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文化背景下的戏剧人生——汪曾祺《陈小手》解读
2010-08-15郭剑卿大同大学文史学院山西大同037009
□郭剑卿(大同大学文史学院, 山西 大同 037009)
汪曾祺先生的《陈小手》,写了一桩过去时代的传奇。主角陈小手因手小而得名,是当地有名的男性产科医生。他专治难产,手下“活人多矣”。平日里赴诊,总骑一匹白马招之即来,酬金到手后挥马而去,活得颇为潇洒得意。只是,大户人家一般是不请他的,除非万不得已。某日,驻扎当地的联军团长太太难产,诸“老娘”束手无策之际,请来了陈小手。这名医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那胖太太肚里把孩子掏出来,母子平安。团长为陈小手摆了一桌酒席,又赏二十块大洋。喝过酒,揣上大洋,陈小手翻身上马而去。就在这时,团长从后面掏出枪把陈小手打下马来。团长觉得怪委曲,因为陈小手“太欺负人”——摸了他的女人。
这篇不足2000字的小说,汪老先生几乎是一气呵成,起初水波不惊,既而奇峰突起,末了戛然而止。陈小手的戏剧人生在瞬间把观众惊得目瞪口呆,无疑,这更是陈小手自己始料未及的灭顶之灾。就悲剧的直接原因而言,团长自然是罪魁,但如果就此停留在对团长的谴责和审判上,无疑会大大削弱这篇小说所包含的丰富的人生意味和文化意蕴。不但如此,对任何一方的任何道德意义上的单一评判,都会远离小说的艺术本质。
陈小手是无辜的,但他实在又是“盲目”的。从他一开始选择产科医生这一职业,他就注定是踏上了一条“险恶”之途。这“险恶”,是和他所置身的特定环境以及旧中国的道德传统息息相关的。在中国人的集体潜意识当中,“生孩子”这件事,是有着许多无师自通的禁忌和规矩的。就陈小手所在的“我们那地方”,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谁家会请一个男性医生来接生呢?”男人学医,谁会想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件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陈小手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作了一名产科医生。于是围绕着他,就出现了许多尴尬和矛盾:一方面,凭着一手绝技,一般人家遇到难产就会请他,大户人家万不得已时,也要请他;“陈小手”、“白马陈小手”的别称,都可视为大家对他的尊称。另一方面,同行的医生,却都看他不起,认为陈小手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如果说,同行的蔑视和大户人家的万不得已,作为一种潜意识已将陈小手置于一个无形的夹缝中,使他受着隐隐的威胁却浑然不知;那么与团长的遭遇,终于将其推向真正的两难境地,直到无处逃生。这里似乎需要注意团长言行上的前后矛盾:起初请他时,当面要求大人孩子都保住,说是“保不住要你的脑袋”。及至母子平安大功告成,请酒赏钱之后,团长又从背后要了陈小手的脑袋。团长的出尔反尔或曰背信弃义,在此并不能激起我们的“愤怒”或“义愤”,却充满了一种滑稽与荒唐之感。它冲淡了这场悲剧的严肃性,巧妙地把读者的注意力引向别处。
这便是此情此景下凸现出的陈小手的一种人生态度。的确,陈小手从一开始就与众不同,颇具异端味道:不但选择了在同性中几乎绝对无人操纵的职业,也为自己塑造了一个独特的形象:有一双比一般女人还要小、还更柔软细嫩的手,骑一匹漂亮的水乡人少见的白马,从不在意世人的目光与口碑,“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马,飞奔而去”。当主人家满怀欢喜递上酬金,“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端的一个我行我素、潇洒倜傥、超凡脱俗的陈小手!