己融入到音乐引起的各种情绪状态的微妙变化中,去充分领略纯音乐带给我们听觉上的美感,引发更广泛而深刻的情感体验。
三、贴近生活,让学生想听
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学生获得各种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获得的信息也越来越多,流行音乐也借助于各种媒体充斥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因其紧跟时代、贴近生活、通俗易懂而被广大学生所喜闻乐见。这就要求中学音乐课的教学必须建立在学生生活及实践的基础之上,构建以学生生活为基础的课堂,强调三贴近的课堂,即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和贴近学生,让音乐课的趣味与学生的生活一样“常态”,让学生觉得音乐课是鲜活的、有用的。比如在音乐课中,我们可以结合教材内容,选择一些优秀的流行歌曲在课堂上欣赏或学唱,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
总之,通过以上,教给学生的是学习的方法,受人以鱼,不如受人以渔,在音乐教学中,深入浅出,潜移默化的渗透音乐知识、音乐要素的欣赏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欣赏音乐、审美音乐的能力从而提高学生音乐欣赏水平,为学生终生喜爱音乐、审美音乐、享受音乐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