沉默寡言的陈小手自然不会将接生视为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也不纯粹是凭以糊口谋生的职业,恰当地说,那实在是衬托他潇洒人生、飘逸形象的一个再妙不过的手段。每一次接生,都是他那绝技的一次心满意得的表演。每一场生与死的精彩较量中,他都是自己独一无二的观众与演员。他只须愉悦自己,用不着去想别人的鄙视或感激,更不曾为此而伤神。那一刻的陈小手是忘我忘他的,他只沉浸在每一次成功的陶醉中而乐此不疲。为难产的团长太太接生,对他是一个挑战,但挑战的成功却是一次更大的凯旋,甚至不啻是他人生中的一次“高峰体验”。对陈小手来说,人生的艺术莫过于此,舍此何求?他应该是无憾的。相形之下,那位团长却是庸人自扰,竟生出被陈小手“欺负”的委曲,处心积虑地导演了一场复仇喜剧。
我想,陈小手“饮恨含弹”的那一瞬间,以他的洒脱和明白,当会浮上微微的一笑吧。
有人说,一种文化一个活法。陈小手和团长的两种“活法”,可说是把他们各自所代表的文化发挥到了极致。只不过,团长的背后颇有一副阵容,而陈小手却是形单影只,孤立无援。很显然,在团长的世界里,存在着一整套“完善”、“健全”的规则:一方面,产妇生小孩,要求母子平安是极其寻常的人之常情,而身为“一团之长”且贵及夫人,区区“男性老娘”如陈小手者,更须十二万分小心才是。故而团长的事先警告合情合理。好在医术超凡的陈小手在这一层上可以死里逃生。然而岂不知求生的同时又闯入另一“雷区”,那恰恰是陈小手的“盲区”——他只识保全生命这一天职,却不知保全了团长女人又会冒犯团长。团长果不愧为“团长”,他知道自己定下的游戏规则里有一条是对方所不知的,所以只能在背后执行。但团长的理由是“天经地义”的。可悲的倒该是陈小手,本是一介草民,却不知“天高地厚”;和团长们生活在同一世界,却不识“人间烟火”。然而,陈小手孤独的背后却站着作者汪曾祺,他们并立在人世的荒原之上,承受着欢乐与绝望的撕扯。在他看来,陈小手必死无疑,死而又得其所。以陈小手的规则,作为医生,只要有人来请,他必全力以赴;那既是他的天职,也是他所醉心的一门艺术。那也好比是上天赐予他的表演机会,让他在其中欣赏自己,实现自己。正是在这一点上,陈小手相信自己的人生是精彩的、充满诗意的、完美无缺的,因而也是死而无憾的。
由此可见,陈小手和团长之间的对立冲突在所难免,而决定冲突胜负的,则是权力。可是团长的“获胜”难免给人虚浮之感,因为他所树立的那个“敌人”实属子虚乌有。他们的彼此矛盾、互为异端,实质上是两种文化的冲突——姑且称之为“权力文化”与“艺术文化”的冲突。团长的行为显示着权力与残暴,陈小手的“异端”则象征着一种艺术的人生。也许,在小说的现实层面上,团长拥有操纵陈小手生死大权的绝对优势;但在艺术的天堂,占据永恒地位者当是陈小手。这或许也正是汪曾祺的艺术辩证法。
回头再看这篇小说的写法,有许多妙处。且举几例。其一,生与死的对比设置。小说的两位主人公,一者为医生,肩有救死扶伤的天职,作为产科医生,更是直接将生命带到人间的使者,可以说,他是死亡的敌人,也是战胜死亡的象征。然而他自己的生命却因挽救生命而遭遇死亡。另一为持枪的团长,以其军人的天职,他理当履行除暴安良、对敌作战的职责。可是团长的枪口却对准了救活他妻儿生命的医生。陈小手不当死而死,团长不该杀人而杀之,这一矛盾结局,将陈小手和团长置于了非常奇特的矛盾境地,也赋予了生和死以极其复杂的文化、哲学意蕴。它超越了道德和法律,召唤读者站在艺术的高度去品味、审视这人间的悲喜剧。其二,朴素与传奇的对比。朴素来自语言及叙述。小说的语言极其平常,一如“我们那地方”的日常口语,用这样的语言叙述出来的故事,简直就是简洁平实的家长里短,不动声色,不加雕饰,带了“我们那地方”人的口吻,渗透着“我们那地方”人的观念。但“平常”的语言外壳里包裹着的恰恰是“奇迹”。朴素的语言造就了通常的貌似平静的人生,娓娓道来的背后却有着暗示和流动,最终把我们的视线引向那段深藏着的传奇,以及传奇所蕴含着的迥异于“我们那地方”的观念、精神或态度。它无需铺垫,更不用渲染,高潮就是结束,巅峰等于深渊。于无声处响惊雷,那一声绝响过后,留给读者的是悠长的回味、不尽的思索。